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世对秦始皇陵的物殉猜测皆来自《史记》,《史记》仅寥寥数语,尚未涉及具体殉物,即勾勒出包囊宇宙的随葬清单:“宫观百官奇器珍怪徙臧满之”,随葬了奢华与乐趣;“上具天文,下具地理”,随葬了整个自然地理;“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随葬了活力;“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随葬了光明;“令匠作机弩矢,有所穿近者辄射之”,随葬了安全。也许没有某玉某车的琐碎,但秦始皇的随葬清单中奢华异常,一言以蔽之,即是将死亡归宿中不可能的因素变为可能:黑暗的地下有光明永恒,沉寂的地下有暗河流动,丰饶的随葬有弩矢保护,单一的墓室有日月、有星辰、有山峦、有河川。这不仅是猜测,虽尚无发掘条件,但现代科学探索的触角已触及地宫的神秘边缘,秦陵封土土壤确系存在“汞异常”,相对35ppb均值,封土中心70~140ppb,最高值甚至达到280ppb,鉴于此,后人有理由相信秦陵地宫以水银象征江河的物殉努力是可信的。
厚葬的习俗贯穿于整个中华文明死亡文化,死者衣食住行各方面与死者一同跨越死亡的界限,从阳间地上搬入阴间地下,隔绝空气与水分,静静地陈列,伴随墓主耗过悠悠的永恒时间。明清物博,厚葬的基础上更添奢靡之风,慈禧太后随葬品无法数计,据清内务府《孝钦后敛入、送衣版、仙陵供奉、常遗念玉器、衣服等帐》记载,从地宫修成到葬入封闭,不断安放的各种珍奇瑰宝价值逾白银亿两。上行下效,民间亦厚物殉,明代丘起凤在其《风俗论》记载:“更可嗤者,丧家全不考据典礼,镂花绘采,极穷变工,且藻饰凉伞辇事,火炮狼烟,灼木震耳,不几但化着乎!”
第四节 厚葬敦敦,薄葬俭俭
——归宿选制
选址、选建、选伴,慎重而奢侈的死亡归宿,与中华文明儒雅礼制、传统孝道相表里,共同营造死亡文化中浓墨重彩的厚葬习俗。在祖辈的示范下,子孙效仿并有过之而无不及,唯恐慢待祖辈以遭旁人诟病,也唯恐示范有缺而遭后人慢待,厚葬就在这递代间的滚动中延续不绝,精益求精,成为死亡归宿中的主导习俗。值得欣慰的是,尚本务实是中华文明的底蕴,以此为初衷并对厚葬非议与质疑的民间话语从未间断,从“厚葬”这中华民族死亡归宿的整体氛围中突围,用同样慎重却有所节制的态度,提出另一种死亡归宿“薄葬”:“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领,足以朽肉;掘地之深,下无菹漏,气无发泄於上,垄足以期其所,则止矣。哭往哭来,反从事乎衣食之财,佴乎祭祀,以致孝於亲。故曰子墨子之法,不失死生之利者,此也”。
《墨子·节葬下》在墨学“节用”的整体思路下,提出子孙孝亲的根本原则——“亲贫则从事乎富之,人民寡则从事乎众之,众乱则从事乎治之”——富贫、众寡、治乱,是子孙为死者择选死亡归宿所应遵守的标准,然而“计厚葬久丧,奚当此三利者?”通过三个判断,三个疑问,墨子对整个社会所弥漫的“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厚葬习气开战。
厚葬久丧消耗财富、人殉残酷,倾家荡产,不可富贫,“此存乎王公大人有丧者,曰棺椁必重,葬埋必厚,衣衾必多,文绣必繁,丘陇必巨;存乎匹夫贱人死者,殆竭家室;乎诸侯死者,虚车府,然后金玉珠玑比乎身,纶组节约,车马藏乎圹,又必多为屋幕。鼎鼓几梴壶滥,戈剑羽旄齿革,挟而埋之,满意。若送从,曰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
厚葬久丧需时过长,损身过多,影响生产,不可众寡,“君死,丧之三年;父母死,丧之三年;妻与后子死者,五皆丧之三年;然后伯父叔父兄弟孽子其;族人五月;姑姊甥舅皆有月数。则毁瘠必有制矣,使面目陷陬,颜色黧黑,耳目不聪明,手足不劲强,不可用也。又曰上士操丧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若法若言,行若道,苟其饥约,又若此矣,是故百姓冬不仞寒,夏不仞暑,作疾病死者,不可胜计也。此其为败男女之交多矣”。
厚葬久丧上下失位,伦理失常,盗贼横生,不可治乱,“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若法若言,行若道,使为上者行此,则不能听治;使为下者行此,则不能从事。上不听治,刑政必乱;下不从事,衣食之财必不足。若苟不足,为人弟者,求其兄而不得不弟弟必将怨其兄矣;为人子者,求其亲而不得,不孝子必是怨其亲矣;为人臣者,求之君而不得,不忠臣必且乱其上矣。是以僻淫邪行之民,出则无衣也,入则无食也,内续奚吾,并为淫暴,而不可胜禁也。是故盗贼众而治者寡”。
在墨子的逻辑中,厚葬本身无可厚非,若“厚葬久丧实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乎,此仁也,义也,孝子之事也”,但其于富贫、众寡、治乱不但无补,甚而加剧贫、寡、乱的危害,厚葬不可不废。同时,墨子逻辑之严谨更设想出厚葬与薄葬间的辩论:“今执厚葬久丧者言曰:‘厚葬久丧,果非圣王之道,夫胡说中国之君子,为而不已,操而不择哉?’子墨子曰:‘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问题很尖锐,但一针见血:若厚葬有损国本,为何圣人独钟厚葬?中华文明五千载历史中,厚葬、薄葬之争未有竟时,立论双方各执一词,扬己抑彼,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厚葬、薄葬自身的优劣性,而忽视了作为厚葬、薄葬主体的人在做出选择时的心理动态。问题提出了,墨子也给出了更智慧的解答:问题不在于厚葬、薄葬本身,问题也不在于厚葬、薄葬主体——人,问题在于习俗,为佐证其观点,墨子举“越之东有核沐之国者”“楚之南有炎人国者”“秦之西有仪渠之国者”三国极端葬例,其简单无伪可谓薄,其骇人听闻亦可谓厚,厚薄之争,不在仁义,在于“便其习而义其俗”。
墨子过后,吕不韦在其主持编写《吕氏春秋》中特设《孟冬记·节丧篇》《孟冬记·安死篇》,以慎防盗掘、稳安魂灵为初衷提倡俭葬;王充则在其《论死》《死伪》《道虚》《辨崇》《薄葬》等篇中,从“人死不为鬼,无知,不能害人”的唯物角度从根本上批驳厚葬;王符亦在其《潜夫论》中通过“费功伤农,可为痛心”“约生待终”等社会现象出发呼吁在上位者“正丧仪以率群下”。
理论的积累效应,在“以宝玉收,譬之暴骸中原”的盗墓猖獗下,在“家家有强尸之痛,室室有号泣之哀,或阖门而殪,或覆族而丧”的社会动荡中,在“势力倾于邦君,储积富于公室”的皇权倾坠下,在“天下雕敝”的经济崩溃下,为避免“戮尸地下”,“使魂灵万载无危”,中华文明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迎来整个文明厚葬习俗下的唯一一个薄葬时代。
薄葬是自上而下强制推行的,曹魏政权居功甚伟。
建安十年(公元205年),曹操平定冀州后,厉令“禁厚葬,皆一之于法”;建安二十三年(公元218年),曹操身体力行,为自己选定墓地,也确定死亡归宿的基本格局,“古之葬者,必居瘠薄之地。其规西门豹祠西原上为寿陵,因高为基,不封不树”;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曹操死前遗诏“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葬毕便除服。其将兵屯戍者,不得离部”。《晋书·礼制》载“魏武以礼送终之制,袭称之数,繁而无益,俗又过之,豫自制送终衣服四箧,题识其上,春秋冬夏,日有不讳,随时以敛,金珥珠玉铜铁之物,一不得送。文帝遵奉,无所增加……汉礼明器甚多,自是皆省矣。”
父行而子效,黄初三年(公元222年),曹丕选址都城洛阳首阳山东麓,也确定这死亡归宿的基本格局,“寿陵因山为体,无为封树,无立寝殿、造园邑、通神道。夫葬也者,藏也,欲人之不得见也。骨无痛痒之知,冢非栖神之宅,礼不墓祭,欲存亡之不黩也,为棺椁足以朽骨,衣衾足以朽肉而已。故吾营此丘墟不食之地,欲使易代之后不知其处。无施苇炭,无藏金银铜铁,一以瓦器,合古涂车、刍灵之义。棺但漆际会三过,饭含无以珠玉,无施珠襦玉匣,诸愚俗所为也”,同时约束臣子“若违今诏,妄有所变改造施,吾为戮尸地下,戮而重戮,死而重死。臣子为蔑死君父,不忠不孝,使死者有知,将不福汝”;黄初七年(公元226年),曹丕“葬首阳陵,自殡及葬,皆以终制从事”。此外,曹操子陈思王曹植、中山恭王曹衮皆令薄葬,依父兄终制。
君行而臣效,蜀汉贤相诸葛亮“遗命葬汉中定军山,因山为坟,冢足容棺,敛以时服,不须器物”,曹魏重臣裴潜“遗令俭葬,墓中惟置一坐,瓦器数枚,其余一无所设”……士大夫阶层甚至效法帝王,自为终制,遗命薄葬,蔚然成风:
《晋书·石苞传》载石苞预为终制,“自今死亡者,皆殓以时服,不得兼重。又不得饭含,为愚俗所为。又不得设床帐明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