七年前,也是这样一个雪天。
那天早起,窗外一片圣洁。瑞雪兆丰年,大旱逢甘霖的感觉,大家都很开心,田里的小麦差点渴死了。
可我不开心。
因为,他不见了。
我们感情很好,他却不见了,他不见了。
朋友们都在安慰我,“他很快就会回来的,别担心啦。”可是,这个很快,究竟什么时候会来?
我从来不去想这些问题,他爱我,就会回来的;不爱我,回来也没有用。我会等他,我拒绝了很多人,有的人甚至比他还适合我,但是我知道,我不会改变的。
慢慢地,我习惯了一个人,一个人去医院,一个人搬煤气罐,一个人打雷的晚上缩在被窝里颤抖。习惯了没有他的日子。
习惯了这样的日子之后,七年了,他居然又回来了。他看到我的时候很震惊,大概,是看到我这么忠贞七年未嫁。
我天天为他做他喜欢的饭菜,穿他喜欢我穿的旗袍,晚上看他喜欢的球赛,连电脑都让给他。
可是他好像很怕我,不肯多看我一眼。尽管,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但是他的归来还是让我很开心,——我的开心恐怕要大于他的。
“怎么了,你?”我问他。
“……”他颤抖着,不看我,似乎经历了很可怕的噩梦。
“没事了,既然回来了,以前的就让它过去吧,珍惜现在。七年,说过去就过去了呢。”我低着头,很温和地安慰他。
“……”他还是不说话,而且颤抖地更加厉害。
“你怎么了,到底!你是不是不爱我了?你这七年是不是在外边有人了?”我有些生气了。作为一个女人,我做的已经够好了。你配得上我吗还?
“……”他不说话,只是不停地摇头,像是筛糠一样。
我终于忍不住了,抄起茶几上的水果刀,插进了他的喉咙,然后在他惊恐的表情下把他的颈动脉切断了,顿时血喷三米,像是正月十五灿烂的烟花一样。
请不要怪我狠心,七年前他也是这样对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