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一个二十二岁的花季少女,为抵抗性侵犯惨死在歹徒刀下。这件事引起了人们的义愤和广泛同情。作家陈岚提出了这样的观点:面对强奸犯,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她提到,女性要是反抗,捍卫的是男性的利益!意思是说这是为男性在保护男性的性专署权。她认为,为保贞洁去冒险,是百分之百的愚昧无知。她觉得,这是在大众中传播错误的价值观。按陈女士的想法,如果小偷要是偷东西,还持有凶器,你就该让人家把东西拿走或者叫偷走;如果有人打架,你千万别去拉,因为也许有生命危险的;如果遇到抢劫犯,你千万不要动,那更有可能致命了。
说到这里,你就明白了,陈女士的意思是,生命是最重要的,保护自己的生命是最重要的!当歹徒出现时,你可以义正词严:不要偷人家东西;凭什么打人;住手,抢劫是违法的;请尊重我,我现在不想,我不喜欢你,千万不要碰我……
是的,从珍惜生命的角度,盲目的冒死反抗也是不必要的,但人是有尊严的,不自由毋宁死,士可杀不可辱,我们可以用这些东西打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捍卫自己的尊严有时候确实要以生命为代价。我们讲以人为本,并不是说什么情况下都把人命放在第一位,人命当然重要,但还有其他比命更贵重的东西。
前两天看到一个关于秦始皇的话题,说太子丹想杀秦始皇,让田光找刺客,田光找到了,太子丹就说,这个事就我俩知道,你要是泄密了怎么办?田光引颈自戮,他既是恶心太子丹之为人,也是以此证明自己。待到荆轲刺秦王的时候,他知道秦王想要樊於期的脑袋,于是,问樊於期去借,樊於期果然献上自己的脑袋。布鲁诺当年提出“日心说”的时候,被宗教界视为异端,要将他烧死。我知道,我是善良的,这一点我还是自信的,我会对那些教徒说,人家只是主张“日心说”,算了吧。那些教徒一定会把我也烧死。这时我会说,布鲁诺,你这是何苦,不要坚持了吧!
于是,按照陈女士的想法,人家布鲁诺就接受我的观点了,于是,都死不了了!但布鲁诺没有听我的话,他死了!我们不讨论消极的东西,但你得承认,人活着,还有许多超越生命的东西。另外需要说的是,人是有社会责任的,你是社会的一员,你有责任使这个社会变得更理性更合理更完美!否则,为了苟活着,什么道德精神价值底线都可以不要,那才真的是人类的耻辱呢。
(发表于2006年8月14日《银川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