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扫描的时间差,荧屏上从不呈现完整的画面,观众必须把“先后闪亮的小光点”收集起来、组织起来,才能形成可以辨识的、有意义的图像。但是,追踪扑面而来的、海量的、以电子速率闪烁的小光点,远非人的眼睛能够轻松地应付。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电视持续地以每秒二三十帧(或者更快)映像的速度把“讯息”打进我们的视网膜,而眼睛最多只能以每秒几帧的速度把“讯息”传输给大脑。接收了太多东西却来不及处理,“不处理”就成了“下意识”的反应;久而久之,人们自然就丧失了主动地、创造性地处理信息的欲望和能力,只是被动地接受刺激,大脑中负责学习和逻辑思维的那部分组织总是活跃不起来。
事实上,数不胜数的电子影像如过江之鲫般匆匆来去,观众只能以一种漫不经心的或寻求快感的态度来观赏这些显得异常真实的影像。在这种消极的状态下,感官上的娱乐自然就替代了思考或者审美。难怪波兹曼要说:电视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它必须舍弃思想,来迎合人们对视觉快感的追求,来适应娱乐业的发展。笔者认为:就电视文化的发展趋势来说,类似的论断恐怕有点保守了,莫为浮云遮望眼。诚然,电视主要是一种娱乐媒体,但是它不只是一种娱乐媒体。因为电视既能形象直观地描述对象,又能深入地分析和概括,并且进行内在的心理展示,它是一种“全能的语言”。仅就国内的电视实践而言,谁又能否认许多专题片、政论片不是在“思考”呢?当年的《河殇》和《让历史告诉未来》等等,不正是“电视学术论文”吗?把电视简单化地归结为娱乐媒体,恐怕失之于褊狭。产生这种认识大概有两个原因:其一,经由千百年的“教化”,人们通过反复训练、逐渐养成了语言、文字思维的习惯,相对应地,用影像思维的能力还在习得之中;其二,仍然稚拙的电视语言,通常也难以令人满意地被用来思考——“承载人类深邃的思想结晶”,这就固化了人们的成见。电视以声像自由组合的方式重构了现象世界,同时,也在重构人类的想象和认知心理。换句话说,电视化的思维、表达、感受模式,迥异于语言模式。正在走向成熟的电视,亟待开发“思考能力”。
还有,电视作为一种“即时传真”的媒介,具有穿越时间和空间的神奇能力,将会戳穿一切神圣化的企图——“祛魅”。当电视把极其真实的“拟像”的时空展现在人们眼前的时候,也就同时揭除了神秘和神圣的面纱。例如,对于一些重大政治、学术事件(及其人物)的媒介轰炸。严肃性、庄重感悄悄退场,于是,一切趋向于娱乐。
“整个古代的艺术都是美的艺术,整个古代的文化都是审美性的文化”。悠悠而逝、渐行渐远的古代,不妨形容为审美的时代。然而,当代有当代的美、当代的艺术。那么,当代的艺术和文化给人留下怎样的印象呢?——“影像时代、读图时代”,是一种不无自嘲的命名。
二、收视环境推波助澜
电视机普及以后,人们通常是在家里和亲友一起“看电视”,或者是独自“享用”电视服务。
积极地看,看电视是家庭生活的一部分,它的传播对象以家庭成员为主,传播内容也带有明显的家庭特色。家庭是社会成员放松、休憩的场所,家庭观众对电视节目自然就会有“轻松、愉悦”的需求,这就在客观上促使电视呈现出娱乐化的倾向。
消极地看,家庭中的电视使人扩张,观众“弯着腰同社会发生联系”——置身于自己家里这个安全的堡垒中,对放送进堡垒的非日常化的外部事件或者处于临界状态的他人恣意观看、随意品评,高高在上、无需顾忌。在《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之中,麦克卢汉把照片称为“没有墙壁的妓院”,认为照相机能够让人们“使自己优秀,而把别人当成物体来观赏”。这一论述同样适合于电视:电视,正在改造现代家庭成为窥视间、正在培养现代人的窥视癖,使他们得以在安逸的场所以旁观者的姿态来窥视,耳闻目睹他人的隐私和弱点——娱乐化(低俗化)势成必然。
笔者认为,更加广义的收视环境指的是总体的社会文化、生活环境。那么,这两年中国大陆的社会环境如何呢?——有网友称之为“搞笑的年代”。不妨看这几则材料:
2008年中国十大文化事件:
1.作家富豪榜:作家富豪榜第三度发布引起轰动;
2.余秋雨含泪:余秋雨博客发文劝慰失去亲属的灾民;
3.王兆山鬼文:诗句“纵做鬼,也幸福”天下传诵;
4.谢晋谢幕:著名导演谢晋10月18日辞世;
5.何三坡百万诗集:史上最牛诗集售价百万引争议;
6.作协主席擂台赛:30省市作协主席网上打擂;
7.韩寒舌战主席团:作协主席PK“80后”代表;
8.茅盾奖七年之痒:第七届茅盾文学奖广遭质疑;
9.中华文化城:300亿修一座文化标志城;
10.诗人之死:29岁诗人吾同树在家中自缢。
2009年十大传媒事件:
1.世界媒体峰会展现中国开放理念;
2.国家领导人与网友在线实时交流,带动网络新政;
3.“躲猫猫”事件快速处置,是民间舆论、传媒与官方对“事实真相”形成共识的结果;
4.传媒将邓玉娇由地位弱势变成“舆论”强势;
5.权威媒体失声,杞县上演“杞人忧钴”事件;
6.“财经”困局折射“制度设计”缺陷;
7.中华新闻报推出彰显行业报定位:市场说了算;
8.上海高层高姿态回应舆论,“钓鱼事件”水落石出;
9.关注民生的舆论力量为“开胸验肺”的张海超讨回公道;
10.舆论监督为王帅的表达权撑腰。
2009年度十大新词:
1.被时代
2.躲猫猫
3.蜗居族
4.钓鱼执法
5.甲型H1N1流感
6.临时性
7.翻墙
8.穷二代
9.70码
10.压力差
“榜单”之前,更有“编者按”如下:今年是“动物凶猛横行,生人苦不堪言”。不断夺命的“猪”流感;掩饰真相的躲“猫猫”;千夫所指的钓“鱼”执法;牢骚满腹的“蜗”居族;睁眼说瞎话的欺实“马”……整个就是“五行拳”肆虐生活。这些凶猛“动物”是假想的,是部分苦不堪言生活的投影或是寄托。无论是吃穿住行,还是体制、社会,这个年头总有些东西让我们无法释怀。
三、公众需求和文化工业的“共谋”
伴随着电视发展的现当代,公众似乎越来越需要娱乐。一方面可能是因为物质生活根本改善之后,自然会追求精神层面的满足,而娱乐成为其中的主要内容,被当作日常消费品;另一方面,就幸福指数而言,人类社会并没有像预期的那样不断“进步”,相反,越来越大的生存压力令人难以忍受,心理疾病越来越多,这就迫切需要借助娱乐来宣泄或者逃避。实际上,因为普通民众对娱乐的需求快速增长,这个世界似乎正在进入娱乐文化的消费时代。
那么,广大民众为什么偏偏选择电视来“宣泄或者满足”呢?笔者认为,不仅因为电视传播(上述)的性能优势和接收的家庭环境适宜于娱乐,而且因为电视娱乐的廉价、耐用、便利易得——这些优点简直无可比拟。试想,当前还有什么娱乐方式可能取代电视支撑起日常性消费呢?换个角度看,电视文化中,除了信息传播,只有娱乐(而非教育、审美)可能作为日常消费品。而且,作为日常消费品的蜂拥而至的信息,难免被用作娱乐的手段。进一步,既然观众认可了电视娱乐,用遥控器来投票支持,于是,(远未完善的)收视率调查成了业界进行娱乐资源配置的风向标。
实际上,新世纪的“娱乐化浪潮”来临之前,“消遣娱乐”已经被广大观众看作是电视媒介的第一功用。2000年4-5月,针对北京、青岛、杭州、厦门、广州、深圳的年龄为15-35岁之间6111人进行调查,结果显示:41.7%的被访者看电视的主要动机是休闲娱乐。2000年11-12月,面向北京23所大学学生的调查(有效答卷1027份)显示:46.1%的大学生认为电视是“消遣娱乐工具”,更有13.3%的人认为它是“一种文化商品”。在更大的范围内,2002年的全国电视观众抽样调查发现:娱乐、消遣是观众看电视节目的第一需要——而在五年前,它是排在第二位的。
作为文化娱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电视娱乐汇入全球娱乐化潮流之中。2003年美国《时代》杂志发表文章认为:2015年前后,发达国家将进入休闲娱乐时代,“休闲娱乐在美国国民生产总值中将占有一半份额”。可以说,娱乐与市场、娱乐与产业的相互吸附,不是中国电视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偶然现象,而是经济时代文化创造的现实处境。
从文化工业的角度来看,承受竞争压力的电视节目供应商为了制造消费行为,必然催生民众的“欲望”,而“娱乐”是最普世的欲望。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娱乐化也是一种市场策略。但是,我们必须警惕的是:娱乐节目原本就比审美、教育节目的接受门槛低,易于售卖,而且消耗得快、流量巨大;如果缺乏有效制约,逐利而来的文化资本为了利润最大化,必将不择手段地“为娱乐而娱乐”来刺激消费。法兰克福学派的阿多诺和霍克海默认为:“文化工业”式的资本主义下的休闲娱乐是一种欺骗。文化工业有能力因应既得利益者的要求去组织休闲关系,它对社会生活具有普遍的影响力。每个人打从一出生就成为服从的主体,因为文化工业设定了社会化的脉络(无人能够逃脱),所有人都必须服从于既定的标准,并选择批量产出的商品,人们的休闲也必须接受文化工业提供的内容。他们对于文化工业的批判,指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休闲、消费,旨在透过娱乐(取悦消费者)进行商业欺骗。消费者(受众)在这种处境下,并不可能拥有自由的选择,他们的消费只是被操弄出来的结果,最终必须服务于支配团体的利益要求。文化工业造成的深刻危机在于,它混淆了自由与奴役,消解了大众的反抗意识与否定力量。文化被“娱乐化”,而“娱乐”又被“商业化”了。“电视大众文化在物质话语僭越的当代中国社会最根本特征就是:以大众文化的商业性稀释、消解着高雅文化的艺术性。具体表现为那些具有大众文化倾向的电视文本以商业目的的直接功利性替代高雅文化的无功利性;以程式化、复制化、平面化、无深度感对抗高雅文化的个性、独创性、典型性;以情感策划的虚假性拆解高雅文化的情感判断的真实性和深沉感;以享乐性、消遣性置换高雅文化的启蒙性、先驱性。”可以说,这一论断戳破了娱乐的美丽泡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