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数日子,现在已经是9月11号了。
这一天是所有美国人心中的痛,因为就在7年前,就在美国的超级大国,全球领袖之梦发展至最顶峰的时段时,那个名为本·**的恐怖核心用飞机撞大楼的残暴方式,狠狠地在所有美国人的脸上抽了一巴掌,将他们从美梦中惊醒的同时,也奏响了恐袭和反恐袭在全球舞台上公然对抗的序曲。
在美国人的心中,自己的国家从未像现在这样危险过,每一个人都在恐怖武装的阴影笼罩下,每一个人的处境都不再安全,而各种恐怖言论也甚嚣尘上,犯罪分子纷纷借此时机开始了自己的阴谋活动,世界自此再次结束了冷战后的短暂和平,重新陷入了混乱之中。
钮约作为911的袭击目的地,在这起事件之后算是真正的扬名立万了,而纽约人也是所有美国人中最缺少安全感的。
当然他们也是心最大的一群人,在这些人看来,纽约发生什么事都不值得惊讶了,哪怕是外星人入侵也一样。
而在钮约人中,这种特殊的矛盾心态又要以生活在地狱厨房中的人为最。
克林顿区是这一地点的官方名称,也被老钮约人管叫西中城,这个一向臭名昭著的区域在911之前,也只不过是钮约所有罪恶中不足为道的一角而已,只不过比其它的角落要更肮脏,更污浊,更加充满了地沟里的老鼠屎臭味,除此之外,这里并没有什么特殊的。
它也是在911之后,才变得特殊了起来,地狱厨房这个名字好听又好记,简单,突出的名字一向都适合作为一个朗朗上口的核心被人反复利用,曾经遍布钮约的罪恶阴影开始在它的吸引下向这里聚集,克林顿区很快就成为了那些无所事事,心向混乱与暴力的潜在恐怖分子们最喜爱的根据地。
金并进驻后,这个地方更是一度成为了钮约犯罪者的天堂,他们从钮约各地汇聚在这里,向他们的黑色领袖献上忠心,表示臣服,随后开始向瑟瑟发抖的“地狱市民”们展示起了他们独特的“手段”。
但这倒是让纽约其它区的治安好上了不少,罪恶的集中意味着更大的混乱,但也意味着更便利的管理和处置。
收纳了纽约所有污垢的地狱厨房成为钮约的另一块招牌,这里的警察成为了钮约最危险的职业,也成为了钮约最容易升职的职业,就像一个畸形但奇妙的生态链一样,这个“毒瘤”也在这些年的发展中,成为了钮约不可割舍的部分。
许多野心家和邪恶组织都把手伸进了这里,他们渴望着从这里汲取自己所需的营养,招募才华出众、能力拔群的新成员,而那些正义的组织也在这里留有渠道,以便把某些即将陷入泥沼中的优秀人才拉出泥潭。
但今天,这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家伙都像收到了什么风声一样,一个个都换上了最得体的服装,表情严肃端庄,俨然变成了一个有模有样的白领集中营。
实际上,他们自己也多半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大早上的起来出门时,还和不同组织的小伙伴们互相惊讶了一番。
大概就是——
路人甲:“嘿,你个平时狗模人样的家伙今天怎么也变得这么人模狗样了啊?”
路人乙不屑的望了他一眼:“喂喂喂!我跟你说啊,我这砂锅大的拳头你看见没有,别以为你换了一身衣服我就不敢打你了!小子,说话放尊重点,人模狗样、狗模人样的说谁呢?”
路人甲大怒:“说你呢,咋滴,想打架,啊?你以为我不敢吗?老子提着两把西瓜刀从59街砍到34街的时候,你还在尿床呢!”
路人乙用关爱智障的眼神望了他一眼:“哦,说我啊,知道了,知道了,没事我先走了啊。”
路人甲一脸懵逼:“诶诶,等会,这怎么回事呢?”
路人丙看不下去了:“行了行了你们两,今天都悠着点吧,命令一路从天上下来的,不想死就老老实实的假装一天成功人士吧,还有你啊,没错就是你,你可长点脑子吧,别给人套路了都不知道。”
路人甲:“???”
大概就是这样子了。(迫真)
反正,这道从神盾局下来,经由美国五角大楼批准,国会同意,纽约州同意,纽约市同意,曼哈顿区同意,最后才一路传达到布鲁斯·班纳可能行走的各条路线上的命令已经被歪曲的不成模样了,现在下面的人只知道“有一个大人物即将微服经过这里,要是出了差错,到时候肯定要闹出人命来”这样简单的信息而已。
而这也是神盾局想要的结果,毕竟绿巨人这种东西,实在不适合出现在成天担惊受怕的美国人,尤其是受迫害妄想症严重的纽约人眼前。
至于说这样子做要达成多少利益交换,付出多少代价啥的,卤蛋也算是彻底看开了,反正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也不愁,只要最后神盾局能解决掉这件事,并在此过程中出了大力,那他自然就能得到更多的经费。
无非就是左手倒右手,先倒一下而已。
如果解决不了……
解决不了就大家一起完蛋咯,绿巨人闹起来力量无上限的,到时候把整个纽约都砸了也不奇怪。
当然,卤蛋局长肯定是希望这事情能直接用“蓝先生”塞缪尔·史登博士的方法解决,这样就再好不过了。
但他本能的觉得事情绝对不会这么简单,说是flag也好,说是猜疑病也好,说是墨菲定律也好,哪怕说是男人的第七感都好,总之,他本能的就觉得这次肯定会要出大事,哪怕那位塞缪尔·博士信誓旦旦的自己的方法至少有8成把握,哪怕神盾局的科学家们乃至最厉害的超级英雄科学组对此都没有异议,但他还是觉得会出事。
肯定有哪里被自己疏忽了。
卤蛋如是的确信着,但他苦思冥想,也找不到到底是哪里有问题。
如果他精通东方文化的话,倒时有可能发现是哪里情况不对,可惜他这方面的文化水平也仅限于能用口音颇重的华文和红美铃交流了。
“灯下黑”这么高端的词汇,他是万万想不到的。
……
……
一个穿着破旧衣衫,头发看上去像是几十年没洗过,胡子拉碴,身上散发着臭气的流浪汉在中央公园南边驻足而立。
每年的9月中旬都是秋高气爽,枫叶飘落之时,钮约中央公园的景色也会变得分外迷人,“枫叶红于二月花”将不再只是诗词中的文采华章,也会出现在真真切切的现实生活当中,成为游人们最喜爱的景色之一。
说不定,有灵气才气的人还会在它的刺激下,写下一首首优美的现代诗篇呢。
可惜这般美丽的景色,布鲁斯却根本无心欣赏,他不远万里徒步跋涉而来,一路忍受着有上顿没下顿的生活,在街头风餐露宿,就连身上的衣服都破旧不堪,这般受苦,唯一的目的便是将自己体内的那个怪物给彻底除去。
步入纽约后,他已经激动的连觉都睡不着了,今天三更半夜的,他就徒步穿过了霍兰隧道,来到了曼哈顿岛的南端,随后摸黑在大街小巷中穿行,一路北上,数次走进死胡同后,终于在日上三竿时,穿过了他所见到的全纽约最贫困的区域,来到了著名的纽约中央公园旁。
这时,他的身上已经凝结了许多汗珠,即便他只穿了一件宽大的长衫和长裤,脚上更是踏着布鞋,如此长时间的有氧运动还是让他热的够呛。
也亏得他是在纽约,如果把他的目的地放在更南方的华盛顿D.C.,他可能已经热到变身了。
在亚热带气候区,“秋老虎”可是威名赫赫,人们的着装依然普遍都是短衫热裤,但在这个温带大陆性气候为主的城市,人们早已换上了长衫长裤,所以布鲁斯此时的打扮倒也不算出格。
顶多就是因为衣服太破旧而被人嫌弃而已,或者是因为头发胡子拉碴而被认为是贫民区的流浪汉,受人指指点点。
他当然不会去和这些人一般见识,为了控制自己不变身,他的养气功夫已经好到了某种极限,甚至比红美铃多年培养下来的“太极推手”都不遑多让,自然不可能只因为其他人的看法就变得怒不可遏。
他之所以在这里驻足,只有一个原因。
那便是他的打扮。
不是才说的不会在意他人的看法吗?!(摔)
实际上,确实不是,但他需要一身得体的打扮,还要找个地方好好的清洁一下自己,不然他这幅样子,根本连格邦学院的门都进不去。
“年轻人,你为什么在这里徘徊啊?”
一个苍老的声音从布鲁斯的身后传来,他连忙转过身,只见一个弓着背的黄皮肤老人就站在离他不足两米的地方,感知敏锐的布鲁斯甚至都没注意到他是如何出现在这里的。
这老人是个光头,下巴上却长了一大把花白的胡子,胡子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可以看得出,它的主人平时对它多有打理,而相比于他亮到反光的胡子,他的穿着打扮就简朴的多了,一身长衫,一条直筒裤,一双布鞋,和那些唐人街里上个世纪的老华人如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样。
老人家一直弯着腰,驼着背,却不是因为他喜欢如此,事实上,老人的背上有一个十分大的凸起,布鲁斯认为这多半是某种良性肿瘤一类的东西,应该就是它迫使这个老人家直不起身子来。
“呃……我……”
布鲁斯有些难以启齿,但老人家却一眼就看破了他的窘态:
“要洗漱?要换身衣服?要整理整理自己的模样?”
一套素质三连直接把布鲁斯给问懵了,他只剩下了点头的份。
“呵呵,跟我来吧。”
说着,老人就转过身迈开了步子,布鲁斯见状,也只好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