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图片报道的事实真与逻辑真
图片报道的生命在于它的“真实”。但这里的“真实”并不等同于“真相”。只有图片报道中真实的事实瞬间和片断组合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逻辑,图片报道才有可能与“真相”一致。所谓“逻辑真”是指事物的名和实相符,而图片报道的“逻辑真”就是指图片报道与新闻事实在内在逻辑上保持一致性。只有具备了“逻辑真”的图片报道才能客观、正确地反映新闻事实。
且不谈人们对图片报道的真实性存在着疑虑,有许多人甚至对摄影这一记录事实的手段本身的真实性都缺乏信心。玛格南图片社摄影师马克·吕布就曾经认为一张照片并不比任何一个人在公共汽车里随便说的一句话更重要,他认为摄影拍摄的只是些细节,是这个世界的一小角而已,即便把许多细节拼起来,也不能产生一个观点,更不是一种价值判断。
这种认识当然有失偏颇,客观事实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片面地否定摄影手段的现场性与纪实作用,最终甚至会导致历史的不可记录和不可认知论。事实上,图片报道所借助的摄影手段在“保真性”上显然要高于新闻所借助的语言手段和文字手段。摄影手段固然和语言、文字手段一样都具有主观因素的介入,但是,相对而言,我们可以把摄影手段(电视的摄像手段也是如此)看做是历史的投影,把文字与语言新闻看做是对历史的复述。既然语言和文字能够反映新闻事实和记录历史,图片报道当然也有这个资格。
传播学大师、美国人沃尔特·李普曼指出:“我认为最有生命力的假设是新闻和真相并非同一回事,而且必须加以区分。新闻的作用在于突出一个事件,而真相的作用则是揭示隐藏的事实。只有当社会状况达到了可以辩论、可以检测的程度时,真相和新闻才会重叠。”
这段话给我们的提示是:首先,就图片报道而言,其新闻图片与其所反映的新闻事实真相之间并不是一种简单的等同关系。从图片报道的主观性因素和倾向性因素客观存在的角度来看,摄影记者并非只是单纯地把世界“照”给读者看;读者所看到的,只是摄影记者所注意到的那一部分世界。没有人能在拍摄有关事件的事实时,能够绝对公平地满足所有人的视角,新闻事实是多侧面、多角度的。因此,摄影记者也只能在自己的生活阅历、知识、经验以及价值观念、意志、情绪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观察与理解,对新闻事实的瞬间从一个特定的角度或者维度来选取,并经过处理进行传播。
其次,图片报道是通过对一个个独立瞬间的抓取来反映新闻事实的。
单个瞬间或是多个瞬间的组合并不总是能够正确地反映或者等同于完整的新闻事实。如果摄影记者所选取的瞬间或者多个瞬间之间不符合正确的逻辑关系,不能达到逻辑真的要求,那么,这些定格的瞬间就是一种无关实质的现象罗列,有可能与原始的新闻事实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偏离。列宁说:
“在社会现象方面,没有比胡乱抽出一些个别事实和玩弄实例更普通更站不住脚的方法了。罗列一般例子是毫不费劲的,这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或者完全起相反的作用,因为在具体的历史情况下,一切事情都有它个别的情况。
如果从事实的全部总和,从事实的联系中去掌握事实,那么,事实不仅是‘胜于雄辩的东西’,而且是证据确凿的东西,如果不是从全部总和,不是从联系中去掌握事实,而是片断的和随便排出来的,那么事实就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甚至连儿戏也不如”。
最后,从媒介的角度来看,媒介也只是对自己感兴趣的问题加以报道,对其他问题或忽视,或掩盖,或视而不见。沃尔特·李普曼说:“虽然新闻界不像辛克莱先生想让我们相信的那样劣迹累累和诡计多端,但它实际上比民主理论业已承认的要脆弱得多。它过于脆弱了,无法承担人民主权的全部力量,无法自动提供民主主义者希望它天生就能提供的真相。如果我们期待它提供这样的真相,我们就是在使用一种误人视听的判断标准。我们误解了新闻的局限性,误解了社会的无限复杂性;我们过高估计了自己的忍耐力、公益精神和多方面的能力。我们自以为爱好那些并非根据我们自己的口味,经过诚实分析而揭示出来的不偏不倚的真相。”
在本论着第一章提到的《枪毙越共》一图的作者埃迪·亚当斯认为,静态的照片是世界上最有力的武器,人们相信它,但是照片却常常撒谎,因为即使没有任何篡改,它也只是讲述了事实的一半。照片中的开枪者叫娄先生,是南越一名地方警察局长,埃迪·亚当斯曾跟随他采访了两周。
亚当斯认为,他所拍摄的这张照片只是反映了一方面的真实,没有说的事实是,在那个战乱纷飞的年代,处于娄先生那个位置的人应该怎么办?假如你是一位南越警察,抓住了一个被怀疑为共产党游击队员的人,你会怎么处理?亚当斯后来曾经以个人的名义向娄先生道过歉,他认为这张照片给娄先生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第二节图片报道的价值伦理:“善”
中文的伦理和道德这两个概念均翻译于英文,本义大体相同,后来,到了康德之后,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们将这两个词加以区分,如黑格尔把道德用来指向人,而伦理用来指向社会群体,这与中国古代哲学所论述的较为相似。如把《大学》中所言之“正心、诚意、修身”等“内圣”之道作为道德,把“齐家、治国、平天下”等“外王”之道归于伦理。但是在当代,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欧美,伦理与道德二词常被同义混用。在我国就将“道德教育”与“伦理教育”合称为“伦理道德教育”,简称为“德育”。
伦理学就是关于“善”的哲学。在价值层面,“‘善’所指向的是人的一种行为模式,人怎样地由他的行为或者对行为的理解或者对行为的开展来实现他生命的意义与价值。所以‘善’从另一个观点来看,当自己了解自己,自己能善尽自己,能够把自己需要的做到完美、正确、够好,我们称这样为‘善’”。通俗地讲,善就是好,是人应当做的,是表现一种事物运动和发展的“应然”性。在近代哲学中,特别注重“实然”与“应然”的区分。实然是指实际是怎样的,应然则是指应当是怎样的。应然是超越于实然的重要的思维价值体系。人的道德理论应该关注的并不是实际做的或者已经做的,而是关注人应当做的。符合道德要求的完美行为就是人所应该做的。
对于图片报道来说,图片报道作为人的一种以传播新闻为对象的职业性社会活动,其必然要符合其相应的职业伦理,这体现在对图片报道者的德性要求上,也体现在对图片报道活动所要遵守的种种伦理约束上,还体现在不同伦理要求的冲突与选择上。但是,不管图片报道伦理表现如何,其始终体现人类伦理学的根本法则,即在图片报道中贯穿着对“善”的追求。
在对“善”的追求中,图片报道者面临着这样几个核心问题:一是对于真实性的态度问题,这关系到图片报道者的德性问题。二是对于拍摄对象的态度问题,其包含在图片报道者的职业伦理之中。它包括图片报道者是否遵循人性平等原则,体现人道主义精神,表现出对人性的尊重和关怀。三是对社会限制因素的态度和所采取的行为问题。它包括图片报道的职业伦理与社会伦理的冲突与选择。这种选择并没有一定的标准,难以最终裁定,但又常常引发社会的热议和争议,故在难以取得最优结果的情况下,尽可能选择次优。
一、图片报道与德性之善
德性伦理学是当今社会的主流伦理学之一,它源于亚里士多德。这种理论将伦理道德的核心问题置于人——行为者的品格特征。即道德的问题不是“我应当做什么?”而是“我应当是什么样的人?”,也就是要先做人,再做事。
对于图片报道而言,最重要的价值伦理体现于报道者的德性,也体现于刊载图片报道媒介的品行。它的主要内容就是对“真”的恪守和对“善”的追求。
图片报道是新闻的一种,它与所有的新闻形式相同,其生命力在于它的真实性,这一点毋庸置疑。图片报道相比其他新闻形式来说,在真实性方面更是被人们寄予厚望。它和文字、声音等新闻相比,保真性更高,整体性、记录性更强,除非别有用心地造假,还是值得人们信赖的。但是,图片新闻也只是报道新闻的一种方式和手段,它是图片报道者的一种拍摄和创作活动。
在拍摄和创作过程中,图片报道者常常需要克服自身因素对真实性的干扰,还需要自觉地抵制来自声誉、利益等多方面的诱惑。因此,图片报道伦理通常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报道者内心的道德自觉和道德自律。前者表明我应该如何做,后者表明我坚决不能做。另一个是图片报道者对客观、公正等社会规范原则的恪守。
图片报道者内心道德自觉和道德自律的最终目标是保证图片报道的真实性。这要求图片报道者必须尊重事实,新闻事件是什么内容就传播什么内容,不模糊表达,不含糊其辞,不随便修改,更不能故意篡改。这是一种态度问题,更是图片报道成立的条件性问题,说到底就是图片报道者的品性问题。坚持品性操守,在各种条件下始终如一,在各种诱惑面前不为所动,这一点对图片报道而言非常重要。
美国俄勒冈州《波特兰人报》摄影记者兼图片编辑本杰明·巴林克先生所举的事例很有代表性。他在读大学时曾经做过这样的一个调查,调查的内容如下:一个摄影记者去拍摄一场乒乓球比赛,摄影记者在前5分钟拍摄到了一个非常精彩的画面,而在比赛的最后高潮也出现了一个类似的画面,但记者没能抓住,于是他就交出了那张前5分钟拍到的照片,这时他有三种做法:
(1)告诉编辑事实真相;
(2)对这张图片不作任何说明,让编辑自己选择;
(3)在图片说明中硬说是高潮时的画面。
本杰明·巴林克先生调查的所有编辑和摄影师中,绝大多数人认为第一种做法是完全正确的,第二种做法也可以接受,但是第三种绝对是错误的。只有非常少的人选择了第三种。
图片报道对“真”的恪守还表现在对“抓拍”方式的选择上。“抓拍”与“摆拍”方式直接对应两种相背离的价值取向。“抓拍”体现了对事实和现实的尊重,图片报道者把自己放在局外人的位置,努力给读者以“真”。“摆拍”是图片报道者用图片来证实自己对事实的构想而进行干涉与导演,其结果是欺骗读者,给读者以“假”。
似乎“真”与“假”是一对孪生兄弟,形影不离。不同的是“真”体现了图片报道发展的“应然性”,是人们所追求的“善”,而“假”是一种背离“善”的不道德行为,它只能偷偷摸摸,躲躲藏藏,一被发现就会遭到人们的谴责和惩罚。
如果说,在数字技术普及前,图片报道的造假行为还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那么随着计算机软件的迅猛发展和普遍应用,人们借助于计算机来处理数字图片变得越来越容易,造假的技术要求也越来越低。于是,在利益的驱动下,越来越多的人迷失了自我,丧失了自己的“德性”,技术服务于人的功能发生了异化。近年来,国内外被揭露为假图片报道的事件时有发生,如刘羚羊、张飞鸽、周老虎等等,现实生活中和网络上掀起了新闻图片的打假热潮。令人忧心的是,新闻照片的造假通常是社会诚信缺失和德性滑坡现象的一种折射。事实证明,对利益的追求往往比对道德的坚守更执着,力量也更强大。一旦造假现象越来越普遍,一种造假不丑的集体无意识效应就会泛滥和扩张。
对于假照片,使用摆拍的造假方法还较容易被发现,而通过如photshop为代表的计算机图片处理软件修改的新闻图片,就非常难以鉴别。
这就助长了那些存心造假者的胆量,冲击了图片报道伦理。把假照片的产生归罪于技术手段肯定是文不对题,技术仅仅是技术而已,关键是为谁所用,用于什么目的。显而易见,运用技术来造假的人,才是假新闻图片的罪魁祸首。
2003年5月11日,长期被人们公认为美国最佳日报的《纽约时报》突然在头版显着位置刊登长文,公布了该报记者杰森·布莱尔(Jayson Blair)长期炮制假新闻的大丑闻。这就如同在美国新闻界引爆了一颗原子弹,这家已有152年历史的美国大报连带整个美国新闻界的声誉遭受重创。2004年月,一则“美联社造假新闻照片夸大西安暴雨”的新闻引起众多网民关注。美联社月15日刊登了一张有意夸大中国陕西省西安市区水灾的新闻照片,后经确认此图片经过软件处理。第二天,美联社对提供照片的摄影记者给予“开除”的处罚。
其实这张照片造假的手段并不太高明,仔细观察可以看出许多马脚。
熟悉Photoshop软件的人会知道,这张图片通过橡皮图章工具,将原本只漫到小腿的水面人为地“抬高”了许多。一般来讲,水的波纹是呈发散状的,大小和内容都不可能一样,但这张照片显示的水纹大小和内容都是一样的,因此可以认定,这张照片存在人为造假。
很显然,图片造假违背了图片报道伦理之“善”的原则,这种行为所体现的是“善”的缺失,是图片报道者在“德性”要求面前所做出的一种背离行动和道德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