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人太多,陈明并没有急着发问,直接翻开了下一个案例。
2010年11月23日,出租车劫杀案,家具厂工人陈某打车回家,见出租车司机张某携带大量财物,心生歹意,骗张某将车开到僻静处,趁张某不注意的时候,用手中刀锯划破张某脖颈,将财物翻出扬长而去,致使张某失血过多而死。
判定依据:一,死者咽喉创面参差不齐,不似利刃伤口,从沾到尸身衣衫上的肉末与碎骨,可以看出,凶器应该是锯齿之类的尖锐物体,因为只有如锯齿般的凶器,才会造成那样的伤口。
二,车厢脚下有如尘土般的淡黄色粉末,经过我细细摸索,确定那粉末是细小的锯末。凶手身上有锯末,又携带着锯齿般的东西,故而判定凶手为木工。
陈明缓缓合上笔记本目光闪动,这两个案子都是陈明亲手破的,现在回想起来往事历历在目。王卓的论断办法较之自己当初的调查取证,简单直接了很多,尤其是后面这个劫杀案当时调查取证的时候,陈明等人都没有注意到锯末,以为那不过是车厢里面的尘土。
王卓这敏锐的观察力与细致的推理能力,让陈明十分动容:“是谁教你现场勘察取证与推测的?”
王卓苦笑了一下:“没有人教我,是我没事的时候翻看卷宗慢慢想出来的。”
陈明点点头:“你对6.19这个案子有什么想法?”说着陈明将笔记本翻到最后一页,话音一转:“或者说,你怎么知道今天清晨案件中的凶犯是个十米六左右的男子,你的判定依据是什么?”
这件案子王卓刚刚整理好,2014年6月23日,J市盛源小区发生一起杀人案,现场在盛源小区C栋302房间里。
死者冷艳菲,女,26岁,尸身衣物完好,脖颈处黑色瘀痕,头南脚北侧躺客厅中间。
经过法医检查尸身,死者衣衫完好,除却脖颈瘀痕,身上并无其他伤口,也无性侵迹象。经分析,死者因被绳索束缚脖颈,窒息致死。死亡时间为当日凌晨十二点左右。
在现场发现散落客厅的水果若干,茶几上有一杯未曾动过的牛奶与半杯水,偏移位置的沙发边有模糊不清的脚印,经过比对为死者脚印,自死者指甲内发现几缕白色丝线。尸身周围与客厅有明显的拖擦痕迹,疑似凶手掩盖足迹。
房间内财物并未缺失,且死者衣物完好。由此可以看出,凶手杀人不是为了财,也不是为了色,警方将之定性为仇杀。
笔记本的最后一页,清楚的写着:2014年6月23日,深夜,冷艳菲加班回来,急匆匆的开门去了洗手间,洗完手后听到敲门声,冷艳菲戒备的从猫眼往外看了看,来人是个身高一米六左右的青年男子……
案情只推演到这一步,接下来的过程还没有写。
王卓摸出刚刚整理好的资料:“我是从尸身脖颈的瘀痕发现的。”说着王卓指了指那张死者脖颈特写照片:“正面深的瘀痕箍住了咽喉,后面这浅浅的拽拉痕迹,却有明显的下落趋势,由此可见凶手的身高要低于死者,以至于用力的时候绳索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