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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其实你心思细过锦缎缠绵(3)

在什么书上看到,张爱玲或要逃去香港,或有别的急用钱的时刻,胡兰成速速就提了一箱子钞票来送她。但凡对两人恋情有任何怀疑的女人,在这样的关键时刻,一定是铁了心要跟这男人一辈子的了——钱在这个时候,价值可以放大一万倍。

至于护士小周、房东太太和后来的这个那个,彻底让张爱玲寒了心。她千里迢迢去探望胡兰成,与他寒暄了一上午,直到胡当时的女人回来了,胡劈头便与那女人说:我胃痛。张爱玲登时明白,他的心已不在自己这里,她成了一个外人了。

于是张爱玲也不再慈悲,而是直接要胡兰成做个抉择。但胡兰成却坦然不接这个烫手的山芋,认为并没什么可拣择。这一折,用出世些的角度想,是胡兰成的个性使然;然而站在张爱玲或一个女人的角度上,都会很想劈头盖脸暴打胡兰成一顿……《滚滚红尘》中的林青霞探了落难的男人回来,听闻他把从前昵称她的名字用在旁的女人身上了,就与闺密说:良心都让狗吃了。

在那个时候,我相信张爱玲是不稀罕那一箱子钞票的。男人爱你的时候,沉默都是爱意;不爱你的时候,连钞票都只是钞票罢了。

大学时,我买了胡兰成的《禅是一枝花》,断断续续读了很多年。《禅是一枝花》里解公案提到三祖僧璨大师的《信心铭》:“至道无难,唯嫌拣择。但莫憎爱,洞然明白。”不知下笔到此处的时候,胡兰成心里在想些什么。

我当然知道什么是正确的,但那太艰难了

当火车、电灯依次在《百年孤独》里出现,当奥雷良诺们开始制造冰时,我渐渐厌倦了书中的世界——相较而言,我更喜欢看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那些异想天开的创业故事,以及失明却敏捷如神话一般的乌苏拉。这大概也是为什么我从不想在书里读到中规中矩,只爱荒诞不经,离奇的人生,魔幻的归去又来,乌托邦,处处暗含机锋的令人费解的对白……当我只能一步步丈量平凡的生活时,我在书中找寻的就不再是一双合脚的鞋子,而是飞天魔毯。

《百年孤独》读到一半,脑中总闪回阿玛兰塔这个人物。在我已经读到的章节里,她还没有死,只是老了,形容枯槁而干瘪——又似乎老人都只有这两种命运,要么凋萎,要么胖得像被气吹起来一样——然而,阿玛兰塔总归是要死的。

阿玛兰塔几次站在幸福的门外,只消轻移莲步便有唾手可得的安稳日子,然而她没有。这并不是出于一种对爱人的恶意的折磨,而是对自己的巨大的不信任感,以及对幸福的不安全感。赫里奈多·马尔克斯老死在休养院里的最后几年,终日只呆坐着回忆阿玛兰塔年轻时的容颜,而早年那个会调自动钢琴的小伙子更是因为她的拒绝就此了断性命……我们不得不相信,阿玛兰塔也爱过他们。但她硬是以自己在对幸福的追寻和胆怯的两极中摇摆的人生观,选择了万劫不复的孤独。

这让我想到《海上钢琴师》中的1900;《肖申克的救赎》中坐了一辈子牢,终于出狱却马上自杀的老头儿以及《闻香识女人》里的阿尔·帕西诺:“我知道什么是正确的——在人生的每一步,我都知道;但每一次我都走向了反面——为什么?因为那太他妈的艰难了。”

平凡生活是最艰难的,其中带着一种慢性自杀似的惰性,让你迷失方向,甚至干脆放弃找寻方向。死亡比挨过漫长的病痛更容易,死亡比在困窘中挣扎更容易,死亡比长久地与自己对峙更容易。分手比在一起更容易,恋爱比婚姻更容易……在葡萄架下,阿玛兰塔绣着花,心爱的男人忠诚地蹲在她的脚边(这一细节是我自己想象的)——如果爱情有一张天使的脸孔,阿玛兰塔和她的男人一定都能看见那天使在笑了——可她还是拒绝了。这种对平凡的、市井的婚姻生活(大而化之,即对正常人生轨迹)的恐惧,紧紧攫住了她仓皇又缓慢的一生。

晚年的阿玛兰塔开始坐下来安安静静地为自己织裹尸布。我不得不联想到身边的一些人。比如那些姑娘,得到一个真心对自己好的男孩,会忍不住一再试探对方的底线,以证实如果这是确凿的爱,就可以无限包容;又比如多少小男生以为主动的姑娘就是不值得珍惜的,因为她们一定对谁都一样主动,显得轻浮。最终,当姑娘们抹着眼泪说那男人怎么不要我了,再也没人对我这么好了;男人则攥着酒杯皱着眉头默默不语……我知道那无关是否珍惜,而是一种对待感情、对待爱人的畸形方式,一种自毁情结。好像糖果就放在抽屉里,它本来就是给你的,你也非常喜欢吃——可你拉开了抽屉,与糖果对看,却死也不拿来吃。最后任那糖果变质了,你也掉下眼泪来——这眼泪甚至也不是因为愧悔,而是因为对自己居然永远无能为力。又或者,根本就不该拉开那抽屉。

其实人的一生,真正合适的对象,真正有幸福感的瞬间,配额该是大体相当,谁也不会更多,谁也不会更少,全在一念间。因此,如果恰好有这样一个人,他愿意与你一同挨过这漫长的黑夜,也愿意倾听你的满腹牢骚,而你需要做的,只是拉住他/她的手,别让他/她扑个空——那么,为什么不呢?

阿玛兰塔一生都戴着遮掩烫伤疤痕的布条,那是让从战场上归来的奥雷良诺上校为之惆怅的布条。其实戴在腕子上还算好的,怕的是入骨入皮的金箍。

不如与我,相逢一笑

大学里为了应付考试选修太极拳和太极剑的家伙,而今早已各奔东西。我大概还零星记着些动作和掌风,但摆开架势打一套已经是奢望。晚饭后走在河边看老人家仙风道骨地打着太极,清风徐来——我喜欢此中有真意的沉默。

大概每个人心中都有过一个流浪的梦,抛弃一切抽身而去,步履间只起伏关于未知的尘土。《奇风岁月》中提到小男孩的灵性或曰魔力会在岁月中消磨,其实对岁月流逝、青春不再的惶恐,每个人在每个年龄段都心有所感。古往今来,多少人为了长生不老的梦前仆后继,访士、炼丹、修仙。踏遍青山谁没老,人间正道累死人。

陶渊明写:“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对于语言上不太漂亮的诗文,我总是欣赏不来——由此可见我的确比较浅薄。逍遥游对每个个体都绝非易事,何况久在红尘里翻滚,往往发现并非樊笼在圈套你,只是你已融入凡俗的热闹之中,像水在水中,不露痕迹。郭大先生写过一句话:“我一直信奉知白守黑的道理,人的本质是莲花,不能脱离污泥,而必须要出污泥。”每当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我就想起这句话,像在阁楼里收藏了一件瓷器,睡不着的夜里反复摩挲,等待天明。

小时候,父母以为武侠言情漫画都是毒草,严令禁止,只许我读名著,所以我错过了肆无忌惮做梦的最好年景。等有钱有闲有自由的时候再读,味道已经不对。而今的我认同:假使无人为我、要我分享与分担琐碎的生活,是一件哀戚的事。在几年前,这是完全不可想的——那些为了一个人、一段情、一个机会就能扔下一切远走高飞的年轻时代。

即将告别一个人生阶段的人总以为自己正站在悬崖上,或悲哀或悲壮。其实只消向前走,还有条条大路,也还有无限风光的下一座险峰。

王小波在《黄金时代》里写:“放声大哭从一个梦境进入另一个梦境,这是每个人都有的奢望。”千江有水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天。在红尘,便爱红尘;在深山,便爱深山。不必怕做梦,也不必怕梦醒。万物有生有灭,哀而不伤——如前所说,我喜欢此中有真意的沉默。

你有没有看见过卸去一面墙的房屋

这几年陆续读严歌苓,一开始觉得惊艳,读多了也就昏昏沉沉。前几天跟朋友谈起,说最喜欢的是《小姨多鹤》里的朱小环。严歌苓也不掩饰对这个人物的偏爱,在小说的最后几乎扭转了整个叙事的重心。我喜欢朱小环,是融合自身做了30年女人的见识,是对触及生活坚硬内胆的、巧妙而又勇往直前支持一个家庭默默向前的女性的理解和致敬。这就像天下的女儿们看母亲——突然从什么时候开始,就从一个唠唠叨叨的所在,变得可亲可感可敬可爱又最难割舍了。

只要有意愿,女人和女人很容易成为朋友,因为她们有天生的相知:看一眼衣服鞋子就大概知道她的喜好是什么路数,三言两语又探出三五分底。奥斯汀、亦舒、严歌苓的书,是大多数女性喜欢的,因为写的都是她们自知或不自知的心思,有聪明,有精明,有勇敢,有慈悲,也有怨怼。一旦年纪渐长,又对这些女人书提不起兴致来了,因为自己已经觉醒,不再需要她们的提点了。

10年后重读《长恨歌》,只觉得是一本全新的书了,过去的记忆都重建,变成亭台楼阁,每个细部都俨然,人走在其中要大吃一惊。江南园林的移步换景,在阅读中则体现在时间的维度上——书还是那本书,读者却不再是当年的读者,世易时移的微酸和甜蜜。这也是读书的乐趣之一。

今天黄昏读到程先生之死,章节题目是“此地空余黄鹤楼”。被章尾的一句话击中,长久地沉浸其中,不愿出来。就想10年前对这部分毫无知觉,那时候真是小孩子的心。

你有没有看见过卸去一面墙的房屋,所有的房间都裸着,人都走了,那房间成了一行行的空格子。你真难以想象那格子里曾经有过怎样沸腾的情景,有着生与死那样的大事情发生。

开头的一个“你”,是作者在跟读者说话了。倾诉的欲望不可抑制,是喷薄出来的,女人压不住的情感,如泣如诉,如琢如磨,你想听不想听,她都要说,以至于你听不听都无妨了。我觉得王安忆写到这里是动了情的。

严歌苓文字的通透和聪明,是让人又喜欢又容易厌倦的,因为其中有市侩和算计——不是看不起市侩和算计,而是每个人身上都有这些,就一边觉得亲切,一边却要看轻,觉得大家半斤八两,没什么了不起。而王安忆的细腻和絮烦,是对一城一地一人深深的沉浸和爱意,把看客排除在外,是她自己的事。前者活在现实里,可以如鱼得水;后者活在审美的臆想里,只供荡气回肠。

把严歌苓的文字和王安忆的文字各幻化成一个女人,等这两个女人都老了,前一个女人拉着你的手聊家常,说一生的故事,有爱有恨有声有色,跃动的画面感哗啦啦从眼前驶过。她总是在说总是在说,有未竟使命似的。后一个老太太只过一个人清寂也悠然的日子,进进出出从不多话,好像可以仙人一样千年万年地这么过下去,又好像夕死可矣。她把过去都藏起来,不说一句是非。

无意中看到王安忆关于《长恨歌》的自述:

我被自己所感动,程先生身体落地后的那一节,我至今能背诵出来:“你有没有看见过卸去一面墙的房屋,所有的房间都裸着,人都走了,那房间成了一行行的空格子。”故事到这里似已倾向终止,事实上,我的目标还未抵达,于是,重振旗鼓,再向第三部进发,是第三部里的情节决定我写这个小说……

记得更小的时候读王朔,有人问他怎么写故事只写一段,没有结局似的。他大概说觉得写一段刚刚好,不必非写满了。我非常同意——写故事,没必要新闻报道似的剥洋葱,只要作家对自己有交代,对读者自然有交代。

女人写女人,或被讥讽为看不清本质,不如男人写得香艳可感。但唯有女人写女人,是连着筋骨的,疼痛舒服都可互通,不必太多废话。这就像一个女人的男人和闺密争起来,说谁对她最了解。谁对她最了解呢?男人的了解是男对女;女人的了解是自己对自己的感同身受,虽然狭窄,但最真切。

等我老了,也做个安静的老太太,回忆都隐在皮肤的褶皱里,谁也拿不去,它们比我更安静,也比我更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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