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回到初一那会!
小学毕业后我考了三所初中,一中没考上,就退而选其次的上了五中。之前我没离开过家。更准确点说,此前我的世界就是我们家到我们学校之间这么大。
其实我是有机会看看外面的世界的。在我7岁的时候,有一男一女开着货车到我们村卖瓜。瓜很大也很甜,我很喜欢吃。当他们离开的时候,把我也带走了,我去他们的瓜园,看到里面都是大西瓜。在瓜园里吃瓜是不用刀的,只用勺子掏着吃。再好的东西都有吃腻的时候,我在瓜园里只呆了一下午就嚷着要回家。那叔叔只好把我送回家了。
从那次之后,我几乎没离开过家。
报名那天是老妈陪我去的,算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外出吧。
在此之前我的世界相当糟糕。摘过桃、偷过瓜、挖过红薯、最严重的是不上进。
那天中午天气很热,刚我们走进校园看到不大的校园里挤满了人,其中大多学生都有家长跟着。我查到所在的班级准备报名的时候发现自己没拿收据单。我去报名处找到班主任。
老师我的收据单忘在家里了,可以先报名,以后再拿吗?我看着面前的这个中年人。
可以,你叫什么名字?他嘴角微微翘起,目光打量着我说道
陆飞。
我看到老师的目光在报名单上上下移动,最后停在一个位置上。
咱班宿舍在103,你先把被子放到宿舍吧!
我没想到自己找宿舍的过程会比红军长征还艰难。
我跑到后面的宿舍找到所谓的103。这里是七三班的宿舍吗?
不是,这里是七十班的宿舍。
老师,103不是咱班的宿舍。我气喘嘘嘘的对老师说。
你到后面去找找。
我只好重新跑到宿舍楼,转了一圈都没发现所谓的103。
老师,没找到。
张老师,你带他去找宿舍。班主任对坐在他旁边的一位高个子青年说。
谢谢老师。我如释负重的说道。
没想到我们班的宿舍竟然在女生宿舍楼隔壁的那栋楼里。最初听老师说我们宿舍和女生宿舍很近的时候,我以为自己会有机会到女生宿舍逛逛。到宿舍楼下,发现自己想多了,虽然是隔壁,但也是一墙之隔的隔壁。我在很长时间里都恨那堵墙。
找宿舍只是我在这里传奇人生的开端。
正式报到那天晚上,班里竞选班干,我竟然以压倒性的优势成为班长。竞选的方式很简单,演讲。我走到讲台上,嘿嘿的笑着,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还好已经和班里的大多数同学熟悉过,不至于尴尬。
大家好,我叫陆飞,在此之前一直做班长。在新的学年里,我依然想重操旧业,做班长。希望你能把手中宝贵的一票投给我。谢谢大家
这就是我那简短而有说服力的竞选词。
成为班长后的第二天傍晚,我们刚吃过晚饭,有家长来找班主任。在打不通班主任的电话的情况下,我和学习委员,一个叫宋盼盼的小女孩,一起去找班主任。能去的地方只有家属楼,办公楼和食堂。天公不作美,却相当给力。竟然飘起了小雨。炎热的夏天没有什么会比九天之上落下的这些水汽珍贵,降温不说,还能除尘,我最讨厌灰尘了,一起风吹得到处都是。
从六楼家属楼下来,我喘着气,问宋盼盼:你不累吗?要不,咱们先歇歇吧!其实,那会只有我在大口喘气。
在她的否决中,我们一路跑回教室。
没找到班主任。我对那位家长说。
把班主任的手机号给我留个,晚上我给他打电话。
宋盼盼,我们班年龄最小的、个子也是最低的,坐在教室的第一排。小巧玲珑正适合形容她。班主任实行班长值日制度,我的位置由最后一排变成了讲桌。起初,我挺不习惯的,毕竟要面对那么多同学。
大多时候,班里的同学都在盯着书本看,很少有人去刻意看我。慢慢的我也就习惯了。
你怎么那么爱笑啊?对面的宋盼盼眼睛一闪一闪的。
神经过敏,不笑不行啊。我笑着敲她的头
别敲我头,再敲就傻了。她嘟着嘴嚷道
你那么聪明还怕被敲傻啊。我用无所谓的口气回答
我在讲桌上坐了大半个学期,唯一的收获就是和第一排的几个妹子混熟了。当然,这也说明我这个班长很尽责,懂得关心同学,亲近同学。
宿舍里出了个变态,天天晚上熄灯后拿着手电筒看书。原本这是他的自由,可他偏偏就睡在我的旁边,害的我每晚都要陪他熬夜。有天,我钻到他被窝里看他在看什么,没想到竟然是一本数学书。想想也是醉了。
早点睡啦,明天还要早起呢。
你先睡吧,我把这点看完。
这时我才发现,被窝里还有一本书呢。
原来是《握一把凄凉》。
把那本书借我看看行不?
不行,你早点睡吧。明天还要早起呢。
第二学期,数学老师患上了老师的职业病,劲椎炎,不得不进行手术。隔壁班的数学老师临时给我们班代课。有天中午,班主任说要去看看老师的康复情况。去的时候,我自己骑着一辆自行车,老师带着盼盼。老师手术后不能长时间坐着,班主任和老师说会话之后,我们就离开了。刚到大街上,班主任说他有事,让我们先回去。我第一次骑车带女生,当然除了我表妹。
这是回学校的路吗?盼盼指着前面十字路口中的一个方向问道。
应该是吧。我含糊的回答
你回家不是要经过这里吗,怎么连路都认不得。
随便选一个方向前进,没想到被我蒙对了。“到前面停下,让我下去。”盼盼对我说道
不是还没到学校吗?嘴上这么说,我还是按她说的做了。
我把同学的自行车放到车棚里,盼盼一个人回教室。好半天我才意识到这丫头太早熟了,这才多大啊,就知道男女有别了。
我还是习惯那个不会跟我介意性别的盼盼,尽管我知道我们早晚要面对这一天,可我希望这一天能晚点到来。
一个中午,我看到一个男人背着被子领着盼盼去女生宿舍。那时候我正在学校临时组建的一个班里学习。从同学那里我打听到她已经离开学校一个星期了。我是不是错过了什么?我问我自己。
后来我才直到自己真正错过的是能走进她心里的机会。如果我能在那个星期里陪着她,她就会为我敞开心。毕竟人真正脆弱的时候并不多。
盼盼,接招。我把手中的粉笔头扔向她。
还没来得及兴奋,就看到她手中飞出的粉笔。
那段时间,教室里的粉笔一度没了身影,就连粉笔头都很难找到。
有天,她把手中的笔都被扔了出去。看着桌子上躺着的破笔杆,我还以为她没笔了呢。跑到学校超市买了一根给她后,才知道那笔杆就专门用来砸我的。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转眼就临近暑假。
暑假我会和学校里的一些老师组建一个暑假班,有兴趣的同学可以来学习。班主任在讲台上推销他的暑假班。我觉得没人会去上暑假班,在我看来这完全是找罪受。可惜就是有人愿意受这份罪,其中就有盼盼。
我的暑假就是钓鱼,玩水、睡觉,还有看书。
开学那天,盼盼很早就到了。坐在第二排,我直接拿了她的一本书放到她后面,算是给自己找了位置。
什么时候来的?我边坐下边问着她。
早上到的!
你家离学校这么近,完全可以晚些来吗?
在家没事,就过来了。
趁她离开,我翻看她的笔记本。发现里面有页写着她想要辆自行车,如果她的成绩很好的话,她家人就给她买。我最不怕的就是学习,就和她约定这学期比赛,看谁的成绩好。
有个小时候的玩伴在他的空间里发表了一段文字,我觉得挺适合我的青春的。
我们历经世事后的沧桑容颜,不仅仅让我们学会了冷漠的自我保护,还让我们学会了仁慈的体谅他人。
这世上有东西会比时间更永恒,那就是我们爱别人,爱自己的心。
青春的可贵并不是因为那些年轻时光,而是那个盈满了勇敢和热情的心,不怕受伤,不怕付出,不怕去爱,不怕去梦想。
青春的逝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了勇敢的热爱生活的心。
多年以后的今天,看到这段文字,我觉得自己的青春被我一手葬送了。也许会有别的结局,至少不应该这么仓促的结束掉。
我时常怀念那段时光,那个人,却不想再见。
有些人的离开代表的是一段岁月,在他们的背后是无尽的回忆,难忘与痛苦。盼盼对我来说就像那年的那场雨,凉凉的,涩涩的,难忘却又带着苦涩。也许这就是初恋的感觉吧。来的匆忙,去的也焦急,当一切成空,只在心间留下一段属于我自己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