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哥哥听闻这哄笑声,好奇的转头看我。大概见到轩哥哥的庐山真面目,她们才晓得什么叫“俊美”,齐齐惊叹一声,原先说话的女子继续软言软语的哼了句“你看,我就说嘛”。这次她旁边的那位没有言语,算是默认。至此,我与轩哥哥的“比美”对决,以我的惨败告终。
我对这个结果很欣慰,总算没有把矛头再指向我——好歹我也跟你们一样,都是女的呀。
人潮如水,往前还有一大段路程,孙姨有些疲惫,央道:“轩儿,你同珝如丫头继续逛逛,让紫苏陪我回去吧。年纪大了,不服老不行喽。”轩哥哥方欲开口,孙姨又道,“回去把有趣的事给我讲一讲,别光顾着自个玩。”
轩哥哥只得答应下来,“我让人备了马车在街口,我送您过去。”说着便要去搀孙姨,孙姨却连忙摆手,“有紫苏在,你不必折腾了,快去。”孙姨推着轩哥哥往前走。紫苏大概也还没有玩够,眉宇间颇有些不悦,但也只是一瞬。她立马恢复了那种笑盈盈的样子,嘴里说着“殿下放心”。
我脑袋转的有些慢,此刻我可是男子装扮,两个大男人,逛什么灯会!又不是物色哪家的千金小姐。不过等我想清楚,轩哥哥已准备妥帖,要与我共赏花灯了。
认得莫阳之前,我从不知这世上竟有“短袖”一说。可见,认识莫阳这般人物让我长了不少学识。
未避免其他人产生怪异的想法,我故意落后轩哥哥一步,这样看起来更像是一位公子哥,带着他的随从一起赏花灯、顺带赏美人的那种。不料轩哥哥以为我走的累了,总是停下来等我。我暗暗叹口气,轩哥哥这样顶聪明的人,怎么就这方面不开窍呢?
“累了吗?我们到那边歇一下。”轩哥哥指着前面的台阶,那里本是行船的小渡口,天寒地冻的,河面结了冰,并没人在那儿。去便去吧,这些粉面佳人的灼灼目光,我实在招架不住,能躲则躲罢了。
就这样,在众人热切中夹杂惊奇的目光下,轩哥哥与我并排坐在了台阶上,还令人匪夷所思的将自己的斗篷解下来,披在我的身上。因我扮的侍卫,便没有穿斗篷,但对于习武之人,今日这天气还能应付。
难不成,轩哥哥是故意的?让那些妙龄少女以为我们是断袖,进而打消念头,他好落个清净?
“臭流氓,放开我家小姐!你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敢欺负我家小姐!”
“本公子能看上她,是她几辈子修来的福气。让开!”
听到一阵吵吵嚷嚷的声音,我不禁站起来看,不远处正围了一群人,不知在争吵什么。
“去看看?”轩哥哥问我,我点点头,顺带将斗篷还给他,“太长。”我笑说,“还是你穿着吧。”
到了那儿,人已聚了不少,我们在最外边。我努力想看里边发生了什么,无奈前边挡的严实,即使踮着脚也见不到。我只得往前钻,使劲的往前钻,到了最前头。
原来不知是谁家的纨绔公子,喝了点小酒,正在大庭广众下调戏一位姑娘。那姑娘长得水灵灵的,身上自然散发一种儒雅之气,想来是出自书香门第。她只有随身的一位丫头陪伴,可惜那丫头嘴巴厉害,却不会功夫,眼巴巴看着自家的小姐被恶霸扛上肩头。
周遭这么些人,竟眼睁睁看着,也不阻止。那位姑娘眼泪汪汪,哭的梨花带雨般向其他人求救,却没一人敢上前。看来这流氓有些来头,要不早就有英雄前来救美了。
我四处搜寻轩哥哥的身影,方才走得急,竟把他忘了。此时我正想教训那小子一顿,但又怕他真是有什么靠山,会给轩哥哥带来麻烦,此事需征得他的同意,我才能放心。
“去吧,没事。”轩哥哥轻声道,我回头一看,轩哥哥刚挤到前头,人太多,轩哥哥被挤得有些“花容失色”。我得到允许,便天不怕地不怕了,那花花公子根本就是个酒囊饭袋。
我扛起剑,大摇大摆地走到他面前,那时他已扛着那位姑娘走了五六步。“给本公子滚开!”他不耐烦的吼道。见我不动声色,刚想破口大骂,扫了一眼我的承影宝剑,眉毛一挑,把话吞了下去,“今天本公子心情好,不跟你计较。”说完从我左侧绕。
我左迈一步,挡住他的去路,眼睛死死盯着他,“是男人,就跟我比试比试,赢了,本公子便放你走;输了,这姑娘归我。”我故意拿剑在他面前晃了一晃,挑衅道。
“滚开!小爷我没空跟你瞎耗!”
“我看你是不敢吧?”我冷哼道。
他被气的不行,周为一圈人又偏偏看热闹不嫌事大,纷纷起哄。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只得硬着头皮接受我的挑战,“怎么个比试法?”
“你定,我让着你。”我轻蔑的瞟他一眼,很是傲慢的说。此为激将法,目的是让对方头脑发热,做出非理智的行为。
果然,这纨绔公子上钩了,鼻孔朝天,满不在乎道:“本公子不需要你让!有什么本事尽管使出来,小爷我奉陪到底!”
“既然公子这样大度,就在下定规则好了。谁先倒地,谁便输了,怎样?”我故意放大声音,好让看热闹的人都能听见,他们也没让我失望,热情高涨,拍手呼喊着“好”。
迫于压力,纨绔公子也提高嗓音,“比就比,谁怕谁!”边说着,边扫视围观的人群。
我瞧着那姑娘在他肩上有些难受,一个快步冲到他面前,右臂展开,左手绕到纨绔公子的身后,用剑身用力一击,他便往前倾去。肩上的美人顺势滑落,正巧落在我右臂,我揽着她的腰身一转,躲开了往前趔趄的纨绔公子。
我只看戏一般看着那纨绔公子朝前摔去,他并未倒下,也是意料之中。转过身,他恨恨道:“你耍赖!”眼睛却盯着我怀里看。
我方觉悟,我竟一直半揽着人家姑娘,当下我可是个男儿!我连忙松开手,抱拳致歉,“在下冒犯了,姑娘莫要怪罪。”
“没……没事。”她吞吞吐吐道。这边我正道着歉,那边的纨绔公子趁我不注意,劈头盖脸捞了个木棍打过来,还咕哝着“你耍赖,本公子也玩阴的”。
我见势,先让那姑娘躲远一点,随即迎上去,趁机抓住他的右手腕,一个反转绕到他后边,掰着他的右臂将其按到在地。这家伙还拼死挣扎,我一脚踩在他背上,稍用力往上掰了下他胳膊,问他:“服输吗?不服的话……”
他一边叫唤着一边道:“服服服,我服了还不行!”没成想这纨绔公子竟认输了,方才那股挣扎劲儿这么快就没了?我缓缓松了手,让他起来。
“你……”他指着我的鼻子“你”了半天,没说出个所以然。我摸一缕束起的头发,往后一甩,尽力将这一动作表现得潇洒不羁一些,“我既然敢站在这里,就不怕你的靠山。”
他气不打一处来,又指着那个姑娘,“就这货色,本公子还瞧不上呢!”甩了甩袖子走了。
众人拍手称快,热闹看完了便陆陆续续散开了。
那姑娘在丫头的搀扶下缓缓走来,矮身行礼,“多谢公子救命之恩。”我赶紧扶她起来,“举手之劳罢了,不足挂齿。”
她微微抬起头,竟十分娇羞的的望了我一眼,脸上升起一朵红晕,迅速把手抽回去了。我愣了愣,好像明白了什么,扔下句“在下还有要事,就告辞了”,拔腿就溜。
我估摸着走的够远了,她们应该不会找得到我,便停下歇了口气。忽然想起,轩哥哥貌似没跟过来,我又一次丢下了他。
人山人海的,我重新折回去。好在走了一半便遇上了轩哥哥,只是他并没有看见我。轩哥哥身量比一般人高,眼下的情况就是“鹤立鸡群”,我这只“鸡”找他这只“鹤”,丝毫不费力,他找我就难多了。
轩哥哥在路旁一棵柳树下,正焦急的四处张望。
“轩哥哥,我在这!”我挥手,他听见声音左右巡视,终于看到我了,示意我过去。
“你怎么连招呼都不打便跑开了?”
“轩哥哥你没看到刚才……”觉得有人在看我,一转头,又是那姑娘,此刻她略惊异的看着我,大抵是因这一声“轩哥哥”。“姑娘你这是?”
“这位公子,我家小姐有话要跟你说。”说着她推了推她家小姐。我方才只顾“救美”,却没仔细打量这位大家闺秀,现下一看,竟是个不可多得的美人。柳眉弯弯,朱唇微启,杏眼漾漾,身材窈窕,一身浅紫服饰,行为举止文雅又端庄。
她只低着头,两手互相轻轻捏弄,脸上的红晕越发的浓,“公子救了陌云,陌云却不知公子姓甚名谁,实在是忘恩负义……”
“姑娘言重了,在下不过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无需言谢。”我拱手行礼,想了想又补充道:“换做他人,在下也会去救。”我微微抬眼扫了一下那个姑娘,她神色已有些黯然。
若是有哪个男的对我纠缠不休,也好过目前的状况,大不了就跟那山贼一样,教训他一顿。如今纠缠的却是个实打实的女子,我心里叫苦连天,偏偏人家还以为我是个薄情郎。万一这事儿处理不好,那姑娘再是个烈性子,寻了短见可就是我的罪过了。
我正苦恼,向轩哥哥求助,他眉头微皱,也在思索。
“公子,你……你明白我的心意的。”她看着我的眼睛,咬了下嘴唇,鼓足勇气道:“就算你有……有家室,我也不在意。”她说“有家室”三字时,不自觉颤抖了一下。我听到这话,心想完了,彻底完了,都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了!
老天真会捉弄人,到这时候了,我若说我是女儿身,她肯定不会相信,反倒认为我敷衍她,我总不能脱衣服给她看吧?
愁苦之际,忽然一计上心头——我挽住轩哥哥的胳膊,转头看着他,款款深情道,“其实,我们两个是一对,在下实为断袖,姑娘错爱了。”我借机使眼色,好与他演好这场戏。轩哥哥却怔住了,眉头紧锁,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
那丫鬟惊奇的张大了嘴巴,她家小姐则眼神黯然失色,我继续一本正经的说,“姑娘虽美,但在下并不喜爱女子,实在抱歉。姑娘钟灵毓秀、秀外慧中,来日必有良人珍惜……”她的眼泪“吧嗒”落在了衣襟上,“别说了!”立马掩面提着裙子跑开了。
那个丫鬟用看怪物一样的眼神瞪了我一眼,跑去追她家小姐了。我想,她总不至于为了一个断袖而舍弃自己的生命吧。
“你这一招真是高明啊。”轩哥哥望着远去的两个人,不无赞赏的说。
“轩哥哥过奖了,嘿嘿。”我不好意思的挠挠头。
我蓦地发现,我的手还挽在他的胳膊上,便立即抽了回来。我方才是不是说了一句不该说的话?那他方才呆住的一瞬,是因为我那句“断袖”,还是因为那一句“我们是一对”?我偷偷的望了轩哥哥一眼,此刻他的眼神恢复了以往毫无波澜的平静。
白雀街已经被我们逛到头,然而手中空空,一个灯笼也没有买到,就这样悻悻的回去了。之后孙姨却并未提及花灯会,也未曾让我讲这里头发生的趣事。我见她不提,也没多说,这件事便只有我与轩哥哥知晓。
转眼过了两天,我还是恍恍惚惚,担心那个姑娘,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这世上总有些痴情女子,为着心中神圣的情爱,可以置生死于不顾。一个知书达礼的闺秀甘愿做我的“侧室”,可见是对男子装扮的我,动了不少情。
我将心中所虑告诉轩哥哥,他说:“其实你大可不必担忧,我已派人调查过了,那个姑娘,来头可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