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这么一个谜一样的城市,到处都是纸醉金迷的生活,也到处都有偎在角落里的蚂蚁,每个人都穿着光鲜亮丽,怕给这个城市带来半点不协调,匆匆而行的人们伴着城市夜晚的灯光、焦躁不安的车辆汽笛擦肩而过,不肯也不能多一分逗留,一切都是这么快节奏。有人说:如果你爱一个人,让他来上海吧;如果你恨一个人,也让他来上海吧。
2014年冬天,上海的夜来的特别早,放佛是谁亟不可待地推着阳光暗下去。杨帆穿好衣服,拿上背包,推开门,有些凉风夹杂着街上闷热的欲望,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该死,忘带雨伞了,说好的晴天呢,就这样吧。”杨帆默念,急急下楼,匆匆奔至地铁站,看见文蓉坐在安检处。
“蓉儿,你这是刚上班还是没下班呢?”
“去死,叫蓉姐,刚要脱衣服就碰上你这个扫把星,忘带避雷针了”文蓉嗔道。
“刚要脱衣服?!今天可接了个大活?一次给多少啊?”杨帆故作惊讶,张开嘴巴。
“别跑,回来看我放狗咬你!”文蓉跺脚道。
“你咬我啊,靖哥哥回来给你打包带点鱼骨头”杨帆疾跑走。
杨帆跑上楼梯,正好有辆地铁,连忙挤了上去。
文蓉是安检处负责检查安检大件行李的安检员,本来和杨帆素不相识,因为有次过安检有个乘客不配合工作闹事,还把文蓉推倒在地,杨帆帮了她一把才相识。每次早饭,杨帆总是都买一份,过安检的时候顺便带给文蓉。文蓉本来是一个挺安静的姑娘,总是被杨帆欺负,被他带了一段时间后,越发野了起来,不知道这是好是坏啊。
地铁车厢里形形色色的人是个大杂烩,五颜六色,光怪陆离。每个人又仿佛高高在上的样子,但又高度一致地忙着自己手里的手机,没有交流,时而夹杂着小孩子的吵闹声,电话业务的“经理”与“报表”,和几个相识的上海老阿姨的“侬”音,杨帆也像机器人一样适应了这样的生活。杨帆喜欢在地铁里审美,上地铁后先看看有没有美女,并美之名曰“给生活加点盐”。
今天车上左右没有发现审美目标,唯一一个是还在哭闹的小姑娘,杨帆对她嘿嘿一笑,心里思量:难道今天美女都没出门?!还是想想今天哥三个聚会的事吧,我做东,别去晚了,想想都不知道他们变样了没有。
转眼地铁到站,杨帆下了车直奔厨娘私房菜。厨娘私房菜是上海本地较为有名的兼具湘味、川味,以鱼为特色主菜的私房菜系,属于半开放形式,一般都是朋友之间相互介绍并在厨娘备案方可进行预约,菜价属于中等偏上。杨帆也是一次跟客户吃饭才得知,岂知一次过后欲罢不能,鱼味相当正宗,是其自大学吃过巴山烤鱼之后,第一次触及味蕾的鱼味。
“小周,又变漂亮了啊!”看到前台低着头的服务员小周,杨帆打了个招呼。
“杨哥啊,包厢留好了,还是“一日三秋”。哎,小王,带杨哥去包厢。”小周连忙招呼道。
“不用了,我自己去就行了,包厢的我那两个哥们到了吗?”杨帆问道。
“还没呢,茶已经给你准备好了,一会给你送上去!”
“嗯,真乖,那我先上去了”杨帆眨了下眼睛。
“去!”小周嗔道。
来到包厢,杨帆把自己珍藏的红酒拿了出来,这是其最宝贝的红酒了,一直舍不得开瓶,今天兄弟相聚就拿来助助兴。
杨帆看了下手表,“都6点半了,怎么人影还没见呢。”
思忖间,门开了,一人一袭黑色风衣搭酒红色围巾,一人深色薄羽绒搭墨蓝牛仔,前者大声道:“老三,可想死我了”,正是二哥刘致远;后者同道:“你小子,又帅气了哈!”,正是大哥时晨晧。同时,两个人伸出拳头打向杨帆胸口,这力道,这酸爽!
“你俩都没变嘛,晧哥还是这是高啊,没见矮啊,来来来,脱下鞋子,我看看垫了几个鞋垫”,说着,杨帆趁势就要去脱起鞋子。
“我脱了鞋也比你穿着鞋高,别伤你自尊了。”晨晧笑着调侃。
“呦,二哥脸越来越白了啊,嫂子伺候的不错嘛!让我来掐一下,看水嫩度怎么样?!”杨帆带着一丝“你懂的”奸笑,手顺势掐了上去。
刘致远急忙手挡开。“你个坏小子,胆肥了哈,来,晧,收拾他!”
“就等你这句话呢!”,时晨晧一步上前,扭了一条胳膊放在杨帆背后向上带,杨帆另一条胳膊也早已被刘致远板正制服。
“不敢了,不敢了,两位哥哥,看在嫂嫂的面子上,饶了我武松吧,我都是为了杀西门庆啊。”虽然已被制服,杨帆嘴上也不饶人。
“你二大爷的,晧哥,千年必杀技!”刘致远使了个眼色给晨晧,晨晧早已心知肚明,正有此意,伸出两个手指头,对准了痔疮生长的地方。
杨帆一听,马上慌了,猛一使劲,连忙挣脱了束缚,转身说:“别介,哥,我错了,别一见面就给我送这么一个大礼啊。两位哥哥,开个玩笑,等会我自罚一瓶!给你们陪个不是!来来,都坐吧,两位西门大官人请上座!”杨帆心有余悸,摸了摸屁股。
“还嘴贫,等会再收拾你!”致远恼怒中带着笑容。
兄弟三个皆已落座,杨帆让服务员上菜,由于提前跟厨娘打了招呼,酒菜也上的比较快。
杨帆看了看晨晧和致远,站起来说道:“来,大哥二哥,老规矩,先整一瓶!”
致远脱下衣服,站起来捋了下袖子。“who怕who?!,来”
晨晧说了声:“稳着点稳着点!”第一个拿起酒喝了起来。
时晨晧和刘致远是杨帆的高中死党,三人高三起才厮混到一块,脾气相投,意气相合,虽拜把子仪式未举行,但三人已是义气兄弟。高三毕业后,杨帆去了港城,而他们两人选择了复读。复读后,时晨晧去了长春,刘致远去了广州。忆起高中时,晨晧是一个闷而不骚的人,属于三棍打不出个屁的人,总是一个人默默的,话不多,一副沉思者的模样,紧张时还容易结巴,不过为人仗义,做人厚道;刘致远属于窜天猴类的活跃分子,有才气有思想,也能钻研,淡定而不蛋疼,但也好闯祸,有时感情容易压过理智,性情中人;而当时的杨帆是个少不更事的毛头小子,内敛而闷骚,熟悉人之间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陌生人之间闷声闷气而略带害羞,遇事时候容易自乱阵脚,死心眼,但是个学习力很强的人,能够发现并汲取别人闪光点。三个不知怎么地就走到了一块,也许是缘分使然吧。
三人10秒内把一瓶啤酒吹完,同时大喊一声:“爽”!
舒了口气,致远说道:“老三,还差一瓶呢哈!”
杨帆又拿了一瓶,袖子一捋,脸上笑着说:这还两包酒呢,谁都逃不了。且容我诉一下衷肠啊!
“你这是要唱大戏啊,杠次打打次!”晨晧笑着打了个节拍。
“两位哥哥不辞辛苦远道而来,小弟今日给二位大官人接风洗尘,恕小弟招待不周,也不知道各位有没有忌口的菜品擅自点了些,今日我们一醉方休,不醉不归,小弟我先干为敬!”杨帆拿起酒瓶,一饮入喉。
“你看看,喝点马尿就来点文绉绉的”致远带了满脸的不屑。
“还是那么能装啊,功力一直未减啊!”晨晧笑了笑。
转眼间,杨帆一瓶已饮尽。
“你们还记不记得当年高三时候,三儿家里带了只鸡回学校,咱们三个就到学校附近的小树林里去分吃,当时是带了六瓶酒,三儿,刚喝了第一瓶就说不行了,再也吃不下去了!”致远激情洋溢的说着,两根眉毛还抖了下。
“当时还有人过来找茬,说占了人家地盘,你俩当时跑得可真快啊,我都追不上!”晨晧也来了兴致,撇了撇嘴。
“你也真够狠,刷刷朝着人那摔了两个酒瓶,我和致远还以为你出事了呢,回头一看,原来是你干的,就听你一句快跑,我俩撒腿就跑了!”杨帆对着晨晧说,眼神里有些许敬意。当时是晨晧把那群痞子拦住,自己断后,给我们时间。
“想想转眼就这么过去了,时间真快啊,回不去了。咱同学有些孩子都抱上了,留给咱们的时间不多了。”致远使了个颜色给晨晧。
“是啊,三儿,你这眼光不能太挑了啊!”晨晧心领神会。
“我也想啊,我这穷**丝一个,哪有挑的份啊,唉,哪能跟两位哥哥比啊!”杨帆叹道。
“还在这跟我们装,你这房子也马上也差不多了吧,还在这演戏,不去中戏亏了。对了,还记得舒涵吗,人家也结婚了吧,当年你俩扯淡的时候,你成绩懂第一一下子滑倒我前面去了,看人家解决的多迅速。”致远倾身,往我身边凑了凑。
“是啊,多迅速啊,悔不当初啊,来,为荏苒时光,为青葱岁月,为悔不当初,走一个!”杨帆站了起来,抿了抿嘴,眼角微微有些湿润。
“舒涵”,这两个字,这个人在杨帆心里是一个死结,任谁也解不开,剪不断,理还乱。就像曾经的几粒海边的石子,已经被封存在一个不起眼的玻璃罐内,放置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忽然被人无意或有意提起,看着被自己以为藏匿很好的石子,终究没有藏匿起自己,所有的美好、思念、悲伤、懊悔、叹息全部如画面般浮现,仿佛又把他带回了那个年少轻狂的时光,带回了那个散发温暖阳光的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