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蕾莎修女就是这样做的,她无力改变全世界的黑暗,就努力使身边的地方变得光明。
(佚名)
丁香花下
在我们一生中,生活有时会像河流一样,和另一条河流遇合了,又分开了,带来了某一种情绪的波流,永远萦绕着我们的心灵……
今年的暮春和初夏,我是在北京度过的。除了刮风天和阴雨天,我吃过晚饭后:扰溜达到中山公园去,在紫丁香花丛中消磨掉整个黄昏。一个人安静地坐在公园的长椅子上,让那浓郁的花香弥漫在包围着我的气氛里,沉思着四十多年来像云烟一般的前尘往事。对于一个性情孤僻而心境寂寞的老年人来说,这恐怕是最难得的享受了。
一个熟悉而亲切的面孔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他的年纪和我差不多,是一家有名的出版社的老编辑:“怎么,老王,又是在这儿碰到你,你好像对紫丁香花有点特殊的感情似的。”
“晤,也许,紫丁香花这种淡雅而又有点忧郁的情调适合我的气质。”
“这恐怕不见得是唯一的原因吧!”他狡黠地眨着眼睛,“在你的一生中,说不定有一件不寻常的事情和紫丁香花有点什么关系。比方说,在年轻时候,你是不是认识过一个像紫丁香花一般忧郁的姑娘?”
像我这么一大把年纪,距离“灰飞烟灭”的日子已经不很远,似乎再也没有什么事情需要“保密”了。而且,像这样美好而纯洁的回忆,多让一个朋友知道也未尝不是好事。我们并肩坐在长椅子上。我稍微沉默了一会儿,就开了腔!,那位老先生居然全神贯注地在倾听着。
“说起来,这是44年前的事了。和我同时代的人也许还会记得,1936年3月3日,北平的大、中学生在沙滩北大三院开过一个追悼在狱中受刑病死的战友郭清的大会,会后举行抬棺游行。我和六七百个同志参加了这次游行。
我们的队伍从北池子走到南池子,就跟上千名反动军警碰上了,他们挥舞着警棍、皮鞭和大刀向游行队伍冲击;而我们却赤手空拳,只能用几根竹竿招架着。经过一场激烈的搏斗,我们终于被冲散了。当场逮捕了五十多个同志之后,反动军警还穷追着我们,几乎是两三个撵一个。我在前面跑,两个警察在后面追,我后脑勺挨了一个警棍,鲜血渗出了便帽,滴在天蓝色的大褂儿上,前后都有斑斑点点的血迹。幸亏我在大学里是个运动员,终归跑得比他们快些,一眨眼就把他们拉下了一百多米。我窜过几条七枝八叉的胡同,跑进北池子南口的一条小巷里,眼看着有一户人家虚掩着门,我推开门一闪身躲了进去,反手就关上了门。当时我浑身都是污泥和血迹,脸上也是红一块花一块的,不像个人样。院子里收拾得挺干净,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影。
过了半晌,门帘子一掀开,走出来一个很文静的姑娘,小个子,大眼睛,年纪看来还比我小一两岁,大概是个高中学生吧。她看到我这个模样,吓了一跳,但还是很镇定地问我:‘您怎么啦?哪儿受的伤?’
“‘我是个学生,刚才去参加游行,被警察打伤了。他们要抓我。借您这儿躲一躲,行不行?假如您不同意,我马上就出去。’
“‘您不能出去。这个样子出去,岂不是自投罗网!来!让我先给您包扎一下。’接着,她把我领进屋里,拿出绷带和药棉,上了药,迅速地用熟练而轻快的手指给我包扎好伤口,用酒精擦干净我的脸孔,关切地问道:‘弄痛了您没有?不难受吗?’
“我整理整理衣服,站起来:‘不怎么痛啦!我可以走了。’
“她拦住我:‘不行,您身上有血迹,警察会认出来的,得换上衣服,戴上呢帽!’她从衣柜里拿出一件蓝布大褂儿和一顶旧呢帽,‘是我大哥的,您穿戴上大概还合适,他个子和您差不多。’
“我一再推辞,她有点生气了:‘唉,您这个人呀,真是个书呆子!生死关头,逃命要紧嘛,还顾得上那么多礼数?’
“我走出这户人家,回头望一眼门牌号码。靠着蓝布大褂和呢帽的掩护,谁也看不出我是个被打伤的‘逃犯’,拐了个弯,到了骑河楼清华同学会,坐上直开清华园的校车,我就这样安然无恙地脱险了。
“我养好伤以后,总想着要把蓝布大褂和呢帽还给人家。直接送到她家里去吗?万一出来应门的不是她而是别人,那我该怎么说才好呢?我只好写了一封短信,请她在下一个星期六的傍晚亲自到中山公园来今雨轩旁边的紫丁香花丛附近,取回我借去的大褂和呢帽。收信人的姓名只写着‘大小姐’收,落款我没有写,因为那天在匆忙中我们谁都没有请教过彼此的尊姓大名。
“我们终于在紫丁香花下见面了。她很大方地走到我面前,稍微点点头示意。
“当时我还是一个十分腼腆的小伙子,我总觉得,随便询问一个不认识的姑娘的姓名或者介绍自己的姓名都是不太庄重的、太唐突的。我只是激动地对她说:‘非常感谢您的帮忙,那一天,要不是换了衣服,我一出门就会被捕的。胡同口有两只穿黑制服的狗在守着呢!’
“‘别客气!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其实这些旧东西您大可不必还给我。’
“‘我怕您不好向您的大哥交代!’
“‘不要紧。他不是经常穿戴的。再说,他和您一样,也是个大学生。他是爱国的,不过,没有您那么勇敢。’
“她将手上的纸包递给我:‘给,这是您那天换下来的布大褂和便帽,上面的血迹我给洗掉了。多可惜,这是志士的鲜血啊!’她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当时有一支流行的爱国歌曲伍月的鲜花》,开头有一句歌词:‘五月的鲜花开遍了原野,鲜花掩盖着志士的鲜血。’
“‘其实,您也大可不必还给我。这件血衣,留下来作纪念不是很好吗?’
“她稚气地笑着说:‘您叫我搁在哪儿呢?假如家里的人问起来,我又该怎么说才好呢?这件事,除了咱俩,现在还没有第三个人知道!我爹是个好人,在中学里教书,他胆子小得要命!假如让他知道了……’
“她默默地望了我一眼,好像要记住我的容貌似的。但很快就说:‘假如没有什么事,我该走了!’临别时我们轻轻地握了握手,手指尖仅仅接触到对方的手指尖。她走到离开我约摸十多步的地方,迅速地回过头来望了我一眼,好像有点依依惜别的样子。她那轻盈而苗条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苍茫的暮色和茂密的紫丁香花丛里面了。我猛地想跑上前去跟她多说几句话,至少问清楚她的姓名,但我终于痛苦地克制住自己,我不愿意株连她,因为我还随时有被捕的危险。
“这就是全部事情的经过,要说是‘爱情’吧,恐怕算不上;要说是友谊吧,又和普通的、寻常的友谊不太一样,好像多了一点什么东西一一革命的情谊,一种患难与共、信守不渝的革命情谊,这是人世间最值得珍贵的东西。
不知怎的,虽然事情已经过去四十多年了,每当我一看到紫丁香花,一闻到紫丁香花的香味,我就情不自禁地想起了这么一件事,这么一个人,仿佛又看到她那消逝在紫丁香花丛中的身影,仿佛又听到她离去时轻轻的脚步声。”
听完了我的故事,那位老先生无限感慨地说:“在我们一生中,生活有时会像河流一样,和另一条河流遇合了,又分开了,带来了某一种情绪的波流,永远萦绕着我们的心灵……淡淡的,却难忘!唉!怪不得你那样喜欢紫丁香花。不过,你真是个古怪的老头儿,在斑白的头发底下还保持着一个二十岁小伙子般强烈的感情,这样的人是不会幸福的。”
(黄秋耘)
名作曲家的客人
世界上最具历史的交响乐团,最动人的曲目之一,簇拥着荣耀的一个晚上,全被一只任性的狗中断了。
当一只狗打扰一个音乐会时,会是什么样子?要知道这问题的答案,请在一个春天的晚上跟我到堪萨斯州劳伦斯市去。
在霍克大厅拣个座位,观赏莱比锡Gewandhaus乐团——世界上最老牌的管弦乐团之一的演出。历史上曾有许多著名的作曲家和指挥家都曾经指挥过这支乐团,它从贝多芬的时代便开始表演(成员代代相续)。
你看着那些衣着体面的欧洲人在舞台下找到各自的座位,你听着那些音乐家为他们的乐器调音——打击乐师的耳朵靠近定音鼓,小提琴手以手指拨弄琴弦,单簧管吹奏者上紧他的乐器。灯光渐暗,调音停止,你则正襟危坐。
音乐会即将开始。
穿着燕尾服的指挥家大步走到台上,站上指挥台,示意乐团起立。你和其余两千人起立鼓掌,乐团坐下,大师就位,观众屏息以待。
在闪光与雷声之间,曾有一秒钟的寂静。那是指挥棒提起与音乐爆发前中间一秒的寂静。
当指挥棒落下,苍穹为之而开,贝多芬的第三交响乐倾泻下来,你愉悦地沉浸其中。
在堪萨斯州劳伦斯市那个春季的晚上,就爆发了那样的力量。那里天气很热,昕以你能明白为何门皆大开。霍克礼堂,一栋历史悠久的建筑物,没有冷气没备。舞台灯光、正式的穿着,加上猛烈的音乐,结果是一场加温的音乐会,舞台两侧的门被打开,以便凉风吹进来,那只狗从舞台右边的门走进来,一只棕色、普通的堪萨斯狗。不是一只恶犬,也不是只疯狗,它只是好奇而已。它走过低音提琴手,穿越第二小提琴手,向着大琴手走过去。它的尾巴随着音乐摆动。当狗走过乐团,演奏者看着它,然后彼此对看,再继续演奏一:一小节。
狗对某只大提琴特别感兴趣,或许由于琴弓的侧面移动,抑或因为那与眼目平行的琴弦。
不论如何,它抓住了狗的注意力,教它驻足观看。大提琴手不知如何是好,他从未表演给狗听,音乐学院也从未教导,若是狗的唾液落在16世纪Guameri提琴的琴漆上,会有什么结果。但狗只看了一会,便径直走开。它若是一直穿过乐团,音乐大概可以继续进行;它若是依照舞台管理员的招呼手势走过去,观众可能根本不会注意。但它并没有离开,它留了下来,在华丽的乐器中留了下来,在悠扬的音乐中徜徉。
它过去看看木管乐器,转头来看看小号,站在笛手中间,又站到指挥身旁。终于贝多芬的第三交响乐无法完成。
团员们失声而笑,观众也笑了。狗边看着指挥家边喘气,指挥家放下了指挥棒。
世界上最具历史的交响乐团,最动人的曲目之一,簇拥着荣耀的一个晚上,全被一只任性的狗中断了。
当指挥家转身过来,笑声顿时停止下来。观众在大师面前静默无声,接下来造诣高超的德国指挥家看看观众,再低头看狗,然后再看看观众,耸肩举手作了一个全世界通行的——无可奈何的手势。
每个人都笑了。
他走下指挥台,过去搔搔狗的耳朵后,它的尾巴恢复摆动。大师对狗说了些话,他说的是德文,但狗似乎听得懂。双方对视了几秒钟,大师便牵着狗的颈圈离开舞台。观众掌声的方式会使你以为那狗是男高音帕瓦罗蒂。指挥家继续指挥,贝多芬的音乐丝毫没有因此逊色。
能在这一幕看见你我吗?
我能,就假设我们是那只狗,上帝是指挥家好了。
想象一下我们登上他的舞台,那原本是不配的,我们无法赚取这份殊荣,我们会惊愕看见这么多音乐家。
那音乐是从未听过地悦耳。我们在天使中间漫步,聆听他们的歌唱。我们看见天国的光辉,我们在光辉中喘气。我们走到大师身旁,站在他身边,尊崇他的领导……看到那从未看见的,且沉醉在其中,(我们被邀请)侧耳聆听天籁之音——渴望留在大师的身旁。
他也会欢迎我们,对我们说话。但他不会带走我们,他将邀请我们留下来,永远在它的舞台上。
(詹姆斯·道森)
荒野上的路
人的路到头了剩下窄窄的野羊和兔子的路、老鼠和蚂蚁的路、长虫和蝎子的路……朝荒远处延伸下去。人沿着这些动物的路再往前走,走久了又成了人的路。
从乌伊公路一百八十五公里处——沙湾县城,一直朝北,到沙漠边上,再没处可去的地方,就是我生活多年的那个村庄。
我小的时候,不知道有一条路分叉到这里。从我会走路,到下地干活的一二十年里,我的脚一直在向更荒远处挪移。无论去野地收麦还是进沙漠拉柴火,路在我的印象中总是越走越窄小、越走越模糊,最后彻底消失在荒野。
从村里伸出的每一条路,都几乎被我走到头。去河湾瓜地的路走到地头的瓜栅。为止(还有一条秘密的偷瓜人的小路,穿过河东岸的红柳丛,穿过河心、洞边的芦苇,一直通到月光下泛着白光的一颗大西瓜旁)。到南梁坡的路却一过沙沟便分叉了,向东两条车轱辘印夹一行牛蹄印,朝南一条窄的羊和骑马人走出的小路,都走不了多远便消失了。
越往前走,这样的岔路就越多,到最后部分不清哪条是主道了,仿佛一根拧紧的细麻绳逐渐地松散成一丝一缕。
人的路到头了剩下窄窄的野羊和兔子的路、老鼠和蚂蚁的路、长虫和蝎子的路……朝荒远处延伸下去。人沿着这些动物的路再往前走,走久了又成了人的路。在这些印有车辙和脚印的远路上,也印着许多野生动物的蹄印和爪印。它们也常常沿人的宽敞大路走进村子,找草和粮食吃,找水喝。当然大多在夜里。夜让人这种动物睡着。这多好。
在荒野上,许多动物走同一条路。从村里出去的羊,会沿着野羊和野兔的路觅草吃。
狼也走野兔的路。狐狸也走野兔的路。
连一些大动物,像牛马骆驼,没路了也会踏上兔子的窄细小路。
除了兔子和野羊,会一蹄一爪地踩出自己的小路(有时它们也走一条路),很少有其他动物亲自踩一条路走,它们借路走。尽管兔子的小路容不下那些大动物的一只蹄子,但它们还要硬踩上去。走到最后都说不清路是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