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昌县的板楯蛮人,却是一家独大,以句氏为首领。王布游历益州的时候,曾会过句氏的首领。两人算是有些交清。
至于王家,在王布娶了王何氏之后,便并入了何氏,板楯蛮人中王姓一族虽然不是九代单传那么惨,但是人丁不兴旺是事实。
现在在何家的王家人,除了王布的一个堂叔和堂弟还活着之外,剩下都是四五个两三岁大的男孩子和十几个女孩子,而王平算是他这一辈中年龄最长的。
也许是受了王布的牵连,其他王家人在这一年中已经陆陆续续死了三个成年男子了。
“这怎么行呢?如今王家就剩下两个成年的男丁了,若是他们都跟着你我母子逃走的话,剩下的人怎么办呢?”王何氏闻言,连连摇头拒绝道。
“娘,楚爷爷行动不便,他是无法随军的,让他留在家里,等到各部落首领带兵全部离开之后,就让他老人家带着弟弟妹妹们先到宕渠县县城里躲避一段时间。只要我们达到汉昌县,顺利地见到句首领,想必,他会看在父亲的面子上,接纳我们。
到时候,请句首领再派人将楚叔接到汉昌不就行了吗?”显然,何平早就想好了对策,对于母亲提到的问题,他早就想好了解决地方法。
不过,何平毕竟是这个时代的人,思维还无法逃出一城一地、个人恩怨之类的框架。
板楯蛮人杀了杨任派来劝降他们的使者,这的确是极大的伤了金珏的颜面,可是,在金珏看来,若是他能够在这一两年之内彻底拿下成都,拿下蜀郡,再回过头来的时候,巴郡中的各势力、板楯蛮人便都成了他随手都可以轻易灭掉的蚂蚁了。
何况,乱世之中,粮食为王,有充足的粮食,才能招募数量更多的士兵。金珏军若是能够迅速占据整个蜀郡,益州之内最为重要的产粮地,进而夺取成都城,以巴郡的地势,根本就不足维持庞大的军队。
因此,何平现在设想事情,根本就不会发生。因为,金珏根本就没有把板楯蛮人的威胁放在眼里。
……
东汉和帝永元三年,孝和帝划宕渠之北,包括后世的巴州区、通江、南江、平昌及万源等县的巴河流域地区,置汉昌县。
因此,汉昌县本就是从宕渠县分割出去的一个县,所以,两县是邻居的关系。汉昌在北,地势更为险峻,防守起来更容易,但正因为这个原因,粮食极大的限制了当地人口的增长,汉昌县的疆域与宕渠县差不多,可人口却少了五分之一。
这里的板楯蛮人族群数量也要少于宕渠县。
就在此时,汉昌县的板楯蛮人也正陷入到了巨大的争论中。
朴胡和杜霍为了向汉使贾逵示好,斩杀杨任派来使者的时候,不但没有进行遮掩,还对此事大肆宣扬。
这个消息自然就传到了汉昌县,贾逵听说这里实力不强,而且又是一家独大,他便有些轻视汉昌县的板楯蛮人,故此,他只派了一个随从,拿着上庸郡的印信前来见句氏的首领句璋。
巧合的是,句璋不但名与刘璋相同,两个人的性格也大体相仿,多疑懦弱,与当初那些将部落迁移到这里的句氏祖先完全不同。
即便明知来人只是汉使身边的随从,可是,对方手中毕竟拿着朝廷正式颁发的印信,故此,句璋对待这位随从也极为恭敬,也同样当着对方的面斩杀了杨任派人的‘信使’。
上庸郡就是贾逵临机决断,他听说张鲁已经丢了汉中郡,便自己做主将整个汉中郡从东到西一分为二,从西城县往东就是上庸郡。临来益州之前,曹操给贾逵准备了很多份空白的印信,就是给了他临机决断的权利。
不过,在这件事情上,句璋耍了个滑头,他当着贾逵随从的面杀得那个所谓信使,不过是他们自己部落中的一个罪人罢了,堵上嘴巴,换上信使的衣服,除了自己人,谁又能知道他杀得人是冒牌货呢?
不过,把贾逵随从送走之后,句璋并未放走杨任派来的使者,而是把其关进了大牢。未看清形势之前,他不想这么早下注。
所以,这一次,句璋的滑头和首鼠两端算是救了他一命,若是他也学着那两个蠢货杀了信使的话,金珏就算是绕过板楯蛮人其他部落,也断然不会放过朴氏和杜氏的。
“首领,那个贾逵是什么意思,不但没有亲自来,还只给了我们一个鸟不拉屎的郡。”他弟弟句猛脑子虽然不怎么好,但是极为勇猛,对句璋也极为忠心,故此,在句璋这个多疑之人的面前,也就只有他敢这么说话。
汉昌县就算是再贫瘠,可它离蜀郡不远,只要通了商路,不愁买不到粮食。可上庸郡那里就不痛了,放在这个时空的人手里,就算是诸葛亮也无法将其发展起来。因此,比起条件原本比较差的汉昌县,上庸郡还真是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句猛说完,底下人也跟着吵吵起来。
“明弟,你怎么看?”句璋皱着眉头想了想,还是把头转向了自己的另外一个弟弟句明。
句猛只是句璋的同父异母的弟弟,而句明却是句璋的亲弟弟,可是,句璋对于这个亲弟弟戒备甚严,即便他这个弟弟从小体弱多病,态度也一直不曾改变过。
原因很简单,这个句明从小就非常聪明,小时候,他极得老首领的喜爱,原本应该是由他接任部落首领的位置的,可是,老首领死后,因为他病怏怏的,部落中的人都不信任他,像他大哥那样的人接位,才符合部落中其他野心家们的心意。
汉昌板楯蛮句氏在汉昌发展了几十年,早就不是那个众志成城的句氏,各小家都有各自的心思。
句明闻言,有气无力地回答道:“首领,在局势未明朗之前,杨任派来信使是一定不能杀的,更为很重要的是,目前,你我怎么看都并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