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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三叠纪——牢门一入,只见三叠,情人再见,生死永诀。(2)

我在坐牢时代,认识了我最难忘的一个“匪谍”——黄中国。黄中国是个怪名字,我戏称他叫China Huang,并开玩笑说:“’黄‘字在中文里动词用法是把事情给弄砸了,你这黄中国,是把中国给弄砸了,凭你这名字,你就该坐牢!”我第一次见到他在军法处第二房,隔壁一位大学生闹绝食,我听到走廊上一个山东口音的人在骂他,说:“年纪轻轻的,就找死啊!就要饿死自己啊!你笨蛋!”我从墙上窥视孔看过去,看到的就是黄中国。黄中国五十多岁,是一个好大的胖子,肚皮之大,全看守所我看到的人中,允称第一。他皮肤粗糙、面目黧黑、傻不叽叽的。他那时新任外役,每天替我们押房中的送饭送水。送水是用塑料水桶,每房一个,他用一根粗麻绳,在饭后把水桶一个个串起来带走。串水桶的时候,空桶相碰,通通作响,我们就知道是他来了。坐牢的人听觉都非常敏锐,敏锐到可以听出牢门一开,开的是第几号房或大概第几号房。这种生存能力的离奇,没坐过牢的人是难以想象的。黄中国原住第九房,和李政一同房,他因为案子很小,又没有共犯,就被调出来做外役。外役是囚犯们最羡慕的工作,因为他们住的牢房房门白天不锁,他们可以在走廊或院里走动、可以抽烟、可以看到家属送菜时包菜的有油的报纸、可以趁班长不在时同别人偷着讲话……人一做到外役,大家就知道他案子不大,案情也简单,黄中国自然也如此。

我在第二房从2月住到7月,在袁耀权被判无期调走后,就一人独居。7月里修房子,我改调十一房,十一房是大房,“容积率”五人,但我亲眼见过关到十一人,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睡的。我住入十一房后,改关三人,另二人是第三房的李国龙(辅仁大学学生)和高时运(高山族县议员,我开玩笑,说他的名字读起来像“狗屎运”)。李国龙是我的小兄弟兼崇拜者,高时运与世无争(至少与平地人无争),由我做龙头老大,三人相依为命,倒也痛快。1972年7月14日下午,忽然外面哭声大作,远远地听到一个人连哭带喊,渐渐过来,中间还夹着脚镣拖地之声。不料到了我们房门口,忽然房门大开,一个大汉,满面泪水、满身汗水、上身赤条条、下体只穿内裤、挂着脚镣,被监狱官和马士官长一拥而入。大汉不是别人,就是黄中国!黄中国一进房就大喊:“李先生啊!什么案子嘛!他们判我死刑啊!”声音发自山东男低音的一种嘶喊与绝望,令人悲愤、令人同情。马士官长向我说:“李先生,我们老乡情绪不稳定,我们不得不偏劳你照顾他,代他写个状子。”随即对黄中国说:“你别担心啦!有李先生照顾你,给你写状子,包你无罪回家。戴几天脚镣,不算什么。”黄中国听了,突然双膝跪倒,扑通扑通向我磕起头来,大喊:“李先生救命!李先生救命!”我赶忙将他扶起来,弄得我身上都是他的泪和汗。我安慰他,说:“不要担心,有李先生在,一切都没问题。”就这样的,折腾了两三个小时,黄中国情绪稍微平静。晚饭到了,大家席地而坐,要开吃了,黄中国忽然从行李里掏出五条鸡腿,那天正好中午加菜,囚犯每人一条鸡腿,而黄中国以外役身份,竟“贪污”到五条,我们大吃一惊!黄中国分了两条给我,李国龙、高时运各一条,他自己一条,就大吃起来,了无异状。饭后我向李国龙偷偷说:“这家伙原来是’政经分离‘的呢!判死刑归判死刑,大吃大喝归大吃大喝,两者互不相干。现在你知道他为什么那么胖了吧?”

黄中国加入十一房后,十一房人丁旺了,不久来了胡炎汉(中正大学毕业,辅委会简任官)、黄毅辛(《中国时报》采访主任),后来高时运调走、黄毅辛出狱,又来了崔积泽(牛哥、黛郎和我共同的朋友)。整天跟黄中国相处,发现他为人淳朴忠厚,他是山东莱阳的农民,粗识文字,在抗战胜利前夕他只身跑到青岛,去做海军,但他不知道那是“伪海军”(日本统治下傀儡政府的海军),所以不久失败,就变成了“汉奸”。我笑他:“要做汉奸早做啊!为什么日本人要完蛋了才去做汉奸呢?”他苦笑说:“谁晓得呀!我们是乡下种田的,只晓得去青岛入海军,谁晓得是谁的海军呀!”黄中国因为做了海军、上了贼船,在1949年,就因不准退役,跟到台湾来。后来他退了伍,辛苦成家,在吴兴街开了一家小米店,又因赌博纠纷,被他莱阳同乡打主意,想挖点钱。大概黄中国有点小气,不肯破财消灾,就被整起冤枉来,被诬告于1945年农历七月间,在共产党占领下的莱阳绕岭区,干过共产党的指导员;后来派到辇至头村地方,干过共产党的小学教员。就凭这点单薄的人证和罪名,就被警备总部军法处初审判决“处死刑,剥夺公权终身”了!黄中国初审判决的案号是“1972年度初特字第46号(61)秤理字第4269号”,我仔细研究了它的内容,在1972年8月12日,终于完成了“军法申请复判理由书状”,我共分十四点来为他喊冤。写成以后,黄中国对我感激涕零,自然不在话下。

在为黄中国写状子后两个多月(1972年10月27日),我在牢里翻到约翰·多恩(John Donne)的诗,(No man is an island,in tire of itself;every man is a peace of the Continent,a part of the maine;if a clod bee washed away by the sea,Europe is the lesse,as well as if a promontory were,as well as if a manor of thy friends or of thine own were.Any man’s death diminishes me,because I am involved in Mankind.And therefore never send to know for whom the bell tolls.It tolls for thee.)译之如下:

没有人能自全,

没有人是孤岛,

每人都是大陆的一片,

要为本土应卯。

那便是一块土地,

那便是一方海角,

那便是一座庄园,

不论是你的、还是朋友的,

一旦海水冲走,

欧洲就要变小。

任何人的死亡,

都是我的减少,

作为人类的一员,

我与生灵共老。

丧钟在为谁敲,

我本茫然不晓,

不为幽明永隔,

它正为你哀悼。

黄中国看到了,似有所悟,他要求让他抄一份,我同意了,于是他趴在木板上,很吃力地抄了一份。这时复判迟迟不下来,他心中忐忑,自然是人之常情。他一再问我什么时候可以下来,我说大概就在这几天吧。我当时已知道军法处的习惯:他们要枪毙人,复判的决定,是拖至临刑前一两小时才通知的,通知的时候,已经把人犯五花大绑了。所以,黄中国得知死刑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押赴刑场枪毙之时,他是不可能事先得知的。可是,这一真相,我是不愿透露给他的。

由于我对国民党的习性颇有研究,我预感黄中国的案子,虽然经我细心写状,也是无济于事的。黄中国的处境,是凶多吉少了。果然,不出我所料,1972年11月1日的清早5点钟,十一房的房门突然间被打开,七八个禁子牢头冲进来抓住他,用布条缠住他的嘴巴,把他架出房门。黄中国的声音,在布条缠嘴的时候,立刻就由哀号转变成另一种嘶裂,我一生中,从没听到人类能够发出那种声音。我坐在那里,披上小棉袄,目击全部快速动作的完成与离去,神色夷然。远远的,又一两声黄中国的惨叫,在冬夜中,声音凄厉可闻。他显然是被拖到安坑刑场去了。

先前黄中国家人送来一堆水果,李国龙说黄中国小气,不肯分给大家吃,我说谁吃这些水果,还不知道呢!黄中国被拖出去后,这些水果,胡炎汉、崔积泽是忌讳的,我和李国龙分吃了,真是“一饮一啄,莫非前定”,本来该在黄中国肚里的,却装进我们肚里了。

当天晚上,大家谈起清早的事,胡炎汉说:“在那样可怕的情形下,你李敖可以冷静地做一个旁观者,还不忘记照顾热水瓶,你可真狠!”我说:“希腊左巴在亲近的人死去时候,他提起亲近的人心爱的鹦鹉,走出去了,死者已矣,救活的更重要。并且,在观察人间万象的时候,你必须冷静,有一天,我会为黄中国做更多的事。”

十二年后,1983年6月9日,我花了十个小时,写了一篇《我最难忘的一个“匪谍”》,细述黄中国的哀史,作为国民党统治下千万血泪的一页。黄中国是中国农民,他在乱世里,莫名其妙地卷入政治旋涡,阴错阳差地客死异乡刑场。他无识无知,但其遇也哀,一如鲁迅笔下的阿Q。黄中国的悲剧是他纯属小人物,人微望轻,以致被当成“匪谍”给“缴”掉。他死后,李国龙问我:“难道军法官不知道黄中国根本不是匪谍?”我说:“怎么不知道!当然知道。只是国民党要表现捉拿‘匪谍’的成绩,不枪毙一些人,就会被上面打官腔。在这种邀功缴卷的要求下,每年就只好弄出些假‘匪谍’来充数。上面要‘缴匪谍’,谁管那么多!”于是,需谍孔殷下,黄中国备位牺牲,伏尸法场矣!

黄中国被枪毙后,我译的那首约翰·多恩的诗,对我更有苍茫的意味,我就妥为“处理”,终于使它偷渡成功,随我一起出狱。后来被胡茵梦看到了,胡茵梦抄袭了它,放在她的《死在阿富汗》一文里,又收进她的《茵梦湖》一书里。这是一首我非常喜欢的英文诗,此诗当年被海明威看中,把其中For Whom The Bell Tolls 一句用作书名,就是中译的《丧钟为谁而鸣》。海明威把这首诗的全文印在扉页,可是所有的中译本都没翻译它,跳过去了,所以这首诗也就从来没有中译,这是很遗憾的。中国人中,没人有功力能翻译这首诗并且押出韵来,只有李敖优为之,大师就是大师呀!

黄中国做过外役,所谓外役,就是囚犯放出押房来替在押房中的囚犯服务。本来这种服务是该禁子牢头——班长做的,但班长除了手拿钥匙外,是不大做什么事的,所有的事都由外役做。外役是选择出来的囚犯,要刑期短的、无政治顾虑的。选好后,就叫他们送饭、送水、扫地、送物,并且替班长倒茶水、洗衣服。外役的一举一动,班长都要站在背后监视,偶尔班长会偷懒、会小便,外役就可能蹲在小洞外面,同囚犯赶忙聊几句,透露一点外面的马路新闻,使囚犯“洞悉”一切。外役因为刑期都不长,流动性比较大。寒来暑往,年复一年的,我不知“洞见”了多少外役的来去。有时候,我的确记不清他们的长相了,原因之一是:房外稍低,他们同我说话,一定得采蹲的姿势,然后把头横过来看我;房里稍高,我一定得采趴在地上的姿势,把下巴贴地看他们,双方的眼睛一定呈十字交叉的,他们看到的我的眼睛,是与地平行的;我看到的他们的眼睛,是与地垂直的。双方的脸再经过三十乘十五厘米的框框一过滤,在阴暗的光线下、紧张的表情中,的确已不成人形。所以我有时候记不清他们的长相,是可想而知的。但在这些记不清里,有一个最清楚的记忆,却使我毕生难忘。那是一张年轻、饱满、聪明、白白的脸,配上一对精明的眼睛,一张有毅力的嘴,出现在我的洞口,低声同我说:“李先生,我是你的读者,我佩服你,有什么事,凡是我能做的,就叫我做。我叫俞中兴,是杀人犯。……班长来了,再见!”

法学家们一定弹头式的以为:俞中兴一定是现役军人,不然怎么会分到军监来呢?殊不知俞中兴并非现役军人,他只是杀人时用了枪,依这个地区的枪支过敏症,凡动枪的,不管犯什么罪,一律先以“涉嫌叛乱”送军法单位,经查明与叛乱无关后,才不起诉,改移司法单位。俞中兴杀人时只用了猎枪,就犯了枪禁,就这样的,先分到军监来了。

俞中兴做外役时候,上下其手的机会总是有的,比如打菜时候,他会自动多打一点给我;装水时候,他会自动把五公升水桶装足;偶尔捡到一块报纸,他会自动高速丢进,使我这年复一年不准看报的“中华民国公民”,多知道一点“中华民国”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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