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袁思涵,江湖人称一朵奇葩。
没办法,谁让我苏世独立,横而不流?
其他小屁孩在读《格林童话》时,我在翻《中华上下五千年》。他们逛游乐场,我在泡博物馆。他们考历史抓耳挠腮,我早已在睡觉。
我立志,成为未来的优秀考古工作者,可母亲总爱泼我冷水。
“女儿,想象一下,很多年后你考古完回家,忽然,一具骷髅过来拍了你的肩膀一下‘你好,你毁了我的家,我要毁了你!’”
我想了想,也对啊!
于是,我决定换个梦想——做一个有文化的盗墓者。要有真本事来防身,我开始恶补盗墓小说。
母亲无奈地摇头。
我考上了金牌大学,但全家人都不高兴——因为我报了考古系,要多冷门有多冷门。我自己却很高兴,不仅仅是梦想,更重要的一点是因为我成了班里唯一的女生。
浪了三年以后,我开始进行梦想实践,挖坟。
我们这帮“刚入行”的人一共有十个,加上两个老师,共有十二个。
我想起了很多年前母亲的那番话,有点发毛,唉,女人。
这是一个唐代的墓,目前来看保存程度十分完好,我们磨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
出人意料,发掘过程灰常顺利,原以为只是个小墓,但就规格上看,这应该是个宰相一类的人物长眠的地方。
老师面色欣喜,说要停止发掘,让有关部门多派几个专家下来再打开墓室。
我和王堂正在看回廊中的壁画。王堂和我们班上其他的那些书呆子不一样,我们有相同的追求,乃是“革命战友”。
我越看越觉得诧异,壁画的内容各不相同,但每幅都有一个相同的女子站在中央。这貌似是个女子的墓,可不对呀,这个墓至少是宰相的规格。
王堂和我面面面相觑,我从他脸上看到了和我一样的疑惑。
墓志铭到目前为止都没有发现,也许只有打开主墓室,才能解开我们的疑惑。
“也许是这个墓主人有点变态吧。”我说道。
王堂推了推鼻梁上的高倍眼镜。
“要不要……”
“先打开主墓室!”
果然是革命战友,伟大的头脑总是不谋而合。
其他十个人去了隔壁的耳室。
天赐良机。
墓室的石门封得不是很紧。这也许就是命运。
我们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走钻了进去。
王堂打开手机电筒,向四周照了一圈。
黑暗了千年的墓室再次被照亮。光线照到墓室中央,我们更加诧异了。
愣了十秒之后。
“你确定咱们是在一个墓里,而不是一个闺房?”
整个墓室都飘着紫色帐幔,墓室正中央放着一个软榻。
“走,过去看看。”
我拨开轻纱,软榻中央“沉睡”着一个女子,手机微弱的光芒照亮了她的脸,美得明艳不可方物。
重大的学术发现!
“先出去和他们会合吧。”
“好。”
这时,一阵阴风袭来。
我们低头一看,女子的眼睛缓缓睁开。
天哪,灵异事件!
我们正想逃跑,她诡异一笑。
接着,整个墓室燃烧了起来。
我们跑到石门跟前,却打不开门,我一定是做错了什么,人品差到了极点!火苗沿着帐幔快速蔓延。
我想,此刻我的心情就是传说中的绝望吧。
我还年轻啊。
我想起了家里的哥哥以及父母亲,想起了我的二哈。
丢脸了,作为一个考古者,竟然在墓里死了,还是毫无反抗的那种。
“没事思涵,至少黄泉路上咱不孤独。”
“啊,去你大爷的黄泉路,再见了,这个世界……”真没想到,此生还有再睁眼的时候。
我还活着吗,还是我已经在地狱了,头有点儿疼,我的脑子是不是被烧焦了?
这么一想,好惊悚。
我睁开眼,哎,这地方不大对劲,我睡觉的地方分明就是一间标准的古代房间。
嗯,也许昨天是去影视城玩,然后睡着了,做了个噩梦吧。
不对啊,哪有人直接睡到景点里?
所以我要趁管理员来之前赶快逃跑,溜了溜了。
我起身,床头有一套古装,管他呢先套起来。
等等,老夫的胸呢?
“啊!”
这分明是男人的声音!
“怎么了,怎么了!”
门外跑进来一位满脸焦急的古装小哥,呃……抬着扫把。
“公子,发生了什么事吗?”
得,我知道了,我是被整蛊了。
我围着他转了两圈。
“愚人节提前到了吗?”
“公子定是昨天晚上又喝酒喝糊涂了吧,哪儿来的什么鱼人。”
“得,演技还不错,但我实在没心情陪你们玩儿了,我先走了。”
我正要逃跑,不经意间一转头,镜子里的一个长得出尘绝世的男人,正在向我热烈的打招呼。
不会吧,这是我?
等等,我是不是成了一个帅哥?
且容我掳一掳。
我揉了揉眼睛,又看了看镜子,事实就是这样的。
好吧,现代的我,真的死了。
我拉住古装小哥:“大兄弟,问你一个问题,今年年号是什么?”
“公,公子当真糊涂了吗?今年,乃是开元十三年。”
好吧,我运气还算不错,没有穿到五代十国,到了大唐盛世!
但我得先搞清楚我的身份啊。
“那,我是谁?你不会不知道我的名讳吧。”这位小兄弟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我。
“公子…李白,自号,青莲居士。”
“啥!”
这几个字在我脑子里回响了好久。
我一定是开挂了!人品爆发,仿佛站在了珠穆朗玛峰顶。上天对我太好了!感谢佛祖,圣母玛利亚,耶稣!
请叫我诗仙。
还有谁!
等等,我好像,不会作诗。呃……一个没有诗的诗仙。
生活只有眼前的苟且,没有诗和远方!
呃,好尴尬呀。
这短短的一秒,老夫想了很多事。
最后我决定,溜。
与其狗在这里让他的家人起疑,倒不如溜到长安,逍遥快活!嗯,此计甚好!
这天晚上,我收拾了一堆金银细软,外带一把防身的剑,再贴心的留下一张小纸条,告别了李白故里,成功跑路。
开元十三年,二十五岁的李白出蜀,“仗剑去国,辞亲远游”。
让我算一算,开元13年,也就是公元725年,距离安史之乱还有30年,我可以逍遥快活30年!
反正已经死过一次,就当这条命是捡来的,呵呵李白小哥哥,别怪我哈。历史课本上你的形象可能得改一改了。
不久后。
我终于体会到了古代人的痛苦,没有火车,没有飞机,连汽车都没有!累啊。
是谁说的知识才是生产力?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体力才是古代最好的生产力。
按照原先的历史,我明年应该到扬州,然后秋天在那里病倒,再结识李邕,再认识孟浩然。过两年,27岁,就娶宰相的孙女,过幸福的婚后生活。
哼,我偏不,咋地。
为什么人生一定要按照剧本来?为什么李白后来必须要默默的离开长安?
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我似乎感受到了李白在体内猛点头。
两点之间直线最短,一路北上,直奔长安。
老夫一路颠簸,有时候靠颜值蹭蹭顺风车,有时候自己步行。
没办法,谁让我不会骑马呢?
有一天晚上,我独自坐在火堆旁,被呛得鼻涕眼泪一起流,忽然想到了这么一个世界级的问题。
“我穿越来到唐朝,还成了个男的,那王堂呢?”
像是在问安排我们送这里来的那个“神”,又像是在问我自己。
唉,举目无亲的感觉太难受了,我能再次见到我亲爱的革命战友吗?
希望再见时,你能是一个美女,哈哈哈哈哈哈。
我想着,心情竟然变得舒畅起来。
这个身体貌似不喝酒就浑身难受,就像在现代,我不打游戏就难受。
我拿起酒壶,对着天空中的明月喊道:“来,干!”随即扬起头一饮而尽。
怎么地也要找好几个哥们儿,陪我一起闯长安。最好还有漂亮的小姐姐,来几场轰轰烈烈、感天动地的恋爱。
呃……好像忘了,唐代以胖为美。
不知道为什么,一提到胖女人我就想起我初中的历史老师。
这个老师姓孙,是个女老师,江湖人称big heary(大肥)。一把戒尺,一杯茶,一身横肉,行走天下,打起人还贼狠!真可谓令人闻肥丧胆。
至今为止,她还是我的少年阴影。
我暗自咽了口口水,天灵灵地灵灵,希望小姐姐长得好看点儿哈。嗯……不过要是有长得好看的小哥哥,我也不介意。
没错,我就是这么的邪恶。
“哈哈,长安,我李太白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