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尽快转变职能,改变管理方式,依法加强社会监管。要在建立地区宏观管理体系、提高监管和服务水平上下工夫。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体系,注重社会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并重推进。要摒弃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管理模式和思维定式,努力做到管理职能到位,依法行政到位,宏观调控到位,公共服务到位,树立版权管理部门在地区上的权威性,为版权事业和版权产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真正建立起符合市场的地区监管体系。
(3)要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切实加强监管,严格执法。要坚持专项治理与日常性监管相结合,标本兼治,整体推进,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发挥中心城市在打击侵权盗版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产业和重点部位的治理。要贯彻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继续推进版权产业的发展和版权市场制度建设,抓住新的经济增长,推进版权贸易的全面发展。要加大宣传普法力度,抓好版权保护的普及工作,做好领导干部的宣传工作,加强对公众和版权所有者的宣传,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提高针对性和实际效果。要加强版权知识学习和版权管理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版权管理队伍。
(4)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在加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的同时,要根据本地区经济、文化发展和产业布局,有针对性地开展鼓励智力成果创作、规范智力成果使用、协调智力成果交易等工作,促进区域经济和版权相关产业的发展。各出版单位要坚持“引进、输出并举”方针,始终牢牢把握正确的出版方向,汲取外地区文化的精髓;同时,要充分挖掘本土文化,展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民积极投身地区经济建设的精神风貌以及改革开放的累累硕果。
(五)版权保护制度的地区发展影响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所以在地区中发展好版权保护制度,必然是通过保护、鼓励创新而对地区经济产生原动力的有利措施。具体而言,版权保护就是从法律上保障知识创新、科技创新和智力创新,是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催化剂。版权保护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始终与先进科学技术紧密相连,它起源于对智力成果传播手段有历史性变革意义的现代印刷技术的出现,发展于对智力成果的制作与传播有重大影响的反映时代最新科技成果的摄影、声像、影印、广播、电视、软件、数字化、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直接作用于将潜在的智力成果价值转化为现实的社会生产力,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要求。版权保护制度,以发展先进文化、鼓励有利于三大文明建设的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为己任,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同违背人类文明基本准则的侵权盗版行为作斗争,积极倡导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基本理念,为地区各个方面全面进步提供智力支持和法制保障,符合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版权保护制度在地区中的贯彻,以保护作者智力成果、维护智力成果创造者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其根本目的就是为各个地区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精神物质财富,促进各地区经济文化和科技的全面进步,为广大的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物质产品和精神食粮,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在地区中大力实行现代版权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强版权保护,切实培育和维护地区的创新精神,坚决打击各种侵害公共利益的侵权盗版行为,是支持并鼓励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一味良药。
进入21世纪,知识经济日益成为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随着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各地区改革进程的进一步加快,版权保护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越来越凸显出来。21世纪头20年,无论对我国哪个省市来说,都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为各地区版权保护事业的发展展现了美好的前景。
(六)现代版权制度对地区发展的经济意义
地区现代版权制度保护的根本目的,一方面是要保护作者的权益,同时又要有助于作品的传播和使用。适当兼顾这两者之间的利益,对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澳大利亚曼纳什大学教授萨姆·里克森在论文中,从《伯尔尼公约》有关条款和某些国家的版权立法入手,探讨了如何处理作品权利人和使用者之间关系的问题。这种分析方法是十分合理的,为实际上“各国的法律都按照《伯尔尼公约》做出的限制规定其专有权、自由使用和强制许可”。专有权利强调了权利人对其作品的专有属性;而强制许可和自由使用则是“对绝对保护施加某些限制”。这种关系的明确使得版权保护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已越来越引起世人的瞩目,一个崭新的行业——版权业已悄然兴起。版权业是指根据着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进行制作和生产物品,以及为使用作品提供服务的行业。它逐渐在一个地区的经济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新闻出版总署首次对我国各地区版权产业发展状况展开调研的结果显示:2002年四川地区图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产业的年产值约为98亿元,软件产业产值101亿元,加上广告、演出、信息网络等产业的产值,以智力成果为核心资源,与版权保护密切相关的产业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千分之六。目前,我国发达地区这一比例在千分之七左右。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各地区的版权产业已经逐步形成规模,对经济的影响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点:
1.版权产业在地区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
从宏观数据上反映出来,1998年,我国图书、报刊、影像、电子出版业的产值是1263.2亿元,软件为170亿元,两项相加为1433.2亿元,约占全国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8%。如果将版权产业及其他部门的产值全部统计,估计各地区版权产业加总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将会达到5%左右。
2.通过增加无形资产来加强衡量一个版权企业的优质标准
除了企业的品牌等其他知识产权,版权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就是版权资产。就出版社而言,它包括所有的专有出版权和因受让而所有的各种版权的使用权,当前各地区出版社所拥有的主要是前者。这种资产的多寡,无疑决定着地区版权企业的实力。
3.增强地区传媒自主版权的能力,从而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很多地区着名传媒品牌多是与国外或地区外品牌版权合作而成就其业绩。《时尚》、《商业周刊》、《计算机世界》等着名报纸杂志,70%的电影票房依赖进口大片,畅销书绝对是引进版的天下。如果不是国家广电总局行政规定,黄金时间的电视节目不可能有国产电视剧的热播。邓小平同志于1992年南方视察时曾多次提到尊重知识产权的问题,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就要抓好知识产权。传媒产业作为多种知识产业,其知识产权问题更为复杂和重要。地区现代版权制度的发展可以促进该地区传媒自主发展的能力,形成具有地区特色的经济。
(七)应对WTO挑战,加强版权保护,发展地区版权贸易
版权贸易作为实施地方版权保护的一种手段,即通过正常贸易的方式对所涉及的有关版权权利给予保护,同时通过版权保护又促进地区版权贸易的发展,它在WTO规则下的发展也有其特点:
首先,我国入世,将融入国际经济一体化,我国将参与经济全球化。知识经济是国际经济中最活跃、最富有创造力、最广泛而持续的一个经济门类。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的广泛交流与传播又是知识经济中最基础、最主要的内容。而版权贸易说到底是一种知识产权贸易,所涉及的是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的着作者、使用者和传播者之间的经济贸易关系。国际经济的发展,当然包括知识经济的发展。所以各地区海内外版权贸易是促进地区知识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手段,它的发展前途自然不言而喻。
第二,我国入世后,将全面履行国际经济规则,并享受国际经济待遇。WTO中14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在一个统一的“游戏规则”下进行贸易游戏,我国各地区也同样享受普惠制和发展中国家待遇,这有利于扩大我国各地区的对外经济贸易和对外交往。
第三,我国入世后,市场将更加开放,有利于我国各地区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开发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在利用和开发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过程中,版权贸易手段和方式可以得到更充分的发挥。
第四,我国入世后,要按照WTO保护知识产权的协议(TRIPS)对版权保护提出的要求进行版权保护。其要求主要有两条:一是必须按《伯尔尼公约》的规定保护版权;二是要对能构成智力创作的资料库给予保护,对计算机程序进行版权保护,要承认电影、电视、录像制品、计算机程序的出租权,要对严重侵犯版权的行为采取更加严厉的制裁措施。这不但对我国各地区版权保护制度和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而且给其版权贸易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这些要求会促进各个地区建立严格的版权保护制度,提高版权保护水平,同时,扩大了版权贸易的贸易范围,提高了贸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