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世纪中期以后,吐蕃王朝灭亡,封建割据,连年内战,使许多地方赤地千里、荒无人烟,再加上臣服吐蕃的南诏和中原地区先后脱离吐蕃,致使吐蕃人口锐减。虽然在以后的几个世纪里,藏族人口有所发展,但自然增长率非常低。13世纪中叶,元朝统一了包括西藏在内的全部藏族地区,全面施政,并三次在卫藏地区进行户口清查,设立“十三万户”,约计78万人,加上阿里、川康、甘青等地的藏族人口,约计有350万。继元朝之后,清政府加强对藏区的管理,1734年至1736年(雍正到乾隆初),由驻藏的贾达细雄(清设在拉萨的户口清查单位)进行较为翔实的户口清查(以西藏腹地人口为主),共计22.22万户,约100万人,加上昌都地区、三十九族、波密等地,估计当时西藏所辖区域内有藏族人口约230万,再计入西康、青海、康巴、迪庆、甘肃的藏族人口,清代藏族总人口约320万。
清代在藏区最为盛行的藏传佛教教派是格鲁派,由于其教规“禁止僧侣娶妻生子,参加生产劳动”,人为地造成了藏族人口的缓慢发展,加之青藏高原恶劣的自然条件、相对落后的经济条件和医疗卫生设施,更是抑制了藏族人口发展的速度,到清末民国初人口在280万左右,不但未能得到发展,反而有所减少。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当时西藏自治区人口近100万。其他地区人口未有详细统计,约计藏族人口有275.3万人。
二、当代藏族人口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至1951年间,藏区各地相继解放,藏区的社会、经济、文化和人口发展也都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目前,藏族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均有分布。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藏族总人口为541.60万人,其中:男性269.78万人,女性271.82万人。与10年前的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藏族人口增加了82.29万人,增长率为15.19%。西藏自治区是藏族的主要聚居区,73个市县共有藏族242.72万人,占藏族总人口的44.82%,其他藏族人口主要分布在四川、青海、甘肃和云南4省,共计72个县。
在藏族人口中,城镇人口有69.48万人,占总人口的12.83%;乡村人口472.12万人,占总人口的87.17%。与10年前相比,藏族城镇人口比率提高了5.76个百分点。
从各年龄段的人口比例看,少年儿童人口(0~14岁)比重为30.99%,劳动年龄人口(15~64岁)比重为63.91%,老年人口(65岁及以上)占5.10%,与1990年相比,少年儿童人口比重下降了4.87个百分点,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和老年人口比重分别增加了4.57和0.30个百分点。
在15岁及以上人口中,劳动力293.19万人,其中从业人口290.83万,失业人口2.36万(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长表推算),劳动参与率为81.53%,在业率为80.87%,失业率为0.81%。在从业人口中,从事第一产业的占86.41%,从事第二产业的占2.66%,从事第三产业的占10.93%。
15岁及以上人口有373.78万人,在15岁以上的人口中,文盲人口177.72万人,文盲人口比率为47.55%,其中男性成人文盲率为35.14%,女性成人文盲率为59.66%。与1990年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26.72万人,文盲率下降了21.85%。
6岁及以上人口479.12万人,其中,受过小学以上(含小学)教育的占48.44%,受过初中以上(含初中)教育的占13.27%,受过高中及中专以上教育的占5.55%,受过大专及大学以上教育的占1.35%。平均受教育年数3.52年,比10年前增加1.31年。
在15岁及以上人口中,已婚比例为67.73%,初婚比例为56.00%,再婚的人数占1.90%,离婚比率为2.39%,丧偶比例为7.44%。
从职业看,2000年从事脑力劳动工作的占全部从业人口的比率为8.11%,从事城市体力劳动的比率为5.16%,从事农村体力劳动的比率为86.74%。具体地说,担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占从业人口的比率为1.00%,担任技术工作的占5.29%,办事员占1.82%,商业、服务员的比率为2.51%,从事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作的比率占2.57%,从事农林牧渔工作的占86.74%,而从事其他工作的比率占0.07%。
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间,全国藏族出生人口为85380人(按长表推算),生育率为1.86%。出生性别比为101∶70,其中一孩出生性别比为100∶34,二孩出生性别比为102∶61,三孩出生性别比为102∶74。
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间,全国藏族死亡人口为39278人,其中男性20278人,女性19000人。死亡率为7.29‰,其中男性为7.56‰,女性为7.03‰,婴儿死亡率为45.45‰,预期寿命为66岁。
总的来说,从1982年到2000年,在这18年间西藏自治区的总人口在持续增长,其中藏族人口的增长速度出现减缓的趋势。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藏族总人口620万人,相较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增加80万人,增长幅度近15%,实现了藏族人口的稳步增长。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全国藏族人口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西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藏族人口约占全国藏族人口的一半。2010年,西藏自治区常住人口为3002166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0年共增加385837人,增长14.75%,年平均增长率为1.39%。西藏自治区常住人口中,藏族人口为2716389人,占90.48%,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藏族人口增加289221人;汉族人口为245263人,占8.17%;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40514人,占1.35%。
数据显示,10年间西藏受教育程度有了大幅度提高,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282人上升为5507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3548人上升为4364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6343人上升为1285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441人上升为36589人。
(二)青海省
青海省藏族人口主要分布在6个藏族自治州,西宁市和海东地区也有分布。2010年,青海省总人口5626722人,藏族1375062人,占24.44%。其中:黄南藏族自治州常住人口为256716人,藏族175978人,占68.55%;果洛藏族自治州常住人口为181682人,藏族166895人,占91.86%;玉树藏族自治州常住人口为378439人,藏族365169人,占96.49%;海南藏族自治州常住人口为441689人,藏族292888人,占66.31%;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常住人口为489338人,藏族53498人,占10.93%;海北藏族自治州常住人口为273304人,藏族66586人,占24.36%;海东地区常住人口为1396846人,藏族人口132381人,占9.48%;西宁市常住人口为2208708人,藏族121667人,占常住人口的5.51%。
(三)四川省
四川省藏族人口主要分布在3个自治地方。2010年,四川省藏族人口149.7万,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藏族人口增长10%以上,居四川省少数民族人口第二位。其中,阿坝藏族自治州常住人口898713人,藏族人口为489782人,占54.5%,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藏族人口增加34544人,增长7.59%;甘孜藏族自治州常住人口为1091872人,藏族人口为854860人,占78.29%,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藏族人口增加151692人,增长21.57%;木里藏族自治县约有藏族4万~5万人。
(四)甘肃省
甘肃省藏族人口主要分布在甘南藏族自治州和天祝藏族自治县。据《甘南藏族自治州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9年末,甘南藏族自治州总人口数为68.08万人,其中藏族37.85万,占总人口的55.6%。2011年出版的《甘肃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甘南藏族自治州常住人口为689132人。
2005年,天祝县藏族人口从建县之初的14012人,达到了67370人,占当年总人口的31.64%.2010年,天祝县藏族自治县总人口约23万人,藏族人口约7万人。
(五)云南省
云南省藏族人口主要分布在迪庆藏族自治州。2010年,迪庆藏族自治州人口为400182人,其中,藏族人口为129496人,占总人口的32.36%。
第三节历史沿革
一、吐蕃王朝之前的藏族远古先民
西藏的考古发现,尤其是属于新石器时代的昌都卡诺遗址和曲贡遗址出土的大量文物证明,西藏的先民自古就在青藏高原上繁衍生息,是青藏高原上最早的居民。关于藏族的氏族部落组织,藏籍中有关的记载寥若晨星,只是提到那些猕猴变成的远古人类,居住在今雅鲁藏布江南岸泽当一带的雅隆地区,后来逐渐分为了赛(bse)、穆(rmu)、董(ldong)、东(stong)四大氏族(mi bu rus bzhi),后来又从“赛”氏族中分出“扎”(sbr),从“穆”氏族中分出“噶”(sga),从“东”氏族中分出“朱”(vbru),成为7个氏族,由于其中“赛”与“扎”相同,所以实际只有6个氏族。这里所说的氏族,藏语中称为“如”(rus-pa),本意有骨头的意思,亦译为“骨系”,表明了姓氏和血缘有密切的关系。藏族的“如”是指由一个男性祖先繁衍下来的血缘集团,“如”按父系计算和传承,同一个“如”的人内部禁止通婚。
随着原始氏族部落社会的发展,逐渐产生了固定的部落联盟,出现了贫富分化和等级差别,出现了“王”和“臣”。
经过数千年的迁徙、分化和组合,逐渐形成数十个部落联盟,据敦煌文献和藏文史籍记载,西藏地区先有“四十小邦”,后逐渐合为“十二小邦”,相互斗争不已。3~4世纪,西藏雅隆地区又兴起一个新的部落,即“悉勃野部”,或称“六牦牛部”,相传吐蕃的第一代赞普——聂赤赞普,本是“天神六兄弟之子”,从天界降临蕃土,受到12位智人的迎接,将他带回去做了首领,由此有了第一代藏王,并在雅隆河谷修建了西藏历史上第一个宫殿——雍布拉康。聂赤赞普与此后六代赞普被称为“天赤七王”,相传这几位赞普死后都顺天梯回到了天界。止贡赞普和布岱贡杰时期,史称“中丁二王”,是悉勃野部的中盛时期,这一时期进行社会改革,社会生产得到发展,赞普的王权得到强化,为悉勃野部以后的发展、扩张奠定了基础。此后悉勃野部又经历了“六地列王”“八代王”“五赞普”19位赞普,悉勃野部已经兼并了三分之二的小邦,到了松赞干布时期,其祖父达布聂塞和父亲囊日伦赞由南向北扩张领地,征服了苏毗,这是青藏高原走向统一的前奏。囊日伦赞在错综复杂的部落斗争中被叛臣毒死,年仅13岁的松赞干布即位(大约公元617年。有人认为松赞干布是第33代赞普,也有人认为是第32代赞普),开始了吐蕃王朝的统一大业。
二、吐蕃王朝时期
松赞干布即位后,在叔父伦果尔的辅佐下,彻查叛乱旧贵族,稳定内部,几年内,先后降服达布、娘布、工布、苏毗等部,并于644年兼并西部羊同,完成了吐蕃的统一大业,建立了历史上强大的封建王朝——吐蕃王朝。
作为吐蕃王朝和藏族民族共同体形成的缔造者,松赞干布的主要业绩有:定都罗娑(今拉萨),确立各项政治制度,确立官职制度(贡论、囊论、喻寒波),制定法律,与尼婆逻墀尊公主和唐朝文成公主联姻,创制文字,引入佛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