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年是骑着单车来的,但是我没看见。是顾末告诉我的,她说起她坐在后座唱歌给苏年听的时候眼睛里闪着奇异的光,就是幸福的闪闪发亮的那种。
就算我没看见,却依旧能够想到顾末长长的裙摆飘飘悠悠,抱着苏年窄窄的腰唱着她最爱的歌,弦子的《不怕》。
我乘黑色木马/白昼到星光/寻找一片海洋/能倾听我愿望……
歌声飘荡在熹微晨光里的小路上,就像电影里的情节。
或许他们的感情会像纯爱电影一样,一帆风顺吧。
我开始数着时间过日子,每一分,每一秒认认真真的数着。在离开家的第四十四天,一千零五十六小时,六万三千三百六十分里。我已经成为了一个独立自主,健康活泼,勤俭持家的好姑娘。虽然有一点点小缺陷——至少我是这么认为。
期间我曾收到过林媚寄来的请柬,他们将在寒假里订婚,是的,他们,徐景徯和林媚。
我去了。
至少我认为,他该得到我的祝福,不是吗。
不知道若干年后,我会不会记得,原来自己也曾这样自私,原来也曾这样天真,也曾这样的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