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气平淡地讲完了故事,沈何夕喝了一口茶,轻笑了一下。冷静下来之后,沈何夕的思维从那些旧时的传说中剥离,浮现在脑海的是她自己的想法:“厨艺献媚于权力并且沾沾自喜,我以前就是这么想他们的。”
克莱德对于沈何夕的话很惊讶:“这是个包含了历史的故事,不是吗?站在现在的人没办法去评价过去的人是单纯的对还是错,Cici小姐,你应该为你的家族骄傲。”
骄傲吗?我只骄傲于他们对厨艺的坚持,至于其他的……沈何夕看了看手里的流鱼,人们只看得见辉煌和剧痛,看不到冷落和隐忍。
在京城煊赫的沈家在史书上只留下了“百鸟朝凤”这一道菜。可是在鲁地菜系的发展中,沈家留下了食方,可能千千万万的人在做这道菜的时候,没想过这个菜是谁发明的,但是总有东西会被人们继承下去。
失去了妻子的沈大厨成为御厨之后有了更多的如花美眷。
自己也有两位曾祖,在战火中辗转经年,仍然摸索总结,最终留下了沈家十技——对于沈家来说,这两位的贡献绝不会低于那位几百年前扬名立万的先人。
就像自己手上的这把流鱼,从中国到英国,它不过是从一把代表荣耀的名刀变成了籍籍无名的陈列品。就像折燕一样,几百年里能使用它们的人不过寥寥,可是没有折燕流鱼的传奇,沈家就难以承继到现在。一个人、一个地方、一个国家,想要厨艺兴盛便离不开经济的发达和人口的流动。所以一个厨子用自己的技艺向权势折腰便无可厚非。
这个道理沈何夕三十多岁才明白,也明白了折燕和流鱼各代表了什么,不仅是一把刀或者一份荣耀,更是沈家想要流传发展的决心,是这个决心背后的精神气,是信念。对她自己来说,此时她手中的这把刀不只是几代人的求索和象征着一百年寻找与等待的终结,更是一份特别的惊喜。因为它和自己如此的契合,就像是折燕似乎要成为自己身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样。
当年老头子说过,名贵的百鸟朝凤沈家不过做了两次,一次是给那位安享天年的太后,一次是给那位被世人咒骂的“最后的女皇”。第二次做百鸟朝凤的那一年,就是“京城失守太后西巡”的那一年。献媚于权力,崩塌于乱世,沈家的传说和荣耀随着流鱼刀的失却一并终结。只有沈家的坚韧和顽强刻画于骨血,比几千份百鸟朝凤还要珍贵。老头子说的是对的。
库克先生对百鸟朝凤的兴趣比较大:“我很好奇,热水浇灌了之后为什么会变成汤?冰水与热水混合的东西会美味吗?”
“因为那不是水,那是熬了两天的汤。”
鲁菜以吊汤为一绝,所谓吊汤,就是在煨炖出了用母鸡、肥鸭、猪肘、猪骨熬制成的澄汤之后,将鸡肉腿泥掺以作料放入其中,等到肉泥上浮之后,肉泥连着浮沫一起撇掉,再用鸡胸脯肉如法炮制。一盅上等的清汤往往要费时一天,而沈家浇在冰上的那份汤,整整用了两天的时间反复吊制才成了清水一样的颜色。
“那些汤的作用就是把鲜味冲进食材里面,汤盅里本身就有汤,用漏勺过掉那些汤汤水水只留下食材就可以了。”熬了两天的好汤原来只为了给食材洗个澡。
可怜的两个“洋包子”实在接受不了:“这太浪费了!天哪,两天!熬了两天的汤只为了给食材洗澡!连国王都不可能这么奢侈!”
沈何夕情不自禁地又摸了一下流鱼:“那样的汤大概要用掉二十只鸡、十几只鸭、十三四个猪肘和不知道多少的猪骨吧。”
克莱德在心里默念了一下这些“奢靡”的数据,还是忍不住问他面前的东方女孩:“这个菜,你会吗?”
沈何夕摇了摇头:“就算知道做法我也从没做过,那些海鲜每种都用了特殊的方法腌渍调剂,我做不来。”
在场的其余三个人都失望地低下头叹了一口气。
“不过……类似的菜我还是会做的。”她恶趣味地大喘了一下气,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拿了流鱼之后,真的想做点什么。不然的话,她会非常非常想要打电话给那个臭老头,告诉他,流鱼回来了。
五个小时后。克莱德还是忍不住趴在厨房的门口往里面看:“Cici你还好吗?”
“除了你的锅太高,我没什么问题。”沈何夕站在一个小凳子上,在她的面前已经放了两个煮锅。跟这个厨房里东西的型号相比,她显得更瘦小了一些。
“我感觉自己在压迫一个小不点给我做饭吃。”走出厨房,克莱德对雷昂·库克说。
库克先生坐在沙发上,双手搭在腿上,盯着厨房的方向没有说话。
一个锅里只放了一个大号的漏勺,漏勺上摆了几个白菜心。另一个锅里正有汤水在微微地翻滚着,像是一朵偷偷开放在初秋的菊花,鲁菜行话这就叫“菊花心”。
刚刚,她用刀把鸡腿肉和鸡胸肉分别细细地剁成了细滑黏稠的“肉腻子”。一个小时前盛出来的汤放在降温台上已经凉了,分成两半,一半和鸡腿肉混合成“红臊”,一半和鸡胸肉混合成“白臊”。
锅里的汤是澄清的,因为女孩一直把控着火候,又用筛子过滤掉了里面的食材和杂质,所以没有多少悬浮物。
在炖汤的时候沈何夕不只放了鸡、鸭、猪骨,还放了泡过的干贝和别的一些东西。因为没有火腿,克莱德可以发誓看到她甚至放了一块咸肉进去。
克莱德对那些繁多又中西合璧的食材发表看法:“我觉得她是在当女巫。”
“女巫和仙女只有一个斗篷的区别。”库克先生深邃迷人的眼中是完全信任和特别期待。
“雷昂……你今天怎么了?”兴奋了许久的克莱德这才发现自己的好友今天非常不对劲。
“我觉得我的春天来了。”库克用汉斯语对克莱德说道,那个站在厨房的女孩似乎要吸引自己全部的目光。
苏仟抬高了下巴看着离她有点距离的男人:“那你的一生春天实在太多了。”她用的同样是汉斯语。随随便便就想觊觎自己护着的人?门儿都没有。
外面的嘴皮官司沈何夕完全不知道,她舀起一勺“红臊”慢慢搅进了高汤里。随着它的搅拌,越来越多的杂质和油被肉泥吸附,等到肉泥渐渐浮上来,她又快又干净地把所有非液体的东西都筛了出去。渐渐地,汤就连颜色都变得浅淡了,但是味道依然浓郁鲜美。
一勺汤,从空中浇在了漏勺里的白菜上。一勺汤又一勺汤,水流的压力带着强势又醇厚的味道一起冲击着白菜心。厨房外的三个人一脸心疼地看着那些汤用来“洗了白菜”。好汤都被白菜泡了……简直不能更心疼。
“我觉得,光那个汤就能让我回味无穷。”库克看着那些被随便倾倒的汤,感觉从胃到心都在颤抖。
克莱德深吸了两口气:“太奇怪了,我居然闻不到一点那块咸肉的味道……这个汤怎么都没什么气味呢?”
“你们说,如果用这种方法做洗澡水,会不会很有趣?”苏仟的关注点和他们不一样。嗯,也对,毕竟对她来说是天天都可以去蹭饭的人,做什么都不怎么稀奇。
一个食痴、一个厨痴都非常不绅士地给了她一个白眼。
七十多度的汤水浇在菜上,让菜一点点地变得柔软水嫩。即使是从现代营养学的角度,这种温度和做法也是非常营养的,因为七十度左右的水温能最大限度地激活白菜里的酵素成分,让菜变得鲜嫩和更富有营养。只是二三百年前发明这道御菜的御厨,完全不懂什么现代营养学理论,所有渐渐趋于完美的调配,都来自千百次的摸索和改良。如此再三,等到一锅汤快要全部被倒进另一个锅里的时候,白菜终于彻底烹制好了。
一碗清汤,四五个清清白白的白菜心。这就是开水白菜。至繁至简,大菜不工。
不过,喝了一口汤,沈何夕觉得汤的味道滋味是足了,但是口感还是差了一点。遥想当年自己从黎大师手下出师的时候那味开水白菜,汤清如泉水,菜柔如丝帛,浓意归于清远,菜甜汇于妙汤。南工北意,自此成名。
这道菜在熬汤的时候,讲究的是心平气和、气定神闲。当年的沈何夕年轻气盛,完全不屑于黎大师让她留在川地继续学习的告诫,更不想回鲁地面对那个老头,顺便还无视了那些她刚一出师便找上门的几个名酒楼的邀请。
那时的她只想要继续出去闯荡,或者说给自己的未来找一条不再被拘束的路,于是她离开川地踏上了去往江南的火车。那时怎么可能心静?偏偏那道菜做得竟然比这次要好。费解。
雷昂·库克恋恋不舍地放下自己手上的碗,这个碗里的东西调和得浑然一体又清淡香醇。他从来没吃过,但是这并不影响他闭上眼睛,用一颗年轻的心脏来细细地体会。
“您对什么那么急切?”急切到灵魂像是在这个如镜的汤下即将咆哮腾起的海啸?
“急切?没有。”沈何夕看着放在自己手边的流鱼,此时应该是国内的深夜了吧,“我一点也不着急,那些等了一辈子的才该着急。”
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汤头就是人们把无数精美食材的味道压榨入汤里,无论是醇厚还是浓香、清鲜还是酸甜,都是如此。关于如何把汤的滋味融贯入另一种食材中,这道开水白菜给了克莱德新的创意和想法。当然克莱德对另一个问题更关注:“这是鲁菜吗?”他还是对那个传奇的菜系和传奇的家族更好奇。
“不,这是川菜。”女孩顿了一下,“和鱼香肉丝、宫保鸡丁、麻辣火锅来自同一个地方。”
回到抖森路已经是夜里九点,第二天沈何夕还要去上课。从苏仟的车里下来和自己的朋友挥手告别,走到公寓门口,沈何夕注意到在路的另一边停着一辆黑色的汽车。
汽车的车窗半开着,似乎有人在朝外张望。看了一眼泰勒夫人房间里透出来的灯光,沈何夕有点不太放心这位独居的老太太,另外她也还要去接回自己的小墨迹。
刚敲了一下门,门就打开了,泰勒夫人以前所未有的矫健身手把沈何夕拉进了房里,关门落锁那叫一个利落:
“Cici,外面那辆车里有几个东方人,说是来找你的,我说你不在,他们已经等了整整一天了。”泰勒夫人觉得那群人在这里能等上一天,不吃不喝也不见出来真是太奇怪了。作为房东以及Cici小姐的朋友,她有义务为Cici小姐的人身安全着想。
看见了主人,小墨迹挪着小短腿慢悠悠地蹭了过来。
“找我的?”沈何夕蹲下身子,手掌放在地上,小墨迹就自动自发地爬到了她的手上,等着坐“人体直升梯”去蹭她的脸。
“是的,Cici小姐,我看到他们有人下车了,你认识他们吗?作为一个寡居的淑女,我一直很注意身体的健康和兴趣的广泛。”泰勒夫人顿了一下,“你看,我这里有把猎枪,还有两把击剑用的轻剑。我已经准备好了,如果他们要对你不利,我们立刻锁门叫警察。对了,我们还可以找哈维先生帮忙,他就是个退役军人。”
说到猎枪的时候,沈何夕竟然觉得,她在泰勒夫人的脸上看到了跃跃欲试的神情。哈维?退役军人?沈何夕想想自己楼上那个一脸正直的邻居……大概军队的伙食口味不太好?所以天天想着蹭饭?“没事的夫人,我出去看一下。这里有两罐高卢大厨制作的肉冻,希望您能喜欢。”
这是克莱德先生给她的小礼物。
“哦,Cici,你总是那么贴心。”接受别人礼物的泰勒夫人高雅又矜持,完全不像刚刚那个谈起枪就语气雀跃的老妇人。
“夫人,我出去了。”
“你去吧。”泰勒夫人放下肉冻罐子,拿起了旁边的猎枪。
沈何夕:“……”
“您好,您是沈何夕小姐吗?”一个似乎腰板撑不起来的地中海男人守在楼梯口向她哈腰问道,“我是正川雄一大师的随行翻译,正川大师从中国赶来英国就是为了见您一面。哦,对了,正川大师是日本的国宝级烹饪大师……”
“您是哪国人?”女孩突然问他。
“哦……那个……我是正川大师在中国雇佣的翻译,能够为正川大师这样的……”
连自己是中国人都不敢堂堂正正说出口,沈何夕看也没看他一眼,径直走向了汽车。她的怀里,小墨迹悄悄换了个姿势趴好。“正川大师,您好,我就是沈何夕。”抱着怀里的猫,沈何夕对着黑色的车子鞠了个躬。不管是因为对方的身份也好,还是因为前世他也算是自己的半个老师也好,这个礼他都受得起。
用外甥的夜视望远镜看见沈何夕对着车子鞠躬,泰勒夫人放心了。猎枪和佩剑都放回橱柜的深处,将夜视望远镜放到杂物间,戴上镶着金链子的无框眼镜,她优雅地坐回壁炉旁,低头继续看画报。
打开车门下车,正川雄一在沈家人面前终于找回了自己的那点架子:“我认识你的爷爷和哥哥,你的哥哥让我把这封信转交给你。”
哥哥的信?这位老人不知道自己每周至少和他们打一个电话吗?信是非常普通的信,但是信封口的地方滴了几滴蜡油,沈何朝的字就刻在蜡上:小夕亲启。
“明天下午我再来找你。”正川雄一努力让自己不去好奇那封信里到底写了什么,沈家的小子太坏了,自己不过是问问他的妹妹好不好看,可以介绍自己的孙子给她认识,没想到他居然不搭理自己了,第二天只给自己一封信就撵自己走?!小刀养的孩子脾气真大。看来还是女孩好啊。坐在返回酒店的车上,正川雄一对沈何夕非常满意,漂亮、高挑、懂礼貌,而且还是小刀的孙女。如果真的能让平次娶到她真是再好不过了。可怜的正川大师,他还不知道,沈家真正脾气最大的那一位,他才刚刚见着。
公寓里,沈何夕换好家居服,从小墨迹的爪子里把那封信抽了出来。
小夕:
见信如晤。
最近天气转暖,太平区的樱花都开了,路过公园的时候想弄些花瓣给你渍起来,然后才想起你在英国。去年的糖桂花你没吃上,今年的樱花卷大概你也要错过了。
这段时间我认识了一个西餐的厨师,因为我想你的时候就会去他的店里找吃的,我想着大概吃着一样的东西,就能知道你什么时候回来了。西餐的牛排对肉的理解很有几分可取之处,我最近研究出了几道新菜,等你回来我做给你吃。
第一次单独给你写信,我也不知道该写点什么了,你什么时候回来呢?去年我去省城学了制汤法,想给你做好吃的汤。现在我每次做了菜都拍下来,这样你回来之后就能拿着照片点菜了。
爷爷都挺好的,大概也有一点想你了,每次你来电话他都很开心。一直不知道樱花素面是和食,也没想到爷爷会教给我日本的东西。我觉得给你信的老头大概是教给爷爷那些东西的人。
他叫正川雄一,在咱们家待了两个月,似乎是爷爷的老朋友,大概做过什么对不起爷爷的事情,蹲了两个月爷爷也不肯见他,我干脆让他来找你了。据说是个烹饪大师,如果你在英国吃得不好就让他给你改善下生活。如果你觉得他人不错,就打个电话让爷爷和他谈一谈吧,我觉得爷爷大概会听你的。如果他要给你介绍一些乱七八糟的人,那就别理他了。对了,那个叫正川雄一的人吃了四顿饺子没给饭钱。
满满的七页纸絮絮叨叨的全是想给沈何夕做什么吃的,大概对于沈何朝来说,厨艺对他意味着三件事:自己最喜欢的、用来讨好妹妹的、满足爷爷期待的。三件事的重要程度以排序来定。
看完了,感动完了,沈何夕又有点不爽,翻来覆去找了几遍也没看到说哥哥愿意治病,这人怎么就这么倔?
至于正川大师……“前世”他教授自己和式刀法,会不会也是因为老爷子呢?啧,这么一想,大概他们上辈子就一直没和好吧?
还有哥哥,把这个老头忽悠来了英国,大概就是希望自己多打几个电话或者回去一趟吧?帮他们倒成了顺便的。打发一个大师来给自己的妹妹改善伙食什么的……哥哥真的学狡猾了。真好!这样就不用担心哥哥受欺负了。
女孩笑眯了眼睛,把信又从头看了一遍、两遍小墨迹抬起爪子舔了舔,又蹭了蹭自己的小猫脸,放下爪子,它看见“自己的人”站在不远的地方不动,立刻颠颠地扭了过去。蹭啊,蹭啊。放在桌子上的流鱼刀在暖暖的灯光映衬下似乎也变得温暖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