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那个是小时候住我家旁边的邻居,他人就这样有些不着调,所以说的话也别放在心上。”
程书卿开口像陈姝轻解释了一下自己和那个人的关系,但也没有细说,至少,脸那个人的名字都没有告诉陈姝轻。
虽然程书卿说不用在意那人,但是陈姝轻也知道,程书卿与他一定是很熟悉的朋友,不然为何小时候的邻居现在却依旧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不过陈姝轻也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和程书卿的关系也没有熟到可以互相介绍朋友人数的关系,所以就如同程书卿所说的那样,没有将他放在心上。
饮料率先上来,陈姝轻给自己和程书卿都倒了一杯,然后端起。
“之前您真的是帮了我大忙了,如果不是您,我还不知道怎么把我的工作室给装修起来,我现在就以饮料代酒,敬您一杯。”
陈姝轻双手端着杯子,只是正常的礼仪,但是这在程书卿的眼中,也未免太过于正式了。
再加上陈姝轻那开口一句,闭口一句的您,更让他觉得自己就是一七老八十的老大爷了。
“那个没有关系的,只是举手之劳,切勿放在心上。”陈姝轻打着官腔,程书卿也只好如此回敬。
程书卿也将自己的那杯饮料端起,也陈姝轻的被子轻轻碰了一下。
“叮”,是玻璃被相互碰撞的声音。
陈姝轻侧过身喝了大半,这毕竟不是什么真正的酒,这么一大杯陈姝轻可不能一口气就喝下去。
看陈姝轻喝的这么豪爽,程书卿也喝下大半。
两人将杯子放下。
正不知道可以说些什么话题的时候,程书卿率先开了口,“对了,我们两个也认识这么久了,你能不能不要用您,或者是叫我长官大人,这样听起来,总觉得我年纪很大一般。”
虽然说程书卿也知道,自己的年纪和陈姝轻这个还未满二十岁的小姑娘比起来的确是有点大了,但是程书卿却觉得从陈姝轻的口中说出这几个单词怎么听怎么据地不舒服。
“那叫您什么好呢?长官大人!”话刚落,陈姝轻就反应过来自己又一次犯了程书卿说的那毛病。
气氛有些尴尬。
“只要你不嫌弃,叫我一声哥就好。”程书卿想了想,还是觉得这个称呼比较合适。
他的年纪比陈姝轻大,也能算得上半个前辈,叫一声哥既不会让陈姝轻觉得负担,也不会显得太过于疏远。
而这一声“哥”却让陈姝轻陷入了沉默。
她不是不想这么叫程书卿,每一次和程书卿变得更加亲近的机会都让她异常的欣喜。
但也正是如此,她才一步又一步的得寸进尺,甚至对程书卿产生了不应该有的想法来。
陈姝轻的沉默让程书卿有了误解,他还以为陈姝轻不喜欢这个称呼。
“是不是我有点太勉强你了,你这个年纪叫我一声哥也有些不合适,那要不叫我一声叔叔?我有个和你年纪一般无二的侄女来着,这个总行了吧。”
两个人的年纪相差十二岁,正是处于一个叫哥哥嫌大,叫叔叔又年纪太小的尴尬境地,不过程书卿家里就有一个侄女这般大,所以还是觉得陈姝轻叫叔可能会更加的合适一些。
不然要是小姑娘和自家侄女碰见了,这族谱也没法算了。
至于陈姝轻和程书卿的侄女为什么要见面,为什么见了面还有计算族谱的这件事情,程书卿则也没有多想。
反正他就是想到了这个。
听见程书卿的话,陈姝轻吓了一跳,叫叔叔她就更加叫不出来了,对着自己喜欢的男人,叫一声哥是表示亲近,叫一声叔则是自己亲手断绝了两个人之间的可能性。
“那要不还是叫我一声叔叔吧,下次我介绍我侄女给你,她今年也考上了音大,指不定你们两个也有些共同语言。”
程书卿见陈姝轻沉默,便当做她默认了,于是就这么决定了下来。
说出这句话,程书卿忽略掉自己心里面的一些不舒服,松了一口气,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让陈姝轻叫自己一声叔叔,对自己也好,对陈姝轻也好。
程书卿决定了,陈姝轻也就从善如流的叫了一声“程叔”。
她安慰自己这样也好,这样的话也能够时刻提醒自己,自己和程书卿之间的距离,不要产生什么非分之想。
“好了,既然你也叫我一声叔叔了,就也不用多谢了,做叔叔的帮侄女点小忙也是应该的。”程书卿赶紧将帮忙的事情给揭过去,他可不想要一直听陈姝轻的道谢,这样显得两个人很生疏一样的。
“对了,你搬过来之后还算是习惯吧。钥匙有什么要帮忙的,就和我说啊。”陈姝轻刚刚搬来幽城,作为东道主,作为长辈,程书卿关心一下也是应该的。
“其他的都还好,就是这边有点干燥不是很习惯。”一个人刚来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陈姝轻自己哪儿哪儿都觉得不习惯,说是没什么事情别说程书卿不行,就连她自己也不信,所以陈姝轻就捡着一些小的和程书卿说了几句。
陈姝轻从小在湿润的南方长大,一来北方唯一一个还没有习惯的就是这里的天气了,最直接的反应就是她已经流了好几天的鼻血了。
包括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她也流了一些。
“北方的天气就是这样,而且也快秋天了,你要是不习惯的话,还是多买两个加湿器放着。”
“嗯,我会的,过两天就和朋友一起去看看。”
就在两个人聊天的时候,菜也开始慢慢的上来了,于是两个人也角慢慢的减少了话,开始吃起来了。
程书卿原本就是出了名的喜欢吃,不光对于各大美食店了如指掌,就连自己的手艺也十分不错,现在美食当前,自然不会放过。
至于陈姝轻,她虽然不像程书卿那样喜欢吃,但是这里的东西味道实在是不错,尤其最开始上来的糖藕,一节成人手臂一般粗细的藕全进了她的肚子。
程书卿是不喜欢这种甜甜的小吃,不过却是陈姝轻的心头好,一时之间控制不住自己的筷子,忘记了自己在程书卿面前的形象,大吃特吃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