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9574200000410

第410章 辣手仁心(18)

西蒙斯买下了这把手枪还有子弹。他拿着手枪稍微掂量了一下,恩,还不错,不愧是世界名牌手枪,手感舒适。西蒙斯又把手枪拆卸成分散的零件,恩这些零件都还不错,没有磨损,也没有污垢,看来是刚出厂不久的。

“这把枪不错。”西蒙斯重新把手枪组装起来,然后把手枪网上一抛,手枪在空中翻腾两周半之后又稳稳地落在了西蒙斯的手里。

“一看就知道阁下是个神枪手。这潇洒地接枪动作,我可没那么容易做来。”卖枪的黑人兄弟恰如其分地拍了个马屁。毕竟那是顾客呀,顾客是什么?顾客是上帝,作为一个卖东西的人,不失时机地拍一下马屁也是非常必要的。把客户哄高兴了,那好处也许是大大的有呀。

“哪里哪里,只是以前杀过人罢了。这些不过是雕虫小技。”西蒙斯很绅士地笑了一下。

“呵呵呵呵。”黑人兄弟尴尬地笑笑。他虽然自认为不是好人,但是老实说他还真的没有杀过人。说到底他真的就只是一个私贩枪支的小混混而已。不过杀过人的人他还是见过的。不过那些人大多数都是显得非常粗狂的。就跟什么人一样呢?对就是黑旋风李奎。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然后拿着大斧子就砍人去了。

当然了,也有一些不是屠狗之辈的。那种人虽然也杀过人但是却没有一般的歹徒的那种粗狂。然而恰恰这种人是最为可怕的。这位黑人兄弟曾经经历过这样的一件事。一个看上去很粗犷的汉子得罪了一个长得和绅士一样的人。那粗犷的汉子脾气火爆,要和那位绅士动手。然而那汉子刚刚准备动手,就只见那个优雅的绅士如同闪电搬手伸了出来,也许是由于出手速度太快,当时那个黑人兄弟看到了那只手变出了数个重影。然后重影消失了,那绅士的手却重新插进了他的口袋里,黑人兄弟的眼睛便看向了那个粗犷的汉子,然而那汉子却突然口吐鲜血,然后脖子出现了一条很细很细的线,如果不是黑人兄弟从小目力惊人,他不一定就能看到那条细线。不过那细线很快就变粗了,而且变得鲜红鲜红的,毫无疑问那鲜红鲜红的东西是血。那粗犷的汉子半响才反应过来,他急忙用手捂住脖子企图阻止体内的鲜血顺着脖子被划出的那条线流走,毕竟血是什么?在游戏中血代表的就是生命呀;其实在现实世界中血何尝不也是代表了生命。

粗犷的汉子后悔了,他后悔自己言语冒犯了这个绅士,更后悔自己有眼无珠低估了眼前那个绅士的实力。都说文弱书生,文弱书生。然而有些人明明是变态杀手的心却长着一副文弱书生的样。这样的人你怎么可以去惹,你真以为他是文弱书生呀!

“饶命呀!救救我!”那个粗犷的汉子捂着脖子费力地憋出了这句话。

那绅士只是微微回了回头,然后便脱帽示意。脱帽示意是一种什么样的礼节呢?

脱帽礼来源于冷兵器时代,当时,作战都要戴头盔,头盔多用铁制,十分笨重。战士到了安全地带,首先是把头盔摘下,以减轻沉重的负担。这样脱帽就意味着没有敌意,如到友人家,为表示友好,也以脱盔示意·这种习惯流传下来,就是今天的脱帽礼。

时至今日,行脱帽礼已经在美国很罕见了,部分的原因是社交礼仪已不那么严格,另有部分原因即人们也不怎么戴帽子了。然而在20世纪50年代,男人对女人脱帽行礼还是司空见惯的,不论在室内还是搭电梯,男人们都要脱帽。(在1949年,已知最早的电梯礼仪准则里这么说:不计其数的女人抱怨男人们在人群中行礼时总打到她们的头,因此男人们不要脱帽了。)但是在18世纪,人们认为室内戴帽是不礼貌的。男人给女士们打招呼时应该脱帽,接着应该再戴回去。这么做的原因太简单了。首先,在大多数的历史中,帽子是所在阶层的标记,也是社会地位的可见标志。戴帽的传统可溯源至古罗马时期。那时,头上的盖饰是社会或政治优越感的标志。其次,要是把帽子抓在手上拔剑就不方便了。

正如头上改上什么标志着某种优越感,则不加盖饰就标志着某种服从了。从中世纪早期以来,脱帽——不论这帽子是布做的还是金属的——都表示服从。这种风俗的原始意义在以下的一些表达中就有所反映,如withhatinhand,意为“对……膜拜,言听计从,尽极承欢”;Itakemyhatofftohim.意为“我对他表达仰慕之意”。(摘自《360百科》)

脱帽示意之后,那位绅士就很优雅地走了,走得很轻松,好像他刚刚割的不是人的喉咙而是一只小鸡的喉咙。

杀人的人可怕吗?可怕。但是同样是杀人的人那也是分三六九等的。那种优雅的绅士其实才是上品。

看着西蒙斯越来越远的背影。黑人兄弟吓得冷汗直流。待西蒙斯走远了,那位卖枪的黑人兄弟才真正缓过神来。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哦谢天谢地,脖子没有事。再摸一摸自己的胸口,哦,还好还好,没有受到伤害。

那些痛的记忆落在春的泥土里

滋养了大地,开出下一个花季。

由于经历过绅士杀人的事件,所以这位黑人兄弟对于那些会杀人的绅士已经形成了一种恐惧。一种在内心深深扎下根来的恐惧。

杀人的绅士是什么?是笑面虎,是最难防的虎。

黑人兄弟终于确定自己并没有被这个变态杀手杀死,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那一口气舒得仿佛他已经干了一万年的苦力,终于在第一万零一年摆脱了苦力身份获得了自由。

西蒙斯走到了一个电话亭前。他拨通了电话。电话是打给把他送进监狱的一个证人的。

“挨杜,我的朋友,我是西蒙斯,我很想你呀!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已经出来了,放心我会让你死在你家人后面的,哈哈哈!”

挨杜接到这个电话的时候一开始只是以为是自己的同事有事要和自己商量。然而当他听到这声音的时候,他吓住了,因为这个声音是西蒙斯的。他为了躲避西蒙斯已经更换了住所和电话号码,然而西蒙斯还是一个电话就打过来了。不过挨杜这时候并不相信西蒙斯会如此神通广大。

“我不是挨杜,尊敬的先生,我想你一定是认错人了。我叫爱德华是一个卖金银珠宝的商人。不要以为我有钱就过来敲诈我。”

“哈哈哈哈!挨杜呀,不得不说,你还是很聪明的嘛。这时候了都知道通过装模作样来保护自己。恩,不错,相当不错。你的智商很高呀!”西蒙斯的笑中带着一股逼人的杀气。

“抱歉,先生。我知道你一定是认错人了,我是爱德华,根本不是什么挨杜,如果你再这样胡搅蛮缠的话,我就要报警了!”虽然已经十分紧张和害怕,但是挨杜还是表现得非常镇静,毕竟如果表现得慌张地话更容易让敌人到钻空子。

“哈哈哈哈!你以为你骗得了我吗?我来告诉你一下,你现在住的地方,百老汇大街118第二层。朋友,我应该没有说错吧?”西蒙斯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人,要是他那么好糊弄,那他坟头上的草也已经有三尺高了。然而他现在还没有坟墓,这说明什么了呢?这说明了两个问题:1,他没有死,因为没有死的人是没有坟墓的,他没有坟墓,所以他没有死。2,他是个精明的人,一点都不好糊弄。因为如果他好糊弄的话,他就已经是个死人了。

听到西蒙斯准确的把自己的地址说了出来,挨杜吓得面如死灰,他知道这种变态杀手一旦报复起来那是相当可怕的。想到那可怕的未来,挨杜一时间话都没有说出来。

过了半响,挨杜开口了。

“西蒙斯先生,我知道你的实力,但是得罪你的人是我,还请你放过我的家人。算我求你了。”

“哈哈哈哈,放心我不一定会杀你,但是我一定会让你生活在无比的痛苦和内疚之中,所以你的家人我一定会杀了几个好了,现在我还有些事,到时候一定会找你聊天的哟。”

说完西蒙斯就挂断了电话。

不得不说这个犯罪份子有些嚣张呀。不过他的实力和他的智慧就是他嚣张的本钱。

接着西蒙斯又拨了一个电话。

“比尔朱皮特吗?”

“我就是。哦,你是西蒙斯!”接电话的人一下子就听出了那是西蒙斯的声音。

“呵呵,没错就是我。怎么样,日子过的还不错吧。”(西蒙斯)

“托您洪福,日子过的还行。”(比尔朱皮特)

“还行就好,是这样的。我遇到麻烦了,不知道是什么人,他们要杀我。不过这样也好。我能多杀几个人散散心。”(西蒙斯)

“需要我做什么呢?”(比尔朱皮特)

“当然是帮我杀了他们了。本来我只想一个人就搞定了的。但是跟踪我的人本领不错,我不管怎么甩他都没有跟丢。这说明跟踪我的家伙还是有两把刷子的。而且我担心他还有同伙,所以只好请兄弟你来帮忙了。我这一次出狱一定要好好让那些警察知道得罪我的下场,不过在此之前,那个跟踪我的混蛋还有他的朋友必须死。”(西蒙斯)

“放心,哥。敢得罪你的人就应该后悔活在这个世上。说吧,你需要我怎么做。”(比尔朱皮特)

“这样的,我待会儿会把他们引入第十街仓库,那里我们比较熟悉,因为我们以前就在那里绑架过一个人,还撕了票。那里我们占据天时地利,他们就算人多一点,我们也能够取胜。”(西蒙斯)

“能不能换个地方,要知道自从那一次之后,我就金盆洗手了,那个地方其实我已经好久没再来过了。其实说实在的,我也不是很熟悉了。”(比尔朱皮特)

“金盆洗手?哈哈哈哈!你金盆洗手了。好呀,可以嘛!哈哈。”(西蒙斯)

“好了,一切都依你了。”比尔朱皮特听到西蒙斯的声音有些癫狂了,他心里也发毛,不得不依着西蒙斯。

“朱皮特,我知道你想的是什么,但是实话和你说,没有什么地方比那里更适合了,你知道吗?其他的地方,我们要么不熟悉,要么就是距离闹市区比较近,容易暴露,我已经做过一次牢了,一旦有什么事情又被警方掌握,后果,你懂的。所以反复比较下来,还是那个地方最适合,你明白了吗?”(西蒙斯)

“好的,我明白了。刚刚是我考虑不周。”(比尔朱皮特)

“没啥,我没有怪你的意思,毕竟我们是一起合作过的朋友嘛。只是现在我们还需要一次合作。这一次合作之后,我就不麻烦你了。到时候就是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西蒙斯)

“哥,你这啥话呢?难道你怀疑我出卖了你不成?我是那种人吗?我们合作过,我愿意永远和你合作。和你合作有肉吃。”(比尔朱皮特)

“好,算我没看走眼。那就这样,晚上10点半,我就会到那里,你就先在那做好埋伏。”(西蒙斯)

“我现在收了一个小弟外号叫刀疤,他以前和人在街头对砍,差点被砍死,是我救了他,可以带过来吗?”(比尔朱皮特)

“他可靠吗?”

“可靠,我救过他的命,他也帮我杀过人。”

“好那就带过来吧,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不过要隐蔽好,如果一不小心暴露了的话,那大家可能就都得玩完了。”

“放心吧,刀疤那可是相当牛叉的存在。”

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西蒙斯虽然凶狠,但是他也不是孤家寡人。

同类推荐
  • 末世的我超强

    末世的我超强

    123区出现丧尸潮,请前往解决主角∶“哦吼~狩猎时间开始”男主∶“呵呵…等待死神的降临吧”男二∶“唉~又是无聊的战斗”女二∶“希望这次很好玩”灭迹队出动!!!本文写了主角为了照顾与自己相依为命的妹妹,因某些事变成了丧尸,而为了妹妹一步一步变强,在期间与男主相遇,并且加入了一个组织,发生了各种事情。
  • 梅根史密斯船长

    梅根史密斯船长

    这绝对是一部超越的科幻小说。不同的超越,给你不同的感觉;不同奇遇,给你震撼的遐想。大大们,敬请期待。
  • 系统之门派升职记

    系统之门派升职记

    大龄女青年,林若,一个小公司女老板。加班熬夜,脑梗突发,变成植物人。一个自称520编号系统,告诉林若,只要在另外一个世界里,建成一个超级有影响力的大门派,门众数千人,积累到一定的影响值,就可以在现实世界里醒过来。来到那个世界第一天的林若就想骂人,卧槽,给我一片荒山,是让我从打猎开始么?直到后来,遥山派的财政长老,捐了很多钱,在各个地方建立各种利民机构;遥山派的文化长老,用自己的方式,改变了整个国家的生存方式;遥山派的白衣长老,就自己所学,为国家输送无数的医疗人才;遥山派的乐笙长老,为大众打开新的世界一面,大家有了更广的娱乐生活。还有很多这样的,林若数着蹭蹭往上涨的影响值,和报名册上已经好几千人的名单,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准备好撤离时,却发现身边总有一个人在阻止自己,这是要闹那样?
  • 原体骑士

    原体骑士

    这是发生于西元2300年的那一天,人类在火星偶然发现诸神尸体,神话中的百米巨人,千米神龙,九头金色怪兽等等,引发人类世界的新变革,根据基因改造,纳米殖装等技术,容纳这些神话生物血脉,具有神奇力量的超级人类诞生了。它们被称为第一代原体,直接融合的诸神基因,拥有各种强大绚烂的超能力甚至次空间灵能,爆裂陨石,毁灭星球,灵能的波动横扫之下所有的生命,非觉醒灵能不可敌。在它们的带领下,人类文明冲出太阳系,迈开大步向浩大的黑暗宇宙森林前进,所以又叫做灵能骑士,由于它们的努力和守护,使人类不再只是百亿兆星系下一颗渺小星球中只能仰望星空徒劳叹息羡慕的渺小生命……
  • 机甲风云之英雄的传说

    机甲风云之英雄的传说

    英雄?真的是无敌的吗?瞿云为了自己的梦想,是可以勇往直前的!他可以成为一名军人,也可以是一名无人能敌的封号斗罗!为什么瞿云要放下封号斗罗的称号?这之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他可以变身成假面骑士?MC星的命运会如何?瞿云和龙天羽的感情会如何?
热门推荐
  • 踩着老魔当大帝

    踩着老魔当大帝

    风家少年夺舍老魔后,称尊万界,一路无敌的热血故事。
  • 国外“三农”面面观

    国外“三农”面面观

    在外国,不少国家也针对本国的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发展农业、建设农村、改善农民生活的方针政策。其中,有不少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例如,日本的“一村一品”,韩国的“一社一村”,荷兰和德国的合作社组织,以色列和澳大利亚的农民教育,美国和加拿大的农业机械化、信息化和科技兴农,荷兰和巴西的环保措施,等等,各有千秋,别具一格。若遵循“洋为中用”的方针予以借鉴和参考,对我们少走弯路或不走弯路,将是很有意义的。
  • 老大进阶之路

    老大进阶之路

    做人要地道,才能步步高,走就走正道,好人有好报。赵沙,一个地球穿越过来的图书馆管理员,看他如何利用原世界的知识,在异世界搞风搞雨,一路路从一个低品阶的训练师,走上神坛,走成真正的扛把子
  • 重生之游戏狂人

    重生之游戏狂人

    千禧年,国内游戏市场即将迎来爆发式发展。狂热的游戏爱好者重生而来。游戏市场风云突变!兴趣写作,不会签约,更不会上架。我只能保证每天都有更新。书友群:579577020(更新/刀片这是个问题)
  • 美人蛊:逍遥王妃

    美人蛊:逍遥王妃

    那年初见,他以强势的姿态走进她的生活。她逃婚,害死了他最爱的女人。阴差阳错,她又嫁给了他。他时而冷酷无情,时而又对她温柔似水。当她无可救药的沉沦,他却说,“君尧欢,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你这辈子,只能是她的替代品。”所以,她选择解脱。“轩辕云奚,你最爱的苏锦瑟,我还给你。”琉蓥台上,她笑着以无比残忍决绝的方式离开了他的生命。从此,颍川公主成了逍遥王府最深的忌讳。再见,他孑然一身,她却是一国女皇。
  • 腹黑公主驾到

    腹黑公主驾到

    她的出生在世人眼里就是个错误,在家人看来她就是一个扫把星,来到这个世上只是为了跟他们争夺财产……唯一疼爱她的爷爷因为婶婶阴差阳错失手从楼梯上推下变成了植物人。叔叔为了帮婶婶脱罪把罪名全压在了她的身上……把她赶出了赵家。她的爸爸背叛了她的妈妈,在外面竟然有一个比自己还要大的私生女,她的妈妈接受不了事实,去找那个女人谈判,那个女人竟然失手杀死了她的妈妈……
  • 爱玛大陆

    爱玛大陆

    巴格穿越到了召唤师纵横睥睨的爱玛大陆脑子里多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系统,他发现自己不仅能够召唤出神兽,更能无限契约魔兽而且,尼玛,本来只是一个兽域召唤师的他,通过啪啪啪不仅能够领悟到妹纸召唤师的所有召唤咒语,更能召唤出妹纸召唤位面的召唤兽哎嘛,这到底是什么和什么?一不小心成了大陆唯一的全能位面召唤师!
  • 无灭星王

    无灭星王

    浩瀚宇宙之中,星辰闪耀,万千的星辰按照各自的运行轨迹在日复一年的运行着。据说,每一颗星辰,也都是具有生命的,他们就是星星的魂魄,就是星魂。每一颗星魂,都是对应着世上的一个人。只要是这个人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的星魂,成为星主,就能够获得永恒的力量和源源不断的寿元。更重要的是,一旦是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星魂,便可以驰骋浩瀚宇宙,化身无灭之王。所以,人类世界,从来就没有间断地在寻找自己的星魂。且看江无涯驰骋星空,笑看风云。
  • 瓦洛兰传奇

    瓦洛兰传奇

    瓦洛兰传奇,以英雄联盟LOL官方背景故事为前提,一部完整的召唤师传说,这儿有基情,有爱情,有战争,有阴谋,有传说。
  • 帝妃我愿

    帝妃我愿

    前世,她生在乱世,与妖魔相依为命,一路披荆斩棘,一统妖魔两界,自称为帝。心中有他,却不能言,为他愿放弃整个天下,他就像照进她心里的白月光,她不敢亵渎,卑微到为他死也不敢言爱他。他,本是天宫九殿下,有如温室花朵,泽世明珠,素有六界第一美男之称。遇见她,她的玩笑让他将一颗真心藏得极好,从未言明。可为她几乎堕魔,为她温柔变成了冰山。这一世她出生在平凡世家,她有自己的生活,可命运却偏偏让他们相遇,她不再记得他,他也认不出她,还在继续寻找着前世的她。这一世,他们还会有火花吗?是否还会继续错过?前世的恩怨情仇真的都过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