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奢是楚昭王的令尹,个性刚强廉直,从来不会阿谀奉承,也无所畏惧。
有一次,他到下面巡视时,碰到有人杀人,就前往追捕。但将凶手捉住之后,他却发现凶手竟然是自己的父亲。迫于当时的伦理道德,他把父亲释放了,回来后却把自己囚禁了起来,并派人向楚昭王报告说:“杀人凶手是我父亲,如果我将父亲严惩,别人就会以为我大不孝;我置国法于不顾,把凶手释放了,这又是对国君的不忠。我的罪过重大,应该受死。”
楚昭王回答他说:“追捕犯人但没有捉住,按理是不应该追究责任的,你还是好好地当你的官吧!”
石奢却又派人去说道:“如果我不偏袒自己的父亲,别人会说我忤逆不孝;现在我没有依法办事,就是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就不再是个忠臣了。君王欲赦免我的罪过,这是君王对我的恩德;认罪而死,却是我身为人臣的职责。”最后,石奢谢绝了楚昭王的赦免,自杀而死。
在亲情和法律发生冲突时,石奢为了既照顾亲情,又不违背法律,采取了自杀这个方式,这在今人看来,真的不可理解。但在古代,追究自己的父亲同违法乱纪一样,是大逆不道的,如果追捕到的是他的儿子,相信他一定会大义灭亲。在这两难的处境下,他自杀以谢国人,真可谓悲壮到了极致。由此我们想到,现在贪污受贿的领导干部被查处后,原来提拔他们的上级领导却很少有因失职、渎职而自我请求依法查处的。以史为鉴,他们是不是也应该主动承担一定的责任呢?当然,并不是要他们也像石奢那样引咎自杀,但起码也应该以失职、渎职为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