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场战斗最终没有任何的胜者,也没有任何的失败者。林浩宇和这头大熊都还有一战之力。林浩宇和这头大熊追逐了这么长的时间。如果他们再次发生战斗,林浩宇甚至有把握杀死这头大熊,而保证自己的性命无忧。
可是那大熊逃跑了。不能说是逃跑,应该说是它退却了。因为他们都清楚,如果战斗僵持下去,最终,会两败俱伤,它们之间并没有深仇大恨。
这里所有的大型生物全部逃离。留下的食物也非常众多,他们也不需要为了食物互相厮杀。
这场战斗持续到了这个时候,是真的无法再进行下去了。双方彼此退去,这是最明智的选择。
林浩宇在地上休息了片刻,就看见那一直跟随着自己的小狼,再次回到了自己的身边。这一匹小狼林浩宇已经不想多说什么了,每当危险来临的时候,它跑的最快,每当战斗结束,它也会第一时间赶回来。林浩宇从来不会担心这匹小狼走丢了,会不会不再回来。
林浩宇站起身来,去寻找一些野果来果腹。虽然自己气血之力消耗的极大。可是自己身体的素质,却比常人要强壮许多。即使不用气血之力,在这没有太大危险的丛林中,林浩宇可以肆意的走动。
吃了些许的野果,林浩宇看了一眼那头熊离开的方向。自己现在气血之力消耗极大,没有补充足够的肉食情况下,真的不适合再次与那头熊发生激烈的冲突。
林浩宇换了一个方向,继续前行。他需要寻找一些小型动物,来补充自己消耗的气血之力。在这丛林里,自己的气血之力如此消耗,真的无法彻底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林浩宇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等那头熊恢复了足够的体力,会不会折反回来杀了自己。
林浩宇这一次奔袭没有使用自己的气血之力,仅仅依靠着自己身体素质,不断向着丛林的深处跑着。他需要尽快的寻找到食物。
人们常常说狼的鼻子十分的灵敏,距离很远的地方,就能寻找到猎物的踪迹。而这一次,林浩宇却完完全全的展现出自己身为猎人的惊人天赋。在小狼还没有发觉到周围有猎物的气息的时候,林浩宇早就已经锁定了猎物的方位。
在身为狩猎者小狼的面前,展现出自己狩猎的恐怖实力。任何被林浩宇盯上的猎物,最终都无法逃出林浩宇的掌心。
林浩宇一路狩猎,跟在自己身后的那匹小狼也不停地学习着。渐渐的,这匹小狼的步伐也改变了许多。以前这匹小狼的行走的时候,林浩宇还能清晰的听见细微的声响。可是现在,林浩宇再也听不到小狼行走时,发出的丝毫声响了。
这匹小狼从来没有在林浩宇面前展现出自己狩猎的本领,可是自己却知道,这匹小狼在狩猎的本领上,也一定有了长足的进步。它绝对不会在自己这个仇人面前,将它的所有实力展现出来。
自己也同样,自己虽然从来没有把小狼当作成敌人,或者是潜藏的威胁,但在小狼面前,林浩宇却也从来没有展现出自己保命的手段。
一路前行,一路杀戮。在这片陌生的环境中,林浩宇如同一只狩猎的幽灵,无声无息的收割着无数条性命。
夏过秋至,秋去冬来。半年的光阴过去了,林浩宇在这段时间里躲躲藏藏。一路杀戮,一路逃亡。在不知不觉中,竟然已经行走了上千里的地方。他就像一个游荡的孤魂野鬼,居无定所,随波逐流。
在这半年的时间里,林浩宇如同一只野兽,漫无目的的,每天都在不断的杀戮,他的眼神中早已经被血腥杀戮所掩盖。他的眼神,早已经没有了人类的情感。
在前不久,林浩宇身受重伤,在丛林里突然窜出一只妖兽,它以为林浩宇就是砧板上的鱼肉,任凭自己宰割。
可是它看到林浩宇的眼神的时候,却产生了深深的恐惧,仿佛看到了林浩宇有1000种方法将自己瞬间杀死。仅仅是林浩宇的一个眼神,这头恐怖的妖兽就此退却。
要知道这头妖兽,与全盛时期的林浩宇不相上下,却在林浩宇的一个眼神下,竟然惊恐的逃跑了。
半年的杀戮生活,将林浩宇彻底改变。身上再也没有了丝毫人类气息。这半年里,林浩宇的红色火焰小刀,从来没有拔出过。林浩宇也从来没有点燃过一团篝火,一直过着以生肉为食,以鲜血为水的生活。
林浩宇已经彻彻底底的变成了一头妖兽,自己原本一头短发,现在也长发飘飘。半年的杀戮生活,让他从来没有睡过任何一个安稳觉。自己的精神时时刻刻都要紧绷着,它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会遇到危险,他不想自己在无声无息中就自死亡。
曾经有一次,那时正处于夏天。林浩宇确定周围并没有丝毫危险之后,将自己身上的皮毛脱了下来。一直闷在皮毛之下,林浩宇的身体都有些发臭了。一边放松着身体,一边坐在丛林里正吃着从妖兽身上撕下来的一块血肉。
吃着吃着,他就觉得自己的手臂有些发麻,有点不受自己身体的控制。林浩宇十分警惕,他十分清楚自己身体的状况。任何的不对劲,任何的不舒服都会对自己的生命存在着威胁。
林浩宇转头看去。直接在自己的手臂上面有一个小小的虫子。当时林浩宇没有丝毫在意,就想用手指将它弹飞。可是那虫子趴在自己的手臂上,没有撼动丝毫。林浩宇觉得有些不对劲,只看见那小小的虫子,肚子变得越来越大。
林浩宇就用自己的手指想要将它碾死。可是这条小虫子却十分坚硬异常。自己即使调动了体内的所有气血之力,仍然无法将这小虫子碾死。
林浩宇就觉得自己手中的那小虫子一点一点的不断变大着。它的肚子膨胀的几乎有拳头大小的时候,林浩宇实在没有办法。拿起那青玉色的小刀,将自己胳膊上的这一块血肉全部割了下来。
当这个膨胀到拳头大小的小虫子掉到地上的时候。林浩宇才用这把小刀将它杀死。杀死这个小虫子的时候,它肚子里的鲜血溅了林浩宇一身。
这些都是林浩宇的鲜血啊。仅仅片刻功夫,就已经膨胀到了拳头大小。
从那以后,林浩宇无论什么时候,再也不敢将这身皮毛轻易的脱下。对自己身边,不管大,还是小的生物,都提起了一份警惕。林浩宇从来没有想象过,如此小的一个小虫子。
既然差一点儿要了自己的性命,如果当时自己在睡眠的时候。恐怕只需要片刻时间,自己体内的鲜血就会被它吸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