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餐制,即每日吃饭的次数。餐制是从生理需要出发,为了恢复体力而形成的饮食习惯。现在我们习惯一日三餐,这已是约定俗成之事,那么,中国古代的餐制情况又是如何的呢 ?
一、两餐制的形成
在远古时,人们的食物靠自然采集,以后又发展为猎捕兽肉,所以,这时对饮食的时间并没有形成一种惯例。不管是什么时候,只要采集和猎获到食物,便烧熟食用,有时饱食,有时挨饿。
餐制的出现,是人类进入农耕社会以后的事。只有当谷类食物在原始农业中有了发展时,餐制才开始出现并进入实施的阶段。从新石器时代起,中国就已进入了农耕社会,人们为种植谷物而开始有了正常的作息制度。这样,就有了与此相适应的餐制。
据文献记载,先秦时期一般通行日食两餐,以适应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的劳作,所以甲骨文中有 “大食 ”、“小食 ”的记载。据董作宾先生《殷历谱》说,商代的计时法,称上午 7—9时为 “大食 ”,下午 15—17时为 “小食 ”,两餐就食的时间已形成惯例,故被纳为时辰专名。
这种两餐制在食时上也是有区别的,大凡早餐吃得多些,所以称之为 “大食 ”。中午正值忙时,如《周易 ·系辞下》所云: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故没有时间吃饭。晚餐后无所事事,吃得少些,故名为 “小食 ”。
尽管先秦时期的时制历代都有所变化,但两餐制却沿袭不变。《孟子》中曾有言:
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赵岐对此注曰:饔“飧,熟食也。朝曰饔,夕曰飧。到”了秦代,普通民众仍以一日两餐的饮食风俗为主,据《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传食律》和《仓律》所示,在秦朝,一般吏人、仆役、罪徒都是实行早晚各一餐。但是在社会上层已经有了三餐制的饮食风俗了,如《战国策》中说:士“三食不得厌,而君鹅鹜有余食。”由此可见,战国时期寄食于贵族门下的士都是实行一日三餐的。当然,一日三餐的饮食风俗并不普及,绝大多数民众仍是一日两餐。
二、三餐制的确立
汉朝时期,是中国三餐制习俗确立与巩固时期。
汉代初年,一日两餐与一日三餐制并行,但后者已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并得以逐渐推广开来。汉代以后,我国大部分地区都主要实行早、午、晚三餐制了,古称 “三食”,这是被人们普遍承认的规范饮食制度,既利于生活,也利于生产。
汉唐时期三餐饭的具体时间是怎样安排的呢 ?孔子曾说:“不时,不食。”也就是说不到该吃饭的时候不吃。郑玄对此注曰:“一日之中三时食,朝、夕、日中时。”郑玄是以汉代人们的饮食习惯来注解孔子这句话的,这说明汉代已经初步形成了三餐制的饮食规律。那时,第一顿饭为朝食,也就是早食。汉唐时期早食一般安排在天色微明以后。第二顿饭为昼食,汉人又称 食,也就是中午之食。第三顿为 食,也称飧食,即晚餐。虽说一日三餐的餐制自汉代之后已在民间普遍实行,但有些地方还存在根据季节的不同和生产的需要,而采用两餐制的,有些穷苦的人家也常年采用两餐制。居延汉简中 “朝三升、暮三升 ”的记载和《汉书 ·晁错传》中 “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以及唐人柳宗元《种树郭橐驼传》中“吾小人辍飧饔以劳吏者,且不得暇 ”都反映出汉唐时期一些穷苦人家是实行两餐制的。
以上是汉唐时一般民众的饮食餐制,在社会上层,特别是皇帝饮食并不是如此,按照当时礼制规定,皇帝的饮食多为一天四餐,即《白虎通义》中所说的,天子 “平旦食,少阳之始也;昼食,太阳之始也;晡食,少阴之始也;暮食,太阴之始也 ”。可见,饮食餐数的施行情况主要因饮食者身份地位的不同而各异。
从以上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先秦是中国餐制习俗初步形成的时期,当时主要为一日两餐。餐制从一日两餐普遍改为一日三餐,是在农业生产力水平有了较大发展的汉唐时期才逐渐推广开来的。但这也并没有结束两餐制,两餐制和三餐制在秦汉以后始终是并存的。