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迪化塔塔尔族富商曼苏尔江巴依出资在其私人住宅今新疆大学红湖东边的大院里的一块空地上兴建了一所塔塔尔学校,1942年迁至今胜利路羊毛湖小巷居民谢尔富丁(塔塔尔族,其妻子海力且)的大院里,时称“羊毛湖塔塔尔学校”,采用新式教学法进行教学。共设四个班,一年级两个班、二年级一个班、三年级一个班,全是女生。1936年由塔塔尔文化促进会接管。1937年由新疆省教育厅接管,改名为“省立第六小学”。省立第六小学包括分设两地的六个小学班,即羊毛湖小学的三个女生班和塔塔尔清真寺旁的三个男生班,首任校长是塔塔尔族知名人士艾力·伊不拉音莫夫。1941年至1944年,帕丽旦·艾力娃担任校长。1944年,省立第六小学改名为第十八小学。
1946年,“三区革命”政府与新疆省政府签订了《十一条和平条款》之后,热西妲·谢依迪娃从伊宁回到迪化,经教育厅安排,组建了包括师范班在内的第二女子中学,并担任校长。1947年,热西妲·谢依迪娃筹建迪化市民族幼儿园(现红旗幼儿园),1949年正式建成时热西妲·谢依迪娃任第一主任。
来自喀山大学的塔塔尔族知识分子郝沙木·巴温1919年自迪化来到奇台县办学,至1932年在奇台县城开办了一所新文化学校,招收维吾尔族、乌孜别克族、哈萨克族儿童就学。
来自喀山大学的塔塔尔族知识分子古兰旦木阿比斯台,因其丈夫穆依不拉于1921年病逝于吐鲁番,1923年应奇台县乌孜别克群众邀请,带着两个孩子自吐鲁番来到奇台县城开办了一所子女学校。
伊斯兰教学者、塔塔尔族知识分子努尔迪丁先生1895年1月5日出生于俄国乌法市,1916年10月迁居新疆。最初在乌苏县道吾勒巴依乡和吐尔江乡哈萨克学校任教,两年后他随这两个乡的哈萨克牧民迁居阜康县甘河子乡定居。1919年,他在甘河子乡筹办一所哈萨克族学校,1920年10月正式开学,招收米泉、呼图壁、达坂城的哈萨克牧民子弟前来读书。1930年,努尔迪丁先生出资办学得到全县人民的支持,在县城清真寺旁的一片空地盖了两间教室和一间教师办公室,成立了阜康县第一所哈萨克小学,1936年由政府接管,成为公立小学,学校规模进一步扩大,成为六年制学校。
1934年,塔塔尔族知识分子法尔维则·哈山娜娃在奇台县城乌孜别克族清真寺旁开办了一所乌孜别克女子小学,设有三个班,招收50多名学生。1937年2月由政府接管,改名为“奇台县第二女子小学”,到1942年该学校规模扩大到六个教学班,有130多名学生。
1906年,一批塔塔尔族牧民自阿勒泰迁至迪化所属的奇台县白杨河一带定居。1930年,他们在其居住的中心区盖了五间土房当教室,时称“塔塔尔小学”,由来自木垒的塔塔尔知识分子司马义任教。
1923年,哈密县城的塔塔尔商人夏依艾合买提把宅院内的两间土房改为教室,另修了两间土房作教室,开办了一所学校,招收当地维吾尔族学生前来读书。特聘请来自俄国乌法的塔塔尔族知识分子尼合买提吐拉·外力也夫前来任教,采用新式教学法进行教学。
(五)阿克苏、喀什地区
塔塔尔族知识分子艾力·伊不拉音莫夫1938年至1940年任温宿县县长期间,积极开展成人扫盲运动,组织干部和各学校的校长、教务主任深入街道和农村进行宣传,动员各族妇女、农民参加政府办的识字班学习。规定每三个月为一个学期,每学期结业时,给成绩合格者发合格证。全县学期结业时,领到毕业证者达2000人。为了发展维吾尔族的教育事业,艾力·伊不拉音莫夫与副县长一起,开展群众募捐活动,动员各族各界向维吾尔促进会捐款,动员阿訇、毛拉把收取的天课捐给维吾尔文化促进会,并责成维吾尔文化促进会把这笔专款用于发展教育事业。县维吾尔文化促进会用这笔专款在县城开办了伊斯玛利亚阿孜阿塔学校、谢皮凯提学校、外塔尼玉努斯亚学校、尼牙孜亚女子学校。
1935年,库车县兴起的新文化启蒙教育运动达到高潮。在实施新式教学法方面,塔塔尔族知识分子苏菲亚做了大量宣传工作。1938年,库车县维吾尔文化促进会开办了女教师培训班,由苏菲亚担任培训班主任,组织教学。同年,苏菲亚在库车县城开办了扫盲夜校。
1930年,塔塔尔族知识分子艾合买提·法力迪·阿巴斯自迪化来到喀什,协助维吾尔族商人阿不力热阿洪筹资开办维吾尔学校。
1934年6月,塔塔尔教育工作者艾合买提·法力迪·阿巴斯先生从喀什迁居阿克苏,协助阿克苏维吾尔文化促进会前后创办了阿克苏县、柯坪县教师培训班。是年8月1日和10月1日,阿克苏县培训班和柯坪县培训班分别正式成立,时称维吾尔“会立学校”。他亲自到乌什县招生,招收了托鲁米西、伊不热义塔里甫、毛拉·库尔班等四名柯尔克孜族青年。他们毕业之前,艾合买提·法力迪·阿巴斯先生为每人制作了一套新式服装,要求他们把这一新式服饰传播到柯尔克孜族地区。这四名青年毕业后被分配到阿克奇县(柯尔克孜族聚居地区),其中两人在喀拉布拉克乡任教,另两人到苏塔什乡任教。这两个乡的柯尔克孜学校毕业的学生中,有20名优秀生考入省立阿克苏师范学校。1941年,这20名柯尔克孜族学生毕业,回到阿克奇县任教。从此以后,阿克奇县、乌什县的柯尔克孜小学发展到20多所。阿克奇县、乌什县的柯尔克孜牧民说:“艾合买提·法力迪·阿巴斯先生为柯尔克孜族地区初级教育的普及奠定了基础。”
1937年5月,阿克苏专区教育局接管了阿克苏教师培训班和柯坪县教师培训班,时称“公立学校”。9月,阿克苏专区教育局以该两处教师培训班为基础,成立了省立阿克苏简易师范学校。学校建在温宿县城北部海家(回族居民)园子旁边,艾合买提·法力迪·阿巴斯先生为第一任教导主任。
三、发展家庭教育
少数民族的家庭教育是中国民族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因此它是民族教育的组成部分之一,是中国全民教育的有力补充。
当前,塔塔尔族的家庭教育对继承和发展本民族的传统文化仍然具有主导地位。塔塔尔族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强烈偏爱,决定了他们对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新疆塔塔尔族认为,传统文化是塔塔尔族人民不可缺少的精神财富,而这种财富只能通过教育才能得以继承和发展。然而,由于塔塔尔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多居边远地区且杂居于其他少数民族之中,它不可能有单独的本民族的学校。因此,家庭教育在传统文化和道德的传授中起着重要作用。塔塔尔族的这一教育思想普遍存在于每一个家长的意识之中。当前,几乎在大多数塔塔尔族家庭中,特别是分布于城市的塔塔尔族家庭和知识分子家庭中,子女在20岁以前都要接受其父母的传统文化教育。父母在家庭教育中讲授的内容是:母语及文字,即塔塔尔族的语言文字。塔塔尔族的历史。塔塔尔族的文学。塔塔尔族的音乐和舞蹈。塔塔尔族的饮食文化。塔塔尔族的服饰文化。塔塔尔族刺绣。塔塔尔族的礼仪、戒律。本家族的历史。伊斯兰教的基础知识。个别家庭讲授俄语。
由于塔塔尔族长期以来坚持家庭教育,才使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得以继承和流传,而且对世居新疆的其他少数民族产生了深刻影响。
新疆塔塔尔族教育事业的发展历史悠久。塔塔尔族有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又兼通哈萨克语、维吾尔语和汉语。因此,塔塔尔族子女受教育不受没有本民族学校的客观条件的限制。
第二节书面文物遗产
一、塔塔尔族历史上使用的文字
驻牧于中国东北的塔塔尔人,在漫长的历史时期曾使用古代突厥文。古代突厥文又称为“突厥-鲁尼文”“鄂尔浑-叶尼塞文”。唐末起塔塔尔人使用古回鹘文。在这时期,塔塔尔人信仰属基督教一支的景教,随后又使用了随基督教而来的阿拉米文(叙利亚文)。13世纪后皈信伊斯兰教,又使用了阿拉伯文。
1240年,金帐汗国建立后,古回鹘文成为官方通用文字。1500年,金帐汗国解体,作为官方文字的回鹘文不再使用。自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初叶,塔塔尔人在继续使用和改进阿拉伯文的基础上,创造了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塔塔尔文。
二、刻于石碑上的书面文物
古代突厥碑铭“阙特勤碑”建于732年,刻在该碑的铭文最早谈及了塔塔尔人,是极其珍贵的历史文物。碑铭东面第4行、第14行及南面第1行都列举了“三十姓塔塔尔”。突厥文“比伽可汗碑”建于735年,其东面第34行列举了“九姓塔塔尔”。突厥文“磨延啜碑”建于759年,该石碑北面第13行和第20行列举了“九姓塔塔尔”和“塔塔尔”。上述三块石碑都是与塔塔尔族历史相关的重要文物。此外,今俄罗斯联邦马里自治共和国是古代保加尔塔塔尔人驻牧的地方,这里发现的突厥文碑也是塔塔尔人珍贵的文物之一。
在内蒙古自治区达尔罕明安联合旗百灵庙、敖伦苏木古城遗址、毕青吐浩来古村庄遗址的考古发掘中,发现了许多刻有十字标记和回鹘文的墓碑,说明这里是古代塔塔尔人生活的地方。考古发现的这些古墓碑文都是与塔塔尔历史有关的重要文物。
1983年,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西南25公里的一座小山坡的考古中发现了一块古墓碑,它是古代汪古惕(白鞑靼)部将军术安·库木哥(于1253年去世)的墓碑,碑文是回鹘文,自左至右直行。这对研究塔塔尔族古代语言文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是宝贵的历史文物。
在亦的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也发现了保加尔塔塔尔人13世纪至14世纪所建的古墓碑,其碑文有的是阿拉伯文,有的是塔塔尔文。当年塔塔尔人所建的墓碑是很多的,后来大多被掘出用于教堂的地基,故所剩墓碑为数甚少,但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居住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伊宁市的塔塔尔人自1830年至2010年也设立了不少墓碑。乌鲁木齐的墓碑由于多次迁坟及风雨侵袭而毁。伊宁市的墓碑因塔塔尔陵园得到保护而保留至今,是具有较高科研价值的文物。
三、诏书和训令
金帐汗国时期,汗王下达的各种诏书和训令在塔塔尔族的历史文物中占有一定地位。这些诏书和训令是:蒙哥·帖木儿汗写给俄罗斯宗教头目和神士的诏书;乌孜别克汗写给俄罗斯宗教头目佩特尔的诏书;江毕汗的王后塔伊都琳写给宗教头目海牙格奴司和哈力克·斯拉尔的两份诏书;毕尔迪·拜克汗下达给阿力克·斯拉尔的训令;塔伊都丽王后写给伊万的诏书;汗王写给宗教头目米海依的诏书;金帐汗国着名汗王脱脱迷失汗于1391年关于《塔尔汗政权的训令》,于1393年写给里惕瓦·恰肉里汗的训令;帖木儿·库惕鲁胡汗于1397年关于《塔尔汗政权》的训令。上述训令中有一份是脱脱迷失汗用当时通行于金帐汗国的官方文字回鹘文写的,还有训令是用阿拉伯文写的。帖木儿·库惕鲁胡汗的训令是用古回鹘文和阿拉伯文并列写成的。诏书和训令是研究当时塔塔尔语言文字和文学作品的珍贵史料。
第三节书面文学遗产
一、世俗文学遗产
中国东北虽发现了古代塔塔尔人的墓碑,但尚未发现古代塔塔尔人写的书籍。然而,在喀山发现了一定数量的保加尔人的遗作,其中有:《玉索甫的传说》出自13世纪初塔塔尔人库里·艾里之手。有多种手抄本,如抄于伊斯兰历630年(公元1233年)版本,抄于伊斯兰历609年(公元1212年)版本等。该书是歌颂英雄人物玉索甫的爱情长诗,其艺术性和文学价值都较高。
《赫斯劳与西琳》是金帐汗国瓦解之后出现在历史舞台的白帐汗国诗人库提毕自1327年至1340年撰写的作品,该长诗描写了赫斯劳与西琳的爱情故事。
《通往天堂的道路》成书于伊斯兰历750年(公元1353元)。该书为散文体小说,是塔塔尔文学史上首创人物形象的典范。该书分为四篇,每篇又分为十章,以故事的形式描绘了14世纪一些历史人物的经历,讲述了有关伊斯兰教辨别恶与善、是与非的故事情节。
《被割掉的头颅》是14世纪成书的诗作,讲述了先知穆罕默德的女婿阿里的英雄事迹。
《也迪该》是塔塔尔文学作品中占有重要地位的长诗,是民间创作的歌颂英雄的杰作。该诗讲述了金帐汗国国王脱脱迷失汗与汗国高级将领也迪该·米尔扎之间发生的各个战役和事件的经过,对研究塔塔尔族历史长诗的结构、语言、艺术、写作技巧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