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简称五一口号),呼吁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联合政府。5月1日,毛泽东代表中共中央致电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领导人李济深、中国民主同盟中央执行委员会领导人沈钧儒,建议为实现这一步骤,先邀集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代表开一个会议。这个会议的决定,必须求得与会各主要民主党派及各人民团体的共同一致,并尽可能求得全体一致。会议地点,建议在哈尔滨。会议时间,提议在今年秋季。同时提议由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于本月内发表三党联合声明,以为号召。这一倡议,得到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热烈响应。5月5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致公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人民救国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等党派领导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联名致电毛泽东,盛赞中共五一口号“适合人民时势之要求,尤符同人等之本旨”,并通电国内外各界暨海外侨胞,“共同策进完成大业”。6月3日,中国民主同盟发表声明说:此次中共发布五一口号,其第五项主张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正与本盟历来一贯的主张相符合,本盟当然愿为这一主张的早日实现而积极奋斗。6月25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发表声明说:中共中央五一口号中关于召开新政协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建议,符合24年前孙中山先生的建议精神,本党坚决赞同,并愿本着孙先生之遗教,号召全党同志、全国人民,为新政协之实现,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民主联合政府之成立而共同努力。
从8月开始,中共中央派专人到国民党统治区和香港迎接和护送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分批进入解放区,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河北省建屏县李家庄集中,就《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草案)》充分交换意见。11月25日,中共中央东北局高岗、李富春与沈钧儒、谭平山、章伯钧等就这一文件达成共识。主要内容是:新政协筹备会由中共及赞成中共中央召开新政协会议建议的各主要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共23个单位的代表组成;筹备会负责邀请参加新政协会议的各方面代表人物,负责起草新政协会议文件,负责召集新政协的正式会议;筹备会组织条例由共产党起草,经各方面同意后,由筹备会正式通过。
1949年初,随着北平和平解放,共商国是的各方代表又云集古都,继续筹划立国大事。毛泽东在为新华社撰写的1949年新年献词中再次宣布:召集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以完成人民革命任务为目标的政治协商会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组成共和国的中央政府。这个政府将是一个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的、有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适当的代表人物参加的民主联合政府。
1月22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等55人联合发表政治声明《对时局的意见》,一致拥护中共提出的关于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主张,由衷地表示“愿在中共领导下,献其绵薄,共策进行,以期中国人民民主革命之迅速成功,独立、自由、和平、幸福的新中国之早日实现。”
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北平中南海勤政殿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根据筹备会组织条例,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由新政治协商会议原提议人中国共产党与赞成中共1948年五一口号第五项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等23个单位组成,计有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民主建国会、无党派民主人士、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人民救国会、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中国致公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华全国总工会、解放区农民团体、产业界民主人士、文化界民主人士、民主教授、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总会、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上海人民团体联合会、国内少数民族、海外华侨民主人士。
出席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代表共134位。周恩来担任临时主席并致开幕词。毛泽东发表重要讲话,指出筹备会的任务是:完成各项必要的准备工作,迅速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以便领导全国人民,以最快的速度肃清国民党反动派的残余力量,统一全中国,有系统地和有步骤地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和国防的建设工作。最后,他以乐观、自信的预言结束讲话:中国人民将会看见,中国人民的命运一经操在人民自己的手里,中国就将如太阳升起在东方那样,以自己的辉煌的光焰普照大地,迅速地荡涤反动政府留下来的污泥浊水,治好战争的创伤,建设起一个崭新的强盛的名副其实的人民共和国。
接着,各党派和无党派代表发言。朱德发言说:人民解放军是中国民主运动的最忠实的支持者,而在现在它就是新政治协商会议及即将成立的民主联合政府的最忠实的支持者,人民解放军将成为人民政府坚定不移的柱石。
李济深发言说:全中国人民,盼望有一个民主的、独立的、和平的、繁荣的中国出现,已经很久了。为了它,牺牲了无数的烈士的头颅鲜血;为了它,牺牲了无数的人民的生命财产。今天,我们可以顺利地建立一个符合人民愿望的新中国了。
沈钧儒发言说:今天开始筹备的新政协会议,虽然不是通过全民普选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但是因为它将尽可能广泛地包括全国各阶级、各党派、各人民团体乃至各种职业、各种信仰的广大人民的代表,它的实际威信,一定不亚于人民代表大会。我们一定要制定出一个能反映全国人民要求的施政纲领草案,拟定出一套完全合于革命的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原则的联合政府组织大纲的草案来,以便顺利地进行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建设;迅速实现独立、民主、和平与富强的中华人民统一民主共和国。
郭沫若发言说:今天的新政协筹备会的开幕,正像在黑暗中苦斗的太阳,经过了漫漫长夜的绞心沥血的努力,终于吐出万丈光芒,以雷霆的步伐,冒出地平线上来了。我不能不以满怀的热诚,庆贺这新生的太阳出升。我更不能不以满怀的热诚,庆贺这新升的太阳永远上升。
陈嘉庚发言说:现在形势和三年前大不相同。蒋介石独裁政府已经整个被打垮。大家都知道这首先是中国共产党奋斗的结果。可是中国共产党虚怀若谷,广邀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各界民主人士,来共商建国大计。
会议期间,听取了周恩来关于《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组织条例(草案)》的解释报告,修改并通过了《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组织条例》。根据这个条例,提出了由21人组成的新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会名单。推选毛泽东为常委会主任,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为副主任。决定李维汉为秘书长(后因病由林伯渠代)。同时设立秘书处、庶务处、招待处、新闻处等四个日常工作机构。会议还通过《各单位代表参加小组的办法》,成立六个小组分头开展工作。第一小组,拟定参加新政协的单位及各单位的代表名单;第二小组,起草新政协会议组织条例;第三小组,起草共同纲领;第四小组,拟定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方案;第五小组,起草大会宣言;第六小组,拟定国旗、国歌、国徽方案。各小组组长分别为李维汉、谭平山、周恩来、董必武、郭沫若、马叙伦。会议通过的《关于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全体会议执行表决具体办法》规定:一般决议,由各单位列名第一的代表起立表决;重大议案,全体代表起立表决。
根据《关于参加新政协会议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的规定(草案)》:
一、参加新政协会议的单位45个,代表总额510名。其中,党派代表142人,区域代表102人,军队代表60人,团体代表206人。二、每一单位代表名额满10人以上者,得推选候补代表2人;不满10人者,得推选候补代表1人。候补代表得列席新政协会议。三、在45个单位之外,另设一个特别邀请单位,其代表资格、名额与人选,由新政协筹备会常委会推定。
经过三个月的工作,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于9月17日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筹备会议的报告》,基本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等三个纲领性文献草案,并授权筹备会常务委员会提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审议。鉴于起草会议宣言和拟定国旗、国歌、国徽的工作尚未完成,会议决定把这两项任务移交给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并由原来负责这两项工作的第五和第六小组直接向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提出报告。会议还决定,将新政治协商会议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9月20日,人民政协筹备会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9月21日,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三、创建新中国的三个纲领性文献
新政协筹备会的当务之急,就是制定立国安邦的法律文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草案)》,为筹建新中国奠定法理基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是新中国的立国纲领,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并颁布宪法以前,其地位和作用相当于临时宪法,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部人民大宪章。它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性质和政权制度,规定了各项重要的基本方针和政策。《共同纲领》包括序言和总纲、政权机关、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共7章60条。
关于新中国的国体即国家性质,《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
关于新中国的政体即政权的构成形式,《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各级人民政府。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人民政府为行使国家政权的最高机关。各级政权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在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委员会内,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制度。
各下级人民政府均由上级人民政府加委并服从上级人民政府。全国各地方人民政府均服从中央人民政府。
关于军事制度,《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统一的军队,即人民解放军和人民公安部队,受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统率,实行统一的指挥,统一的制度,统一的编制,统一的纪律。人民解放军和人民公安部队根据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的原则,建立政治工作制度,以革命精神和爱国精神教育部队的指挥员和战斗员。要加强现代化的陆军,建设空军和海军,以巩固国防。
关于经济政策,《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国家应在经营范围、原料供给、销售市场、劳动条件、技术设备、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调剂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国营经济为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凡属有关国家经济命脉和足以操纵国民生计的事业,均应由国家统一经营。凡属国有的资源和企业,均为全体人民的公共财产,为人民共和国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主要物质基础和整个社会经济的领导力量。合作社经济为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为整个人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府应扶助其发展,并给以优待。凡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事业,人民政府应鼓励其经营的积极性,并扶助其发展。国家资本与私人资本合作的经济为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应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