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书首刊于南宋绍熙六年(1190),其后朱氏又多次修改,至其去世后方有定本。现有清康熙内府仿刻宋淳祐二年大字本、嘉庆十六年吴县吴英、吴志忠父子刊本,另有中华书局1983年版点校本。
朱氏《孟子精义》十四卷,原属《论孟精义》书中的一种,书约成于南宋乾道八年(1172)。书中采取了宋代程颐、程颢、张载、范祖禹、吕希哲、吕大临、谢良佐等十二家的说法,荟萃条疏,主要本程氏之学以阐明《孟子》经文意旨。书中还有“纲领”一篇,不入卷数。此书收入《朱子遗书》之中。
五、张栻《癸巳孟子说》七卷
张栻(1133—1180),字敬夫,一字乐斋,号南轩,学者称南轩先生。南宋汉州绵竹(今四川省绵竹县)人。迁居衡阳。宰相张浚之子。以荫补官,累官至吏部侍郎,右文殿修撰。卒谥宣。他早年从胡宏学理学,与朱熹、吕祖谦共称“东南三贤”。他著有《癸巳孟子说》、《癸巳论语解》、《南轩易说》、《伊川粹言》等。《宋史》有传。
张氏《癸巳孟子说》,成书年代不详,全书七卷。书中对《孟子》经文的说解,有些独到之处。
六、蔡模《孟子集疏》十四卷
蔡模(1188—1246),字仲觉,号觉轩,南宋建安(今福建省建瓯县)人。其祖父蔡元定、父蔡沈都是南宋学者,曾师事理学家朱熹。蔡模继承家学,潜心《孟子》研究,著有《孟子集疏》等。
蔡氏《孟子集疏》,共十四卷,成书于宋理宗淳祐六年(1246)。据该书后序所载,蔡模之父蔡沈生前曾收集了朱熹门人有关《论孟集注》的往复问答之语。未及编次而卒。蔡模与其弟杭继承家学,编撰成书。书中备列朱氏集注原文,或佐证注文之义,或旁推余意,不完全比附注文。作者恪守家学,不曲引博征,对前人各种说法有所去取而少作辨订。
此书有《通志堂经解》本和《四库全书》本等版本。
七、金履祥《孟子集注考证》七卷
金履祥(1232—1303),字吉父,学者称为仁山先生,婺州兰溪(今浙江省兰溪县)人。曾受学南宋学者何基,基为朱熹二传弟子。南宋末,曾上书进由海道直捣燕、苏之策,不用。遂居金华山,专心于著述。著有《通鉴前编》、《大学章句疏义》、《论语孟子集注考证》等。
金氏《孟子集注考证》是《论语孟子集注考证》书中的一种。此书共七卷,成书年代不详。作者是对朱熹《孟子集注》而作的。凡是《集注》中文义详明之处,金氏不复赘述;凡是部分名物、史实略而不注之处,则作补充疏解。金书或征引前儒评注和前代训诂成说,且加疏证;或对文字形体、语音加以校证和辨析;或就古书训诂条例提出不同的见解。
此书有金氏祠塾刊本。
第四节明清时代的《孟子》之学
经学到了明代,由于科举八股、道学讲习和心性禅脱,开始走向衰落。到了清代,经学又得以复兴。于雍正、乾隆时期大兴文字狱,残酷迫害文人学者,于是他们就不敢谈论政治,而致力于古籍的辑录、整理和考订。清代的考据学就是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在经学研究方面,文人学者们也只重文字之训诂、音读之考订,而不重义理。这是清代治经的共同特点,也是《孟子》之学的特点。
明代孟学家很少,只有陈士元《孟子杂记》和郝敬《孟子说解》两种。而清代孟学家辈出,成果也不少。如黄宗羲《孟子师说》、李光地《孟子札记》、焦循《孟子正义》、宋翔凤《孟子赵注补正》、蒋仁荣《孟子音义考证》、戴震《孟子字义疏证》、桂文灿《孟子赵注考证》、施彦士《孟子外书集证》、林春溥《孟子外书补证》、周广业《孟子四考》、俞樾《孟子古注择从》、阎若璩《孟子生卒年月考》、任兆麟《孟子时事略》等等。现简介如下:
一、陈士元《孟子杂记》四卷
陈士元(1516—1597),字心叔,号养吾,明应城(今湖北省应城县)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士,官至滦州知州。陈氏深究经学,兼治小学。著有《孟子杂记》、《论语类考》、《易象钩解》、《易象汇解》、《五经异文》、《韵苑考异》、《古俗字略》、《俗用杂字》、《俚言解》、《诸史裔语音义》等书。
陈氏《孟子杂记》,成书于明穆宗隆庆五年(1571)。全书共四卷。首卷主要叙述了孟子的家族谱系、邑里、名字、受业及著作等情况;后三卷为《孟子》分类注解。第二卷主要考证《孟子》的引文出处,文中采引大量典籍史实,并且阐释了文意。第三卷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校引”,即校诸书引《孟子》之异文;二是“方言”,即求证《孟子》中方言的语源;三是“辨名”,即辨析人物名、字之异。第四卷就“字同”、“字脱”、“断句”、“注异”,“评辞”等内容加以阐明。书中所引用的资料丰富,且谨严有体。
陈氏《孟子杂记》四卷,有宝善堂藏版。
二、郝敬《孟子说解》十四卷
郝敬(1558—1639),字仲与,一字楚望,明京山(今湖北省京山县)人。明万历年间进士,曾历知缙云,永嘉县,征授礼科给事中,乞假归养。后补户科,因事受累,谪知江阴县。后归家,潜心著述。他著有《孟子说解》、《周易正解》、《尚书辨解》、《礼记通解》等。《明史》有传。
郝氏《孟子说解》,成书年代不详。全书共十四卷,可分两大部分。一是详细考证孟子的生卒年代及生平事迹,间有可取之处;二是札记式说解,作者好发议论而不究其实,往往失之粗疏,欠妥之处不少。
郝氏《孟子说解》十四卷,有《四库全书》本。
三、焦循《孟子正义》三十卷
焦循(1763—1820),清经学家、戏曲理论家。字里堂,甘泉(今江苏省扬州)人。清嘉庆举人。出身治《易》世家,曾入阮元幕。他以数学原理及音韵训诂整理《易经》,为钱大昕、王鸣盛所推重。他是个多产的学者,其著作共达五十九种之多。著名者如《尚书补疏》二卷、《毛诗补疏》五卷、《春秋补疏》五卷、《孟子正义》三十卷、《论语通释》一卷、《礼记补疏》三卷、《群经宫室图》二卷、《易余籥录》二十卷等。
焦循是清代皖派最著名的学者之一。他的学问非常广博,他的《孟子正义》是一部具有很高学术价值的著作。《十三经注疏》中的《孟子注疏》,旧题汉赵岐注、宋孙奭疏,赵注是没有问题的,但孙疏是伪作。故焦氏在《孟子正义》卷末引赵祐《温故录》认为它在《十三经注疏》中“最下”。因此,他以赵注为注,重作了这一部新疏。
《孟子正义》共三十卷,成书年代不详。焦氏以东汉赵岐《孟子章句》为主,搜集清代数十位学者考订训释的成果汇编而成。他的注疏原则是:凡是赵岐注已经详为分析的地方,就不从事敷衍文义,效《毛诗正义》例,再阐明一番;于赵氏之说有疑的地方,“则不惜驳破以相规正”。这是一种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他对于广泛搜集到的材料所采取的原则是“诸家或申赵义,或与赵殊,或专翼孟,或杂他经,兼存备录,以待参考”。这种处理方法也是科学的。
焦氏《孟子正义》是诸代《孟子》注解中最详备精审的一种。有清嘉庆道光年间的《焦氏丛书》本、光绪年间《焦氏丛书》本、《皇清经解》本等。
四、宋翔凤《孟子赵注补正》六卷
宋翔凤(1779—1860),清学者。字于庭,江苏长洲(今江苏省苏州)人。嘉庆时举人,官湖南新宁县知县。他专治西汉今文经学,是常州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他著有《孟子赵注补正》、《论语说义》、《过庭录》、《周易考异》、《四书释地辨证》、《四书纂言》等。
宋氏《孟子赵注补正》,成书于道光二十年(1840)。全书共六卷。宋氏潜心于《孟子》研究三十余年,认为东汉赵岐《孟子章句》有许多值得补正之处。因此,他采用《诗经》、《尚书》等经典著作和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北宋陈彭年等奉敕编撰《大宋重修广韵》等字书,多方引评,详细阐发赵注释义;并从音义的角度取证,对赵注字词训释加以补充;对古史、古制、古地名也进行翔实的考证;对于赵注有关古制方面的失误,也凭借经典所记录的古制加以纠正或补阙。许多见解可供《孟子》研究者所参考。
宋氏《孟子赵注补正》一书,有《广雅书局丛书》本。
五、戴震《孟子字义疏证》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