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每天都喜欢午休一会的瓜娘,今天也被剥夺了。没办法,自从搬进来,家当就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增长着,尤其是厨房的东西。短短几个月,估计都能拉几车了。
等晚上几人累瘫倒床上的时候,除了铺盖,其他都已经收拾好了。甚至连粮娃子都没少干活。这不是,晚上没吃几口饭就睡在桌子边了。回来的时候还是瓜娘把他抱回来的呢!
一夜无梦,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大伙就已经起床,各自收拾自己的被褥了。简单的吃过早饭后,王三推着一辆推车来了。因为昨日的尴尬,所以何杏一听到敲门声就躲回屋了。可是,躲的了一时,躲不了一直啊!不说以后要住一个院子。就说搬家搬到最后,她还是的出来啊!
拉到最后一车的时候,除了何王氏在新的地方收拾,这里所有的人都要走。把院子给人家收拾好后,几人就步行着,跟在推车后面走。而在前面拉推车的王三都快不会走路了,经常顺拐着走。而何杏像个小媳妇一样躲在众人后面,脑袋栽在怀里,红红的脸蛋非常惹眼。
“噗……哈哈……”瓜娘看着这样的两人,不厚道的哈哈大笑,心想这两人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明明没什么事,都要被他们搞出什么事。
何杏更加害羞,又急又恼的掐了一下自己的妹子。瓜娘正准备再羞她一下。突然感觉后面好像有人跑,下意识回头一看,就看到李氏如定格一样停在自己的四五步之外的地方。
李氏被抓包,尴尬的开口:“呵呵,我正好溜达,不巧遇到你们,你们这是要搬家啊?这时候,可去哪里找房子啊?不如,去我们家吧!”
瓜娘疑惑这坏女人怎么这么好心,结果就听她又说:“你们放心,我那里有多余的屋子,厨房也很大,你们煮杂碎的地方也有。哦,我也可以给你们帮忙。”
这还有啥不懂,这死女人竟然还不死心。瓜娘转头让何南福他们先走,然后走过李氏跟前,爬到她耳朵旁:“你以为我们不知道是你挑拨房主让我们搬家的吗?聪明的话,就别再惹我们。打过老虎的人,对付你,简直就是手到擒来。千万不要以为我好欺负。”说完狠狠的看了下李氏的眼睛。
李氏呆在原地,到不是被吓住了,而是在想原来那段时间镇上的人都讨论的打虎英雄竟然是自己的邻居。不敢相信,因为他家男人是瘸子,可如果是真的,那……感情看走眼了?自己这回踢到铁板了?
李氏如何带着疑惑回家的先不提。另一边聚到新房的众人看着陌生的环境,多少有点拘谨。说是两进的院子,其实就是一个稍微大一点的院子,中间隔了一道带有拱门的墙而已。总共有五间屋子,内院三间,外院两间。然后内外院都有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简易厨房。因为厨房里除了一个灶台和一块大石头就什么都没有了。
王三先带他们见了自己的老母亲。众人一看床上坐的是一个满脸菜色的瞎眼老太太。说老太太其实夸张了,其实王三的娘比何南福大不了几岁,只是,失女之痛让她一直走不出来。所以那满头的花发,苍老的容颜,破败的身体,使得她活像个六十多岁的老人。
王三走到床前和他娘低语了几句,顾王氏就用自己的那一只眼睛看向门口的人,笑了笑:“好久没有这么热闹了,你们就安心住下吧!我估计是给你们帮不了忙了。有什么事情,你们就找我家三儿,他一定尽力帮你们。”
何王氏赶紧回到:“哪里?哪里?谢谢大姐收留了。”又看顾王氏有点虚弱,就提出了告辞。
一行人出来后就回了内院,可能因为房主刚走不久,所以屋子很干净,而且昨晚王三还又过来收拾了下。房主走时把东西都堆在一间屋子了,所以他们就只能住两间。但那也是足够的了。
因为只是暂时住,所以大伙就只是把必须要用的东西摆了出来,到也省事。
眼瞅着就到午饭时间了,何王氏想着外院的寡母和王三,决定做顿好的,请人家吃一顿。但现在时间紧迫,中午只能熬点稀饭,再出去买点包子或烧饼什么的,对付一下。等晚上再做好的。
瓜娘提着篮子,带着粮娃子出到外院的时候,正看到王三在熟练的生火做饭:“王牙人,你还会做饭啊?”
王三回头看是瓜娘,拍了拍手:“都住邻居了,还叫牙人,以后叫大哥知道吗?”
“嘿嘿,那王大哥。”然后粮娃子也不怕生的叫:“王大哥,大哥……”天知道他多么希望有个哥哥,虽然姐姐也挺好,但是……作为唯一男丁,太孤独。
“哈哈,这才对嘛,我家里没人,我娘眼睛不好,我不让她做,所以天天都是我做,做着做着就习惯了。”
“哦,会做饭的也是好男人,值得表扬。给这是我娘让给你们提来的包子,哦,对了,晚上让你扶着你娘去我们家吃饭呢。”说着就把篮子递过去,然后回身拉着小弟朝内院走去。
王三提着篮子,站在那里僵住了。实在是从没有见过哪个女孩子讲话这么直白大胆。心想着,辛亏这丫头还小,不然真的要把自己吓跑了。
午饭后,大家休息了一小会。粮娃子被命令留家里陪何杏做绣活,何王氏上街买菜。而瓜娘磨着何南福上山去看陷阱了,美名其曰,给晚上加个菜。
遗憾的是陷阱里一个猎物都没有。估计是因为附近已经被何南福挖遍了,所以动物们都不敢过来了。父女二人又不想空手回去,所以决定用弓弩射。
话说自从上次何南福答应教瓜娘功夫,瓜娘可真是妥妥的没少受苦。先不说那马步蹲了多少,就说那绑沙袋跑步,都磨烂了一双鞋。虽然时间不长,但效果确很明显。何南福教了她一套简单的兵拳,两人天天过招。瓜娘现在几乎能打败何南福了。当然,如果是人家腿好的情况下,就可能差点。但现在三场,最起码能胜一场。假以时日,不可估量。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天赋。连何南福都忍不住嫉妒。不是说儿女随父母吗?怎么自家这个比自己都厉害?
有天赋的,一般都会被喜爱。何南福对瓜娘也是。如果可以的话,他宁愿只喜欢闺女的天赋,而不是身份……哎……人无完人。强悍的闺女,就强悍点吧。虽然何南福常常遗憾,但是还是忍不住爱才的心。只要有机会就想教瓜娘本事。比如弓弩,瓜娘的特点就是力气大。所以驾驭起来非常容易。而且因为之前在草原上使用过猎枪,所以准头也不差。
何南福看到闺女对弓弩的天赋也这么高,恨不得取而代之。心中直叹息传承无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