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问题是普遍存在的,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都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现实。在我国由于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使少数民族的平等地位得到真正体现,调动了广大少数民族建设祖国的积极性,推动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形成。
第一节社会主义社会中民族关系与民族问题
“民族关系是在民族交往中,不仅具有社会性,而且具有民族性的社会关系,本质上是涉及民族这个社会人们共同体的地位和待遇,民族这个社会利益群体的权力和利益,民族及其成员的民族意识和感情等特定内涵的社会关系。”①民族关系的类型也是决定于社会关系和生产资料占有方式,即在阶级社会,阶级压迫也会反映到民族关系之中。社会主义社会是一种全新的社会类型,在社会主义社会消除了阶级压迫和人剥削人的制度,因而在民族关系上也消除了阶级压迫的因素,而建立起一种劳动人民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社会关系。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我国各民族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了确立。尽管还存在民族差别、落后的民族主义思想的影响,以及“文革”期间“民族问题实质是阶级问题”错误认识的残余,但这并不是主流。早在1979年6月,邓小平同志就指出:“我国各兄弟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已陆续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②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更加明确指出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是平等、团结、互助,并指出:“进一步发展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对于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
1992年1月,江泽民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提出“新中国成立后,确立了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并载入我国的《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更加明确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平等、互助、团结、合作,以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③。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从而对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做出了新的界定,并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维护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认识上在党内早已形成了“两个离不开的”的思想。早在1955年10月11日,毛泽东在《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一文中写到:“在今年三月间全国党代表会议上我曾讲过,中国没有少数民族是不行的。中国有几十种民族。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比汉族居住的地方面积要宽,那里蕴藏着的各种物质财富多得很。我们国民经济没有少数民族的经济是不行的。”1956年4月25日发表的《论十大关系》中提到:“我国少数民族人数少,占的地方大。论人口,汉族占百分之九十四,是压倒优势。如果汉人搞大汉族主义,歧视少数民族,那就很不好。而土地谁多呢?土地是少数民族多,占百分之五十到六十。我们说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实际上是汉族‘人口众多’,少数民族‘地大物博’,至少地下资源很可能是少数民族‘物博’”。“各少数民族对中国的历史都作过贡献。汉族人口多,也是长时期内许多少数民族混血形成的”。“我们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我们必须搞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巩固各民族的团结,来共同努力于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初步提出了“两个离不开”的思想。1981年7月16日,中共中央书记处讨论新疆和内蒙古民族工作时明确提出,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是汉族离开少数民族不行,少数民族离开汉族也不行的思想,正式出现“两个离不开”思想。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民族工作理论思想的不断成熟,1990年9月江泽民在新疆考察工作期间提出:“在我们祖国的大家庭里,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是社会主义的新型民族关系,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这就丰富和发展了原有的“两个离不开”,形成“三个离不开”的思想。
民族问题是民族之间的矛盾问题,通常它只存在于民族外部。1992年1月,江泽民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提出:“民族问题既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又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国家之间等方面的关系”。这就表明,民族问题绝不是一种孤立的社会现象,无论从内涵还是外延看,它都不仅涉及到民族自身的发展,还涉及到民族与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之间、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其他各种问题。一般而言,引起民族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阶级压迫和民族差别。在阶级社会民族问题产生的主要根源就是民族压迫,故而以往的理论界一直认为“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尽管在社会主义社会剥削阶级已不存在,但还存在着民族差别。就理论而言,民族事实上的不平等将会长期存在,只是显性的还是隐性的问题,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在我国尽管已建立了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各民族已成为祖国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在政治、法律、文化上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但是由于各民族的发展程度不同,以及各种原因造成的各民族间的差别和“事实上不平等”依然存在。
江泽民同志曾根据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国际国内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科学地、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特点,指出“民族问题始终是我国革命和建设中的一个重大问题”,“我们必须从振兴中华民族的高度,从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高度,充分认识民族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④。从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经验和当代国际上民族问题的态势看,民族问题在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长期性、重要性、复杂性、普遍性和敏感性的特点。
我国目前已经建立起平等、团结、互助、共同繁荣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但是由于民族差别和其他因素的影响,民族问题仍将长期存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族问题也将与历史问题、经济问题、政治问题、文化问题,乃至国际问题联系起来,并且可能变得更加敏感、更加复杂、更加尖锐,影响更为重大。
第二节宁夏民族关系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改革开放后宁夏民族工作的现状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宁夏纠正了“文革”期间民族工作“左”的指导思想,坚持将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认真落实,使宁夏的民族工作进一步发展。这些年来,宁夏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行了以下工作。
1.纠正“文革”的错误思想,实现民族工作的拨乱反正。“文革”之后,为了彻底纠正“左”倾错误,及其对民族工作的不良影响。1979年12月,召开了全国民族政策宣传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民族政策再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把民族政策再教育同检查民族政策执行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为贯彻中央的精神,1980年春节后,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发出《在全区普遍深入开展民族政策再教育》的通知,并派出了民族政策检查团,检查民族政策的执行情况。
通过以上的学习教育宣传工作,宁夏全境内干部群众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政策水平都得到很大的提高,不仅认识到了民族工作的重要意义,而且提高了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自觉性,进一步落实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其他民族政策。
上世纪80年代以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坚持不懈地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民族政策、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大力表彰和推广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2.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改革开放后,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民族团结的教育宣传工作。经常通过各种会议、重大活动和民族团结月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民族政策的教育。此外,自治区政府要求全区教育系统,开设民族理论与政策课程。2001年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回民中学、小学应当重视回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开设民族政策常识课程,开展民族文化艺术和传统体育等活动,增进学生对少数民族的认识和了解。2009年,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中小学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并明确了教学内容、标准和使用教材。目前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全部开设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教育课程。
3.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月”和民族团结表彰活动,宣传教育引导人们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意识。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在1983年6月发布《关于批转安排“民族团结月”活动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决定10月为宁夏“宁夏民族团结月”(2002年在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改为每年9月为“民族团结月”),自1983年以来,自治区每5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模范)集体、先进(模范)个人,现已召开六次。累计表彰先进集体742个,先进个人2149名。受到国务院、国家民委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155个,先进个人182名④。通过举办“民族团结月”活动,利用新闻媒介、宣传专栏等各种宣传形式,对民族团结典型人物、事例进行报道,使“民族团结月”活动家喻户晓,民族团结蔚然成风。为了进一步落实“民族团结月”活动,银川市曾将“团结月”活动,改成“民族团结季”活动,吴忠市在2010年还开展了“民族团结宣传年”活动。
4.发展民族经济。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已成为当前影响民族关系的重要因素,为了发展民族经济,自治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2005年5月,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加快发展是现阶段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全区各级干部群众要进一步克服依赖思想,等靠要思想,无所作为和畏难情绪以及小打小闹、小进即满、小富即安的小农意识,敢想、敢干、敢试、敢闯,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地把中央的优惠政策,各个方面的帮助扶持和自我发展的能力结合起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加快发展。
2007年以后,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落实国务院《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中“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在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发展民族教育、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就业、保障少数民族特需品供应、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村镇社区的帮扶力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⑤。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民族问题,国家和自治区政府都十分重视宁夏地区的经济发展问题。2008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此前后,中央也要求彻底解决固原等南部山区的贫困问题,宁夏自治区政府也开始黄河金岸建设。2010年在国家发改委的支持下,开始内陆型开放区的建设工作,为宁夏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在自治区多次召开民族工作会议,自治区召开了四次固原工作会议,专门研究民族问题,制定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加快发展的措施。出台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