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头的糊里糊涂的话
昨天我打开电视,突然想起很久以前那个戴着酒瓶底镜片的姑娘,曾经也坐在这里看过来着,那是我的同桌,小南。她现在大概忘了吧?很正常的。
就像我,现在也记不清楚很多事情。
曾经跟雀儿聊天的时候,她说过:“你把自己周围发生的事情想象的太美好了,好像电视剧一样。”可能是吧,但我觉得原来就是如此。
其实我每天都会见到很多人,说很多话,做很多事。这些事情里面有对也有错,倘若我都记得,那么也就不要活了。能快乐的方法是尽量忘记一部分,保留另一部分。而我,很惭愧,我忘记的往往是应该保留的那一部分。所以我很苦恼,为了各种八杆子都打不着的事情苦恼,这样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的思维开始混乱,也开始越来越不耐烦,有人这时候告诉我,写日记吧,把你的经历写下来,给自己看,有好处。
我才不管有好处没好处呢,但是我真的写了,这个充分证明人说的和做的是两码事。等我真的可以看自己涂的零零散散的笔记的时候才发现,其实我没有故事。
那其实全是别人的故事,好像白开水,但是又不是全无味。我在其中像一个倾诉者,自己对自己倾诉。我对这个不能说不满意,一般说来被倾诉的那个对象总觉得自己比对方好些,这是很微妙的。我企图使自己变成一个局外人。
奇怪,有一天我忽然想。无论我走路,说话,吃饭,抑或是睡觉,世界,其他人,都可以在我的眼前,就是没有我自己,我一转过身来,我的影子就不见了。
第一章、关于春天,是的,那是一个春天
春天的开始,天气是干燥的,我由马路边走到学校去,身上穿的是学校发的藏蓝色制服。对面几个民工推着一辆大车走过来,其中一个瞧了我一眼。我满不在乎的笑笑,自以为很潇洒,然后就是继续。
继续我的生活,我好像一直是生活在学校之中的。
我的班主任是一个很令人舒服的人,高高大大的,虽然他看我一眼会令我不自在,但是说实话我是很希望被人注意,那天是我第一次穿那件制服,紧张和新鲜是同时存在的东西。“老师好。”我说。他好像很惊讶:“嗯,这个是刚发的制服?”我说是。
客观的说,藏蓝色很适合我,我平时很少穿寂寞的黑或是浅薄的蓝,我害怕过分寂寞或者是盲目的乐观,整个人经常在这两种情绪间摇摆,所以藏蓝色是最好的。我对颜色只有最浮浅的认识,那只是一种本能。在我的认识中黑色永远不能给人带来温暖,正如白色总可以带来一片空白。藏蓝色是一种神秘的颜色,那近乎是一种静穆的无聊的感觉了。
我到操场去,我们班的哥们儿们在踢球,我看他们奔跑和流汗的样子,边看边爬上双杠,翻过去,头朝下,把身子挺直。双手抓住支撑双杠的杆子,松开,再握紧,再松开,再握紧。就这样一次次大头朝下的往下掉,最后一次时,我的头发尖搭在下面的土地上了,一只蚂蚁正不紧不慢的从不远处爬过。
我没死,我对自己说,我还没死呢。
对于死我不是没有概念的,比如我那个从美国回来的爷爷,他百病缠身的时候,躺在很高级的病房里,所在一片雪白中看着我的样子,充满的童真和肃穆。
那天我也穿了件白外套,去看他,让他苍老干巴的手握了我的手。他已然很老,耳朵也聋,跟他说话要拿出雷公的实力来,而我不想费劲,只是闲坐,对他点头。那个时候听说他挺有钱,我的叔伯兄弟蜂拥而至时,我在楼道里无意见听到三婶对四婶说:“他们家那么有钱,还来争什么!老头子的遗产就应该分给咱们几个。”然后等她们两个走远,我才敢过去,感觉像偷人东西的贼。
她们口中的老头子我爷爷,正绽放着糊里糊涂的笑脸在热情的儿孙中。我本来以为自己挤不过去了,不想他竟冲我努了努嘴,要我过去,拽了我手他便不再笑,安静下来。
再后来他就走了。我很诧异,按理该有个回光反照什么的,可是他没有。他是宁愿走的糊涂吗?这个我打算将来死了再问他。
他把所有的遗产都留给我,我一个。我的堂姐小雯本来急需这钱好出国留学的,一切没有之后她就急了,她说了很多句:“为什么你从小就受宠,为什么就你们家有钱,为什么爷爷就照顾你。你配吗?”我什么也没说,对她鼓着腮帮子笑。接着就走了,走的远远的。
她说的对,我既不是爷爷的长孙,也不是小辈中最小的,与他的接触只限于握握手,互相大眼瞪小眼的看一看,真不明白他怎么这样对我,把大笔的财产连同亲戚们的怨恨都一古脑过继到我的名下,没留一丝一毫给旁人。后来每想起这个我都大惑不解,有一天晚上做梦又看到了老头的眼神,笑眯眯的,原来很狡猾。醒来我叹气曰:“这老家伙是决计要把麻烦全部留给我了。”
我不缺钱花,爸妈是他们行业的佼佼者,每年有将近一半以上时间呆在国外,二室二厅的房子我一个人住,他们放心,有我信誓旦旦的保证。在他们眼里我是个好孩子。
也许我真的是个好孩子?这念头让我发笑,我还真就笑了,头发在地上抖三抖,蚂蚁早爬的远了,我眼前出现一块藏蓝色的布。那其实是一条裤子,穿在一个女孩子身上。
我头上脚下的站好,她就在我面前,她很尴尬,我同样,但是没这个必要,我们是同桌,所以我说:“几点了?”“我……我没有手表。”小南说,“你,你可以自己看。”我想起自己左腕上的防水运动手表,看了看,再对她笑着说:“嘿嘿,我都忘了。”“嗯。”她说,很拘谨,“你那样子,玩双杠,多危险呀!万一摔到脖子,那个……那个……”“也没什么不好,那样我就有机会身残志坚了。”我说,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跟她走回教室去。我们之间有半米的距离,有一种女孩子是让你不敢和她靠的太近的,再说她也不是那种能让我想入非非的女孩。
现在许多八十年代的小作家把学校的生活写的多姿多彩,其实学校的生活在我看来平淡的很,哪里有那么多可回忆的,可纪念的,美好纯真的。也许是我没有情趣,也许是我的班主任演讲的太多了,总之我是很少看到欣欣向荣的风景。
一天又一天,我没有看到什么所谓的素质教育,我看见的只是分数和好学生。第一次考砸的时候我很烦心,第二次很后悔,第三次没去想,拖到现在,自觉性全部演变成了没所谓。这根本算不上什么逆反心理,认真学习我也认为是正当的事情,不过很难。我可以打游戏机,可以看闲书,可以大街小巷的乱逛,就是不大可以念书。虽然我的一天一天也是一天一天的过。
英语老师把成绩分为几等,我恰好在“不可救药,这样的学生我不管”的那一等里,另一个这样的女生哭了,我很诧异,并且在笑。如果这是激将法的话,我想,他错了。如果不是,那么他不怎么可以救药。我是这么想,同时认定了自己的可悲。
小南是我座位周围唯一的女生,我们渐渐混得很熟,一早我上学来的时候,往往就会收到她红着脸递过来的一打纸,然后热血沸腾,怀着激动的心情马上抄一遍交上去。我的手法很高明,在抄的基础上也做了一定的变形与发展,不加以研究,根本看不出是属于copy.剩下的时候,我也和她聊聊天。基本都是胡吹大气,瞎嚷嚷一阵,偶尔我也问一句:“怎样,还听吗?”她会点点头,于是我直白呼到口干舌燥,跟她说再见。
她和我道别,说话的声音非常小,像她的直径不足三毫米的字。我打趣说她应该去搞微雕,她依旧符合着笑。那时我知道她家里困难,但是从不给她些什么,偶尔说起我占的一些便宜眉飞色舞,她很信以为真。这至今令我汗颜。
有时候我也想,她是不是喜欢我或者我是不是会喜欢她。但是这在当时确实没什么希望,虽然谁都明白不能以貌取人。她不漂亮,甚至有一点丑,又不会撒娇,又不会打扮。女生们没有什么人肯做她的密友,除了有一个人,后来她和她很快形影不离。
我想雀儿和小南成为朋友的理由和我是一样的。
学校组织我们去云蒙山,山路很陡,胆小的女生有的在吊桥边就不敢走过去。我一路上闷声不响的埋头苦爬,不久也就到了山顶。还是初春,山顶上小溪的尽头是块巨大的冰,又脏,又凉。到达了极点又怎么样呢?我想,于是下去。下山也不容易,因为陡。我看见小南和雀儿正上来,她们身后的女生都停下了。“上面没什么好看的。”我说。
雀儿笑了一笑说:“还是亲自看看的好!”和小南上去了。
那是雀儿上高中以来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我很清楚那句话的纪念意义。曾几何时我们很要好,可是那是个什么时候呢,我想她也不记得。
坐车回去的时候我注意到雀儿带了顶粉色的帽子,挺好看。车上我和兄弟们打牌,还喝了不少啤酒,老师可能看到了,可能没看到,不过没管。车晃的很厉害,啤酒泡沫撒出来,幸好我穿的是藏蓝色的制服,这颜色禁脏。
第二天,我向雀儿借钱。“我不借给你。”她笑着说,“因为你是不会还的。”仔细想想我是向很多人借过钱了,还了没有想不起来了,她既然那样说了,充分证明我信用度的下降。一直以来我身上都是不带钱的,我不带钱基本上是为了在学校附近那几个太保面前理直气壮的说:“我没钱。”没想到想要诚实也是要有代价的。我失望的回到自己的位子,感到右眼皮跳。
所谓左眼跳财,右眼跳灾,又所谓好的不灵,坏的灵,古人的经验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但是我总是见到棺材才落泪的动物。
接下来的早晨上学的路上,我骑车撞到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很结实的中年人,他二话没说,只是用行动表示了他的愤怒。
事实证明人是结实的动物,虽然我四肢着地在马路涯子上呆了很长一段时间,但是我既没有内伤也没有骨折。从旁边停着的面包车玻璃上我照到自己两眼乌青,嘴角咸咸的。周围的为数不少的人在静默的看着我,于是我就笑了,拍拍身上的土,推着砸坏了的车,慢条斯理的去上学。
我自然迟到了,迟到的很彻底。我去的时候第二节课刚打上课铃,是班主任的课,他老人家依照惯例把我堵在门口问:“你——怎么了?”“啊?”我说。
“眼睛怎么了?”“青了。”“怎么青的?”我又“啊”了一声然后说:“踢的,我被人踢了一脚。”教室里开始宁静了几分钟,笑意就荡漾开去了,各个角落里开始有好像是窃笑的微微响动,接着是,哄堂大笑。
可惜这个时候只有我一个人想哭。
这是一场闹剧,真的。我后来戴上一副有很宽的黑框的眼镜,直到最后眼圈恢复原样。之后,我竟然很长一段时间不能适应不通过玻璃看这个世界的方式。
第二章、关于女生,坐在我身后的女生,她们是很有意思的生物
日子好像超级市场里的方便面,不换汤也不换药。当我决定不再吃方便面而改吃面包的时候,雀儿和小娜并排占据了我身后的两个位子,我的身后开始了有两个女生的时代。
我看来她们是班里最漂亮的两个女生。
只论眉眼的好坏,小娜还要更漂亮些,我透过她的青春痘也看得出。我很想跟她们说话,课间的时候她们甚至没离开自己的位子,但是我不行,我跑出去了,盘算着如何搭讪。
接下来是一节自习课,那就是我的自由课,所以我回过头来,甚至没有“你好”一类的开场白。“我给你们讲个笑话好吗?”小娜马上说:“不好!”雀儿傻傻的笑着说:“你随便。”我开始死乞白咧的讲笑话,后来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当时是说了些啥,是个黄色的笑话,这是唯一可以肯定的事情。而雀儿笑了,这叫我诧异,这个故事我自己尚且不清不楚,从她的眼光可以看得出,她一个字也没有听。
“什么呀,我一点也听不懂!”小娜说。
我也不在乎,接下来的体育课我踢球,发挥得很好。
我听到雀儿跟小南谈论《红楼梦》,插嘴道:“还是贾宝玉好呀,身边那么多美女。”小南从一堆卷子里抬起头说:“可是他真正喜欢的还是只有黛玉一个。”我实在不以为然。
我的车坏了,放学出校门,59路车由打尘土飞扬的马路中央开过去,跟在那后面,我追。
我奔跑的步子很大,书包在后面一上一下的颠,我听得到里面的文具互相碰撞的声音。追了近一站地,公共汽车进了站,很多人上去了,却没有谁下来。我很失望,踱过站牌,听到一个女孩的喘气声,雀儿的脸红红的。“你跑的真快。”她上气不节下气的还说。“你不也是吗?”我回答。
“你怎么不上去?”她又问。
我说:“太挤!”雀儿歪着头笑:“这车一直这么挤,谁让你不骑车!”“车坏了。”“哦,”她说,“等车的人还是这么多,下一辆一定也这么挤。走回去吧?”我诧异:“六站地!”她说:“一个小时一定走得到了,说不定比坐车还快呢!”她真的开始走了,几步之后回头喊:“怎么,你继续等吗?”我看看周围的人,望望路的尽头,跑两步追上她。
我们两个一言不发的走了好久,终于我说:“咳,这马路修的越来越宽了。”雀儿赞同的点头说:“前两年还没有这么宽呢,大概是咱们初三的时候修的。”我好好想想,初中的时候和她不是一个班,不过小学是的。
“你笑什么?”她忽然问。
“我想起小学的时候我们经常打架的,有一次特别的凶,你还抓我,为什么呀?”“我怎么记得?”她说,“我早忘了。”她走得很快,我也一样,后来我说:“你还买《童话大王》吗?”
第三章、关于飞贼,无论因为什么原因,他永远都是我的好哥们
早晨我上学去,校门口有人等我,是个熟人,我初中的同学,几个人都叼着烟,领头的那个伸手抓住了我的车把:“你小子最近躲到哪里去了?”他问,如果一个人嘴里咬着一根烟,是不会好好说话的,幸好我不会这么开口,我说:“李强,好久不见!”然后我们之间很“友好”的对视。
“老子进了少管所,能那么早出来吗?”“我再说上一遍,那次真的不是我……”一只拳头杵在我身上,我往后退两步,车被那帮人抢走了,看来形势不妙。“有没有搞错?这是校门口呀。”我小声嘀咕,还想瞅瞅见义勇为的有没,李强身后那些背着书包进校门的校友正像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忙着向未来进军,连看我自生自灭的心情也无。展望一下,一顿打在所难免。
可奇迹总是要偶尔发生那么一两次,不管抬起头阳光是不是把眼晃的要死。我向后跌的时候撞到一个人身上,然后做梦似的,一个横眉立目,五大三粗的中年男子救了我,一巴掌就哗啦走他们三个。我被这幸福冲混了头脑,迷迷糊糊向教导主任道声谢,和刚才撞到的那位同步冲向教室。
快到门口的时候我们对视了一眼,他长了一张同样灵动年轻的脸,棕色,炭一样的眉,很陌生。
所以那天早晨,我有了一位新同学。
他姓程,叫英飞,不太多话。第一天,闷声不响地踱到最后一排临窗的角落里坐了一节课后,这位老兄径直走到我的面前,两手撑住课桌:“你好,程英飞。”我立马正儿八经答:“你好,周良,你可以叫我小狼。”“嗯,小狼,借我一只圆珠笔。”如愿以后他说声:“谢了。”回座位去。我拧了拧自己胳臂,证实不是做梦,不然这家伙一定是从武侠小说里掉出来的。
我以为他会使飞刀,其实不然,我房间的门上有个靶子,他还是差点把我的门戳漏。为了这位仁兄和我的房门,我特地换了吸铁石的靶子和飞镖。此后我的房间热闹很多,虽然这个家伙是个闷葫芦,两个人总是比一个动静大。放学后我们混在一起,经常是他专著于扔飞镖,我打我的九八足球。晚上或许他就住下来,也不见他通知家里,我猜他是个自由人,他从来也没说。我也就不问,很多事情是不需要知道缘由的。
每天第一节课的时候他走过来说:“借我一枝笔。”最后一节课下了,他背着书包经过我的桌子,把笔扔给我,义无反顾的出门去。根据这个规矩,他做值日的次数为零。我常常觉得,他在教室里呆久了一定会窒息。人总是有同感的,尤其是我,所以我也很快的蹿出门去,有几次,他在校门口等我。
他是这个城市我唯一可以称之为谜的东西,好像从来没人了解过。同学们都认为我们是好哥们,虽然如此我对他也只有个概念,这家伙很少笑,从来不会想到什么说什么,对什么都不上心,尤其是学习。有几次我去他的角落找他,他正发愣,火炭一样的眸子有时精光四射,有时又像个收集了所有光线的无地黑洞。怎么可能有人的眼睛是这个样子的呢?我感叹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了。
我对着镜子看自己的眼睛,眼圈经常是黑的,还有血丝,没有什么神采,不过还是清澈的足以反射出蓝天白云的,尽管经常对的是漂亮女生。
我那个可敬的老同学李强,锲而不舍的在路口等了我近一个星期,遗憾的是时代不同了,我走的是另一条路。从那小马路上我可以窥见他伫立在风中,接着我掉头蹬车。我骑车的技术好的很,纯粹是在繁忙的马路上练的,可以两个车轮一古脑压过同一块砖头,车速更是不要命,不止一个老太太骂过我“作死”。不过速度是能够让人上瘾的东西,奔驰一旦快了,很难停止。
那个时候英飞经常和我一块上学,他骑的是一辆大概是五六十年代的二八男车,那车我抬过一次,非常沉,他蹬起来飞一样,不知觉得就超过我的山地车五六百米。我拼命的追,总看到下一个拐弯,他一脚支在马路崖子上等着,待我赶上来又飞出去,开始下一段的等候和追逐。不用说什么也知道,他不能和我并排走,或者说,不能和任何一个人并排走吧,唉,天可怜见。
李强学乖了,老老实实带足了一队人马等在我家门口的那一天,我和英飞正一起回来。
李强恨我是有原因的,虽然我觉得我比窦娥还冤。初中的时候他是汽车爱好者,喜欢收集各种各样的车标。他收集的方法很特别,用撬的。一次春游的时候很不幸让我看到了全过程,偷车标,呵,他也看见我。
“昨天的事,你最好嘴巴严点。”他在楼道里堵住我的时候说,按理我应该潇洒的问他,这算不算威胁或者其他的什么,结果我只是不自然的笑笑。他来得及瞪我的时候我早已跑掉。没一会儿风云突变,来了几个警察不声不响的带走了他,接下来听说他去了少管所。我隐约听过风声说他打算出来报复我,不过我一向乐天知命,又不能做什么,只有等到时候再说。
当他众星捧月般亮相于我家楼下,我突然有一种怀旧的感觉,仿佛他老人家和我逝去的岁月联系在一起了,他的嘴角带着隐隐的要报复的快乐的感情,把我即将表现的重逢的喜悦完完全全的顶了回去。我无比想念起我的山地车来,我现在需要的就是那个速度。
可车已经存在车棚里了。逃跑很不现实了,我想,挨打吧,计划好抱住脑袋的姿势,英飞这个时候问我:“你朋友?”我盯着他,因为我实在想不出干点什么别的了,他好像从地里冒出来的一样,还是老样子,肩膀上挂着书包,双手插在制服的裤兜里,扬着下巴。我突然想起欠一句回答。
“老同学。”我回答他。
“哦。”英飞说。
“以前的事,我给你记着这笔帐,你打算拿什么赔给老子我?一只手,两条腿?还是******几个臭钱?”李强其实汹汹的说,我后悔干嘛不逃跑试试,打架也有至残的。
“你要钱我可以给,好商量。”我很和气的说, “咱们是老同学嘛。不过那次真不是我告的密,你不要错怪了我。”李强冲我走了一步,我说:“打架解决不了问题。”又走一步我说:“打架是犯法的。”他抄起我的衣服领子,“君子动口不动手。”我还是说。
英飞就感的这个时候上前一步打爆了李强的鼻子,并且他喊道:“巡警!”其他的小子不自觉的回头看,他拽着我就跑。
这是一条死路,前面是一堵墙。
到了尽头,英飞放开我的胳膊,踩着墙下施工扔下的半截水泥预制板一窜就上了墙头,冲我道:“上来!”我不用回头也知道那帮人追来了,心里一急,学他的样子猛一跳,还是差了一大截,好在我的好哥们伸手一抄就把我捞了上去。
我好像忘了声明我是有惧高症的,眼一花,英飞已经跳到墙的那一头去了。“跳。”他仰头对我说,好像这是全世界最简单的事,我犹豫着,李强竟然显示出爬墙的天赋来了。
我终于两眼一闭跳下去。
摔了一个大马趴。爬起来之后我和英飞采取了人类最原始的脱身办法——跑,迅速的消失在这一边的不知道是什么单位的大院内。
经过那单位传达室的时候我童心大起,高喊一声:“大爷!有人翻墙进咱们院儿了,您快去瞅瞅吧!”然后跑了好远还没看李强追过来,遥想老大爷的奋不顾身不由神往。
我们没有停下来,我们还在跑,像上足发条的马蹄表。英飞不得不拽着我的袖子,因为我们的速度很难一致,他跑步像他骑车一样快,也许他跑到美国我还在伦敦呢。我想着。这个时候的胡同被我发觉是世界上最有韵味的建筑,我们三绕两绕的跑了好久,出路还是层出不穷,直到最后我们停下来,背靠一堵古老的墙。我累的喉头满是血腥味。英飞把制服的外套脱了,衬衫湿湿的紧贴在身上,他瞅了我一眼,笑了。这是我唯一的一次见到他好像是发自内心的真的笑容。
我,我站都站不直了,没力气笑。
我做了个梦,梦见英飞带我到金鱼池子胡同,指着一堵红墙说那边是他的爱人。那女孩是他以前班上品学兼优的班长,某个国家领导人的孩子。可惜一次车祸造成了双腿的残疾,女孩禁不住打击精神失常,每天只能在保姆的看护下坐着轮椅凝视自家墙边那棵法国梧桐的叶子。
英飞说见不到她很伤心,发疯似的穿过大街小巷,漫无目的的没白天没黑夜的走,终于给他看到有名的飞贼大盗曾某某在翻墙作案。他费尽心血拜了师,要学会这翻墙的技术。直到终于能翻过很高很高的红墙,然后在叶子的缝隙里看望他的女孩。
后来曾某某终于落网,他也被领导的警卫逮到。教训是惨痛的,惩罚也是深刻的,等他终于脱离了这惨痛与深刻,听说女孩已经离开人世了。
他平静的讲这事情,抓着我像电视里的大侠一样一跃上了墙头,那边果然有一棵梧桐树,不远处的房檐下竟还有一个一身素白的女孩子,长长的黑发披在肩头,影影绰绰,唱着淡然而清晰的歌。
“你看,是她!”英飞满足的说,可是我四肢发抖:“她不是死了吗?”英飞恼怒起来,“谁说的?走,我带你去跟她说话,跳,跳下去呀!”我向墙下看,看不到底,几篇白云飘过来,这是多高的地方呀。
“我……”话未出口英飞已经把我推了下去。
从梦中惊醒,我一身冷汗。到客厅一看英飞和衣睡在沙发上,茶几上散落着不少的空空的易拉罐,提醒着我们昨天晚上喝多了。后来我爬回床上,重回到浑浑噩噩的梦乡,只有噩梦是清晰的。
接下来的早晨我给他讲这个梦,英飞笑笑,此后我就管他叫飞贼了。
第四章、关于高考,煤气中毒和上网
我爸妈为了我高考的事情特地回了国。那天我一进屋子就闻到了人类气味。中年发福的父母并排坐在沙发上,问我想报考北大还是清华。我没吱声。
“这次模拟是班上第几啊?”老爸问,然后讨好的冲我笑。我不喜欢这种态度,而且他们看我的那种充满期待的眼光能像原子弹的光辐射一样灼伤我。“倒数,”我说:“第五。”老妈急急火火的性子一点没变:“什么?你给我们说清楚!”我一字一顿:“第,三,十,八,名。”一时间空气充满了悲伤的火yao味。“你怎么会这样呢?这不像我们家的孩子呀!”我不做声,回房间关了门。一会之后老妈敲门来了,温柔的说:“出来,孩子!我给你带回来视力矫正器,来试试。”我把门打开,忽然眼泪就流下来了,不知怎么的,这让我觉得很没面子。“我,我不近视。”我说,接着实在忍不住,把门一摔。
后来爸妈想给我办出国留学的手续,我花了很长时间让他们相信我在国内会好好读书,我还真就踏实了一阵子。接下来的一次考试我提高了十几名。我爸妈相信他们生了一个举世无双并且总是创造奇迹的儿子,所以他们就走了。
从机场回来我充满罪恶感,又喝了酒,次日一切照旧。
后来的一个晚上我洗完澡上chuang睡觉,半夜又惊醒了,头炸裂一样的疼,闻到强烈的煤气味儿。一定是忘了关热水器了,我晃悠着走出房间去厨房,几步之后脚就像踩了棉花,扑倒在客厅的地板上。听说梦露曾经赤身爬过红地毯,没想到我有朝一日也这么干,不过其状大不雅也。想到这我居然笑出声来,接着晕过去,没有完成我惊世骇俗的模仿事业。
事实证明人到了最关键的时候,还是得自己救自己。那一天我不但没有关热水器,也没有锁上阳台的门,后来那晚刮风吹开了门,结果我醒来的时候,趴在地上,却是活的。
高考即将到来的某一天,英飞失踪了。他没有像往常一样迟到并且来我这里借笔,更没在校门口等我一同回家。开始我以为他病了,结果这样很久。教室里的那个角落变得空空荡荡,其他人在紧锣密鼓的学习,空闲的时候就顶着高考倒计时牌,好像那东西偷了我们的时间似的。没有人跟我一样思考关于那个飞贼的问题。好像从来没有那么一个人出现一样,我甚至怀疑关于他,我是做了完完全全的一场梦。那个梦的蛛丝马迹是后来我断断续续的听说他退学了的传言。
我期待着有一天他再莫名其妙的出现,并为此准备了一打他喜欢用的圆珠笔。但这次奇迹终于没有发生,一直到毕业。
关于高考我不想多说,它带给我的只有按部就班的模糊的记忆。印象中只有我们考场的普通校的学生感慨某一道题特别难的时候,我那一点点非常疑惑的优越感了。然而我的分数并不高,可以说是勉勉强强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这让我有个不太坏的学校上,我已经很满意了。
上大学的日子我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一切规定给我的东西看起来都是那么的枯燥。我开始对各种被禁止的东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弄明白之后又唾弃他们。比如酗酒,比如泡妞,它们都不能让我忘了那一种深刻的无聊和孤独。
记得小时候我不知从什么地方听说一切东西都是有灵性的,就没少跟我们家的排风扇,电饭锅,水池子什么的说话。大了,不再愚蠢,也就不再不道德的絮絮叨叨,顶多说那么三五句罢了。后来看了重庆森林,才知道这样真的很傻。当你穷极无聊并且内心空空荡荡的时候,至少要找个活的东西说话。
我选择了电脑,变成了一个寂寞的网虫。
我看来,网上既没有黄金屋,也没有颜如玉,有的只是虚幻的生活和一个个寂寞的灵魂,它们都是没有躯壳的,也许就是因为这样,才能谁也不伤害谁吧。在别人甜甜的做梦的时候,我饿着肚皮上网。遇到很多人,说了很多话,累了,倦了,感觉自己掏空了自己,手还在麻木的打着。
有一天我遇到同样叫做雀儿的女孩子,她问我:“你从何而来?”
“从来处来。”
“那么要向何处去?”
“不知道。”我老实说。
后来我们混的很熟,像初中时候的小狼和雀儿一样。那让我想起了一段幼稚的宁静的日子。我知道这不长久。有一天她说:“每次看到你的名字,我就想起一首老歌。”我问是什么,她说:“是邓丽君唱过的《似是故人来》。”我告诉她我也这么想。
我依旧没有问她是谁,那只是个随机事件,不管是对她还是对我。
结尾
每个东西都有自己的结尾,比如感慨,比如怀念。我也很想要给自己一个结尾,所以我故意忘掉了很多细节。我不想说以前种种如何,的确很多人的面孔在我记忆中已经像洗过的手纸一样惨不忍睹了,然而我还是很想念。
我想我是长大了不少,老爸老妈有时打来越洋电话,问我的近况,我已经学会说“很好”,“不用担心”之类,并且开始想更多的实际的问题,让更多的人以为其实很了解的不了解自己。
我甚至学会了做饭给自己吃。
我想以后我有了子女,一定让他们生活在自己身边。
最后,我还是非常爱穿藏蓝色的衣服,尽管这颜色的衣服我只有一件。
好了,够了,结束,完了。
完了?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