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语
猎人养了几条猎狗,由于每天都会用足够的骨头喂养,因此猎狗们在打猎时并不卖力。于是猎人开始规定,凡是在打猎中能够捉到兔子的,就有骨头吃,数量越多,骨头也越多,捉不到兔子的就没有东西吃。
于是猎狗们非常的卖力,因为谁都不想饿肚子。可是不久后,猎人又发现,由于猎狗获得骨头是以捕获兔子的数量而定,和兔子的大小无关,而大兔子显然比小兔子要难捉得多,所以猎狗们捉来的兔子数量没变,但是却越来越小了。于是,猎人改变做法,规定猎狗获得的骨头奖赏和兔子的重量相挂钩,于是猎狗捕获兔子的重量和数量都得到了保证。
一段时间后,猎人再次发现,兔子的数量又在逐渐减少,于是便问猎狗们为什么。猎狗们回答道:“我们现在身强力壮,通过捉兔子可以获得足够的骨头,不至于饿肚子,以后我们老了,不能为您捉兔子了,不是要饿死吗?既然如此,我们干吗还那么卖力呢?”猎人恍然大悟,于是规定,今后不管是否能够捉到兔子,猎狗都能得到基本的骨头,同时根据捕获兔肉的多少进行提成,随着贡献增大,提成的比例还可以上升。这个决定重新调动了猎狗们捕猎的热情。
如果将猎狗们比作企业的投资者(广义地看,既包括货币资本投资者——股东,也包括人力资本投资者——经营管理者),而捕获的兔子作为企业的利润,上述这个故事实际上反映了企业利润分配的基本原理。企业不分配利润,经营者不会尽心经营企业,股东则会撤资;利润分配太多,经营者和股东则乐于坐享其成,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如何科学地制定企业的利润分配政策是每一个企业必须慎重考虑的重要问题。
通过本章学习,我们可以掌握利润的构成,了解利润分配的原则,掌握利润分配的一般程序;了解股利的无关论和相关论;明确影响股利分配的有关因素;理解和掌握股利政策的概念、四种股利政策及优缺点;了解股利支付的程序,熟悉股利支付的方式。
利润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企业最终的财务成果,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综合性指标。获得利润是企业的出发点和归宿。利润分配,主要是指对所实现的净利润,如何在投资者和用于再投资两方面进行分配。企业要正确地组织利润分配,兼顾不同方面的利益,处理好近期利益与长远发展之间的关系,确保分配决策与筹资、投资决策相互协调,建立利润分配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为实现最佳经济效益奠定基础。
8.1利润的构成与分配
8.1.1利润的构成
从会计的角度来看,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实现的财务成果,是企业一定会计期间所取得的全部收入抵补全部支出后的余额。利润可以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业绩和获利能力,反映企业的投入产出效率和经济效益,有助于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据此进行盈利预测,评价企业经营绩效,作出正确的决策。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利润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和支出、所得税等。其中,营业利润加上投资净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数额又称为利润总额;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数额即为企业的净利润。
在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中,利润根据其构成不同,可表述为以下三个层次:
息税前利润、税前利润、税后利润。
1.息税前利润
息税前利润是指企业支付利息和缴纳所得税之前的利润,其计算公式可以分别从其形成和分配两个方面反映。从形成方面看,息税前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税金+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或者,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从分配方面看,息税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
可见,息税前利润是对应于企业总资产的利润,其中净利润和所得税分别归属于投资人和国家,利息支出归属于债权人。息税前利润反映了企业经营效果和盈利水平,体现不同企业间的不同的资本结构、不同税率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可以较准确地对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行评价。在计算经营杠杆系数和财务杠杆系数、分析财务报表时,都要用到息税前利润。
2.税前利润
税前利润是指企业的息税前利润扣除利息费用之后的余额,是企业所得税的依据,也称为企业利润总额。其计算公式也可以分别从其形成和分配两个方面来反映。从形成方面看,税前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税金-利息费用+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从分配方面来看,税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可见,税前利润是与企业投资人的投资和国家提供行政管理服务相对应的利润,其中净利润归属于投资人,所得税归属于国家。
3.税后利润
税后利润也称为净利润,它是与投资人权益资本相对应,归属于投资人所有的利润。其计算公式为:税后利润=税前利润-所得税。
财务管理活动中的利润分配从分配范围来看,包括息税前利润分配、税前利润分配和税后利润分配,与此相对应的分配程序是息税前利润在利息和税前利润之间的分配,按契约规定,向债权人支付利息;税前利润在所得税和净利润之间的分配,即按照税法规定,向政府缴纳所得税;税后利润在企业留存收益与股利之间的分配,即根据企业发展对资本的需求、现金支付能力和流量状况,以及投资者对收益的偏好等因素,确定对内留存收益和对外分配的比例。
一般意义上的利润分配指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
8.1.2利润分配的原则
为合理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和正确处理财务关系,企业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乎法规原则
为了规范企业的利润分配行为,确保投资者的利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制定和颁布了若干法规。如在我国《公司法》中,对公司制企业的利润分配作出了许多具体的规定。在每个公司的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有更具体的规定。因此,企业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必须根据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分配,不得违反。
2.利益兼顾原则
利润分配政策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企业所有者与企业、企业所有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因此,利润分配要协调好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合理确定留存收益和分配给投资者利润的比例。
3.积累优先原则
企业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正确处理长远利益和近期利益的关系,多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增强企业的后劲,尽可能适当留存一部分利润作为积累,尤其是企业处在扩张期的时候。这样既为企业扩大再生产筹措了资金,也增强了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提高了企业经营的安全系数和稳定性,有利于增加投资人的回报。
4.公平公正原则
在分配利润时,应当体现“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即投资与受益对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行同股同利,保证不同投资主体的股东在企业中都能按其持股比例享有合法权益,不偏袒一方投资者,而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5.均衡分配的原则
企业在分配利润时,应充分考虑到不同时期利润变动的可能性,做到量入为出,以丰补歉,均衡分配,使投资人从企业稳定的投资回报中,树立起对企业的信心。
8.1.3利润分配的一般程序
按照我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公司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交纳所得税,然后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如果企业有未弥补的亏损,当期利润应首先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根据规定,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用所得税前利润延续弥补;延续五年未弥补的亏损,用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2.提取法定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按照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的余额的10%的比例提取,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公司可不再继续提取。公积金应当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其用途主要如下:(1)弥补公司亏损。公司的亏损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可以用缴纳所得税前的利润弥补;发生特大亏损,税后利润仍不足弥补的,可以用公司的公积金弥补。(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用公积金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3)转增公司资本。公司为了实现增加资本的目的,可以将公积金的一部分转为资本。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决议提取,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投资,控制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水平,以及调整各年利润分配的波动。
4.向股东支付股利
净利润扣除上述各项后,再加上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即为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对于公司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经股东会决议可以全部分配,也可以部分分配,剩下未分配部分作为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可以结转到下年度再行分配。
公司应按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向股东分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利,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8.2股利政策
8.2.1股利政策相关理论
股利政策(dividendpolicy)是指公司如何确定分配给股东的股利占净利润的比率,即股利支付比率,以及选择和确定股利分派的时间、方式、程序等方面的政策。其核心是股利支付比率的确定。长期以来,财务学界就股利与股东财富的关系、股利与企业价值的关系等展开了一系列的争论,由此形成了不同的股利政策理论。
1.股利无关论
这一理论认为,股利政策对企业市场价值(或股票价格)没有影响。1961年,美国着名财务学家米勒(Miller)和莫迪格莱尼(Modigliani)在他们的着名论文《股利政策、增长与股票价格》中,经过大量实证研究,提出了在有效的证券市场上,公司的股利政策与其证券价值无关。这就是股利无关理论。它是着名MM理论的一部分。MM理论认为,有效的证券市场上,公司的资本结构与股利政策,不影响公司的证券价值与资产价值。MM资本结构理论是西方财务管理理论中最重要的贡献之一,奠定了现代公司财务理论的基础。
“股利无关论”建立在如下一些假设基础上:(1)没有个人与公司所得税,即资本利得与股利之间没有所得税差异;(2)资本市场是完美无缺的,股票发行与交易都不必缴纳交易费用;(3)公司的投资政策与其股利政策是彼此独立的;(4)投资者与管理者之间没有信息不对称;(5)公司的未来利润已知(此假设后来被删除)。
在上述假设基础上,股利无关理论的结论如下:
(1)投资者不会关心公司的股利政策,公司的股利政策不会对公司的资产价值产生影响。
(2)公司的股票价格与股利政策无关。
(3)当公司保留较多盈余用于投资,并且有好的投资效益时,公司股票将会上涨。这时,股东可以通过出售所持股票取得资本收益。
(4)股东需要现金时,可将所持股票变现。
(5)公司发放较多现金股利时,股东可将此用于其他投资而获利。
(6)当有较好的投资机会,而又支付较高的现金股利时,公司可通过发行新股等方式筹集资金。
因此如果公司的投资方案的预期报酬超过目前的投资报酬率,投资者宁愿公司不分派股利,而是将税后利润作投资之用。这是因为以利润用作投资之后,股票价格就会上升,投资者的财富就会增大。投资者对公司股利支付比率的高低可通过股票交易来弥补。因而,投资者所关心的并不是股利政策,股利的分派不会影响投资者对公司的态度。公司价值或股票价格完全由公司资产的获利能力或其投资政策所决定。而公司税后利润是不是用于分派股利,不会影响公司的价值。根据这一理论,股利政策完全由投资计划所需要的留用利润来决定,发放股利的数额是满足投资后所剩余的利润。
2.股利相关论
股利相关论认为,股利政策将影响公司的证券价值与资产价值。这一理论认为现实世界存在着市场不完善和税收,股利政策对公司的价值或股票价格将产生较大的影响。
股利相关理论中,有如下几种较具代表性的流派。
(1)“一鸟在手”论
“一鸟在手”论认为:尽管股价上涨会给股东带来资本收益,但是这种收益在很大程度上是不确定的;即使公司承诺,将来支付较高的现金股利,但是该现金股利的获得,也是不确定的。因此,从收益的确定性或低风险性考虑,宁愿以较高的价格购买现在就支付现金股利的股票(将此比喻为“一鸟在手”),而不愿购买将来可能上涨,与将来可能支付较高现金股利的股票(将此比喻为“双鸟在林”)。总之,“一鸟在手”论认为,“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发放现金股利,会刺激股价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