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吧。有些东西刚开始时会感到新鲜,满足。但是经过一段时间,人的口味也会变得越来越奇怪的。”李妙可端起手边的咖啡轻轻舔了一口。“以前我很喜欢这个地方,现在哪怕是粗茶淡饭,只要是我喜欢的,也可以吃的津津有味。”
温婉看着李妙可淡定神情,心想李妙可真的是变了,变得比从前更能隐忍,变得更加沉闷。现在李妙可把自己的心上了一道锁,不允许任何人进去。
新政府大楼告捷,煤矿改革成功,丁扬可谓是双喜临门。为了趁机打响milk公司的知名度,慕容冰原本打算在临海的个人演唱会也准备的差不多了,既定日期已到,门票早已售空,只等慕容冰开场。
这是慕容冰既慕容枫死后第一次开场,也是慕容冰作为milk公司形象代言人的正式亮相。之前只是在政府大楼奠基仪式山亮过相。但这次不同,这次由milk公司出巨资专门为慕容冰打造的演唱平台,无论在设施装修还是音响设备,以及宣传力度方面,milk公司都是下了大手笔的。
之前在西藏,李妙可跟慕容冰也是打过交道的,李妙可对慕容冰的印象也还不错,这次定会亲来捧场的。
这次演唱会是以天使作为主题的,“每一个女孩子都是降落在人间的天使,只不过她们为了心爱的男人,纷纷折断了翅膀,降落到人间。”这就是慕容冰的开场白。
一首“隐形的翅膀”揭开了演唱会的序幕。李妙可和温婉坐在后面,雨墨和杜悠则抢到了前面的座位。“我知道我有一双隐形的翅膀,带我飞,飞向希望。”李妙可的眼角泛起朵朵泪光,她是多么渴望见到希望啊,可是她的心好像再也活不了了。
慕容冰整场演唱会造型百变,现场气氛一直高涨不停,只见慕容冰换了一身简单的白色衬衫搭配短裤出场,手握麦克风,走到钢琴前,“这是我今天为大家唱的最后一首歌,也是为了我的一个朋友而唱,在座的不管还是情侣,亦或是夫妻,请你们抓紧彼此的手。一首‘以后不做朋友’送给大家。”
“以后别做朋友,朋友不能牵手;想爱你的冲动,我只能笑着带过。”
“最好的朋友,有些梦,不能说出口。就不用承担,会失去你的心痛。”
“以后还是朋友,还是你最懂我。我们有始有终,就走到世界尽头。”
“永远的朋友,祝福我,遇见爱以后,不会再懦弱,紧紧握住那双手。”
现场许多人都哭了,只是没有人注意到慕容冰的眼角泛起的泪光。难道慕容冰与丁扬这一辈子注定有缘无分,只能做朋友?
雨墨悄悄地拉住了杜悠的手,深情的看着杜悠,“杜悠,我喜欢你,我们不要做朋友,你做我女朋友好吗?”
杜悠看着雨墨一本正经的神情,霎时手足无措,脸涨得通红。的确,杜悠很喜欢跟雨墨在一起的感觉,但是她不确定那是不是爱。还没等杜悠反应过来,雨墨就凑过脸,吻向了杜悠的脸。
周围的男男女女在气氛的带动下,纷纷加入了拥吻的行列。
李妙可在听到这首歌时,早已泪流满面。朋友,爱人,都与她无关。所有的爱恨纠葛,就让她放在心里吧。“妙可,你还好吗?”温婉小心地试探道。
“我们走吧。”李妙可正了正身子,重新恢复冷漠的神情。丁扬的能力越来越超乎李妙可的想象,慕容冰的公关效应着实为milk公司增光不少。
李妙可从慕容冰忧伤的歌声中,听出了慕容冰对丁扬的爱慕之情,当然也感到了慕容冰的失落。丁扬你何苦非要围绕着我呢?
就在慕容冰演唱会轰动了整个临海市的时候,丁扬只身找到了“百世科技公司。”“百世科技公司”与丁扬的“兄弟科技公司”有所不同,“百世公司”主要针对的是科技产品的原材料研发,像是各种电脑,各款手机等的备件研发与加工。
就在“百世公司”的门口,丁扬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那就是慕志明。慕志明身着一身黑色西服,毕恭毕敬的送一留着小胡子看上去应该是日本人到门口。
“慕志明?”丁扬看着慕志明的身影试探性的叫道,心想之前雨墨不是说“百世公司”是一家外企吗,慕志明怎么会在这工作呢?
送别客户,慕志明听到背后的声音,转身看去,刚刚还一脸的微笑,在看到丁扬后变得冷峻起来,皱着眉头,“丁扬,你怎么在这儿?”
丁扬走上前去,笑着说,“我还想问你,你怎么会在这儿?你不应该……”丁扬本想说慕志明的家族企业,不过一时觉得不妥,索性咽了回去。
慕志明本来看到丁扬的一瞬间,感觉身份有些尴尬,但他强忍着说道,“我在这儿工作,你来这儿是有什么事情吗?”
丁扬看到慕志明身前挂着的胸牌,市场部经理。心里还有那么一小丝丝的高兴。“我是想来问一下,你们公司有没有一种叫做芯铜合体材料?”
“百世科技公司”作为专门研发生产电子零件的公司,这种东西肯定少不了。“你是说芯铜合体材料,你要这个做什么?就算是有,也不会外卖的。大都是直接供给生产商的。”慕志明这倒是实话实说。
“这个我当然知道,不过这不是遇见你了吗?难道老同学老朋友的面子都不给吗?”丁扬说着给慕志明递上一颗烟。
慕志明将丁扬的手推了回去,指着墙上的牌子,“这里不许抽烟,纪律很严的。这样,你先回去,回头我帮你问问好吧?”
“慕,你过来一下。”这是一个碧发绿眼的卷发男人冲慕志明喊道。
“丁扬,我先不跟你多说了,老板叫我。”慕志明整理了一下领带,转身离去。
丁扬无奈的摇了摇头,这还是当年在大学里叱咤风云的少爷慕志明吗?如今竟然在外国人厂里打工?不过丁扬突然这样一来确实有些冒失,再看看老外们趾高气扬的样子,自己有没有认识的人,想必也办不了事情,索性还是离开吧。
自从慕容冰演唱会后,杜悠就一直躲着雨墨,李妙可也一直窝在学校,对丁扬避而不见。沮丧的雨墨和丁扬来到酒吧喝酒,二人还谈到了慕志明。
“真是搞不懂她们女人一个个是怎么想的,你愿不愿意倒是给个痛快话啊?”雨墨拿起一瓶酒就对着吹了起来。
李妙可不在的时候吧,丁扬也没这么烦恼。现在李妙可回来了,就在眼前却对自己不搭不理,这是要活活折磨丁扬的节奏啊。不过丁扬倒是不常见雨墨为女人犯愁,除了上次他在大学交的那个女朋友。
“哎,你这又是为了谁啊?那个红发大波妹,还是****妹?”丁扬看着雨墨疑惑的问道。
雨墨喝的醉醺醺的说道,“那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我就是玩玩。这次我可是认真的。我喜欢杜悠,我想跟她在一起。”
“杜悠?”丁扬满脸的诧异,他万万没想到雨墨近来的变化全部来源于杜悠,“难道你最近一直交往的女生是杜悠?”
雨墨点了点头,“怎么?难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你不喜欢,我喜欢。”雨墨拍着胸脯说道,“杜悠是个大气可爱的女孩,我就是喜欢,我白天晚上都在想她。”
“你们,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丁扬说这句话时,明显有番醋味。
“就是你被抬下山的那次,我就对她一见钟情了,我们聊微信,一起吃饭看电影,一起听演唱会,我以为我们这就是在一起了,可是她突然不理我了,我心里空空的,从来没有这种感觉。”雨墨表情痛苦。
丁扬想起那次杜悠在车上收到短信时,脸上露出的笑意,原来杜悠口中的朋友就是雨墨?
“行了,我们不说女人了,喝酒!”丁扬故意岔开话题,或许是怕自己掩藏不住内心的惊讶与失落吧。
“你上次不是去‘百世科技’看过了,情况怎么样?”雨墨边喝酒边说。不过这次丁扬和雨墨并没有再去菲林酒吧那边,现在只要一想到那个疯狂的红姐,两人的毛孔就不寒而栗。
丁扬若有所思,没有回答。“问你话呢?”雨墨推了推丁扬的身子。
“什么?”丁扬这才回过神来,“你是说‘百世’?我去了一趟一无所获,不过倒是碰到个熟人。”
第三百一十四章初恋女友
“熟人?你在外企还有熟人?那些外企个个都是剥削分子。”雨墨就着酒劲随口说道。
丁扬点了点头,“这个人你也认识。”雨墨更加奇怪的看着丁扬,“你还记得慕志明吗?”
“哎呦,我去,你不会要告诉我慕志明在里面上班吧?他不是纨绔少爷吗。不是家族企业吗?怎么跑到外企上班了?”说道慕志明,雨墨也是一肚子的气。虽然雨墨家境也不错,但不敌慕志明家。上学时,慕志明处处与雨墨作对,只要雨墨看上的,慕志明就一定要抢。
丁扬见雨墨提起慕志明一脸的生气,“事情都过那么久了,你就别放心上了。现在慕志明在外企上班也不是一件坏事啊,或许他可以帮我们弄到芯铜合体材料呢。”
丁扬这句话倒是点醒了雨墨,“对啊,以前他欠我们那么多,总得让他还回来才行。改天我们请他吃顿饭,谈谈他的口风。”
雨墨正说到了丁扬的心坎里,为了二人达成一致,举起酒杯共饮。
出乎丁扬意料的是慕志明爽快的答应了他和雨墨的邀请。不过三人并没有到什么大酒店,而是来到了他们大学附近的一家小餐馆,随便点了几个小菜。
“这种感觉可真熟悉啊。想当年我们还都是毛头小子,为了逃避晚自习,没事就到这儿来搓一顿。”丁扬环顾着小餐馆的环境,“这里的样子一点都没变。”
“是啊,那时我们几个就属你最穷,而你每次还总爱点鱼香肉丝白米饭,那是我们还给你起外号叫鱼香饭。哈哈”。雨墨回忆着,用筷子夹起鱼香肉丝放到丁扬碗里,“来,尝尝你的鱼香肉丝。”
“想想那时我们获得多开心啊,高兴了就笑,烦了就骂,不用勾心斗角。”慕志明感慨道,不过却引来丁扬和雨墨的唏嘘。“当然了,那时你是学校的霸王,呼风唤雨,当然开心了。”
三人正说笑间,“啪”一声,摔碎碗的声音,“你是怎么搞的,到底会不会干活啊?不会赶紧走人。”餐馆老板声音厉害的训斥着。
一个消瘦身影正弯腰捡起地上的碎片,“对不起,对不起,老板。我马上就收拾干净。”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颤颤诺诺的直起了身子,迎面看到了坐在对面的丁扬三人。
“林美美?”丁扬一眼就认出林美美了,毕竟那也是丁扬的初恋,虽然丁扬那时不懂爱,但是男女之间那种微妙的情愫还是永生难忘的。
林美美一时没有认出来,呆呆的站在那,皱着眉头,歪着头思索着什么。“你认识我?”虽然林美美不像大学时那么娇俏,甚至皮肤粗糙了许多,也瘦了许多,但丁扬还是一眼认出了她。
慕志明则有些不大自然的看着林美美,毕竟当年是自己玩弄了她,又将其甩了的。
“你是丁扬?”林美美想了半天露出惊讶的表情。丁扬上学时其貌不扬,十足的穷**丝的寒酸味。而现在全身上下全是名牌,就单是手腕上的手表,在普通人眼里就着实吓一跳。“你变化太大了,我都不敢认。之前在电视上看见你,我还以为是别人呢?”
“嗨,你好,还记得吗?我是雨墨。”雨墨站起身走到林美美身边。
然而当林美美的视线落到慕志明身上时,脸色立刻变得愤恨凝重。慕志明着起身来跟林美美打招呼,林美美却低头不语,而后转身跑开。丁扬感觉这里面好像有什么隐情。
就在林美美跑出餐馆门口,外面传来急刹车的声音,很快围了许多人。“外面好像发生什么事情了,我们去看一看吧。”雨墨提议。
当丁扬等人混进人群中,看到了倒在地上的林美美,还有一辆箱货车的司机在旁边,“我也没碰到啊,怎么就倒了?”
“美美,你醒醒。”丁扬一把抱起林美美往车子方向跑去。雨墨紧随其后。
然而当到了医院后,雨墨才发现慕志明这小子居然没有跟来。林美美躺在急救室的床上,丁扬和雨墨在外等候,“你说这个慕志明简直太不像话了,不管怎么说,这林美美好歹也是跟过他的,竟然眼睁睁见死不救,什么玩意?!”雨墨气愤的说道。
丁扬什么话也没说。这时检查医生出来了,“病人没什么大碍,主要就是营养不良导致的晕倒,我们已经给其注射了营养液,打完点滴就可以走了。”
“营养不良?现在怎么还会有人营养不良呢?”丁扬纳闷道。
丁扬和雨墨将林美美推到观察室,等待其清醒。过了一会儿,林美美醒了过来,看着窗边的丁扬和雨墨,“是你们送我来的,谢谢了。现在几点了?”
丁扬低头看了看表,“快五点了。”一脸的不解。
林美美挣扎着要从病床上起来,“我得马上回去。”
丁扬阻拦着林美美,“你还打着点滴呢?这是要干什么?”林美美不顾丁扬的阻挠,执意将手中的输液器拔掉,拖着虚弱的身子就要往外走,“我的身体我知道,没有什么事,我必须要回家了。”
丁扬和雨墨见阻挠无果,“那我们送你回去,你现在这样也走不了。”这次林美美没有拒绝。“麻烦你可不可以先开到明珠东路的‘七色光幼儿园’。我得去接一下我儿子。”
“你儿子,你都有孩子了?”雨墨瞪大眼睛,张大嘴巴。“那你老公是做什么工作的?”
林美美有些迟疑,脸上露出尴尬的表情,“我没有老公,他早就死了。”丁扬心想林美美也是个苦命的女人,上大学时也是校花级别的人物啊,纤腰丰臀的,吸引了不少男人的目光。
车子在幼儿园停下,不一会林美美领着一个一米左右的小男孩走了出来,那个小男孩长得样子很可人,留着小西瓜头,大大的眼睛,只是眉眼间有些眼熟。
“小俊,快点问叔叔好。”林美美抱着小男孩上到车山。“叔叔好。”耳边传来清脆响亮的声音。
“妈妈,今天我在幼儿园学唱歌了,唱给你听好不好?”小俊坐在林美美的腿上,搂着她的脖子说道。
雨墨与林美美一同坐在后边,笑着对小男孩说,“你好,小俊。那你现在就给我们唱一唱,好吗?”
小俊倒是不怕生人,性格倒是很开朗,“好。”
整个车上变得异常安静,只听到小俊的歌声,“我有一个好爸爸,爸爸,爸爸,爸爸,爸爸,好爸爸,好爸爸……”林美美再也忍不住的抽泣了起来,一把将小俊抱到怀里。“妈妈,别的小朋友都有爸爸,为什么小俊没有?”孩子天真般的样子惹得雨墨一阵心酸。
林美美与小俊租住在一平房家属院里,条件极其简陋,丁扬和雨墨不忍心看,悄悄放到小俊口袋里几百块钱离开了。当林美美发现出去去追时,早就没了人影。
一路上,丁扬跟雨墨感慨万分,“哎,丁扬,你说这林美美上学那会算不上校花,算个班花也绰绰有余吧,当年也是衣鲜亮丽,再看现在,怎么就落到这地步了?”
丁扬本来就心软,看到林美美的境况,心里很不是滋味。不过奇怪的是,林美美家怎么没有一张她老公的照片呢?就算是死了,也该有张合影吧?
这时丁扬接到了慕志明的电话,“喂,丁扬,林美美怎么样了?”丁扬气急败坏的说,“你早干嘛去了,现在才打电话来?林美美身体没事,生活不好。”
雨墨一听就断定是慕志明的电话,从丁扬的手里夺过电话,“慕志明啊,你刚才躲哪去了?怎么就这点胆子,当初玩人家的时候,你怎么不躲着呢?你……”还没等雨墨说完,慕志明就挂掉了电话。
慕志明回到公寓,点了一颗烟,吐出一个大大的烟圈。他的思绪回到了大四临毕业的那一年,只是心里多了一份惆怅。
慕志明的脑中浮现出林美美的样子。林美美抱着慕志明的胳膊,带着哭腔说道,“求求你就留下这孩子吧。孩子是无辜的,我答应你分手,但是请你不要动我肚子里的孩子。”
慕志明一把将林美美推开,“不行,这个孩子说什么都不能要。我是不会跟你在一起的。我们慕家最后会跟大家族的女儿联姻,到时如果出现了一个孩子,你让我怎么办?我父亲是不会饶了我的。”
说着,慕志明将一个装有人民币的纸袋扔到林美美手上,“这里有一笔钱,是我好不容易从我爸那弄来的,你拿着这笔钱,赶紧把孩子给我拿掉。”拂袖而去,只留下林美美瘫倒在地上哭泣。
“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为什么?难道我是你的玩偶吗?慕志明,你给我回来,你这个混蛋!”林美美歇斯底里的喊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