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角膜和结膜表面坏死组织,必要时可进行结膜自体移植或角膜板层移植。早期全身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中药可服黄连解毒汤合五味消毒饮加减。
117.电光性眼炎
电光性眼炎,为紫外线照射所引起。凡是与紫外线有关的工作,都要加强防护。例如电焊、气焊和实验室用的紫外线灯,都能发射紫外线,最容易被角膜和结膜上皮吸收,引起光电损伤。
电光性眼炎的发病有个特点,就是接受紫外线照射后6~8小时才发病。这段时间叫作潜伏期,因此紫外线作用于角、结膜后,经6~8小时后引起部分上皮细胞坏死脱落。这时病人的症状最严重。病人面部和眼睑红肿,结膜充血水肿,睑裂部位的角膜上皮呈点状或小片状剥脱。接受紫外线照射愈久,脱落的上皮愈多。
由于上皮脱落,上皮间的神经末梢被暴露并受到刺激,这就是眼痛的原因。
治疗的原则很简单,这种病只要停止接触紫外线,24小时过后,角、结膜上皮便完全长好了。所以应当滴止痛的眼药水,解除病人的痛苦,常见的是0.5%的卡因眼药水,痛时滴1滴。还可做冷敷和滴消炎眼药水预防感染。也有滴新鲜人奶和针灸治疗的。
病人一般在第二天症状消失。应加强劳动保护,再次接触电弧光或电焊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
118.眼睑气肿
眼睑气肿多由眼眶受到捶击所致。眼眶是一个底朝前的四棱锥体,眼眶四周的骨壁由七块大小不同、厚薄不一的头骨组成(额骨、蝶骨、颧骨、上颌骨、腭骨、筛骨和泪骨),眼球通过这些眼眶骨壁和一些副鼻窦相邻,眼眶的前上方稍靠内侧有额窦;眼眶的鼻侧是筛窦;眼眶的下方与上颌窦相邻;眼眶的后部为蝶窦,只有眼眶的外侧壁没有副鼻窦。
这些副鼻窦比较薄弱,当鼻部或眼眶部受到撞击时,筛骨的骨板很容易骨折。因此当人们捏住鼻孔使劲擤鼻涕时,鼻腔里的空气通过破损的部位进入眼眶,甚至眼睑皮下,所以眼睑突然肿起来,这在临床上称眼睑气肿。
发生眼睑气肿时,如果你用手指轻轻按压眼皮,就会觉得皮下有气泡来回窜动。只要用绷带加压包扎,过几天气肿就会吸收,不留任何痕迹。要注意几天内不能再使劲擤鼻涕,否则还可能再发生眼睑气肿。如果鼻腔内原来有炎症,分泌物随着空气同时进入眼眶,就可能发生感染。所以在眼睑气肿时,鼻腔内可以点“氯麻液”,1日4~6次。“麻”是麻黄素,可以收缩鼻黏膜内的血管减少分泌物;“氯”是氯霉素,可以消炎、预防感染。必要时还可口服一些抗菌药,如安必仙、金熊炎必克等。
119.视路损伤
本病为颅脑损伤后出现视力障碍和视野缺损等病理变化。临床上分视神经、视交叉、视束、视放射、视觉皮质区损伤等不同类型。其眼部表现:
(1)视神经损伤:伤后发生一眼或双眼视力减退或失明,永久不能恢复者约占40%,早期眼底正常,偶见视网膜血管痉挛和水肿,2周左右视盘呈苍白状态。除完全失明者外,各种视野改变均可出现,额眶部骨折波及视神经管,视神经遭到牵引或扭转,视神经管内水肿,视神经鞘内水肿或出血,营养视神经的小血管撕裂或血栓,是视神经损伤的主要原因。
(2)视交叉损伤:伤后出现双颞侧偏盲,少数病例出现一眼全盲和另一眼颞侧偏盲,其他视野缺损也可出现,损伤原因与视神经损伤相似。
(3)视束损伤:其主要征象为一致性的同向偏盲。
(4)视放射损伤:常为同向性、完全性偏盲或伴有黄斑回避现象。
(5)视觉皮质区损伤:视野改变多呈同向偏盲性中小暗点,少数病例可出现皮质性两眼失明,多数为不完全性,视力可有不同程度的恢复。
全身应用皮质类固醇,局部可应用地塞米松2.5毫克、妥拉苏林12.5毫克球后注射,隔日或每周2次。中药可服血府逐瘀汤或桃红四物汤加减。
120.眼运动神经损伤
本病为颅脑损伤后出现眼肌麻痹,瞳孔散大等病理变化。临床分多颅神经损伤与单颅神经损伤两类。其眼部表现为:
(1)多颅神经损伤:两个以上的眼运动神经损伤时,出现多眼肌麻痹,眼球运动多个方面受限,甚至眼球完全固定,瞳孔散大,对光反应迟钝或消失。
(2)单颅神经损伤:出现单眼肌麻痹,眼球运动只一个方面受限。如动眼神经损伤时,可有上睑下垂及瞳孔散大,对光反应迟钝或消失;滑车神经损伤时,眼球位置多无改变,但向外下方看时,可出现复视;外展神经损伤时,可出现麻痹性内斜,向外方看时出现复视;面神经损伤时可出现眼睑闭合不全,易发生暴露性角膜炎。
(3)眶壁骨折移位:眼上裂或鞘旁骨折、岩骨骨折、海绵窦损伤、眶后血肿、脑疝压迫等,为眼运动神经损伤的主要原因。
(4)眼球个别肌肉的损伤或裂伤:也可发生眼肌麻痹,与眼运动神经损伤的区别,在于前者程度较轻,较易恢复,后者程度较重,颇难恢复。
眼球运动与大脑皮质的某些部位有密切联系,如额中回受刺激或损伤、脑桥损伤,均可出现眼球同向凝视;脑干损害可以出现双眼球分离,双眼球内聚或一侧眼球活动另一侧眼球不动等眼球运动协调障碍;脑干上端受损、小脑挫裂伤、颅内窝血肿,均可出现眼球震颤,临床上要仔细鉴别。
121.外伤性瞳孔散大或缩小
本病为瞳孔括约肌或动眼神经损伤后出现瞳孔散大或缩小。
临床分周围性和中枢性两大类,以后者多见。其眼部表现:
(1)周围性瞳孔散大:为眼部直接损伤,使瞳孔括约肌麻痹或破裂,患侧瞳孔散大,呈卵圆形或不规则,光反应消失,常伴有眼睑和结膜下淤血及其他直接外伤征象。
(2)中枢性瞳孔散大:双侧瞳孔扩大或缩小,光反应良好,对诊断和预后常无意义。双瞳孔散大,光反应消失,多示伤情严重,常是临终前的表现。双侧瞳孔大小或形态多变,为中脑损伤的表现。双侧瞳孔不等大,可见于一侧动眼神经多发性损伤及颅内血肿所致的小脑幕孔疝等,但前者于伤后立即出现,后者则在伤后晚期出现。
(3)周围性瞳孔缩小:见于外伤性虹膜睫状体炎,因虹膜充血肿胀所致。
(4)中枢性瞳孔缩小:多为脑桥的损伤或出血,也可能是延髓或脊颈部脊髓的损伤。
观察瞳孔的变化,对病情和预后的估计,均有很大的价值。
(肖屏风 魏金鑫)
第十三节 屈光不正
122.远视眼
(1)光学特点:5米以外的物体发出的光线,经过安静状态(即不使用调节)的眼屈光间质屈折后,聚焦成像在眼底视网膜后,这种眼屈光状态叫远视眼。远视眼多是眼球前后轴较正常短小所致。每个人在出生后眼轴都短小,都是远视眼,约+300度左右,随着眼球发育长大,眼轴逐渐增长,远视眼状态逐渐减轻,直到长成正常眼,如果生下后眼轴较一般眼更短,或者眼球发育滞缓或不长,则远视状态将不会改善。
(2)成因:眼球的前后径太短,屈折面的凸度太少,屈光指数过低,无晶状体。远视眼中,最常见的原因是前后径比正视眼短,也称轴性远视。
(3)分类方法①度数高低可分低度(+300度以下)、中度(+300~+600度之间)、高度(+600度以上)三种。
②按病因病理可分为轴性、曲率性、屈光率性、无晶状体性等四种。
③按调节作用可分为隐性远视、显性远视、总远视三类。在调节没有麻痹的情况下,最强的凸镜得到最好视力,其凸镜的度数即显性远视度数;若将睫状肌麻痹,用最强的凸镜得到最好的视力,此镜的度数为总远视的度数。
④总远视与显性远视之差即隐性远视度数。青年人调节力强,隐性远视度数较大,显性度数较小,随着年龄的成长,隐性远视度数逐渐减少,显性远视度数增加,老年人隐性远视完全消失,显性远视,即等于总远视度数。
(4)临床表现:远视眼要看清物体,要使物像聚焦在视网膜上而不是视网膜后,就必须增强屈折力,在眼前戴上凸透镜或加强眼的调节来矫正。
①低度远视眼(+300度以下)眼本身的调节足以代偿,所以看远、看近都清楚,只不过因眼经常处在不同程度的调节状态下,因而眼很容易疲劳,特别是看书,学习时间稍长,就出现眼胀不适,看字模糊,甚至窜行,闭目休息一会儿又可缓解。
②中等度远视眼(+300~+600度)看远物时,眼本身的调节大多可代偿,所以远视力尚好,但看近时,因要求调节太多,眼本身的调节无法全部代偿,因而出现看近物不清,近视力不好,必须借助身外之物,即戴上凸透眼镜来提高近视力。
③高度远视眼(+600度以上)看远看近均需要大量的调节,眼本身的调节无论看远、看近均无法代偿,远、近视力都不好,因此看远、看近均要配戴凸透镜才行。目前远视眼尚无特殊治疗办法,只有配戴凸透镜。轻度远视可用调节克服眼的屈光缺陷,可无视力降低,青少年的调节能力强,即使有中度远视,也可保持较好的远近视力。由于调节力强,晶状体能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改变凸度,当视近时两眼睫状肌收缩,牵引睫状肌面前,悬韧带松弛,晶状体前面变凸,从而弥补,抵消和掩盖了远视状态。但相反远视可因过度调节引起睫状肌痉挛而成假性近视,使远视力降低。
④远视眼看近时需要增加矫正远视的调节力量,往往首先出现视觉干扰症状。视疲劳是远视眼最常见的临床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全身不适或视力降低。多病体弱者即使远视度数不高,这些病状也可出现或较易出现高度远视则远近视力均差,看不清外界的远近物体而呈明显的视觉症状。即使配镜矫正也常得不到正常的视力。
⑤有远视的病人,一般轻度和中度者,在青少年期由于调节力强,很少出现视力减退和视疲劳症状。随着年龄的增长或健康状况下降,调节能力随之减退,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视疲劳,有的甚至近视力和远视力减退。究竟什么程度的远视才给予矫正,这要以各人的年龄、视力、症状、调节力、眼外直肌的平衡力量、体质、精神状况、习惯与职业而定。
(5)配镜原则①7岁以下的儿童,有300度左右的远视,是属于正常的生理性远视,随年龄的增长,眼球轴也伴着整个身体的发育而逐渐增长,远视度逐渐减轻,乃至发展至正视,一般不必矫正。远视度数比较高有斜视、弱视者应该尽早矫正,并经常戴镜。验光检查一定要在用阿托品充分麻痹睫状肌,使调节消失的条件下进行。对内斜视者应作充分矫正,坚持经常戴用,切不可间断,借此放松调节而使集合放松。幼儿无法辨认视力表者,可在客观验光检查的结果中减去100~200度给予处方。作这样的矫正,所配眼镜是难以被儿童接受的,戴镜前应先用阿托品麻痹睫状肌,戴镜前最好隔日用药1次,维持1周。这样才使睫状肌不发生痉挛,逐渐适应,戴镜后每1~3个月复查1次,以观察其视力提高的程度和斜视度的改变情况。如斜视度消失,应在能控制斜视度和保持较好的双眼视力功能的情况下,逐渐减少屈光度。
②有外斜视而视力下降者,尽管远视度数不高只要加镜能使视力提高,也应将能提高的视力绝对远视度给予矫正。总之,应在视力提高的原则上给予最低度数的镜片矫正,使其尽量使用调节,从而加强眼的集合,减少斜视,中度以上远视,双眼弱视而无斜视者,应充分矫正,视力相差仅1~2行,可不必施行遮盖超出3行,应行全遮盖或不完全遮盖。
儿童戴镜每年应做1次验光检查,如屈光度降低,必须更换镜片,以免由于远视矫正过度而成为人工近视。我们在多年的儿童斜视验光检查中发现,一般幼儿内斜视患者,经过戴矫正镜1年,再用阿托品麻痹睫状肌验光,屈光度没有减少,有些反而增加25~50度,这说明儿童远视者由于调节力丰富,未戴矫正眼镜前,为了获得较好的视力过度调节,致使睫状肌痉挛,尽管连续用阿托品7天,睫状肌的调节力完全消失,通过戴镜矫正合理使用调节相当长的时间,才能使睫状肌的紧张力松弛下来,学龄儿童和少年如有明显的视疲劳症状,如慢性结膜充血,眼胀痛、头痛、眼发痒、眼睑痉挛、揉眼、厌倦学习或视力下降者,即使远视度数在300度以内,也应给予矫正,视力正常者,可在阅读时戴用。
③成年人一般远视低于200度者视力正常,如无症状,可以不矫正,如远视力正常,阅读或做其他近距离工作时有症状,应给予矫正。平时不戴镜,只在阅读、做近距离工作时戴用。如视远并有症状,则应经常戴镜。原则上以达到最佳视力的最高屈光度给予,对隐性远视部分不必矫正,对神经衰弱、体质差、调节力弱或年龄在35岁左右者,为阅读可酌情将隐性远视做矫正1/4~1/2。
④远视度数较高者,除儿童和少年因耐受力与适应性强,可做1次矫正外,其他病人(未戴过低度数眼镜者),一次矫正时由于初戴镜,对物像的放大,球面像差所致的像畸变和色散而引起的不适是难以接受的,应分次给予,初次以其能忍受的高度镜片进行矫正,待其适应后再加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