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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激流暗涌(2)

“太棒了!如果你走了我会很难过的。”他撑起胳膊肘往后靠,极目远眺着大海。“是我让特雷弗带上你一起过来的。那天他在岛上看到一个专为情侣而设的广告牌,就一直闷闷不乐,可怜的家伙。我对他说,‘把她带来!她是个可爱的女孩子!’”

我笑了,一个摇滚歌星居然对我感兴趣。我心情大好,愉快地咬着下唇,双脚不停地拍打着水花,然后抱膝而坐。

“多谢。”我说。我是说真的。

约翰指着海面大喊道,“快看!梭子鱼!”

我看到水面上有东西一窜而过,不过没看清是什么。

“是不是很有意思?”

我点头,礼貌地微笑着,不过心里并不确定那到底是不是梭子鱼。

约翰打开话匣,绘声绘色地谈论起自己,他的出生地,童年,学校,家人以及他们的名字,包括他的祖父母,阿姨,叔叔,表兄弟姐妹。他说他上过艺术学校。艺术学校!他在那儿上了两年学,然后拓克一举成名,约翰开始专注事业,但是他的确受过专业的艺术熏陶。

接下来的半小时他一边随意地讲述他的经历,一边留意我的反应。我听得聚精会神,不仅是出于我对主人要表示起码的尊重,更是因为约翰确实是一个机智风趣的人;他说得眉飞色舞,我听得津津有味。说真的,换个情境,我会毫不含糊地被他吸引。换个情境,我极其肯定这个非凡男人会一点点将我融化,然后彻底将我征服。幸好,我有了特雷弗,避免了一场情火。主动投怀送抱,然后惨遭拒绝或抛弃,我绝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在我身上。

孩提时代,他曾梦想当一名摄影师。后来他又想成为一名画家,不过摄影终是他的最爱。艺术学校教会了他构图,然后他把所学运用到了摄影上。这次旅行中他的镜头记录下很多美丽的画面,画面里有集市和那里的众生百态,还有在码头附近自由嬉戏的孩童。只要一出别墅院子,他总说他是去集市或码头上采风。

他似乎等我开口,请求他给我看看照片,可惜我生性害羞开不了口。

“音乐是我的事业,我热爱我的事业。没有音乐我不知怎么活下去。但是我就是有一股冲动,想要去捕捉瞬间。我要把转瞬即逝的一刻定格成永恒,有时我就是无法容忍那些人、那些事在我眼前消失。你明白这种感受吗?你明白我在说什么吗?”

我咧嘴笑着,使劲地点头。我太知道他在说什么了。

“音乐和摄影……像是一种饥渴。”我再一次准确地明白了他的意思。“在我看来,如果你有满怀创造的灵感与激情却找不到表达的载体,那你的生活肯定苍白荒凉。我不能那么活着,我肯定会饥渴而死。”陷入思索的他,毫不理会他的深刻以及他对创造的虔诚是否能打动我。他只是坦率地和我谈论他自己。

每次我提及绘画,特雷弗只是温和、友善地表示一下兴趣,然后就把话题转开。有一次我谈到自己梦想成为一名画家,他只是泛泛地表示这是个有趣的主意,但对我究竟为什么迷恋艺术完全不明所以。他会支持我吗?或许吧,不过我怀疑他不会把我的梦想太当回事,或者在我为之奋斗的时候,仅仅迎合我一下,而不是全情投入、与我共享其中的喜怒哀乐。但是,倾听了约翰的心声,我知道他会懂我。他会理解绘画对我意味着什么,他会明白我买不起画笔、帆布和油彩的遗憾,体会我在笔记本纸上勾勒几笔的凄凉与无奈,他也会理解为什么我会这样如饥似渴地浸淫其中。

听他说了半个小时后,我知道要不是跟着特雷弗,约翰将是和我完全契合的那个人,是属于我的那一个。若先遇上他将是怎么个情形呢?我略一思忖,心里就有什么东西在那儿敲打着我,让我越发留意约翰的一言一行,感受他带给我的全新体验。他让我心弦颤动,同时又让我觉得惬意舒心。坐在那里听他倾谈,我就情不自禁笑得前仰后合、疯疯傻傻的。我心里明镜似的,我们俩在打情骂俏在互相挑逗。我意识到自己是那么想了解他的思想,那么想倾听他在的心事。我几乎已经迷恋上他了,他似乎也有同感。约翰已经完全颠覆了我对他的第一印象。

我对他的恋慕虽不及对特雷弗那样来的猝不及防,但是依旧迅猛得让人难以招架。我原来也可以像突然爱上特雷弗那样轻而易举地爱上他。短短的两个月,我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吸引——难以抗拒的两次。这一年注定是不同寻常的一年。

“写歌词的时候我也想要抓住瞬间。我想像画画那样写歌,就像琼尼·米歇尔那样。你知道琼尼·米歇尔吗?”

发现自己又起劲地咧开嘴笑,我忙不迭地用手掩住嘴巴。约翰喜欢琼尼·米歇尔?太不可思议了。她的音乐和约翰的歌风格迥然不同,不过我也明白,真正的音乐人都不拘形式,热爱各种风格、动人心弦的音乐。

“她拿笔写作就像挥毫泼墨作画一般酣畅淋漓。她是个真正意义上的艺术家,你要知道她是我的偶像,真的,她在文字、音符、图像方面堪称三面圣手,驾驭能力着实让人惊叹,你知不知道她的专辑封面都是她自己设计制作的?”

我摇摇头。

“读她的歌词感觉就像走入画中,我希望我的歌也能达到这样奇妙境界。不过我更渴望在摄影方面有所作为。”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知道约翰爱上了我,但这种爱不像是通常男女之爱的前奏。因为我和他对某些事能产生共鸣,约翰似乎就把我当作了可以吐露心事的红颜知己。半个小时里,他滔滔不绝地倾诉着自己的所思所想。为什么他不和几步之遥的特雷弗说这些呢?

“我写的那些歌,有些被安格斯拿去占为己有,有些我卖给其他乐队。但是照片是我能真正享有并保留的。”

我有些儿纳闷今天到底刮的什么风。他以前从没和我单独说过话,也不曾对我表露过一丝丝交谈的意向。事实上,我经常看到他酷酷的,一副超然世外的样子,我觉得他并不喜欢我,因为每次偶然撞上目光,他总是很快转开视线。

南希总是成天跟我唠叨乐队成员的怪癖和个性。她说,约翰有点深藏不露,除了天气、音乐或演出从不多话,是乐队中最少言寡语的一个。他想说的全在他写的那些歌里,而且他喜欢一个人打发时光。

我从来没有想到一个我几乎一无所知的人能这样对我吐露心声,更遑论是一个在别人眼中心门紧闭的人。如果南希所说的属实,那么我对约翰的了解可能比她,甚至比他们大部分人都要深刻的多。

作为特雷弗的朋友,他这样和我交心显然不太合适。不过,我得承认我并不关心自己为什么会坐在巴哈马的私人海滩上倾听一个摇滚明星的心事。重要的是他喜欢我!我在沾沾自喜之余还有有些受宠若惊。

我一言不发,但是无论他说什么都心悦诚服、深以为然。

“说说你吧?”他说。

“你想了解我?”我惶惑地问,一句“为什么”差点在我管住舌头之前脱口而出。

“你喜欢什么?”

“绘画,”我说。“最喜欢印象派。”我没有告诉他有朝一日我想成为一名画家。

“真的?”他一脸惊喜。“你在艺术学校读书?”

我告诉他我在图书馆里借的书,以及我参观的艺术学院的那些画展。“我没有上学,不过我在学习。”

他凝神看着我,仿佛在研究我,眼神中的赞许一览无遗。

我询问了几个关于绘画方面的问题,他欣然作答。见我兴味颇浓,他很是高兴,在沙滩上画了几个简图向我解说构图,简单地指出色彩运用和作品的结构,这番指点让一旁的我听得心潮澎湃、欣喜若狂。他以我看过的名家名作为例,悉心讲解评述。我真是越来越迷恋他了。如果不是为了特雷弗……如果我先遇见的是他……

“你最喜欢哪个画家?”他问,随后按住我。“不,等等。我先说两个名字,然后你告诉我你最喜欢的那个。准备好了?”

我除了傻乐只有点头的份儿。

“马蒂斯和毕加索。”

“毕加索。”

“毕加索?”约翰吸了口气,眼中闪烁着调侃。“本人可是马蒂斯的追随者。”

我克制自己,没有想当然地问他为什么,因为不想说错话。我决定将这次提问与回答变成一个单纯的游戏。我说,“下一组!”

“梵高和莫奈。”

“莫奈!莫奈!当然是莫奈。”

“哦,姑娘,看来我们总是意见相左。”他摇摇头仿佛对我失望之极。

“下一组!”我咯咯咯地笑出声。

“高更和杜鲁兹·罗特列克。”

“这个不算!”我大叫,冲着约翰直摇手指头。“这两个根本就不能取舍!”我昂起头,率性地叫,“两个都爱!”

约翰仰天大笑。

“你太有意思了。”他温柔地说,满脸微笑。

“开玩笑。你说,这叫我怎么选?”

“在这儿别动。”约翰一下子跳了起来,疾步走回小别墅。然后他捧着一个非常昂贵的照相机回来,端平后对着我。

“我不上相,”我以手遮脸,慌忙阻挡。其实我想说的是,“我没化妆。”

“乱说。你看上去漂亮极了,任何时候都一样漂亮。看着我,霍莉。”咔嚓。咔嚓。“稍稍把头转过去一点点,看向那边。对,就这样。”咔嚓。

约翰继续指挥我。我乐不可支,约翰也变得顽皮起来。“来,抬起肩膀看过来,给我一个挑逗的眼神。漂亮!把腿抬起来些,亲爱的。就是这样。”

“倒立会不会?哦——!抱歉!是不是不太舒服!你还好吗?没问题?酷!”

“侧手翻。能不能给我来个侧手翻?好极了!你简直无与伦比!”

我们嬉戏玩闹,不经意之间我更加自在放松。突然,我想起了儿时放的唱片《童女之舞》,于是装模作样地跳了起来。我高举双臂急速旋转,猛然发力一跳。落地后我再次急转,停下来,然后双臂伸展,两腿后踢腾空一跃。一系列动作结束后,我已经笑得不能自已。

约翰安静地站在那儿,一动不动,静静地看着我。然后他回过神来,“站到水里去,姑娘!来个大大的水花!”

我笑着依言而行,他乐呵呵地不停地按动快门。我开始随心所欲地摆出各种好笑的姿势,笑得几乎流泪。他跟着我哈哈大笑,手里的活儿却一刻不停。

真是不可思议,我几乎忘记了特雷弗,忘记了时间。

“该死!胶卷拍完了!”他把胶卷倒回原点,自己砰地一声倒在沙滩上。“太意外了。我都等不及看照片了。”他许诺给我专门冲印一套。

我坐倒在约翰身边,心满意足地看着远处起伏的海浪。心想他真是个好伙伴,和他在一起我的每个毛孔每根血管都惬意舒畅,辽阔的大海为我展示无边的景色,这一天我过得奇妙欢欣、意犹未尽。

我笑了。“你和一般人没什么两样。”

“哦哟,承蒙夸奖,”他说。“但是你,我亲爱的,毫无疑问,你可不一般。你是个与众不同、非常特别的女孩。”他说这话时显得一本正经,不像是在开玩笑。

“不。”我抗议地扮了个鬼脸,摇了摇头。我知道我与众不同,但这份与众不同不是让我变得卓尔不群,而是变得不正常。我愁眉紧蹙,低头叹了口气。谈话开始让我觉得不自在了。

他俯身用手指轻轻戳了戳我的胳膊。

“什么?难道你不知道自己与众不同吗?”他笑了,舒展着身体,渐渐地靠近我。

我很擅长和喜欢我的男人打交道。我故意无视他向我靠近,把话题转回到他身上。我伸了个懒腰,打着哈欠,不露痕迹地往边上挪了两英寸。

“你脑子里总想着明星应该是怎么样怎么样的,”我说,“然后,砰,你见到了安格斯——”

约翰边笑边反对。

“这么说,你对名人的认识正好相反。”我也笑。

“不过我……”约翰的食指轻轻地敲击着胸膛,腼腆地点点头,与此同时,悄悄地往我这儿移动了一英寸。

“不过你人真的很好。”

这次约翰重重地点点头,看上去很高兴。然后他转过身,把刚偷到手的一英寸如数归还,随即又往外腾了两英寸。

“该死的让特雷弗先看到你。”他说,微笑着看着海面。

他直接点明了心意。毫无疑问,他不再想只是开开玩笑,然后将感情深藏心底。

昨晚我险些与特雷弗分手,整个早上都在想除非我们把那件事当成过去,否则我们的关系可能会戛然而止。

约翰魅力十足,虽然不能和安格斯相提并论,但是约翰却触动了我从未被人触动的心弦。我沉迷于他的思想,甚而体内的欲念也开始蠢蠢欲动。我敏锐地感到了他的亲近。心如擂鼓般怦怦震响。

然而,我下意识地挑约翰的毛病以抵挡内心强烈的欲望。在约翰往外挪的三英寸里我察觉到了他有片刻的悔意和挣扎,那不过是他在向内心的愧疚、友情和道义致以空泛的敬意。我猜那仅仅是一种姿态——就像约翰手抵帽檐向特雷弗肃然欠身,为夺友之美象征性地致歉。

我已经学会分析类似的情形,将事情放入我的错/别人的错的表格一一梳理,剥去所有自私伤人动机的遮羞布——无论是我的还是他人的——让当事人的行为赤裸裸地再现在表格中加以剖析检验。这一刻,我觉得约翰可能会不顾特雷弗的感受,一边直抒悔意一边将我占为己有,他甚至可能以爱的名义掩饰他在道义上的懦弱。人们总是以此来开脱他们对配偶、情人和朋友所做的恶劣行径。如果是这样,那我会对约翰感到失望,因为我一直严格遵循着金兰之约。我不会背叛特雷弗,约翰也不可以。

约翰对我而言充满着诱惑力。他机敏睿智,才华横溢。我们对于艺术创作有一种难能可贵的共识。他很有趣!我从来没有对一个人的思想如此着迷;真没想到仅仅听他说说话,我就萌生了肌肤之亲的欲望。如果没有特雷弗,我会义无反顾地爱上他。可现实却让我无助而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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