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庄里的夜晚,没有路灯,又下过雨,脚下全是泥泞,到处都是黑暗。
繁星初露头角,冲破氤氤氲氲,挂在天际毫不吝啬的闪烁着光茫,指引着他找到她的方向。
一棵浑然天成的伞状老桂树下,人影跳动,沐歌靠近,看清是谁,松了口气,撑开伞举过她头顶,坐了下来。
陆漫漫无声哭着,突然伸过来一只手掌,温柔的拂过她满是泪渍的脸蛋,地上的影子啊,随之交融。
良辰美景无何天。
这么美的星空,城市中很少见,最自然的虫鸣蛙叫,近在此处。
可他无心观赏,心头被刀割着一样难受、难过,以至于不自觉得的就在她耳旁落了一颗冰冷的泪滴。
“是我不好,让你受委屈了。”
沐歌一手撑伞,一手环她入怀,恨不得把她揉进自己身体里,去体会她所承受过的一切。
他在想,他一直想,如果时光能倒流,他愿意放弃现在所有名利,去换她平安健康的一生。
然后,她说话了。
三个字:“放过我。”
瞬间,心脏碎裂成两片。
她宁愿背上大逆不道的罪名,也坚决要与他撇清关系。
她一定很爱很爱他,而他一定让她很失望很失望,感情的初衷,本不是那样。
许久,沐歌才缓过来,选择了成全。
“好。”他说。
南方的冬天,只有夜晚稍有凉意,沐歌吸了吸鼻子,假装是冻的。
他又说:“回去把比赛进行完吧,我保证,以后再不会纠缠你!”
“……”
凌晨两点,陆漫漫躺在妹妹的房间里,还是没能入眠。
于是干脆点亮台灯,从床上爬起来,打开窗户透气。
雨后的夜晚,格处静谧,蝈蝈躲在草丛中拉着小曲儿,星星则躺在云层中不出来。
这儿的天空很小,被四周的从林叠翠阻碍,一眼望见的,除了高山,就是山中的树木。
以前,她总想远离这个小村落,去外面的世界看看,可在外面久了,又无比的想家。
门被连敲三声,直接拧开门把进来了。
是爸爸。
她开着灯,银白色的光打在爸爸身上,他那染过黑还隐隐若现的白发刺痛她的眼睛。
“丫头儿,睡不着啊?”
陆友生拉来椅子,坐在她床边,看来是要兴师问罪了。
“嗯,我是不是吵到您了?”她半躺在床上,手里抱着玩偶,有些自责。
陆友生摆摆手,“嘿嘿”了两声,说:“今晚发生的事儿,你还欠爸爸一个解释哦!说说吧,你跟那个男孩的事儿……”
她陷入了短暂的沉默,似乎在想该怎么开口。
六年以来,她喜欢沐歌这件事情从未告诉过家里人,包括妹妹陆依依。
在她成名之前,这种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想法被传出去,是会被笑掉大牙的。
事到如今,真理被证实了。
她告诉爸爸,从前的她很爱沐歌,即使被他伤害一千遍一万遍,只要他还愿意跟她在一起,她就可以说服自己,可当她意识到就算付出再多,也不可能得到他的真心时,她才现在自己原来有多么的愚蠢。
一辈子那么长,遇到的人那么多,我以为我的喜欢会分给好多人,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但最爱的,就只有他一个。
我以为,我会永远以那个人为中心,生活在他的左右,便足够了。
而现在,我只想离他远些,划清界限,不再有牵连。这种执念一旦形成,人也就免疫了,包括他终于明白她的重要时,她也不会相信。
在所有突发的状况前,这一次,陆友生的表现是最为淡定的,哪怕听到女儿背负两亿的债务,也没有惊慌失色。
思考片刻,他只问了女儿一句:“所以,这是你最后的决定?”
点头。
“我的女儿长大了,能自己拿主意了,真好!”
她很意外:“爸,您不怪我?”
“唔,当然怪!”陆友生摸了摸她的头发,眼神里是满满的爱意:“但那是你深思熟虑后做的决定,爸爸只好支持你,谁让爸爸更爱你呢。”
“……”
陆友生觉得自己这辈子最成功的两件投资就是没有放弃大女儿,和拿着女儿孝敬他们的钱在梧桐市买了几栋烂尾楼。
在梧桐市打工十余载,没有人比他更了解那几栋无人问津的楼房升值空间有多大!
入手短短三月,就翻了十倍,估值刚好过亿,怎么样也能帮助女儿一大截了。
他还盘算着自己在小县城租个门店,卖卖布艺,定做服装,日子也不会过不下去。
而且,他女儿唱歌这么好听,他坚信,她还能走的更远!
陆漫漫听完爸爸的话,感动的泪流满面,抱住爸爸久久不肯撒手。
陆友生说:“好啦,早点休息!”
她说:“爸爸晚安!”
陆友生走出去,合上门,下楼。
动静很小,隔墙的沐歌却听的一清二楚,从上楼到下去。
她有一个不可理喻的妈妈,好在,还有一个很爱她的爸爸。
那是他今晚最大的慰藉。
明天,就要返回北城了。
沐歌喜欢这个地方,他甚至想常来她家坐一坐,喝一碗叔叔炖的鲫鱼汤,爬上老桂树静坐几时。
可是,他把她弄丢了,他没有理由再来她家了。
陆漫漫,你知道吗?其实,我早就喜欢上你了。
那时候,你被跟踪,被人拿刀对着脖子,当你听到他就是导致我被全网黑的罪魁祸首,你不顾危险,愤怒的反击。
当时,你知道我有多害怕你受伤吗?大概就是从那时开始,我的心悄悄的为你开了一扇窗。
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愿意豁出性命去维护一个人。
后来,你在影子吧卖唱,一群男人在台下不怀好意的盯着你看,还拍视频上传到社交网,我会生气;练习生集训时,你跟不上进度被训,我于心不忍,亲自带你;你舍不得花钱,瘦的让人心疼,我就故意让公司里准备营养餐,让你每天能都吃饱饭;还有墨熠灿,他对你最好,总是护着你,我很不爽;再后来顾晓洋的出现,我竟然会感到害怕。
甚至于明知你跟禾淋只是导师与学员间的关系,我还是会吃醋,最让我失去理智的,是你在灵声舞台上晕倒那次,可笑的是直到现在我才明白,那些不受控制的情绪波动都是我喜欢你的本能反应。
我曾经喜欢一个女孩七年,最后她还是跟我提出分手。
我以为我这一生都不会再像十六七岁时那么的向往至死不渝爱情了。
直到你走进我的世界,以至于我想,用余生再好好的爱你一次。
当我总算学会如何去爱时,而你,却宣布退出了。
命运啊,总是喜欢抓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