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章本是我建国七十周年写的。留作纪念。只是正文是后来改的。
正文:
太阳西斜,铁匠铺门前,并排坐着两个娇小的身影,他们穿着同样的衣服,就那么静静的坐着。太阳的余晖带着淡淡的红色落在他们身上,仿佛给他们的身体上烙印了一圈金红色。
小舞偏过头,看看唐三,双手杵在自己的下巴上,想要说些什么,但她终究还是忍住了。
开口的反而是唐三,“小舞,谢谢你。”
“谢我什么?”小舞好奇的问道。
“谢谢你一直陪着我。”唐三低下头,看着脚下的地面,他的眼神有些迷离,也有些朦胧,但终究没有令泪落下。
小舞噗哧一笑,推了唐三的肩头一下,这一下用力很大,险些将唐三推倒,“别郁闷了。你爸爸只是暂时离开而已。总有一天,你们会再见面的。或许,他的离开,只是为了让你更好的成长,让你更加坚强。如果你再这样下去,岂不是辜负了他的苦心么?”
唐三脸上流露出一丝苦笑,“或许是吧,可是,为什么他都不让我再见上一面。小舞,你知道么,爸爸是我唯一的亲人。家里没有了爸爸,也就不再是个家了。”
小舞,我好想在有个亲人。你愿意做我的妻子吗?唐三有些紧张的问道。哪怕唐三有两世,但依旧还是处男一枚。
小舞甩了甩头,将自己长长的蝎子辫甩到身前,“妻子是什么。能吃吗?如果你非要找个亲人,我不介意做你姐姐。快,叫声小舞姐来听听。大家都那么叫,只有你是例外。”
唐三糊弄兔子道:“妻子是我最亲密的人,如果你愿意成为我的妻子。不仅欠我的钱不用还了,我今后所以的钱都属于你了。我真的希望能有一个像你这样的妻子,虽然我无法给你贵族拥有的那些,但是,我却可以给你我的承诺。我会永远的保护你,不会让你受到一点伤害。”
看着唐三泪光闪烁的眼睛,小舞的双眼渐渐的红了,“要是有一天,有很多人想要杀我,那些人又是你打不过的,怎么办?”
唐三脸上突然流露出一丝淡淡的微笑,“那就请他们先踏过我的尸体吧。”
小舞沉默了,唐三也没有再开口,夕阳的红渐渐褪去,此时天上的星斗已经在悄然冒出。
“夫君。”小舞用简单的一个字打破了两人之间的平静。
看着小舞娇俏的样子,唐三不禁笑了,当一个人心里最脆弱的时候身边有人陪伴着,总是一件极为美好的事。
“什么事情,”唐三问道。
小舞的神色很认真,说道“夫君,你说我是你最亲密的人。你父亲也是你最亲密的人,如果我俩同时掉河里,你先救谁”。
唐三颤抖着。这怎么办。急。在线等。小舞望着飞奔而逃的小三,说道:“夫君,别跑啊,回答我的问题。我和你父亲同时掉河里,你先救谁啊!”
ps:这最后一段写在这其实并不太合适,不过搞笑啊。“媳妇和亲爹(亲妈)同时掉进水里了,你先救谁?”可谓是一个时代性的且看似无解的“难题”。哪怕是在斗罗也同样如此。有的从技术层面回答,说谁离的近救谁;有的从帮助弱者出发,认为要先救不会游泳的那个;有的则有较强烈的家族等级意识,认为当然要先救亲妈;有的还动了“经济头脑”,算计了一下,要救陪伴自己时间更久的媳妇;也有人认为,单救谁都不对,要么两个一起救上来,要么同归于尽……
这个看似娱乐调侃的“道德难题”,如果只限于调侃,倒也算有趣。但仔细想来,若深究一番,就会发现,它实际反映出当代人的一种普遍价值困境,甚至暗藏着一个严肃得令人恐怖的话语圈套。
我告诉你们如果真的发生了这样得情况。法律解释:“这个问题的核心是希望大家能在亲情与爱情中做出一种价值判断,既然是一种价值判断,那就没有对错之分。所以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大家的回答都是不错的。但在一个法制社会,这样的答案都不完全正确,因为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我们只能有一种思维方式,那就是法律思维,他的核心就是忠实于法律。
因此,我们的回答也只能是一种:根据《婚姻与家庭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家庭成员之间存在互相救助的强制义务,受法律所保护,而你与女朋友之间则只是一种单纯的情感关系,并不受法律的直接保护。
因此如果你没有履行这种对母亲的救助义务,对落水的母亲视而不见,只是去救你的女朋友,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你的行为将有可能构成违反法定义务情况下的间接故意杀人罪。作为一名公民,你必须遵循法律,所以你只能救你的母亲。”
所以,小舞和唐昊同时掉水里,小三只能选择先救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