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农村地区人口密度较低,乡镇地域范围普遍较大,从而使很多农民群众很少有机会或有心思去较远的乡镇求知求乐,从而导致乡镇级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不高。调查中发现,几乎每个乡镇都有镇文化站,有不少文化站的配套设施十分齐全,涵盖了农家书屋、网络信息中心、健身房等设施,但深入到具体的行政村或自然村,情况却大不一样。村里的文化设施还十分匮乏,甚至有些村里根本没有什么文化设施。同样,基本上每个乡镇中心都有农家书屋,但设有农家书屋的村却寥寥可数。公共文化设施的分布不均,给很多农民造成了接触和使用上的壁垒,在没有去过文化站或参加其举办活动的农民中,19.5%的人是因为“文化站离家太远”。而在没有去过农家书屋的农民中,有高达76%的农民根本就没听说自己所在的村有农家书屋,同样,这也是造成44.7%的农民没有使用过体育健身设施的原因。
相对于离家较远的公共文化设施,农民们更倾向于选择自己身边的公共文化设施进行文化娱乐活动。例如,在调查“您最需要哪些文化服务设施”时,27.7%的农民选择了村文化活动室,而选择镇文化站的只有18.6%。在访谈中,一位农民说道:“村里没有什么文化设施啊,镇上虽然有文化站什么的,但是太远啦!没事的话谁天天坐车跑到镇上去玩呢?每天干活都累死了,闲下来就想在家门口转转,如果村里也有个地儿给大伙儿玩玩就好啦!又都是认识的人,肯定挺有意思的。就是没有呐!”“村里根本就没什么地方给我们玩啊,平时无聊只能去亲戚、邻居家串串门、聊聊天。镇上倒是有些给群众活动的地方,有时候路过看到文化中心里面有图书室、健身房什么的,但我自己从来也没进去过。一般去镇上都是为了办个事啊,买买东西什么的,办完事都不早了就急着往家赶,哪有时间去玩啊。再说了,在那里面谁也不认识,一个人进去玩多怪啊!要是我们自己村里有这样的一个地方我肯定会去转转的,就在家门口,方便。但村里还没这种条件呀!”可见,这种公共文化设施在乡镇内部分布不均的现状一方面导致了相当多的农民群众无法获得充分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使得许多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无法得到充分且有效的满足,这实际上是对大多数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漠视和损害。另一方面,也导致了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不少处于乡镇中心的文化站的使用效率很低下,很多设备和书籍上都落满了灰尘。文化基础设施和资源的纵向分布不均,事实上意味着某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同时存在着过剩和稀缺的现象,意味着公共财政资源使用效益的低下。
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的有效利用,直接关系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关系到农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享用。在具体的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一大批已建的公共文化设施形同虚设,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同时还暴露出了一些公共文化设施使用不合理的问题,例如很多公共文化设施正受到商业化的侵袭,日益背离原先的公益性定位。还有一些地区存在着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规模膨胀与资源闲置的矛盾。
以D镇的文化服务中心为例,这个文化服务中心新建成不久,坐落在一栋崭新的三层小楼里。然而这个文化站却十分冷清,基本上无人问津。仔细地了解一下这个文化站的构造就会明白这其中的原因。文化站的一楼是一个多功能的报告厅,一般情况下是关闭的,有会议或者活动的时候才会开。二楼一半是夜总会(KTV和舞厅),另一半是网吧。三楼则是一个儿童乐器培训中心。通过这个镇级的文化站的构造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地方的公共文化设施已经严重地偏离了公益性的定位,成为一个商业化的场所。其主要目的是营利,而不是为农民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这直接影响了农民对其的使用。
同样,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很多乡镇设有体育活动室,但由于不是免费开放,实际去健身的农民极少,不少健身房干脆把门锁了起来,崭新的健身器材上落满了厚厚的灰尘,这不能不说是对公共文化资源一种极大的浪费。
访谈中,有农民告诉我们:
“文化站我们不去玩,那都是要花钱的。里面有歌舞厅,都不是正经人去的地方。还有健身房什么的,都是要赚钱。如果不要钱的话,我们还会去锻炼锻炼,要钱的话肯定不会去了。都是过日子的人,玩不起。”
“文化站就是娱乐场所,进去玩都要花钱。要花钱谁去啊?平时能把日子过过好就不错了,这些东西我们消费不起。再说了,歌舞厅什么的都是小年轻们玩的地方,我们哪会去呀!一来不感兴趣,二来被人看见了也笑话!”由于上级拨款有限,自身“造血”功能又不足,这些公共文化设施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硬起头皮做起了“生意”。只要能赚钱,利用这些公益性设施办什么都可以。
但是在赢得利润的同时,原本应该给农民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原则也逐渐丧失。而且,由于大多数农民的思想相对比较保守,在文化站里设置夜总会、舞厅等娱乐场所的做法也值得商榷。访谈中许多农民就表示文化站里有跳舞厅、KTV,所以“不是正经人去的地方”。这种结果恐怕是和原先文化站的建设初衷完全背道而驰的。
由此可见,要想提高农民对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效率,不仅要更多地强调这些文化设施的公益性质,无偿地让农民真正享用,而且还要配合农民的思想价值观,配备相应的文化设施。否则,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只能是让农民难以企及或不愿涉足的“空壳”,不可能发挥它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没有得到合理利用还体现为文化设施建设过程中规模的盲目膨胀与大量资源闲置之间的矛盾,这同样也影响了农民对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
例如,在调查中,认为“文化站经常关闭不开放,很多文化设施没有得到有效利用”的农民有58.7%,对农家书屋有同样评价的农民也占到了40%。从这里,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的利用情况可见一斑。
另外,所考察的几个乡镇,几乎都将本来属于公共空间的文化服务中心建在政府办公场所的专有空间,无形中设置了进入该空间的壁垒,提高了进入该空间的成本。这实际上是政治权力将公共空间私有化的一种体现。这种状况在许多基层地区尤为严重,很多乡镇的文化站或被占用,或处于闲置状态,给基层的文化工作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一方面,基层政府每年都投入不少资金建设公共文化设施,但由于投资规模小,重复建设严重,服务功能低下,社会效益较差;另一方面,由于文化设施长期闲置,有限的文化资源得不到充分的利用,农民的文化需求得不到满足。这种矛盾目前有加剧的趋势,如果得不到合理的解决,农村公共文化设施难以发挥实效。只有让农民真正参与使用,文化设施才体现出自身的价值,而不应成为一种摆设,一种书写地方官员政绩的工具。
3.农民心目中的公共文化设施及其实际需求
目前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没有得到有效利用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些设施的建设没有或较少地从农民的实际需要出发,没有在充分了解和尊重本地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和偏好的基础上进行建设。从而导致了不少文化设施或文化资源质量较差、新颖性不够或不合农民群众口味,难以激发起农民群众体验和利用这些文化设施或资源的兴趣。
例如,在所调查的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基本上只有文化站、农家书屋和简单的户外健身设施,而对网络信息服务室这类比较先进的公共文化设施却很少涉及。
这种粗线条的分类很难在现实中满足不同农民丰富多彩的文化需求,进而制约他们对这些文化设施的使用。
其实,在农民进行文化娱乐活动的过程中,他们是有着特定需求的主体,通过选择相应的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来满足自己的文化需求,当现有的文化设施和资源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的时候,他们会拒绝使用,转向寻找合适的替代品。例如,24.1%的农民认为文化站里没有什么意思,所以从不去文化站。同样,有18.7%的人觉得村里的体育健身设施过于单一,没有兴趣使用。虽然在现实中不可能满足和兼顾所有农民的需求,但至少可以通过前期调研和分析等方法了解农民的基本的文化需求,使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更加有针对性,以提高文化设施建成后的使用率。
调查中发现,目前农村公共文化设施背离农民实际需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公共文化设施的地点分布和形式内容。在所调查的乡镇,公共文化设施一般都建于政府办公场所附近,这实际上是与农民的需求和期望相背离的。
访谈中一位农民说:
“这些设施都建在村委会里头,我们有事要找干部才会去村委会,平时没事的时候谁往那里跑啊?”还有农民告诉我们:“这些活动设施建在村委会里头,都是干部他们自己玩,普通农民很少去玩的,去那儿总觉得不自在。”47.8%的农民认为“文化站建在政府办公场所,去那里活动不方便,不适合进行公共文化活动”。45%的农民同意“农家书屋常常设在村委会里,去那里看书感觉不方便”。更有高达91.8%的农民觉得村里现有的体育健身设施太少,地点集中在村委会附近,希望每隔不远的距离就可以建一处可供农民活动健身的场所。通过这些数据的分析可以看出,农民理想中公共文化设施的地点应该是远离行政中心,分散而贴近生活的。由于现实中这些公共文化设施都建在政府办公场所的专有空间,无形中设置了进入该空间的壁垒,提高了进入该空间的机会成本,这也是导致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率不高的一个重要因素。
再者,目前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的形式和内容也离农民的需求有一定差距。以农家书屋为例,同意“农家书屋不实用,想要看的书找不到”的农民占55%,65%的农民认为农家书屋书的种类较为单调不够丰富,另外有55%的农民觉得农家书屋的书过于陈旧,没有什么新书。实际上,很多乡镇的农家书屋只注重形式,只追求在硬件条件上达到上级的要求,对书屋是否真正有用并不关心。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农家书屋的图书并没有突出以农民为主要阅读对象的特点,书架上大量罗列着西方思想史、哲学之类的书籍。我们并不是否认这类书籍对农民群众的价值,只是觉得在现阶段这可能与农民的实际需求尚有差距。还有一些农村文化工作人员反映,农业科技类图书的借阅率往往不高,其主要原因是这类图书普遍注重一般现象和文字叙述,农民需要查找自己需要的现实问题比较困难,且操作实践的直观性不强,实际的传播效果不好,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使用农家书屋的积极性。
一些农民在访谈中告诉我们:
“农家书屋我们一般不去。里面好多书我们普通的农民都看不懂,也不感兴趣。都是一些有文化的人才去看。我们喜欢看、想看的一些书呢,农家书屋又没有。还不如在家看看电视呢。”
“我们农民没什么文化,平时也没有看书的习惯。农家书屋里的书我们也不太看得懂,去过几次就不想再去了。”对于文化站和户外健身设施,情况也相类似。这就提醒我们,公共文化设施要想发挥实效,能使农民从中受益,就必须以恰当的形式提供符合农民文化需求的文化产品,这样农民才会保持对这些公共文化设施的长效利用,提高这些文化设施的使用效率。
实际上,农民群众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接受主体,是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对象,所以在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的过程中,必须要以农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目前的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农民的利益,进行文化建设的时候更多地从经济利益角度、彰显地方政府政绩角度出发,或是缺乏实际调研想当然地作建设规划。这种建设目的上的偏差必然会影响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实效。
调查发现,一些乡镇建设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并没有充分尊重和了解本地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和偏好,而是盲目地或想当然地添置公共文化资源和设施。由于不少文化设施或资源不合农民口味且质量较差,不能激起农民的使用兴趣,使用率自然也就偏低。我们将所调查乡镇的几种公共文化设施综合起来让农民排序,让他们选择自己所在村镇里有的公共文化设施和他们最需要的文化设施。从调查的结果来看,现有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的配置与农民的实际需求之间还存在不小的偏差。例如,所调查乡镇公共文化设施从多到少的排序为:户外健身设施75%、镇文化站74.5%、网吧39.1%、村文化活动室38.6%、体育活动室(健身房)27.3%、农家书屋25.9%。
农民对这些公共文化设施的实际需要程度却和现状存在较大的差距,农民对公共文化设施的需求程度依次为:户外健身设施48.6%、体育活动室(健身房)45.5%、村文化活动室27.7%、农家书屋25%、镇文化站18.6%,网吧14.1%。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有28.2%的农民选择了对这些文化设施都无所谓,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说明这部分人的文化需求从上述几种文化设施中都不能获得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