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遵循保守、传统的价值观,政治上是保守党,我的母亲则是个人主义者,政治上左倾,对于保守主义观念极为反叛。母亲认为父亲非常的勇敢,因为他不顾他父母的反对娶了自己,但是在某些方面父亲希望母亲也能成为那种符合他的父母理想的人,即传统的女性——他确实娶了他所希望的艺术家。
虽然这种文化上的差异自艾丽丝和吉姆相识之初就一直存在,但是,矛盾确实因为艾丽丝在经济上的日渐独立而加剧了。罗伯特·撒克教授在传记《艾丽丝·门罗:书写她的生活》一书中也详细描绘了两人疏离的导火线:1963年,吉姆从伊顿百货商店辞职,全家人搬至维多利亚城开张了第一家“门罗书店”。虽然创业艰辛,但是门罗一家齐心协力,书店很快就步入了正轨,家庭的经济状况也大为好转。1966年,在小女儿萨拉出生的前几个月,吉姆不顾艾丽丝的反对,购买了洛克兰德大道的一座新宅。这是个“大房子”,有五间卧房,五个壁炉,12英尺高的天花板上装饰有原木的横梁,一个佣人房,还有两处楼梯。吉姆把这座新宅视为对自己每周六天高强度工作的奖励,但是艾丽丝却为此苦不堪言,因为大房子意味着她每天要花更多的时间在卫生清洁上,更多的家务,更少的休息和写作的时间。尤其是在萨拉出生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门罗每天只能睡很少的时间,她后来在一次访谈中回忆当时的情况:“我太累了太失望了,我不再关心书店的事,自顾不暇。吉姆没有变,但是我改变了。”最终,1971—1972年期间,在经历了反反复复几次离家、归家、分居后,艾丽丝·门罗最终永远地离开了维多利亚城,一个人收拾行囊,踏上了返回安大略的旅途。故乡的土地,成为了作家门罗最渴望的避风港。
短篇小说欣赏《乞女》
短篇小说《乞女》(TheBeggarMaid)最初发表在1977年6月的《纽约客》上,并被1978年的《加拿大最佳短篇小说》收录。同年门罗的代表作《你以为你是谁?》(WhoDoYouThinkYouAre,1978)出版,《乞女》为其中第五个故事。这个故事带有典型的自传特征,真实地展现了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恋人所经历的情感困惑。
帕崔克·布拉奇福德爱上了萝丝。这份感觉挥之不去,让他很是困扰。对于她而言,则是长久的惊讶。他想娶她。他等她下课,跑进她的教室跟在她后面,随便什么人和她聊天都无法忽视他的存在。站在她的朋友或者同学的边上,他并不加入谈话,但是他会试着和她目光交会,这样他就能以一副冷静怀疑的表情告诉她他对那些谈话的真实想法。萝丝确实感到受宠若惊,但也很是不安。她的一个朋友,一个叫南希·福尔斯的女孩,有一次在他面前不小心把梅特涅给读错了。他后来对她说:“你怎么能和那样的人交朋友?”
南希和萝丝曾经一起去卖血,就在维多利亚医院。她们每个人都得了15块钱。这些钱大部分都被她们花在了晚会鞋子上,就是那种夸张的银色的凉鞋。因为她们相信放血会让她们变得更苗条,还在潮店买了热腾腾的太妃圣代。但是萝丝为什么没有在帕崔克面前为南希辩护呢?
帕崔克24岁,是研究生,计划做一名历史学教授。他很高,很瘦,五官端正,相当帅气,不过在他的太阳穴和脸颊上有一条长长的淡红色的胎记,像一道泪痕一样流下来。帕崔克为此很抱歉,但是对萝丝解释说等他年纪大了就会变淡的。等他40岁的时候,会完全看不见的。那道胎记是不能抹杀他的帅气的,萝丝心想。(但确实有其他的东西抹杀了他的帅气,至少也是削弱了帅气,对于她而言;她得不断提醒自己它们的存在。)他的身上总带着点儿刺,急躁,无动于衷。因为紧张,他有时说话一顿一顿的——和她说话的时候,他好像总是很紧张——他的碟子和杯子总是敲到桌子,杯子里的水和碗里的花生叶总是洒出来,像滑稽演员一样。但他为人并不滑稽,他自己也决意没有想要那么做。他来自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他家很有钱。
萝丝和帕崔克之间的关系完全是艾丽丝·门罗与其第一任丈夫吉姆·门罗之间的翻版。帕崔克对于萝丝的迷恋使他晕了头,完全不考虑两人巨大的门第差距。但萝丝却始终能感受到一种压力,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不安。虽然帕崔克的挑剔并不直接针对萝丝,却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萝丝她自身的阶级背景。帕崔克富有的家庭和萝丝贫穷的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虽然他们相遇在大学校园,他们的感情却无法因此变得纯粹。至少萝丝做不到,因为她仅仅只是个奖学金女孩。
“你是一个奖学金学生,萝丝,”韩恩肖博士会说,“你会对这个感兴趣的。”然后她就开始大声地读一些报纸上的东西,很可能的就是《加拿大论坛》或者《大西洋月刊》之类的东西。韩恩肖博士曾经在本市的学校董事会里做过领导,她还是加拿大社会党的创始成员,现在依然在委员会名单里,常给报纸写写信,评论评论书什么的。她的父亲和母亲以前都是学医的传教士;她自己则在中国出生。她的房子很小很精致。一尘不染的地板,光彩夺目的地毯,中国的古董花瓶、瓷碗和风景画,黑色的漆雕屏风。那时候萝丝还不懂欣赏,大部分的东西她都并不清楚价值,也分不清韩恩肖博士在壁炉上放着的小小的玉雕动物与那些在汉拉提小镇的珠宝店橱窗里摆设的玩意儿之间的真正区别。萝丝只知道,不管是这些东西还是那些东西,它们都和弗洛从两元廉价店里买回来的东西是完全不一样的。
萝丝自己也不知道她到底是喜欢住在韩恩肖博士家里呢,还是不喜欢住在那里。当她感到沮丧的时候,就会把亚麻的餐布铺在膝盖上,坐在客厅里,垫上蓝色的餐垫,用白色的细瓷餐具盛东西吃。韩恩肖博士的家里从来就没什么零食吃,所以萝丝也就养成了自己买面包圈和巧克力棒的习惯,并且会把它们偷偷地藏在屋子里。金丝雀在客厅窗户的横杆上跳来跳去,而韩恩肖博士总是主导着谈话的内容。她评政治,讲作家。她说了不起的弗兰克·司各特与桃乐丝·利富赛。她总结萝丝一定得读他们的作品。萝丝一定得读这个,萝丝一定得读那个。萝丝越来越沉闷,心底儿里打定了决心不去读那些作品。相反的,萝丝读托马斯·曼,读托尔斯泰。她就是想唱反调。
在她住到韩恩肖博士的家里之前,萝丝从来都没有听说过“工人阶级”这个说法。回家的时候她用了一次这个称谓。
“镇上大概不会在这里安装下水道了。”弗洛说。
“当然了,”萝丝冷冷地说。“这里是镇上工人阶级住的地方。”
“工人阶级?”弗洛说。“如果住在附近的人可以阻止他们进来的话。”
韩恩肖博士的房子做到了一件事:它摧毁了萝丝对于家的自然看法:就是那种理所当然的家的环境。萝丝从韩恩肖博士的房子回到自己的家,就仿佛回到了原始的粗糙中一样。弗洛在店里和厨房里都装了日光灯。厨房的角落里还立着一个落地灯——弗洛有一次赌赢的战利品。那个灯罩始终都包着宽条纹的玻璃纸。在萝丝的眼里,韩恩肖博士的房子和弗洛的房子几乎是水火不容的两端。在韩恩肖博士高雅迷人的房间里,萝丝总是会毫不客气地联想起自己的家,如鲠在喉;而在家里的时候,萝丝在别处获得的秩序观和审美观又赤裸裸地提醒她自己家里的那种尴尬的、令人心碎的贫穷,而家里人却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就是穷人。贫穷,并不是像韩恩肖博士以为的那样,仅仅是凄惨困苦的,贫穷也不仅仅是无依无靠的。贫穷就是意味着拥有那些丑陋的日光灯还为此自鸣得意,意味着喋喋不休地谈论钱,不怀好意地议论邻居家买的新东西,以及对别人付钱了与否猜来猜去。贫穷意味着自鸣得意和嫉妒,意味着炫耀东西,比如新买的塑料窗帘啊,假蕾丝啊,那些弗洛为了前院的窗户添置的装饰物。贫穷还意味着你得把你的衣服挂在门背后的铁钉上而且能够听见卫生间里传出来的一切声音。贫穷也意味着屋里的墙上挂满了各种训导词,那些虔诚的,天真的,还有点猥琐的无聊布道词。
萝丝是以奖学金女孩的身份免费寄居在退休教授韩恩肖博士家里的。韩恩肖博士是加拿大第一代知识女性的代表。她们通常出自上流家庭,因此能享受一般家庭的女孩得不到的精英教育,并分享男性的权力。韩恩肖博士一生未婚,她挑选长相好看的奖学金女孩到家里同住,从而对她们施加影响。一方面,萝丝被韩恩肖博士家中优越的生活环境所吸引,一方面,她又对背叛了自己原本的阶级而感到羞愧不安。
有时候韩恩肖博士会说:“嗯,既然你是奖学金学生,那你就不应该对那些感兴趣。”通常她指的都是大学里的一些活动:动员大会啊,足球比赛啊,舞会啊。通常她也是对的;萝丝对那些活动也不怎么感兴趣。但萝丝并不太愿意承认韩恩肖博士的话。她不希望,也不乐意,真的就那样地定义自己。
楼梯的墙上挂着很多毕业照片,都是其他的那些女孩的,那些在韩恩肖博士家里借住过的女孩。她们中间的大部分最后都做了老师,然后成了母亲。有一个成了营养学家,两个是图书馆员,还有一个是英语文学的博士,就好像韩恩肖博士一样。萝丝并不喜欢她们的长相,她们专注的脸上带着柔顺的谦卑的感激,有龅牙,以及少女般羞怯的卷发。她们似乎在逼着萝丝去感受一种虔诚到死的忠孝。她们中间没有演员,没有乱七八糟的杂志记者;她们中间没有一个人能够理解萝丝真正想过的生活。萝丝希望能在公众面前表演。她觉得自己想做一名演员。但其实萝丝从来没有试着表演过,她甚至害怕接近大学的剧场。她知道自己唱得也不好,跳得也不好。萝丝其实挺想弹竖琴的,但她也没什么音乐天赋。她渴望出名,被人嫉妒,渴望自己苗条又聪明。萝丝告诉韩恩肖博士如果她是个男人的话,她想做一名驻外记者。
“那你一定要去做,”韩恩肖博士有些意外地叫起来。“对于女性,未来的前途将宽阔无比。你必须认真地学习语言。你必须选修政治学的课程。还有经济学。你也许可以在暑假的时候去报社找个工作。我在那里有朋友。”
萝丝被去报社工作的念头吓坏了,她也恨死《经济学导论》之类的课程了;她想找个方法让这事就慢慢过去了。对韩恩肖博士说出心里的想法是件很危险的事。
这样的寄居环境让萝丝心生叛逆,而适时出现的帕崔克则仿佛是从天而降的救兵。与现实中的门罗夫妇相似,萝丝和帕崔克同样相遇在学校图书馆。当时萝丝正在勤工助学,突然被人骚扰。她环顾四周,看见了正在阅览的帕崔克,便向他求助。萝丝恰好满足了帕崔克的对于女性的所有幻想,他从此成为了萝丝的骑士。
那就是帕崔克。如果她是有意让他和自己坠入爱河的,她挑也挑不到比那种情景更好的方式了。他有很多骑士的观念,有时候他也会假装自嘲,用些词汇啊引语啊什么的好像是说的反话。他会说“窈窕淑女”,以及“落难的姑娘”。当萝丝走到他的座位上诉说自己的遭遇时,萝丝就把自己变成了一位落难的姑娘。帕崔克故意表现得对骑士精神很嘲讽,不过那骗不了人;很显然,帕崔克确实希望能够生活在那个属于骑士和贵妇的世界,那个充满愤怒和奉献的世界。
当他们相爱后,萝丝试图警告帕崔克他们之间真实存在的鸿沟。
“我们来自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另一个场合,她对他说。她觉得自己说起话来就像是戏剧中的一个角色。“我的亲友都是穷人。你会觉得我生活的地方就是贫民窟。”
现在她是那个狡猾的角色了,假装可怜而博取他的同情心,因为她当然不希望听见他回答说:哦,好吧,如果你来自穷人家,住在贫民区,那我就收回我的求婚。
“但是我很高兴,”帕崔克说,“我很高兴你是贫穷的。你太可爱了。你就像乞女一样。”
“谁?”
“《科菲拉国王和乞女》。你知道的。那幅画啊。你不知道那幅画吗?”
事实上,萝丝并不知道那幅画,也不知道帕崔克家真的像国王一样富有。萝丝后来偷偷地去看那幅画,但是画中的形象却更加让她困惑。
“能够得到商业帝国继承人的青睐真的是很大的胜利,”韩恩肖博士说,带着一种既嘲讽又认真的口吻。“我并不鄙视财富,”她说,“有时候我希望我自己也能拥有。”(她真的认为自己现在并不富有吗?)“我相信你一定会知道如何运用财富做正确的事。但是萝丝,你的理想该怎么办呢?你的学业和你的学位呢?你真的这么快就把那一切都忘了吗?”
说是商业帝国确实有点太高调了。帕崔克的家庭在英属哥伦比亚省拥有一个连锁超市。帕崔克只对萝丝说他的父亲有几个商店。当她对他说什么“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时,她想的只是他可能住在某个衣食无忧的房子里,就像是韩恩肖博士邻居的那些房子。她想起了汉拉提镇上最富有的几个生意人。她完全不知道自己究竟哪里一鸣惊人了,如果说镇上屠夫的儿子,或者是珠宝商的儿子,爱上了她,她也许会认为自己一鸣惊人了。别人会说她干得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