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是刘表,就连黄祖这个正牌黄家嫡子,都已经放弃了安陆县的老家了。
黄家人显然已经忘了,当初,曹操打着为父报仇的口号,是如何大肆屠戮徐州无辜百姓的了。
经过查探,在得知江夏郡如今的局势时,就算是以周瑜之智、之能都深感头疼。
很显然,刘表这样的安排,一则,就是要把西陵县打造成一个军事堡垒,阻断孙策军进一步向西攻占荆州的步伐,同时,留在安陆县的黄家,以及黄家的佃户们,就是刘表故意留给孙策的一块看似极为鲜美的诱饵。
周瑜深知,以孙策的脾气,一旦拿下安陆县,又找不到黄祖这个正牌杀父仇人的话,必然会因此而迁怒整个黄家,进而举起屠刀,屠戮整个黄家。
孙策是杀得爽了,可他这么做,会极大的损伤自己的名望,尤其是在民间百姓和荆州士人当中的名望。
黄香的名声不止是在朝廷,在面见的声望也非常大,再加上黄家近一百年苦心孤诣的维持,黄家已经不是局限于安陆县,局限于江夏郡,局限于整个荆州,而是整个江南地区的名门望族。
现如今,孙策暂时恐怕无法击败刘备,而一旦杀了整个黄家,他想要进一步向西,攻占整个荆州的计划,也会因为此事而遭遇到极大的困难。
江夏的这个变化,等周瑜打探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一方面,那个时候,孙策军刚刚才遭遇到了巨大挫折,根本无力阻止刘表在江夏郡的一系列举措。
另外一方面,周瑜自己也是刚刚才接手豫章郡北部,郡内军队未进行整训和编练。
即便当初,孙策从华歆手中兵不血刃地拿到了该郡,但是,被他任命为新任太守的周瑜自己都非常年轻,也既没有在孙策军中立下足够的战功,也没有能够在豫章郡立下足够的威望,郡内的局势并不是很稳定。
更何况,真实的历史从来就是血淋淋的,打从一开始,孙策既极为看中周瑜的能力,却有始终在抑制周瑜。
比如,孙策交到周瑜手中的豫章郡,其实,已经被分成了三份。
第一份,也是最重要的一份,就是豫章郡以北,属于周瑜掌管。
第二份,豫章郡以西,与长沙郡攸县交界的建昌县,因为金珏的影响,如今担任建昌都尉的人并不是太史慈,而是变成了另外一个对孙策一统江东同样困扰了他一段时间的祖郎。
第三份,如同原本历史上一样,孙策将豫章郡南部单独划分出来一郡——庐陵郡,由孙贲的弟弟孙辅担任庐陵郡太守一职。
豫章郡是很大,但是,一郡的疆域三分,也就意味着,一郡的军事力量也同样被分成了三分。
孙策这么做,一是在防备刘表的侄儿刘磐,防止他继续带兵骚扰豫章郡西部,而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在防备和限制周瑜手中控制的力量。
再比如,孙策被刺,临死前说得那句话‘内事不决,问张昭,外事不决,问周郎’,显然他这句话引申的意思就是已经把周瑜排除到东吴的内政之外了。
而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周瑜也举兵刚刚又与魏明在江北打了一仗,为得就是救下被魏明和太史慈已经逼入险境的孙贲部。
那一仗,虽然从表面上看,周瑜所部在具体的战损比上,占据了一些便宜。
可实际上,周瑜原本是想要靠着出其不意击溃魏明和太史慈的联军,结果,金珏调教出来的将领,全都非常注重军中斥候,有这些人在战场外侦查。周瑜部发动的突袭再突然,但是,到底还是让魏明提前一个时辰,就已经从军中斥候那里得知了此事。
魏明也因此得到了非常宝贵的一个时辰,及时建立起了防御,成功挡住了周瑜的偷袭部队。
这种情况下,周瑜所率领的豫章军,虽然成功就出了孙贲,击退了魏明和太史慈的联军,但是,他也打草惊蛇,让江夏郡文聘那里提前有了准备。再加上这次战斗中,豫章军毕竟也遭受了一定的损失,使得周瑜根本就已经在短期内没有任何余力再挑起任何战事了。
事实上,若是江夏郡太守换成傅彤,而不是文聘的话,即便傅彤同样善于防守,他也会抓住这个机会,带兵反攻入豫章郡。
不需要攻城拔寨什么的,只需要将豫章郡各个县城以外的壮丁全部掳掠走,就能够给周瑜、给豫章郡,进而给东吴造成非常大的损失。
很可惜,文聘担任将领虽然很有能力,但是,他做事还是有些太过于被动,并没有主官能动攻入豫章郡的意愿,同时,他这个郡守甫一上任,要同时受到黄射和蔡中的辖制,他可没有胆子像傅彤那样,只带少量的兵力就攻入豫章郡。
傅彤之所以有这样的胆气,一方面,是金珏替他提前制定好了计划,并且,已经提前拍密探侦查好了南阳郡北部被曹军控制各县的情况,另外一方面,还有张绣走的时候,留给他的两万南阳兵。
听周瑜说完荆州的变化,议事厅内,上至孙策,下到一般的小将,全都是眉头深锁。
其实周瑜刚才有一句话并没有说出口,孙策此次贸然与曹操联合在一起,不但触怒了金珏,也惊动了刘表,若是第三次徐州之战中,孙策能够夺取江北三郡还好说,可是,如今不但毫无所得,还机会丢光了孙策军原本江控制在自己手中的江北各县。
反过来,也错失了唯一一次能够顺利攻下江夏郡的机会。
世人无法理解,金珏自己还在带兵进攻益州,围攻成都城的时候,为何要突然分兵到江北协助刘备击退孙策军。
可是,对于金珏的这种做法,孙策最应该是感同身受的。
而到了这个阶段,周瑜,还有天下不少有识之士已经从这一点能够看出,金珏与孙策两个经历有些相似的少年豪杰身上,却有一个非常大的不同之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