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孟学姐和小北哥没有在一起?”姜饴有些惊讶,不过回想起孟清筑那让人捉摸不透的神情,又觉得是自己读空气能力太差。“那小北哥喜欢孟学姐吗?”
“这个,我也不知道……小姜今天有点八卦呢。”肖涔轻轻一笑。
杨漪北那么万中无一的脸,很难让人不八卦啊!姜饴在心里这样回答了,却又不敢就这么明目张胆地说出口,只好东拉西扯地应付过去。
回宿舍的路被路灯下的两人重重叠叠地拉长着。地上的两个影子那么近,姜饴心想,近到好像已经手牵手了。
于是她在半空中晃荡的手,在下一秒就被另一只手捉住了,随即往后者身边一拉,她扑腾一下几乎跌进他怀里。
“后面校车来了,小心点。”肖涔的右手还攥着她,眼睛被车灯映得亮亮的,“你走左边。”
肖涔的左手此刻提着姜饴的琴箱,在两人之间隔开了六根弦以上的距离。
一分钟之前她和肖涔的距离被拉近到0cm,而现在却比初始距离还要远了,她有些懊恼,哪怕影子碰在一起都能被称为姜氏小确幸了。
几乎是毫不自知地撅起了嘴,气鼓鼓地用鞋尖踢着路面的石子和十月的落叶。
毫无预兆地,右手再次被牵住,肖涔左手的琴箱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换到了另一侧。
“冷吗?”他的声音溢满暖意。
她摇了摇头,只听到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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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ky拿到预选赛小组第一的名次对三个人来说其实没有什么好惊讶的,几乎来不及好好庆祝一下就要紧锣密鼓地准备决赛了。
决赛的赛制是小组和个人混战,除了评委打分之外还加入了观众投票的环节。
“看预选赛的时候观众反应挺不错的,决赛拿个第一也不是没希望。”邹辰一嗑着瓜子,一点都不担心的样子。“但是风格得赶紧统一一下,你们内部自己决定吧。”
姜饴却一瞬间有些晃神。
在三个月之前她是绝对没有过组摇滚乐队的打算的,前十八年人生突然在脑海里撕裂成无数碎片又不断旋转聚拢。
是为什么而组乐队?爱的是摇滚乐吗?还是因为那个念念不忘的吉他手肖涔?
她没有自我吗?她真的喜欢这一切吗?确立了风格的话,从此就要成为自己选择的那样的人了吧?
姜饴突然觉得这一切都变得混沌起来,混沌得让她犯恶心。
“哇……”
她吐了。
由于这几天太累,精神上又时刻紧绷着,今天已经没有力气练吉他了。
一群人只好先散了,休息一天再做打算。
灰蓝的天边上橘粉的霞光斜斜拉满整条平砂路,映在一块工装制服般工整的靛蓝公交牌上,聚成一小块光斑,邹辰一蹲在琴行门口吃冰棍儿,眼睛却一刻也不能从那块光斑上移开,这种似曾相识的场景让他眉间一颤。
二十三岁的邹辰一也总趿着一双拖鞋蹲在店门口吃冰棍,陶莹拿一张面巾纸认真擦了他的嘴角,笑他“一把年纪了还像孩子一样,前领都被弄脏了”。橘粉霞光铺满街道的时候,两人就关店门买菜回家。
琴行生意一直惨淡,加上上课教学的收入,两个人在W市也只租了一套没有客厅的小房子,所幸有独卫独厨。房间太小了,似乎挤不下第三个人,炒菜的油烟总窜得满屋都是。
可即便如此,回想起23岁的一穷二白,邹辰一还是感到了心尖上让人无法忽视的回甘。
33岁的邹辰一吃完了冰棍儿站起来,脚蹲麻了,面前的水泥地被冰棍水浇湿了一大片,像哭过似的。他不在意地抹了抹脸,吹着口哨拉下了卷帘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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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砂路尽头,肖涔小心地扶着姜饴,路人的眼神中姜饴得知,自己现在就像一个怀胎一个月的孕妇,她第一次有了一种想离肖涔远点的想法。
“我想回家。”姜饴闷闷地说。
“好。”肖涔缓声道。
“我糊涂了。”
“嗯?”
姜饴不再说话,直到他们上了三楼,分别进了自己的家门。
姜饴倚在床头,心里空空的感觉好像一直下坠似的,让胃都沉重起来。桌面上散乱地放着一些唱片,Metallica、Iron Maiden......
烦躁。姜饴躺下来,面对着同样空白的天花板,她不得不再次思考那个问题,可是她没有答案,她几乎要开始说服自己放弃比赛了。
隔壁的音乐适时地响起,是吉他弹奏的理查德钢琴曲。
肖涔的房门虚掩着,好像是为姜饴迟来的回答留好了通道。
姜饴走进来,坐在床边的一块地毯上。肖涔的房间风格算不上精致,但有一种特有的清爽,整整齐齐的,好像始终呆在他们该在的地方。
“《秋日的私语》,怎么会弹这个?”吉他版本听起来不如钢琴那样娓娓道来,听起来恬淡许多。
“只是喜欢古典乐。”
“你不是喜欢金属乐吗?”
“谁说喜欢金属的人不能喜欢古典乐呢?”肖涔放下吉他,也坐在地毯上。
“可是……可是……”
“你该不会在烦恼这个吧?”
“可是喜欢摇滚乐的人怎么可以还喜欢别的音乐呢?这不是违背了所谓的摇滚精神吗?”
肖涔轻轻弹了下她脑门,“你听谁胡说八道了?”
并不是从哪听来的,而且大家都这么说。准确地说,是贴吧、论坛还有各大音乐app评论里都这么说。摇滚至上的人在鼓吹摇滚乐的同时,还不忘踩一脚他们所不屑的其他音乐。总之这些人的观点只有一个:摇滚最牛逼。
“你可以喜欢很多东西,姜饴。这世上人和人没有一模一样的,每个人都可以去喜欢其他人不喜欢的东西。
甚至你喜欢的事物可以改变,喜欢一件事是为了获得心灵愉悦,如果成为一个束缚、一个规矩,那么‘喜欢’这件事,还是喜欢吗。”
肖涔拉开一个抽屉,三盘CD。
the Clash、舒伯特还有一盘是现在大火的一个民谣歌手的专辑。
“这个……”
“我知道你去看了他的live house演出,所以一起买给你,至于舒伯特,是我喜欢的。安利一下嘛。”
“我以为你会讨厌民谣……”
“民谣也很好。这是送你的,你喜欢不就好了吗?”
姜饴觉得自己被救赎了似的,一下子从自我苛责中被放了出来。
是啊,谁说一个爱朋克乐的人不能喜欢民谣,乐队风格和喜好并不需要百分之百的一致啊,姜饴啊姜饴,你真是太钻牛角尖了。
“对了,还有一样喜欢的事要告诉你。”肖涔说。
“嗯?肖涔哥哥喜欢的一定是了不起的事啊!”
“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