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松这么做,就是想让这段时间里刚刚被迁入城中的这些顽固不化、却自以为是的人全都亲眼看一看城下,那些正在耀武扬威,用汉人的首级在叫骂城池的鲜卑骑兵。
右北平郡当中并不是所有百姓都能够‘幸运’地逃过素利部骑兵的追杀,哪怕他们都是被张白骑或者潘璋手底下的士兵们强行迁入到土艮县县城中,可郡境内还是有不少在此之前故意躲避官兵搜捕,却没有能够躲过鲜卑人骑兵搜捕的倒霉的汉人百姓。
这一点,就算是金珏亲自来,给他充足的时间,也未必能够做到尽善尽美,故此,城头上的张白骑、潘璋和张松,以及张白骑手底下那些老黄巾军看到这一幕,心里面全都没有起任何波澜。
土艮县县城外耀武扬威的鲜卑人大军终于让城内之前对张白骑他们怨气很深的百姓们全都震惊了,大部分百姓转而对张白骑或者潘璋的态度立即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从埋怨,甚至是憎恶,转变成了感激涕零。
当然,那些因为迁徙的过程中与冠军发生冲突而被杀了家人的人,态度自然不会有所改变,这样的人,你就算是对他再如何好,也不会感动到他。
在东部鲜卑人诸部落当中,素利无疑是实力最为强劲的首领,光其这次率领带入幽州的骑兵就有两万多,而其他部落首领带入幽州的骑兵加起来还不到两万,可以说,这一次东部鲜卑趁着袁绍军缺少军粮,没有能力援助幽州的机会大举入侵幽州,就是素利挑的头。
只是很多人没有想到的是,在暗中跳动素利入侵幽州的,却并不是大汉境内任何一个势力,而是素利跟前的那个汉人狗头军师窦子。
窦子所在的这一支窦氏,就是当初那个在汉灵帝发动政变之后没过多久,因为窦武被杀,害怕被牵连的代郡太守窦统逃入南匈奴人之后所生的后代。
窦子是家族中的庶子,因为天生貌丑、且其母只是个奴隶的缘故,生下来就被窦氏一族嫌弃,小时候不但没少受过同族的欺辱,甚至是家族当中的奴仆都敢在暗中欺辱于他。而他那个倒霉的母亲,在生他的时候就已经难产死了。
就算是这样,窦子还不算是倒霉,五岁的时候,他的那个不称职的父亲也战死了。
窦氏一族投靠南匈奴人,不能干吃粮食,也是要做事的,家族当中不重要的子弟自然也要接受来自南匈奴人单于,甚至是部落贵族安排的差事,死在战争中也实属正常。即便其父再如何不称职,只要是活着,毕竟是自己的儿子,就不会少他一顿饭吃。
可是,人一旦死了,很多事情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幼时丧母,五岁失父,这样晦气倒霉的人,自然更加不受人待见了。
只不过,谁也没有想到的是,天生瘦弱丑陋的窦子在这样如此非人的环境下,居然硬挺着活了下来,而且,他还在暗中偷学了不少窦家祖传的汉人文化,比方说窦家老祖逃入匈奴人时,带来的那本孙子兵法。
当然,古时候的孙子兵法,后世普通看到的并不相同,而以窦子在家族中的身份,也只能断断续续看到其中一部分,并不能看那整本书,是以,他对兵法的了解,有很多并不完备,甚至有不少地方他都理解错了。
这一次,窦子得到袁绍军的消息之后,之所以献计鼓动素利出兵洗劫幽州,并不是什么暗中卧底鲜卑人那么伟大的事情,而就是在为素利考虑。
自从鲜卑人大分裂成四大部分之后,随着中原战事的发展,轲比能部落因为紧邻汉境的关系,收拢了非常多逃入其控制区域的汉人,随着时间的推移,轲比能部落暗中积聚的实力变得越来越强劲。
这一点,所有周边的鲜卑人部落全都是看在眼中,急在心中,可是,步度根所控制的区域,之前有南匈奴人挡住了他们南下并州,劫掠汉境的通道,现如今,在这个时空里,又有实力更为强劲,个人武艺冠绝天下的吕布军虎视眈眈地遥望着其部落,让步度根不但不敢南顾,而且,还随时要小心吕布军随时会发兵征讨自己。
因为,在当初,汉灵帝末年,大汉天下陷入到一片混乱之际,紧随着南匈奴人身后,步度根也曾经帅兵向南劫掠过并州,甚至是河东郡和河内郡,之所以历史记录当中未曾记录,是因为那个时候,天下人的关注点全都放在了动作和关东联合起来的讨伐董卓联盟的身上。
再加上,当时,大家对北方游牧民族并不是很了解,故而,并州和两郡的士人和百姓都把后来洗劫家园的骑兵当成了南匈奴人的后续部队了。
有关这一点,还是南匈奴人单于呼厨泉在与吕布正式达成联盟之后,特意派人向吕布澄清了的一件事。两个势力结盟之后,呼厨泉做得第一件事,就是主动将五原郡先归还给了吕布,而他做得第二件事,就是将其部落当中全部掳劫来的汉人全部又归还给了吕布,哪怕这件事并不是出于呼厨泉本人的自愿。
至于像窦家这样自愿归降南匈奴人的汉人,是去是留,全凭他们自愿。这一点,就算是吕布本人知道了,他也不会去强求。
而素利更是倒霉,他自身的军事实力是很强,但他并不是东部的首领,只是其中之一而已,而且,因为袁绍的帮助,三郡乌丸人此时的实力要远强于东部鲜卑人的实力。在原先的时空,东部鲜卑人,至少在表面上是降服于三郡乌丸人的。
后来,曹操北征的时候,素利派兵协助曹操大破乌丸人,在后来,曹彰统兵征讨乌丸人的时候,他也同样派兵随同曹军。
素利这样甘心为中原汉人势力充当走狗的作为,在鲜卑人中都引起了非常大的争议,至于究竟原先的时空里哦有没有窦子这个人,就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