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的漆器业也有很大的发展,官僚、贵族、富豪之家竞相使用漆器。长沙马王堆汉墓中出土了大量漆器,而且都造型优美、制作精细、色彩鲜艳、纹饰富丽。此外,其他手工业的工艺水平也很高。1968年在河北满城西汉中山靖王刘胜夫妇墓出土的“长信宫灯”,是一个宫女执灯的形象,造型生动,设计精巧,可以拆卸,科学合理;出土的“金缕玉衣”更是举世珍品。又西汉所产的铜镜,当镜面承受日光或灯光时,墙上就反映出与镜背相对应的图像,这种由应力所产生的“透光”现象,标志着高超的制镜手工艺水平。
西汉在手工业发达的地区都设有工官,工官不仅主管设场制造,而且还主管抽税。官营手工业作坊中,主要生产者是工奴和刑徒,私营作坊中的劳动者,主要是奴隶。
七西汉的商业政策
西汉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促进了商业的繁荣。西汉初虽曾禁止商人衣丝乘车及当官为吏,但一些政策和经济的发展,却为商业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史记·货殖列传》载:“汉兴,海内为一,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当时由于商业的发展,从商的人也很多。从商的人多,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西汉农民失去土地的人多,无本可守,只好逐末;二是土地兼并,促使地主阶级去追逐商业利润。
随着商业的繁荣,西汉出现了很多大都市,其中最大的是京师长安。长安城周六十多里,规模之大,超过罗马城的三倍以上。人口有二十四万之多,商业区集中在城西北角,同类商店集中在一处,形成如酒市、牛市、马市、羊市等九个市场,所谓“九市开场,货别隧分”[15]。城里的市,皆设有专官管理。领长安市者,被称为东、西市令;领普通市者,被称为令或长。市令的任务,主要是征收商税,其次是主管市民注册,当时的人头税是“贾人倍算”。
应注意的是,汉朝对官员经商无禁令,因此官员经商的很多,并放高利贷,而政府也在账恤贫民的名义下,经常以谷物或钱币借贷给贫民而收取利息。
西汉虽然实行贱商政策,但就实际情况而言,却是对商人有利的。
首先就刑法而言,西汉有赎罪之法,也就是犯罪人可以纳钱或入粟赎罪。如《汉书·惠帝纪》云:惠帝元年(前194年),“民有罪,得买爵三十级,以免死罪。”对此,应劭注曰:“一级直钱二千,凡为六万。”又《汉书·食货志》云:“孝景时,上郡以西旱,复修卖爵令……得输粟于县官以除罪。”老百姓没钱,商人有钱,纳钱或入粟赎罪,当然是对商人有利。
其次,本书前文曾说,汉高祖即位之初,即令那些因秦末以来失掉土地的商人地主,仍得占有其原来的土地,当然这也对商人有利。不仅如此,西汉建立以后,一直实行轻田租政策。由于农民少地或没有土地,这种政策对他们当然没有好处,商人地主占有的土地多,得益的当然是他们。
第三,从教育和选举官吏看,西汉的政策也对商人有利。武帝时,西汉设立了太学。太学的主要目的是让贵族地主子弟受教育,但商人地主的子弟,亦得进入太学接受教育。除了太学外,又有郡国学,这是专为商人地主的子弟而设的。太学和郡国学使商人子弟有了接受教育的机会,使之成为官僚队伍的候补人员。此外,西汉选官有选举、征用、荐举、考试等各种方式,乃至上书言事,亦能得官,这些也是有利于商人及其子弟的。因为这些征选对象大都需接受过一定的教育,受过教育的商人及其子弟具备了这种可能。尤其应该提及的是,武帝时又开卖功爵之例,也就是缴纳财物即可买爵赎罪。商人有钱,这种政策自然对商人有利。
商人利益的发展使其势力膨胀,他们兼并土地,从而损害小民的利益,并加速农民的破产,动摇西汉统治的社会基础。鉴于此,西汉政府公开对商人进行压制,如汉高祖时期,曾令商人不得衣丝乘车,同时对他们课以重税。孝惠、吕后之世,对商贾的压制有所放宽,但仍禁止商人子孙为官为吏。但就史实而言,西汉压制商人的政策并没有收到什么实际效果。对此,西汉大臣晁错曾说过:“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16]
西汉政权之所以制定有利于商人的政策,主要是因为西汉的贵族官僚和商人是一个利益的共同体。比如以纳钱或入粟赎罪而言,商人可以做到,贵族官僚也可以做到,这个政策对他们都是有利的。又如西汉一直实行轻租政策,轻租政策对多占有土地的人有利,当时多占有土地的人是贵族官僚和商人。也就是说,轻租政策对贵族官僚和商人都有利。那么西汉政府为什么又要压制商人呢?这主要是因为贵族官僚和商人这两个利益集团之间也存在差别和矛盾。西汉的新贵大半出身低微,是一群穷光蛋,当他们掌权以后不能不对富有的商人集团有所垂涎。另一方面,西汉不立田制,商人可以凭借他们手中的财富买进土地,从而造成很多农民失去土地,这样必定会影响到社会秩序的安定,不利于西汉政权的稳定。总之,西汉的抑商政策是从西汉统治集团的基本利益出发的。
八西汉的货币政策
货币是商业发展的产物。西汉商业发展,货币也自然得到了发展。西汉以黄金为主币,铜钱为辅币。此外,还有银币,王莽时还曾使用过龟币和贝币。
西汉的黄金已有铸币,为麟趾及马蹄形,单位为斤,价格不如今天那样贵重。除黄金属自然开采外,还可能与丝绸之路通畅也有关系。西汉的丝绸运到西方是要换取相等重量的黄金的,也就是说,丝绸源源不断地从汉朝流出,黄金就会源源不断地流入。黄金增多,价格自然会降低。《汉书·惠帝纪》称:“视作斥土者将军四十金。”对此,颜师古注云:“诸赐言黄金者皆与之金。不言黄者,一金与万钱也。”“一金”即“一斤”,“与万钱”即等于万钱,这种比价终西汉之世没有变动。
当时的黄金主要用于巨额的交易,也用于库藏。如梁孝王死后,府库藏有黄金四十余万斤;又如王莽时,国库藏有六十匮黄金,一匮有黄金万斤。
据《汉书·食货志》载,汉武帝时制造的银币分三种,“其一曰重八两,圜之,其文龙,名曰撰,直三千。二曰以重差小,方之,其文马,直五百。三曰复小,椭之,其文龟,直三百。”也就是说,当时的三种银币,重量、形制、花纹各不相同,所代表的价值也各不相同。银币在当时流行不广,武帝以后废止,王莽时也曾使用银币。
西汉时仍使用铜币,但经常改变,轻重不一。西汉始建时用秦的半两钱,高祖以秦钱重,交换使用均不方便,于是令民间铸荚钱。所谓荚钱,即钱薄如榆荚,其重约三铢[17]。荚币投入市场,引起物价腾贵。高祖虽铸荚钱,但并未销毁秦半两钱,所以高祖以后,民间交易中仍然用半两钱。到文帝时,因钱愈多而愈轻,即更铸四铢钱,其文为半两。当时商业繁荣,货币需求量大,新铸的四铢钱不能满足市场需要。于是文帝除盗铸令,允许民间私铸钱币,一时各地诸王竞相铸造,成为其聚敛财富的重要手段,如吴王在起兵叛乱时曾说:“寡人金钱在天下者往往而有,非必取于吴,诸王日夜用之不能尽。有当赐者告寡人,寡人且往遗之。”[18]
文帝时,诸王及民间虽然私铸钱币,但国内流行的铜币主要有三种,即半两钱、四铢钱、荚钱。其他私钱,大都是仿这三种钱币铸造的。这三种钱币,重量不同,价值也不同,流通的具体情况也各异。
武帝时收回了铸币权,下令禁止郡国铸钱,把全国各地私钱运到京师销毁,并废文帝时的四铢钱。此后,西汉成立专门的铸币机构,即由水衡都尉的属官——钟官、辨铜、技巧三官负责铸造五铢钱(也称上林钱或三官钱),重如其文,钱的质量高,便于流通,成为当时唯一合法的货币。自此以后,历七八十年,一直到平帝时,五铢钱一直通行。
但到孺子婴时,王莽专政,曾造大钱,文曰:大钱五十。又造契刀、错刀。其中契刀,环如大钱,身形如刀,长二寸,文曰:契刀五百。错刀,以黄金错其文曰:一刀直五千。大钱流通的同时却并未废除五铢钱。契刀、错刀的表层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这种与实际价值不符的货币今天在金融界被称为劣币。劣币驱逐良币是肯定的,也就是在契刀、错刀等名不符实的货币出现以后,黄金、白银、五铢钱,都纷纷退出流通市场,流进有钱人的钱柜之中,不肯放出,一时市场上出现了钱荒。鉴于这种情况,王莽即位以后,索性把契刀、错刀和五铢钱,全部废止,而另发行钱、金、银、龟、贝、布等六种新币。凡二十八品,谓之“宝货”。其中:铜币六品,即小钱、幺钱、幼钱、中钱、壮钱、大钱;金币一品,重一斤,直钱万;银币二品,朱提银重八两为一流,值一千五百八十,它银一流值千;龟币四品,时称“龟宝四品”,即元龟、侯龟、子龟;贝币五品,时称“贝货五品”,即大贝、壮贝、幺贝、小贝、不盈寸二分;布货十品,即大布、次布、弟布、壮布、中布、差布、厚布、幼布、幺布、小布。把龟、贝当作货币,说明当时贵金属稀缺,也就是说,贵金属大都被富人封存起来了。
新币由于种类太繁,买卖换算十分不便。另外,政府的用意是想用价值很低的龟甲和贝壳去吸收人民的金银和铜币,这样就造成了市场的混乱。于是,王莽又改变政策,禁止龟、贝、布等钱币,行小钱与五十大钱。后又下令金、银、龟、贝之货,颇增减其价值,而罢大、小钱。币制改来改去,王莽的政权也就灭亡了。
九西汉的其他主要经济政策
除上述政策外,西汉时期突显的经济政策还有以下一些:
以米计的俸禄制
西汉官吏的俸禄是禄米制,即俸以米计。西汉的官名,常曰若干石[19]。当时的禄米,以官阶的大小等差而多少不同。西汉的三公,即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御史大夫(大司空),是当时负责军政的最高长官,每年为谷三百五十斛[20],号称万石。最低的官员为十六斛,一百石的官员实给此数。二百石以上的官吏称之为长吏,实给禄米三十斛。百石以下禄米以斗计者,为佐史之秩,称为少吏。此外,受封爵位者,还另有封地,有君国子民之实,但到成帝时改变了这种情况,只是衣食租税于其封国之内而已。
均输平准
西汉建立以后,政府各部门常常抢购物资,引起物价上涨,地方上交中央的贡赋,也“往来繁难,物多苦恶,或不偿其费”[21]。此外,富商大贾还囤积居奇,操纵物价。汉武帝时,采纳大农令桑弘羊的建议,统一在郡国设均输官,负责管理、征调和向京师输送从郡国征收来的租赋财物。大农令在京师置平准官,总管运到京师的财物。除去皇帝贵戚所用外,其余由国家经营,“贵则卖之,贱则买之”,调剂物价,以防大商人从中谋利。
西汉实行盐铁官营、均输平准政策后,皇帝的赏赐、战争的费用“皆仰大农”[22],也就是倚仗均输调盐铁助赋,从而使“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