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彩芯很像你?”小麦惊讶地瞪大了眼睛,“我说老同学,你没搞错吧?人家莫彩芯可是莫羽杰和姚娜的掌上明珠,那从小就是千般包容万般呵护着长起来的,你说她和你一样?”
温宗政闻言不禁笑了出来,小麦这一张巧舌弹簧的嘴,偏偏就是能把这样不好听的话说的理所当然似的。
他摇了摇头,继续解释道:“可能你看着彩芯,只会觉得她嚣张跋扈,做事任性妄为,不在乎他人的看法,也不在乎自己的所作所为会给别人带来的影响。只是我当初见她时,她还是个很小的孩子,还没有学会隐藏自己的情绪,因此我看她看得比别人真切。莫彩芯,只是一个很孤独却又不得不装出幸福样子的女孩子。”
小麦闻言皱了皱眉,却没有说话,而是听着温宗政继续讲下去。
“莫家层经有过一个女孩子,这件事你知道吗?”温宗政忽然问道。
“啊……知道吧……”被温宗政这样一提,小麦忽然想起这么一件事情来,“我记得那还是我们很小的时候吧,莫家传出来唯一的千金小姐被人掳走了的事情。只是……后来不是没有消息了吗?而且莫彩芯现在不是活的好好的?”
温宗政摇了摇头,重新回到化妆镜前坐了下来,眼里的黑色逐渐加深:“不是的,彩芯她,只是莫家的第二个孩子。”
“什么?”小麦顿时吃了一惊,所有人都以为莫家只有一个独生女,那就是莫彩芯,却哪里有人想得到,这莫家还有一个女儿?
“彩芯是在她姐姐失踪两年后出生的。”温宗政对小麦的惊讶丝毫不感到诧异,而是接着道,“彩芯从小就被众人疼爱着,莫羽杰对这个女儿的疼爱更是发挥到了极致,可偏偏在这个女儿之前他们还拥有过另外一个女儿。据说,那个女儿长得很像莫羽杰,生下来就很懂事,不哭不闹,还总是一副笑嘻嘻的样子,很得莫羽杰和姚娜的喜欢。后来女孩儿渐渐长大一点了,就总是盯着莫羽杰和姚娜看着不停,听说当时那个小女孩会叫妈妈的时候,姚娜和莫羽杰竟然都哭了。”
温宗政说着,脑海中便浮现出了那个孩子的模样。
那时他虽然还小,但是父亲和莫家一向交好,于是连带着,他也曾见过那个传说中的孩子。
那个女孩儿的确是十分惹人怜爱,他当时也只是远远地忘了一眼,那小女孩儿却仿佛察觉到一般,竟然冲着他远远地甜甜地笑了一下。
所以,当他知道那女孩子竟然被人掳走之时,也是真心的难过了很久。
“所以呢?”小麦有些不理解,看着温宗政追问道。
温宗政被小麦忽然打断,自然有些无语,不过还好他性格本就温和,于是也耐心地解释道:“如果你家里面本来有一只很漂亮很乖巧的小狗,却因为某些原因丢了,之后爸爸妈妈又送给你一只性格调皮还不怎么听话的小狗,你会怎么想?”
“那……自然是会想为什么这一只不会像前一只一样咯?”小麦眨了眨眼睛,忽然明白过来,“哦!你是说……不对不对,莫彩芯可是莫羽杰与姚娜的孩子呀,可不是小猫小狗的!”
“正是因为如此。”温宗政忽然有些怅然,“彩芯是人啊,她和小狗小猫的不同,自然可以感受到父母的情感。即便莫羽杰和姚娜并不是刻意地流露出失望的感情,即便他们也是真的爱彩芯的,可是这种情感依然影响到了彩芯。”
“这……”小麦纠结地皱起了眉头,“你这么一说,莫彩芯的确还挺可怜的……难道你就是因为这个才要一直留在莫彩芯身边的?就因为同情她?”
这不像是温宗政的作风呀!虽然温宗政这个人挺温和的,但是也不会无缘无故地就因为同情而对一个人一直好了这么多年吧?
“自然不仅仅是因为这个原因。”温宗政不由得失笑,忽然又像是想到了什么,突然沉寂了下来,“因为……那个孩子,彩芯的姐姐,就是被我爸爸弄丢的。”
“什么?!”小麦惊得差点从座位上蹦了起来,“温宗政,你开什么玩笑呢?刚刚不是还说那个孩子是被人掳走的吗?”
“被人掳走,只是当时对外界的说法。”温宗政的脸上突然露出了一丝疲惫,“实际上是我父亲当年带着那孩子去了莫羽杰的演唱会,在演唱会上因为临时有事,便将孩子交给了一个导演照看,可是等到父亲办完事回来再找那个导演时,却发现导演连着孩子一起不见了。”
“怎么会?”
“是啊,怎么会呢?”温宗政疲惫地闭上了眼睛,“我父亲做了那么多年的导演,却出了唯一的这个差错。那天是莫羽杰的演唱会,他虽然作为总导演,但是对场边人员并不熟悉。他临时托付孩子的那个人,其实只是偶尔误入场馆的路人,就连歌迷都不是……”
“天啊……”小麦被这个惊天的秘密给吓到了,“但是,但是路人……路人怎么会进入到莫羽杰的演唱会呢?”
莫羽杰再怎么说也是歌坛天王,他的演唱会最起码也是要有票价才能进入的。
“巧就巧在当年的那场演唱会,是慈善义演。”温宗政冷哼了一声,“偏偏是那一天,鱼目混杂的,莫羽杰开演唱会,姚娜也临时有通告要赶,两个人不放心才将孩子托付给我父亲照看。可他?哼!偏偏就干了那么不靠谱的事情,弄丢了孩子,还……”
还怎么样,温宗政并没有接着说。他闭上了眼睛,似是情绪久久不能平复。
但小麦却知道温宗政后面想说的话,看着温宗政的眼神顿时有了些同情。
她和温宗政是从小学起的同班同学,两家家庭背景相似,长辈又都在一个圈子里工作,他们俩人的兴趣志向也相同,不知不觉间就成了死党。
温宗政的幼年还是很幸福的,父母恩爱家庭和睦。直到有一天,温宗政的父亲,也是著名导演温夜突然宣布要永远留在国内进行电影拍摄,而且多数电影都以慈善为主。
一时间,温宗政的家境变得极差。这还不算是最差的,因为温夜的这个决定,温宗政的母亲向紫华不得不重新出山,回归娱乐圈赚钱养家。而夫妻两人也不知为何越来越形同陌路,最终,温夜与向紫华离了婚,温宗政跟着母亲吃了很多苦,对自己的这个父亲也没有了什么感情。
为了养家,年少的温宗政不得不过早的涉足娱乐圈。这个圈子里的阴暗角落实在太多,温宗政的心理承受能力还太低,几乎崩溃过不知道多少次,才最终有了如今的地位。
如此一来,小麦便能理解温宗政对莫彩芯如此纵容的原因了。
因为莫彩芯与当年的温宗政太像了,而造成莫彩芯现在的样子的罪魁祸首,就是温宗政的父亲。
可以肯定地说,温宗政虽然不爱莫彩芯,但他对莫彩芯的确有与众不同的情感。说心疼也罢,同情也好,总之他就是想护着她,就是想要让她这样一直任性地活下去。
小麦看着温宗政,眼神颇有些复杂。自己的这个老友,与其说是在纵着莫彩芯,不如是在纵着那个曾经年少的自己。可是……
小麦看着温宗政,忽然缓缓张口问道:“你觉得这个莫彩芯像你,我却不这样认为。不过就算是你的这个理由我可以接受,那么对于莫晓冉呢?你又是怎么想的?”
“晓冉……”提到莫晓冉,温宗政的表情微微柔和起来,“晓冉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人。”
“她是我第一次进入大山拍摄节目时遇见的女孩子,我从没有见过像她一样极度脆弱又极度坚强的人。”温宗政说着莫晓冉,就仿佛在说着一个美好的梦境一般,“她生在大山,长在大山,周围的人都践踏着她的梦想,讽刺并唾弃着她的爱好,可是她依然坚持着,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所以你是想帮她?”小麦插嘴道。
“一开始是这样的。”温宗政浅浅地笑了一句,“期初,我认为晓冉的才华需要一个展现的舞台,我想要把她带出大山。虽然这样说有些可恶,可是那时的我,感觉到了晓冉的需要,那种被人依赖的感觉,真的令我欲罢不能。”
“所以你是沉浸在自我满足里了?”小麦看着温宗政的眼神有些奇怪起来。
“不是的。”温宗政接着摇了摇头,“小麦,你不了解晓冉,她真的是一个有魅力的女孩子。每当看到她,你就会觉得她是在发着光的。这种光芒不仅仅是在舞台上,就连在生活上也一样。她积极向上,乐观好学,有这样一个人在身边,你会不由自主地开心起来。”
“所以你对她是……”小麦的眼里闪过了一丝了然。
“是的。”温宗政句句掷地有声,“我崇拜她!”
小麦险些一个跟头从椅子上栽下去!
老哥?是我耳朵听岔了吗?你难道不是喜欢上她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