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松说制定的计划,就是从刘和的手中夺取广阳郡。
没错,就是广阳郡。
前文提到过,张白骑、张松和潘璋三人经过通力合作,趁着鲜卑人入侵幽州的这个极为短暂的时间,将广阳郡北部两个属县——军都县和安次县县城里的百姓和能够带走的重要物资几乎全都搬空了。
而在此之前,因为及时得到张白骑示警的刘和下令将县城以外的百姓全都就近安置到了广阳郡辖下各个属县当中,即便有很多富户携家带口全都进了蓟县,但是,还是有很多县城以外的百姓进入到了离他们最近的属县县城当中。
这也就说,鲜卑人北返之后,军都县和安次县两县,不光是县城里,也包括县城外,境内几乎已经找不到任何百姓的影子了。
在东汉时期,广阳郡是幽州刺史部辖下各郡当中,疆域最为辖下的一个郡,比只有四县之地的右北平郡还要小不少,由此,此郡辖下也只有五个属县,只比右北平郡多了一个县而已。
除了郡治、州治双料的蓟县,以及北方已经称为空城的军都县和安次县之后,还有就是广阳县和昌平县。
即便经历过公孙瓒之乱,以及后来的阎柔和鲜于辅等人与邹丹的大战,现如今的蓟县,无论是从人口,还是从经济上来讲,依然还都是整个幽州最为繁华、同时也是人口最多的一座城市。
要是能够将之顺利夺下来的话,毫不夸张的说,等于就是拿下了整个广阳郡。
只是,在此之前,张松一直没有找到攻占蓟县,进而将之占据的由头和适合被推到前头的人选。
刘山替张松找到程绪之子程复之后,一切就变得顺理成章起来。
有了程复,张松设便有了谋夺蓟县的由头——程复的先父程绪之死,有了程复,张松便有了谋夺下蓟县之后,用来被顶在前头,堵住幽州百姓,幽州其他各郡太守,以及袁绍等外部势力的筹码。
程复今年才刚刚年满二十岁,故而,金珏才有机会赐字给他,为的就是让这个与他有着相同境遇的年轻人不要忘了替父报仇。
而张松想要守住广阳郡其实,也很简单,只要按照计划夺下蓟县,再将旁边两县县城里的百姓全都迁居到蓟县县城当中去的话,依托蓟县县城,再配以擅长防御作战的将领,就足以用此县县城,挡住可能遭遇到外敌的进攻。
别忘了,蓟县既是广阳郡的郡治所在的,更是幽州刺史部州治所在地,城防方面,不仅仅只是城高墙厚,而且,整座城池的占地面积也十分广大,在整个幽州,不,应该说整个河北境内,蓟县县城占地面积近排在邺城之后。
有了金珏治理略阳县的经验,张松自信,即便蓟县被袁绍的大军围困起来,他也能够只靠着蓟县城内广阔的土地和数量众多的百姓,解决粮食问题。
为了防止引起刘和手下人的怀疑,程复离开议事厅之后,便立即骑着马离开了蓟县,但是,他走了,他的家臣和张松自己的一个家臣分成两拨人,却被留在蓟县县城之内。按照军师张松和程复商量之后制定的计划,两拨人分别在城内完成两样非常重要的任务。
其一,自然就是在城南靠近城门的一片住宅区区域里,买下一个规模较大的宅子,在这里从现在开始挖掘地道,作为将来攻陷蓟县县城首选的方案之一。
这个任务自然是张松的家臣来完成,而所用的工人也全都是来自张白骑麾下军队里曾经当过矿工的黄巾军或者黑山贼兵。
其二,暗中联络反对刘和的人。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圣人,哪怕是孔子活着的时候,他身上也同样有不少的缺点,也有彷徨无措的时候,所谓圣人都是被后人吹出来了的。
刘虞也同样是如此,在东汉末年,在幽州享有极高声誉的他,未必就能够获得所有人的支持。
作为地头蛇的程复,尤其是与刘和有着不共戴天之仇的他,早些年也曾经试图联络过与刘家有仇怨的人,联合起来反对刘和。
只可惜,程复本人的能力十分有限,声望不足,而恨刘虞的人,别说在幽州,在广阳郡内的地位也同样都不高。
至今,程复也只为张松联络到那个真正临阵背叛了刘虞的从事公孙纪的儿子——公孙复。
这个公孙复本名自然不是现在的这个‘复’字,他是听了程复名字的来历,才决定将原来的名字改成同程复一样的。
公孙复的父亲公孙纪在战后投靠公孙瓒,原本也得到了重用,担任的是公孙瓒身边的治中从事,地位在诸从事之上,在別驾之下。只可惜,公孙瓒不争气,消灭了刘虞之后的他逐渐变得骄狂了起来,最终败在袁绍和刘虞旧部们的手中。
而公孙纪正是在公孙瓒战败后,非常不幸的落在了刘和的手中,被刘和亲手斩杀的。
毕竟,如果不是公孙纪出卖刘虞的话,以刘虞当时在幽州的地位和声誉,再加上公孙瓒措手不及,真得有可能一战就将之消灭掉。
刘和借助其父刘虞的余荫,在幽州,在广阳郡,在蓟县城内的声誉并不低,只可惜,一则,刘和任何一种能力都远不及其父,尤其是在治政方面,他既做不多如他父亲那样节衣缩食,作为一州的表率度日,又不能为百姓谋福利,让广阳郡所有百姓过上丰衣足食的日子。
而且,这些年,为了替父报仇血恨,刘和一直都致力于与袁绍军联合,一起出兵围攻易京城,想要消灭公孙瓒。
因为,城中百姓,尤其是那些居住在西城贫民窟的百姓,对刘和并不如何感恩戴德。由此,这也就给了张松、程复和公孙复暗中挑唆这些贫民窟里对当权者心怀怨恨的贫民在将来参与叛乱的机会。
被留在蓟县城内,除了程复的管家之外,主官这个任务的人,还有一个人,此人就是这个公孙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