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组织制订的《高等学校文科专业大学计算机教学基本要求(2008年版)》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基础教育的指导思想和课程体系,要求按教育层次、专业门类、教学层次、院校类型的原则来指导高校文科类的计算机应用课程教学同时提出了“面向应用、分类指导”,根据各专业的应用需求设计课程体系的指导思想。
艺术类(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影视、动画等)属于文学门类,但因其在计算机应用方面有着鲜明的特色,计算机作为一种必备工具,已广泛应用于其专业教学与专业创作之中,因此教育部《高等学校文科专业大学计算机教学基本要求(2008年版)》中将其从文学门类中单列出来作为一个体系。
本书就是根据这一基本要求编写的,内容属于非计算机专业的艺术学科门类中第十一章“艺术类计算机小公共课程”中的课程4“影视声音设计与制作”的教学要求;此外,在第十二章“艺术类计算机背景专业课程”中的课程26“影视声音艺术”和课程27“影视剪辑艺术与实践”,亦均有视听艺术合成制作的教学要求。
音视频合成的视听艺术制作,不仅有相关专业的教学需求,也有计算机技术平台和社会应用的实际需求。过去那种美院的学生只知“画”不知“音”,或音乐院校的学生只知“音”不知“画”的隔阂状况,通过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应当有所改变。
本书可以满足72~144学时(其中上机实验不少于一半学时)的教学需要。
本书的模块选定,集中了中国传媒大学、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等专家的智慧和教学实践经验。
由于计算机及其在艺术领域的应用发展日新月异,书中难免有不妥之处,敬请同行与读者指正。
编者、唐霁虹
2009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