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性善论。
为了说明上述道德规范的起源,孟子提出了性善论的思想。他认为,尽管各个社会成员之间有分工的不同和阶级的差别,但是他们的人性却是同一的,人生下来就具有与生俱来的善性的萌芽。从“性善论”这一根本思想出发,孟子认为实行“仁政”最重要的动力,完全仰仗于君子大发“仁心”。孟子以此为依据,提出了“尽心”、“知性”、“知天”等观点。
“性善论”是一套唯心主义的说法,不过,孟子以“性善论”作为人们修养品德和行王道仁政的理论根据,具有一定程度的积极意义。
3.朱熹的理学
到了宋代,儒家思想的表现形式是理学。作为传统儒学的复兴,理学既是对隋唐时期盛行的佛教、道教崇尚虚无的哲学思想的回应,同时也是儒学对佛、道思想内容的一次重大的吸收和整合。理学思想奠基于周敦颐,思想体系形成于程颐、程颢,而集大成于南宋时期的朱熹。
朱熹(1130-1200年),字元晦,一字仲晦,号晦庵、晦翁、考亭先生、云谷老人、沧州病叟、逆翁,祖籍江西婺源松岩里,出生于福建南剑州尤溪县(今福建尤溪县),故其学派被称为“闽学”。19岁进士及第,历任高宗、孝宗、光宗、宁宗四朝,先后断断续续担任过一些地方官和外派官,朝廷中也有人识其才,曾多次向皇帝推荐委以重任,但朱熹对做官并不十分感兴趣,一再辞官。他做官的时间加起来大概才九年,真正在朝廷任职不过四十几天,其他大部分时间都在从事讲学和着述,先后主管台州崇道观、武夷山冲佑观、华州云台观、西京崇福宫、西太一宫、南京鸿庆宫,在白鹿洞书院和岳麓书院等地讲学授徒,传播理学思想。
朱熹一生着述丰富,有《四书集注》、《四书或问》、《太极图说解》、《通书解》、《西铭解》、《周易本义》、《易学启蒙》等。他的着作被后人辑为《朱子遗书》、《朱子大全集》、《朱子语类》等多种。
作为南宋着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诗人,朱熹是自孔子、孟子以来最杰出的弘扬儒学的大师,世称朱子。其思想主张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理气论。
朱熹继承周敦颐、二程,兼采佛、道、玄学思想,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哲学体系。这一体系的核心范畴是“理”,或称“道”、“太极”。朱熹所谓的理,包含三个方面的含义:①理是先于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形而上者;②理是事物的规律;③理是伦理道德的基本准则。
每一个人和物都以抽象的理作为它存在的根据,每一个人和物都具有完整的理。
气是朱熹哲学体系中仅次于理的第二个范畴。它是形而下者,是有情、有状、有迹的;它具有凝聚、造作等特性,它是铸成万物的质料,天下万物都是理和质料相统一的产物。朱熹认为理和气的关系有主有次。理生气并寓于气中,理为主,为先,是第一性的;气为客,为后,属第二性。
(2)格物致知论。
朱熹用《大学》“致知在格物”的命题,探讨认识领域中的理论问题。在认识来源问题上,朱熹既讲人“生而有知”的先验论,也不否认见闻之知。他强调穷理离不得格物,即格物才能穷其理。朱熹探讨了知行关系。他认为知先行后,行重知轻。从知识来源上说,知在先;从社会效果上看,行为重。而且知行互发,“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
(3)心性理欲论。
在人性论上,朱熹发挥了张载和程颐的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观点,认为“天地之性”或“天命之性”专指理言,是至善的、完美无缺的;“气质之性”则以理与气杂而言,有善有不善,两者统一在人身上,缺一则“做人不得”。与“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有联系的,还有“道心、人心”的理论。朱熹认为,“道心”出于天理或性命之正,本来便禀受得仁义礼智之心,发而为恻隐、羞恶、是非、辞让,则为善。“人心”出于形气之私,是指饥食渴饮之类。圣人也有人心,不过圣人不以人心为主,而以道心为主。他认为“道心”与“人心”还有主从关系,“人心”须听命于“道心”。朱熹从心性说出发,探讨了天理人欲问题。
他以为人心有私欲,所以危殆;道心是天理,所以精微。因此朱熹提出了“遏人欲而存天理”的主张。朱熹承认人们正当的物质生活欲望,反对佛教笼统地倡导无欲,也反对超过延续生存条件的物质欲望。
4.王阳明的心学
王阳明(1472-1529年),本名王守仁,字伯安,浙江余姚人,因被贬贵州时曾于阳明洞(今贵州省修文县)学习,故号阳明先生,后人多以“王阳明”称之。
王阳明一生在政治军事上有显赫的事功,同时又多次身处险境和逆境,其生平事迹带有传奇色彩,其个性融浪漫与现实、豪情与沉稳、真诚与机警、谨严与灵敏等特征于一体,使他成为一个既严守传统精神又极富有创造性的思想家。他上承孟子心性学的核心精神,吸纳朱熹和陆九渊理学思想的精华,又融摄佛老之意,经过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发挥创造,完成了以实践道德为核心的“心学”思想体系的建设,成为明代最大的理学家。王阳明最重要的思想着作是《传习录》,后人把他的着作编为《阳明全书》(又称《王文成公全书》)。
王阳明的学说凸显了“心”的作用,所以叫“心学”。其最核心的思想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1)心即理。
“心即理”是阳明心学的理论基础和世界观的前提。王阳明继承了陆九渊的思想,他认为“圣人之学,心学也,心即理也”。所谓“心”,其实并不是每个孤立的个人的那点心思,也不是指的每个人肚里那团血肉,而是一种超越个体界限的带有普遍性意义的“灵明”。如果没有每个人形体的阻隔,这个“心”或“灵明”是相通的、一体的。不仅人与人之间,就是人跟天地、草木、鬼神都是相通的。王阳明进而认为天地万物、纲常伦理、六经学术等,都在“心”中,“心外无物,心外无事,心外无理,心外无义,心外无善”。
王守仁所说之“理”可理解为侧重道德之理,因为道德情感和理性的确只存在于我们的内心,而不是存在于外物上。心就是理,天下的理都在心中,就如你对父母的孝心是来自内心情感,本来就在你心中。就如一个人的礼仪修养,若心完全为善,自然会从行为上体现出来。王守仁认为理就在心中,并且在心外没有理,这个在人心中的理一旦发出来,便形成事物的理。这样,程朱理学中普遍性的外在的“理”就被王阳明以“天赋”的形式转换为主体心性的内容,使“心”与“理”融为一体。这样就可以把外在之“理”的要求转变为主体的自觉意识和自我约束。
(2)致良知。
“致良知”是王阳明认识论和伦理学的核心内容。“良知”一词,最早是孟子提出来的,指人先天具有的道德感。王阳明继承并发挥了孟子的“良知”概念。在王阳明的思想体系中,“良知”即是“天理”,在人身上具体表现就是天赋予人的、与生俱来的道德心。它是每个人用来判断是非、善恶的准则。但这种“良知”在一般人身上是处于潜在自然的状态,如果没有主体的自觉,它也不会自动去判断是非善恶。所以必须通过后天的“致良知”的过程,才能使之成为自觉的道德意识和自愿的道德行为。所谓“致良知”的“致”,就是为善去恶,消除私欲,达到对心中固有的伦理道德观念、感情的自觉意识,并表现为自愿的道德行为。
致良知的具体方法,就是要至诚无息、慎独。
王守仁这一观点充分肯定了认识主体的能动作用,相信自我的道德力量和自我成圣的潜在能力,反对迷信等外在权威,否定用现成规范和书本教条来禁锢人的身心,主张依靠自我的良知来主宰和支配一切行为,在道德实践中努力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3)知行合一。
“知行合一”说是王阳明一生的“立教宗旨”。“知”是指对封建伦理道德的认识,“行”包括人的实践活动和心理活动。知行不只是主体对客体事物的认识和实践,更重要的是心灵对天理的体认和道德的践履。王阳明反对朱熹等宋儒“知先行后”的观点,认为知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他提出的知行合一,一方面强调道德意识的自觉性,要求人在内在的精神上下工夫;另一方面也重视道德的实践性,指出人要在实践中磨炼,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阳明心学极大地强调了主体的地位和价值,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程朱理学外在的“理”对主体发展的束缚和压抑。同时又通过把“理”的道德要求内置于“心”,把向外的格物穷理转化为向内的自我体认良知,强化了主体的道德自觉和道德责任感,突出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他的思想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儒家学说为适应明代社会出现的个性解放要求而进行的调整,在儒家思想发展史上有重要地位,对后代有深远的影响。
1.2.2道家思想及其代表人物
道家是指先秦诸子百家中以老庄为代表的学派。这一学派的思想体系中以“道”作为最高哲学准则,主张尊道贵德,效法自然,以清净无为的法则治国修身,因此被称为“道家”。
老子和庄子是道家的主要代表人物。
1.老子及其思想
老子即老聃,生卒年不可考,大致比孔子早些年。他曾做过周朝的吏官,见闻广博,熟悉各种规章制度,相传孔子曾向老子请教有关礼制的问题。春秋末年,天下战乱频繁,社会制度发生急剧变革,老子作为周朝官吏,看到王室日益腐败,对世事感到厌倦,便西行出关去西部山中隐居。传说老子西游至函谷关,应关令尹之请,写成《老子》(又名《道德经》),成为道家的经典。
老子是道家学派的奠基人,他的思想精深淳厚,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道。
“道”是老子思想的核心。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这便是道家关于宇宙生成演化的基本理论。可见,“道”是产生天地万物的本原。老子又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所以,“道”也是人类和天地万物应当遵循的最高的终极法则。
(2)无为。
老子不但把“道”说得尽善尽美,而且他还鼓吹“无为”。他认为任何进步都会招致祸害,生产发展会增长人们的贪欲,而贪欲是争斗的祸根;文化提高会增长人们的智慧,而智慧是争斗的工具。因此他主张取消一切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回到“小国寡民”,“老死不相往来”的“无为”状态,推崇无非无知识、知足常乐、与世无争的人类童年时代。老子的这种思想反映了在春秋战国社会大变革中,部分贵族学者内心痛苦忧郁,希望消除战乱,恢复社会秩序的心态。老子主张圣人(即统治者)治国修身皆应效法天道自然,遏制贪欲、清净无为。
这些思想反映了老子哲学消极保守的局限性。
(3)辩证的哲学思想。
老子是一个伟大的哲学家,他指出,世上的万事万物都是对立统一的,如美与丑、善与恶、祸与福、弱与强、多与少、有与无、先与后,等等。对立的双方不仅相互矛盾,而且事物在发展过程中物极必反,矛盾双方又可以相互转化。他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又说:“祸兮福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这种朴素辩证法的思想在中国哲学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
2.庄子及其思想
战国中期的庄子是继老子之后道家另一位重要的代表人物。庄子(约公元前369-公元前286年),名周,战国时期宋国蒙(今河南商丘东北,一说今安徽蒙城县)人。原系楚国贵族,楚庄王的后裔,后因战乱迁至宋国蒙,曾做过管理漆树园的小官,后来大概就隐居了。
他进一步发展了道家的学说,与道家始祖老子并称为“老庄”,其思想内容主要保存在《庄子》一书中。
庄子是中国思想史上最富有个性和独创性的思想家之一,他的思想极其深刻而又非常奇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道”也是庄子思想中最高的哲学范畴。
庄子继承和发展了老子道法自然的观点,认为“道”是宇宙的根本和主体。与老子不同的是,庄子言道的方式比较特别,他不是用纯理性的语言来给“道”下定义,而是用许多文学化的寓言来描述“道”。他认为“我”就是“道”,“道”就是“我”,“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这反映了他主观唯心主义的世界观。如果说老子更多的是用自然无为之“道”为人君治理天下指一条“道路”,庄子则更多关注人生在世和个人自由的问题,想要为人性和人的精神寻求一条自由之路。《庄子》一书文字精练优美,具有浓郁的浪漫主义色彩,是古代散文作品中的杰作。同时,庄子在书中也表现出了对自然的热爱和对自由生活的追求与向往,这一点是值得借鉴的。
(2)朴素的唯物自然观和辩证法。
庄子继承和发展了春秋后否定天命观的思想,认为“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气”。死,亦为客观自然的事,无君臣尊卑之别。这无疑揭示了人的自然属性,否定了权贵奴役人民的合理性。他指出客观事物都是变化的,“物之生也,若骤若驰,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同时客观事物的变化,则是由于矛盾双方相互作用而引起的,所谓“安危相易,祸福相生,缓急相摩,聚散以成”。庄子在认识到客观事物的变化及其矛盾双方作用的同时,又进一步认为对立的双方是可以转化的,“臭腐复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臭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