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Medusa,是一个华侨。
在中国人的眼里,我就是一个金发碧眼的美女。
到现在为止,我只经历了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
——
在这一段恋情中。
他叫Adam,中国人把他的名字翻译为亚当。
每每想起Adam,我都会后悔,为什么我取名时没有叫eve(夏娃)。如果我叫夏娃,那亚当和夏娃是不是就能够永远在一起了?
跟Adam第一次相识,是在西班牙。
西班牙是一个异域风情甚浓之地,西班牙人热情开朗,我很喜欢。
我是一个美术生,我的家庭环境,以绝对的优势,允许我游遍全世界。
而环游世界的第一站,我选择了西班牙。
这个临近葡萄牙的地方,美得不成样子,在大西洋和地中海之间,与意大利隔海相望。
我非常喜欢西班牙,从小就喜欢,没有理由地喜欢。
就如同,我毫无理由地喜欢了Adam。
跟Adam第一次相见,是在咖啡厅。
到现在为止,我还能够清晰地记得当时的情景。
那时候,我拿着相机,想去捕捉西班牙漂亮的景色,走着、跑着,我累了,在咖啡厅坐下,点了一杯巴塞罗那。
点完咖啡之后,我落座在落地窗边。
从我坐下的方向看去,正好能看到熙熙攘攘的人群横穿马路,那些七彩的衣服夹杂其中,我心念一动,拿起相机连续快拍了好几张照片。
照下的那几张照片,我到现在为止还一直保存着,甚至已经把它画在画布上好多次了。
那几张照片,其实并无特别之处,不过是三三两两的人,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在炽热的马路边。
它为什么会特别?
因为它在我的记忆中,是特别的存在。
在我拍那几张照片时,Adam出现了,他就在我的右侧后方,他拿着相机,把我刻进了他的照片里。
我记得,第一次跟他说话,我用的是西班牙语,“嘿!你为什么偷拍我?”
他却用英语回复了我,“因为你很漂亮。”
我莞尔一笑,拿着相机偏头看着他,“我知道我很漂亮,但是你不能拍我。”
“既然是漂亮的东西,为什么不能用相机记录下来?”他说着,站了起来,无所谓地耸了耸肩。
那时的我,不过就是十六七岁的少女,话语里免不了稚嫩,“因为我跟你不熟,所以你不能拍我。”
“那你跟那些人熟吗?”他挑了挑眉,微微颔首,示意我看向马路口那边,“他们跟你不熟,但你也把他们拍进了你的相机里。所以,我为什么不能给你拍照?”
“你这是强词夺理!”我气结,从座位上站了起来,骂他。
在咖啡厅里呆的人,大都是书呆子和绅士,我突然大喊大叫,显得很失礼。一瞬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的身上。
我气得不得了,连巴塞罗那都没有喝,就走出了咖啡厅。
走出咖啡厅后,Adam一直跟着我,而且他不停地拍照,按下相机的声响一直在我的耳畔。
走在老巷时。
我生气地朝着他大骂:“你这个疯子,能不能别跟着我?”
那时年轻气盛,因为他在咖啡厅里让我难堪了,所以我把心里的气都洒在了他的身上。
Adam不以为然地耸耸肩,举着相机散漫道:“既然你都说我是疯子,那疯子做事,是毫无规律的。你叫我别跟,我就要跟。”
“你是不是有病?我跟你素不相识,你为什么要一直跟着我?”我骂着。
现在想来,那时确实是年轻。
因为年轻,所以不懂事。
以我现在这个年纪,我这样去骂人,如果对方是歹徒的话,那我的身上可能多了几个血洞了。
“因为我是疯子。”他稚气硬朗的脸嘻嘻哈哈,好像没有一丁点烦恼。
我轻哼了一声,“那你真是疯子。”
“我知道,你来西班牙已经一个星期有余了。我知道,你晚餐喜欢吃意大利面,不喜欢吃午餐。我知道,你拍照的时候,最喜欢抓拍披散头发的女人。我知道,你不喜欢吃太甜的东西,你喜欢在画画时,在旁边放一瓶咖啡……”
他喋喋不休地说着,我越听越觉得心里发寒。
在这样的异国他乡,如果他想对我做一些事,就算我想逃,也只是无能为力。
“你是谁?”我问他。
他说:“我是Adam。从你踏出西班牙首都机场的那一刻,我就一直在跟着你。白天时,我一直跟在你的身旁,夜晚时,我就住在你的隔壁房间。”
我感到自己的手心有细细的汗水,“你为什么跟着我?”
“如果我说,我对你一见钟情了,你信吗?”他说话的时候,声音很轻,一双碧蓝的眼睛深邃无比,就如同蔚蓝的深海,漂亮湛蓝。
我听得心头一跳,摇了摇头,“我不相信。”
他笑了一下,露出白皙的牙齿,“别说你不相信,就连我自己都不相信。”
“从前,我总觉得,书本里说的怦然心动是假的。因为我见过很多美女,却对每一个的感觉都相同,我没有心脏突然失控的感觉。我抓拍了无数的人,没有任何人让我心动,我一直以为,我可能这辈子都找不到令我痴迷的人,直到你出现……”他说话的时候,一步又一步朝着我靠近。
我一步接一步地往后退,心脏咚咚直跳,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紧张。
很久之后,我才直到,原来那不是因为紧张,是因为心动。
他说了很多话之后,已经走到了我的跟前,我能够看到他眼睛里,我自己小小的倒影,他说:“我喜欢你。”
在那一刹那,天边仿佛有烟花突然绽放,一切都变得那么璀璨美丽。我的心跳也一样。
后来,经过了一个月的时间。
我渐渐沉浸在他的每一份温柔里,我知道,这是一个不好的预兆。
因为我越来越离不开他。
他的相机里,有我越来越多的身影,有我越来越多的神情。
再后来,我们真的在一起了。
虽然,初识时,他就跟我说,他喜欢我。
但我知道,那不是爱。
最后,我一厢情愿,爱上了他。
他却找到了新欢。
我不知道该欢喜还是该伤悲,明明是他先喜欢上的,最后却变成了我最先爱上。
喜欢,是两个人的事情。
爱上,是一个人的事情。
这是我过了很久,才终于想通的事情。
Adam离开我之后,我很堕落,在那期间,我不断地画画,不断地画画。那些画挤满了一整个小房间。
我自己很喜欢吃意大利面,所以后来因为各种缘由而开了一间小店。
有一个年轻人来过我的那间破店,机缘巧合,他进过我的画室。
他跟我说:“你的画很漂亮,如果挂在店里,会有人喜欢的。”
后来,我找他说的去做,我的店,一夜爆红了。
那个年轻人就是应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