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公元前18世纪
人物
.汉谟拉比
在闪族人的征服下,苏美尔人及他们辉煌的文明被毁灭了。西亚的文明没有因此没落。聪明的闪族人在西亚文明的基础上,创造了更伟大和辉煌的文明。汉谟拉比和他的法典,永久的在人类历史长河中熠熠闪光。
正如上文所说,乌尔第三王朝的繁荣,不过是苏美尔人的回光返照。来自东方的埃兰人早就垂涎于它的富裕与繁华。公元前2007年埃兰人发动对乌尔第三王朝的征服战争,乌尔第三王朝覆灭了。继之而起的闪族人继承了苏美尔人的文化,建立了巴比伦王国,在美索不达米亚的土地上,把本来已经璀璨的文明进一步发扬光大。巴比伦王国的建立和发展,标志着两河流域的文明进入了又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荣耀和辉煌的王权
闪族的一支阿摩利人在巴比伦建立城市国家的时候,巴比伦还相当的弱小。但是它的主人阿摩利人却是一支强悍的民族,他们东征西讨,不停地战争战争再战争,终于把巴比伦由一个小小的城邦,拓展成为一个比较大的王国。杰出的第六代国王汉谟拉比在位的时候,巴比伦周围的城邦正陷入混战,势力都大大削弱。汉谟拉比利用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采取分化瓦解、逐个击破的策略,重新统一了两河流域。
汉谟拉比是一位聪明能干的君主。他善于审时度势,认为自己势力不足的时候,就采取灵活多变的外交策略,与邻邦结盟,避免战争。一旦时机有利,他又会迅速转入进攻。他首先与拉尔萨结盟,吞并了以西恩;不久又与马里联合,征服了拉尔萨。最后,他认为到了解决形单影只的马里的时候了,于是与马里断交,率领军队直逼马里城下。马里城内军民心惊胆战,既没有援军可以求助,又没有战胜的希望,只好投降。除了北方强悍的亚述人尚未归附,汉谟拉比基本上统一了两河流域南部地区。统一过程历时8年,这8年的战争,给汉谟拉比带来了无比的荣耀与辉煌。经过8年的征服,汉谟拉比为巴比伦赢得了巨大的声望——以前的苏美尔阿卡德地区,从此开始叫做巴比伦尼亚。巴比伦也从此成为这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持续2000年之久。汉谟拉比的铭文中称赞他是“神认命的牧者、常胜的国王、天下四方的庇护者、众王之王、众王之神、强大的国王、巴比伦的太阳、光明照耀苏美尔阿卡德全境、四方威服之王”。
这些光荣称号,对于汉谟拉比来说是当之无愧的。他在整个巴比伦尼亚建立了中央集权统治,健全了中央政府机构,还派遣总督管理各个较大的区域。在各个小地区和城市,也派驻官员进行管理。全国大小官吏,都由汉谟拉比亲自任免。另外,汉谟拉比还建立了一支庞大的常备军,他自己独揽军事大权。为了抓好农业生产,他任命专门的官员管理全国的水利系统。他曾经开凿了一条连通基什和波斯湾的运河,这使得运河附近的大片荒野变成肥沃的良田,还使南部一些城市不再受到水患的威胁。在重视经济生产的同时,为了支撑王室的巨大开支,他对地方征收各种赋税。他在位期间,巴比伦王国的繁荣昌盛,使以往苏美尔各个王朝只能望其项背。
古代法律的丰碑
巴比伦的繁荣昌盛,一定程度上体现在一部成文法典上,这部法典就是以汉谟拉比名字命名的《汉谟拉比法典》。法典的原文刻在一根黑色玄武岩石柱上,石柱上端是一幅精制的浮雕,刻着太阳神沙玛什授予汉谟拉比权杖的场面。浮雕以下,就是法典的原文。刻着法典的这根石柱久经辗转,先是被埃兰人抢走,并且被埃兰人抹去一些内容;后来被法国考古队在苏萨发现,引起世界轰动。一直有人认为,这根石柱是汉谟拉比法典的惟一载体;可是根据考古学家的发掘考证,这样的石柱或许超过三根,只是尚未被发现而已。另外,有的考古学家还认为,汉谟拉比法典或许还会有泥板的抄本。
法典一开始对汉谟拉比的丰功伟绩进行了一番赞美,赞美之余还对之进行神化。在它的前言中写道:“当诸神郑重提及巴比伦之名时,当诸神在全世界特别选定巴比伦,并在这里建立一万年坚固不摧的王国时,安努和贝勒叫道:汉谟拉比,值得称赞的仁君,诸神的虔诚者,你当使正义传播四方,你当铲除邪恶、抑强扶弱,你当教化万民、增进福祉;你满足了百姓的需要,你保全了巴比伦的生命财产,你的确是我们的忠心奴仆。”
汉谟拉比自己也在序言中声称:“当此之时,安努和贝勒为人类福祉计,命令我,荣耀而畏神的君主汉谟拉比,发扬正义于世,剪除不法邪恶之人,使强不凌弱,使我有如沙玛什昭临百姓,光耀大地。当马尔杜克命令我统治万民并使国家获得福祉之时,我使公道与正义流传国境,并为人民造福。”
正文部分是法典的主体,但是原文并没有分出条款。后来的学者把整部法典分为282条,列入三个部分,这三个部分是关于神的部分、关于国家的部分和关于私人社会的部分。关于神的部分,主要涉及一些比较大的不可饶恕的罪恶;关于国家的部分,主要用以调整王室土地、征兵、杂役等方面的关系;关于私人社会的部分,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刑法和民法。法典关于犯罪与处罚的条款很多,比如罪行包括侵犯人身罪、侵犯家庭罪、反叛罪等。刑罚比较残酷,光死刑就包括溺死、烧死、绞死、刺死等等。法典中还保留了许多原始公社时候的习惯法,比如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命偿命等原则,血亲复仇、同态复仇的做法也是允许的,这反映了巴比伦人文明尚未高度开化的历史态势。
在法典的结束语中,再次宣扬了汉谟拉比的王权神授思想,同时宣扬了法典的公正性。它告诫后世子孙,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典的规定,不许有半点违反,否则必将遭到神灵的诅咒。
尽管汉谟拉比法典存在着许多未完善之处,但是它的影响是深远的。在巴比伦王国,该法典一直沿用了近2000年。这部法典对后世西亚各国的法律,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汉谟拉比法典》作为一部保存完好的早期法典,在世界法制史上的地位,远比汉谟拉比本人的丰功伟绩重要得多。
乌尔纳木法典
乌尔第三王朝统治者乌尔纳木统一两河流域之后颁布的一部法典被称为《乌尔纳木法典》,这是迄今为止所知的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法典。
法典是用楔形文字写在泥板上,分为序言、正文两个部分。现存的法典各个抄本都已经残缺不全,可以推断的大约有近30个条款,这不到30个条款的内容所体现的意义基本可以确定。据考证,这些条款涉及民事、刑事以及诉讼程序等各方面内容。条款中体现出明显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和保护奴隶主利益的规定。比如在婚姻问题上,女方是没有权利提出离婚的;如果离婚,女方也只能够得到极少的一点财产。在处理通奸案件的时候,男子受到的惩罚微乎其微,而女方则要被处以极刑。至于偏袒奴隶主的规定,就更加明显。
《乌尔纳木法典》大约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典,它的内容虽然比较简单,但是它的结构和立法技巧,都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也许是由于法律的严明,保证了乌尔纳木当政期间两河流域的稳定与繁荣。为了表彰自己的丰功伟绩,乌尔纳木修建了月神庙塔,是当时仅次于埃及金字塔的宏伟建筑。从这一巨大的纪念性建筑闪烁出来的雄威之光我们可以看出当时这位最早的立法者胸中蕴涵着的高贵风度与气吞万里的豪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