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两种解纷路径——“言说”与“游戏”的特点分析
在本案中,纠纷的发展演化为上访就已终止,而没有呈现为其他过激化的趋势,这也为我们的把握力度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导向,因此,我们可以很轻松的分析两种不同的解纷途径。
(一)、从权力的角度
从前述学生会解纷的处理来看,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就是强调要“解决问题”,整个运作过程的权力化色彩浓厚。按照普适的观点,不难发现学生会权力运用的技术类型是“自上而下的权力”。
在我们看来,此种权力观运用的背景知识来自儒教中的君臣父子观念,《论语》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或许是最适宜的表达。此语中,对于“君君”,可以这样解读:前一个君是状语,后一君是动词,即象一个君那样做君的事,扮君的角色;或者是,前一个君是动词,后一个君是名词,即以君的方式作君;又或是,前一个君是名词,后一个君是动词,即君主作君主。换言之,总是有一组相对关系的两个角色,它们相互对另一个角色扮演自己的角色。
在这样的权力视域中,其实之所以出现Z生的上访也可见,她是希望寻找至高无上权力的裁决。在选举事件中,不管是不在场的候选人还是不愿意参与到评选唱票、监票、计票过程的并且在当时对此提出异议的上访同学都采取了一个不作为的姿态。意味着,她们面对一个不认同不接受的情形时,并未发挥能动性去影响或扭转这个情势,而是选择在当场的不作为。但是,这个不认同不接受的情形是没有被消化的,于是Z生就试图去呼唤权威的力量。即她本人无法对那个情形说不,而要通过权威来说不。
而在学生会的解纷角色扮演过程中,学生会的处理可以作这样的解读。一方的威信体现总是以对称方的顺从为基础。学生会回应了这个呼唤,从而扮演了裁决者和教育者。强化受教育者的角色。一个有趣的现象在于:这个学生不满的情形是一个事件不符合民主的流程。但她处理这个情形的方式恰好不是动用民主,而是动用权威。而如果我们能听懂这个学生对于民主的深层诉求,那么,我们就不会从权威者的角色去强化这种不民主的结构,而是试图去寻找一个传递的民主的方式。
辅导员采取“游戏”方式解纷,这恰好运作了福柯的“自下而上的权力”观点——受众影响施众。我们认为上访学生的表现不过是通过对一个自己觉得不公平的事件的裁决的请求,背后隐藏着在同学人际间无法表达的需要和欲望。即通过此让其他人关注她的存在和个体存在方式。而“游戏”处理方式的特色也在于:忽略学生的表面请求,回应她或他们的深层需要;打破原有的人际关系模式,重建新的关系模式。在此基础上让他们自己寻找新的角色定位。
(二)、从媒介的角度
媒介是互动双方的中介,影响着两方。
学生会解纷手段,即以教育话语为媒介。教育话语作为媒介特点有二:其一,单向性。作为高级智慧生物的人类的交流的语言,是非对称性的。语言的这一基本特征导致了可能的两种基本情势:以讲话者为中心,教育传授的方式;以听话者为中心,倾听理解的形式。这种方式发挥作用的前提是:受话者内心处于接受认同的状态,耳朵处于打开吸纳的状态。然而以话语为媒介可能产生的失误是——对受话者的无效性。其二,反馈的延迟性。因为人类的语言是一种复杂的交流系统,可以玩很多掩饰和欺诈的游戏。并且从语言的认可到心理的认同再到行为模式的转变是一个构成,很难在交流的当下得到检验和反馈。所以,可能产生的两种失误:一是听话者的掩饰,内心的不被察觉的抗拒;一是言教没有进一步转化为身教。
为完成领导交待的任务,学生会以说话者为中心的立场,以说话者的道理和规则为出发点,去诠释,传递并强化它。在我们看来,对前面描述学生会负责人的讲话过程中,学生干部的表现就可见一斑,对于事后学生干部是否真正把握“教育话语”的实质,我们打上了问号。其实不然,从法理的技术角度,“言说”这种强制性技术的使用完全违背了被强制方当事人的主观意志,造成“口服心不服”的表象,其合法性令人生疑。不过,这种技术对于快速解决纠纷,的确有其一定的现实合理性。
辅导员以游戏为媒介作为解纷手段。我们以为,以“游戏”作为技术手段,具有一定的创新,不可避免的披上“和谐”的面纱。这是因为游戏具有:一,互动性。游戏的参与者是即时互动配合的,是多对多的互动模式。并且,游戏会多向影响所有的游戏参与者,换言之,游戏者处于较为平等的地位。二,即时性。一当游戏发生,作用效果就发生。更不具有欺骗和掩饰性。游戏和规则之间不易分离,游戏以经历的方式作用于人。
我们认为,“游戏”的过程,并非简单娱乐,并未让辅导员褪去掉教师的“光环”,而是辅导员退缩到庄严的脸谱后,以仪式化、剧场化的程序完成纠纷解决,凸显自身威严。
(三)、从心理学的角度
学生会的“言说”方式,从心理学角度审视。显而易见的是一种理性认识,即激活大脑的左右半脑区。此种方式可能导致理性与感性的分离,在道理上认同,在心理上难于接受。
辅导员的“游戏”方式,在心理学角度看,即感性认识,后果是激活大脑的边缘区。大脑的边缘区控制情感,是感性记忆的区域,是更原始的区域,对人有更深刻的影响。游戏恰好以其特点,更注重身体的参与,让游戏者触及到“自我”的构成基础——身体意象,从而可能发生最根本的“自我”的重构和领悟。那么在这一前提下,游戏者更多的关切自身变化,更多的以“目视”角度观察自身与外界的交适。
四、结语
面对上访事件,学生会与辅导员采取的不同解纷方式,我们认为由于各自智识的不同建构存在明显差距是合理的,但是“洞见或透视隐藏于深处的棘手问题是艰难的,因为如果只是把握这一棘手问题的表层,它就会维持现状,仍然得不到解决。因此,必须把它‘连根拔起’,使它彻底的暴露出来;这就要求我们开始以一种新的方式来思考。”我们不强调面对新形势下处理学生工作方式方法的彻底转移,而是如何从被动式纠纷解决走向主动式纠纷解决,从呆板性解纷解决转向灵活性纠纷解决,从行政性解决彻底过渡到服务性解决。其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以传统方式和现代手段融合的意识解决实际的高校学生纠纷才有与时俱进的意味。
在“言说”与“游戏”之间,在我们看来,以百分之百的方式达到学校的要求最好,而以有“瑕疵”有“问题”的方式达到目标较之于目标的落空却也不失为次好的选择。
参考文献
[1] 苏力. 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 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2] 强世功. 力的组织网络与法律的治理化——马锡五审判方式与中国法律的新传统.北大法律评论,2000(3)
[3] [法]皮埃尔·布迪厄 [美]华康德. 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 李猛、李康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
缪锌,男,四川理工学院管理系,助教,研究方向:证据制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联系电话:13990041077,邮政编码:643000。
李科,男,四川理工学院数学系,助教,研究方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联系电话:13980238867,邮政编码:64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