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可以用心理学知识解读这种现象的发生。解释之一是“习以为常”因素作用,尽管经济改善和物质水平提高令人快乐一阵,但不久感觉就烟消云散了,原来的奢侈享受都变成生活必需的一部分了,失去了占有的满足感。解释之二是人们的攀比心理在起作用,当人们得知周围其他人的生活比自己好时,物质水平提高带来的快感会消失得很快。
肖伯纳说:经济学是一门使人幸福的艺术。经济学家们的一切努力其实应该都是为了幸福最大化,尽管很多经济学家把关注的目光放在了物质财富的增长上,但还是有人天才般的将经济学中的幸福精确地简化为效用。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曾经给出一个幸福方程式:幸福=效用/欲望。这个公式告诉我们,幸福程度与效用成正比,与欲望成反比;当欲望既定时,效用越大,越幸福;当效用既定时,欲望越大,越痛苦。
如果效用作为一种实体存在,在一定时空中,它总可以认为是一个既定的量或是一个既定范畴里的变量,如时间对于一个人而言只能从0岁到死亡等。而作为分母的欲望不同,它作为一个带有一些虚空特色的变量,其变动范畴宽泛得多:当欲望不断扩张,用数学语言来说就是当欲望趋于无穷大时,幸福就趋于零,这就是说对于无穷欲望者而言是没有幸福可言的;而当欲望无限变小,不断趋近于零时,其结果显然是没有意义的,也就是说,当一个人失去了任何欲望,幸福对他来说就不存在了。
如果把效用看做是一种心理感觉,欲望得到满足就是效用,那么,效用要消费物品或劳务才能得到,消费物品与劳务要有收入。从这种观点出发,没钱绝对不幸福,但有钱也并不一定幸福。有些经济学家认为,在人的幸福中由金钱带来的幸福仅仅占20%,甚至更少。对低收入者而言,金钱与幸福的关系更为密切;但对于高收入者,金钱与幸福的关系就要淡得多。
我们的心理体验告诉我们,幸福不是简单地与财富或者别的某一方面产生的一元函数关系,而是一个有多种因素存在的多元函数。决定幸福的不仅仅有财富,还有其他因素,比如情感、兴趣、爱好、人际关系、尊重等。幸福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是通过对比产生的,也就是说,一个人对幸福的主观判断往往与其用以比较的参照物有关。
萨缪尔森的幸福方程式为我们指出了获得幸福的途径:要想更幸福,必须增加效用,或降低欲望。经济学认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增加效用需要增加收入。这也是学校老师忙着兼职代课、白领忙着兼职的原因。但是,经济学又告诉我们,凡事都有边际,边际效用时时存在,在增加收入的过程中,要适可而止,恰到好处。如果我们过度追求财富而失去了闲暇时间,有可能收获的不是幸福而是痛苦。
相比增加效用,通过控制欲望获得幸福更为简单。
有一个富人正在沙滩上享受阳光,他的左边躺着一个年轻的流浪汉。富人对流浪汉说:“你应该去外面的世界努力打拼。”流浪汉表示不解,反问:“我为什么要努力打拼啊?”富人说:“努力奋斗才能获得更多的财富。”年轻的流浪汉问:“获得财富又为了什么?”富人说:“获得财富你才能到海边度假。”年轻人反问道:“那么你认为我现在正在做什么呢?”
这个故事有趣地说明了欲望对人的幸福感的影响。在经济学家眼里,幸福生活的人必定不是欲望的奴隶。
幸福的程度就是对需求的不同满足
幸福的产生是建立在欲望的基础上的,如果一个人没有欲望,那他就不可能获得幸福。欲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需求。换句话说,幸福的产生基础必然是需求的满足。谈到需求,就绕不开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马斯洛理论把需求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五类,依次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排列。各层次需要的基本含义如下:
1.生理上的需要。这是人类维持生命运行的最基本要求,包括对以下事物的需求:呼吸、水、食物、睡眠、生理平衡、分泌、性。如果这些需要(除性以外)任何一项得不到满足,个人的生理机能的正常运转就会遭到破坏。换而言之,人类的生命就会因此而死亡。在这个意义上说,生理需要是推动人们各种行为最原始的动力。
2.安全上的需要。这类需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人身安全、健康保障、资源所有性、财产所有性、道德保障、工作职位保障、家庭安全。马斯洛认为,人的身体机制是一个追求安全的机制,人的感受器官、效应器官、智能和其他能量主要是寻求安全的工具,甚至可以把科学和人生观都看成是满足安全需要的一部分。
3.情感和归属的需要。这类需要包含的要求有:友情、爱情、性亲密。每个人都希望得到别人的关心和照顾。感情上的需要比生理上的需要更为细腻,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情感需要,它和一个人的生理特性、经历、教育、宗教信仰等有关系。
4.尊重的需要。该层次包括:自我尊重、信心、成就、对他人尊重、被他人尊重。尊重的需要可分为两部分:内部尊重和外部尊重。内部尊重是指一个人希望在各种不同情境中有实力、能胜任、充满信心、能独立自主,有人的自尊;外部尊重是指一个人希望有地位、有威信,受到别人的尊重、信赖和高度评价。
5.自我实现的需要。该层次包括:道德、创造力、自觉性、问题解决能力、公正度、接受现实能力。这是最高层次的需要,它是指实现个人理想、目标,发挥个人潜能到最大程度,达到自我实现的境界。
马斯洛认为,前三种需要都属于低一级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属于高层次的需要。已经满足的需求,不再是激励因素。大多数人的需要结构很复杂,无论何时都有许多需求影响行为。一般来说,只有在较低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较高层次的需求才会有足够的活力驱动行为。
在追求各种需求满足的过程中,人们会产生不满足和满足感:需求获得了供给,就会产生满足感;否则,就会有不满足或者不如意的感觉产生。满足感是人们获得幸福的第一要素,也就是说,幸福基本定义的第一个维度是满足感。许多人因为满足而幸福,比如某教师期望期望获得加薪,结果事如他愿,在得知这个消息的当晚,他会觉得很幸福。根据人类的生活经验,只要某种需求得到满足,人就会产生幸福感。
幸福基本定义的第二个维度是快乐感。快乐不等同于幸福,但快乐促进幸福的产生。就快乐与幸福的关系与区别而言,快乐是感官的享受,而幸福是一种状态;快乐易得,而幸福难求;幸福的人必能时常感受到快乐,不幸福的人也能偶尔感到快乐。许多事情都能为人带来快乐,比如有人因为去钓鱼而快乐一上午,有人因为看一场NBA球赛而快乐一天,有人因为蜜月而快乐一个月,有人因为孩子即将出生而快乐一年。
有些快乐很短暂,有些快乐相对长久一些,快乐的人容易获得幸福,而幸福的人容易品尝到快乐的滋味。幸福在于拥有,快乐在于使用。花钱买来快乐,并不能买来幸福。有些人为得到短暂的快乐,而破坏已拥有的幸福。当人们没得到或失去幸福后,会期望、怀念一种天长地久的幸福。所以,珍惜幸福是一种智慧。当你得到你想要的时候,要珍惜你的拥有,如果贪心得到更多而不珍惜所拥有的,就会失去而痛苦。
幸福基本定义的第三个维度是价值感。所谓价值感,就是一个人因对他人和社会产生价值而获得的主观感受。结合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产生价值感的需求主要集中在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这两种高级需要的范围之内。价值感是幸福的最高表现,它是在满足感和快乐感同时具备的基础上,增加了个人价值的体现因素,比如获得重大成就、产生重大经济利益等,从而使个人获得长久、持续、极其难得的幸福感。因价值感而获得的幸福,是最为珍贵的幸福。
从柏拉图开始,幸福终于可以被量化
与经济学家相比,普通人更希幸福可以被量化。假如幸福的及格线是10万元,家庭财产超过10万元的幸福,低于10万元的不幸福,这样,每个人都能知道自己的状态是否在幸福的范围之内,或者离幸福究竟有多远。然而,在漫长的人类发展史上,无论是经济学家、数学家,还是心理学家,对幸福的度量只不过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始终无法建立实操价值高的测量体系。
早在2400多年前,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就曾经用一种独特的方法计算出王者的生活比独裁者的生活快乐729倍。18世纪英国功利主义伦理学鼻祖边沁,成为试图将幸福度量纳入近代科学轨道的第一人。但由于受近代科学机械论倾向的局限,边沁在幸福度量的道路上并没有走多远,在其身后相当长的时间里,人们对幸福能否被度量的研究陷入放弃状态。
直到不丹模式的出现,人们又重新掀起对幸福量化研究的热情。不丹前国王吉格梅·辛格·旺楚克在1970年提出“国民幸福指数”,以取代“国民生产总值”。这是不丹模式的主要内容。如果说“生产总值”体现的是物质为本、生产为本的话,“幸福总值”体现的就是以人为本。旺楚克认为,政府施政应该关注幸福,并应以实现幸福为目标,注重物质和精神的平衡发展,将环境保护和传统文化的保护置于经济发展之上。
在这种执政理念的指导下,人均GDP仅为700多美元的不丹,人民却感觉生活很幸福。根据2008年通过的不丹新宪法,政府在制定包括农业、交通运输和外贸方面的政策时,都不是以其所产生的经济利益为考虑基准,而是以其所能带来的幸福快乐为出发点。不丹模式引起了世界的关注。美国、英国、荷兰、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开始了幸福指数的研究,并创设了不同模式的幸福指数。
幸福指数是衡量这种感受具体程度的客观指标。如深圳社科院在做“和谐深圳”社会调查考评时,分三类指标测量居民的幸福感:A类指标涉及认知范畴的生活满意程度,包括生存状况满意度(如就业)、生活质量满意度(如居住状况);B类指标涉及情感范畴的心态和情绪愉悦程度,包括精神紧张程度、心态等;C类指标涉及人际以及个体与社会的和谐程度,包括对人际交往的满意程度、身份认同,以及个人幸福与社会和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
但是,就世界范围内对幸福量化的研究而言,状况并不能令人满意。问题集中表现在:研究者们从各自固守的研究传统出发对幸福感进行界定和测量,“幸福感”这个术语被随心所欲地解释,大量的研究成果不具有可比性;针对不同国家居民幸福感的跨文化研究结论令人费解,人们有理由知道得出这些结论所依据的标准是什么,但是研究者们往往很难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
幸福感测量的指标有待于整合,幸福感测量的研究方法有待于创新,幸福感测量中的文化差异无法回避。要想获得幸福量化研究的重要成果,就必须回答一个重要的前提问题:哪些因素影响人们的幸福体验。长期以来,人们总希望能够找到打开幸福之门的钥匙。研究者们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财富、人格、年龄、婚姻等因素与幸福感的关系上。
古希腊七贤之一的梭伦,将“有中等财富”视为幸福应具备的5个要素之首。收入、财富对于幸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曾有亿万富翁媒体征婚,应征者趋之若鹜。由此可见大家对财富的重视程度。这就让人考虑到一个问题:金钱和幸福有没有关系?国外有研究表明,在人相对贫穷时,收入会对人的主观幸福感产生影响;当收入达到一定程度,人的幸福感反而会随着收入的上升而下降。
一位哲人曾经讲过,“性格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将性格研究推到幸福研究中去,我们就会发现性格对幸福有很大的影响。幸福无法用金钱购买,但英国和澳大利亚研究人员说,他们发现乐观、开朗的性格能够通过基因继承,因此,幸福感可以遗传。研究人员选择近1000对同卵双胞胎和异卵双胞胎作为研究对象,这些双胞胎是否感到幸福,一半取决于人际关系、健康和职业等因素,而另一半取决于本人性格,喜欢社交、活跃、情绪稳定、勤奋和尽责等性格会使人更容易产生幸福感。
早期的幸福感研究者曾经假定,年龄可以作为预测幸福感的一种重要指标。他们认为,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们的幸福感会呈下降趋势。但是现实情况远比研究复杂得多。不仅有人研究发现,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们的生活满意度不但不会下降,反而会有升高的趋势,还有人研究发现年龄和幸福根本就没有关系。在不同的年龄时期内,人们的期望和目标是不同的,如果假定只要实现期望就能获得幸福,那么,在任何年龄段都能获得幸福。
情感生活往往被人们视为幸福人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研究表明,恋爱中的人更容易获得幸福感,有配偶的人感到远比单身的人幸福。所以,我们经常看到准备约会的小伙子总是不由自主地流露出欢愉的表情,步入婚姻殿堂的姑娘觉得心里像是抹上了蜜。但是,接下来的问题是:婚姻为产生幸福提供的能量该如何量化?
除了研究财富、性格、年龄、婚姻与幸福的关系之外,心理学家还对社会环境、性别、宗教信仰、教育、职业等与幸福感的关系进行了艰苦探索。我们很容易发现这些方面与幸福的联系,并能轻易找到生活中的实证,但是我们很难通过某种数学公式来将它们清晰地表达出来。将幸福量化,从而找到开启幸福之门的金钥匙。这是一个令人鼓舞的目标,但离目标的实现似乎很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